《一觉醒来我成为了神的新娘》 第1章 荆棘 林奚刚走到东街口雨就下起来了,她拔腿就跑,却仍然淋了个够呛。 一连下了好几天雨,今早起来她观察外面天色,以为今天放晴了,不想老天欺骗了她,这雨又密密地下起来了。 一口气跑到酒店门口,她拍拍衣服,扒拉头发,唉声叹气。 一束樱花闯入她的眼帘,就搁在酒店大门一侧,花瓣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显露出几分凄凄凉凉。 她的视线在花束上面停留几秒,顿了顿,走过去将歪倒的花枝扶正。 这是林奚看到的第三束樱花,前天早上一束,昨天早上一束,今天又有一束。 云英镇是个旅游小镇,镇子外盛放着大片的野樱,绵延百里,远远看去像一片看不到尽头的粉雪。因为变异的缘故,这片野樱不分春秋,四季不败,因此吸引了源源不绝的游客前来赏花。 观光客很多,因此小镇还算繁华。 小镇上有一家酒店,名为无名酒店,是镇子上十分不起眼的一家。 酒店有三层楼,外形方方正正,里头的装饰跟外形保持着高度一致的朴实无华,不怎么受客人喜欢,就算收费一贯低廉,也依然揽不到多少客人。 呃,正是林奚面前的这一家。 无名酒店是林婆婆的私产,而林奚是林婆婆的宝贝乖孙女儿,呃,乖孙女儿这个称号是林奚自封的,事实上林婆婆只是在23年前扔垃圾时多看了躺在垃圾堆里的林奚一眼,结果就很不幸被年仅一岁的小林奚给讹上了,这一讹就是二十多年。 前几日,林婆婆似乎终于明白过来自己吃了个大亏,于是冷眼一扫,把林奚赶出了酒店。 林奚本来一直住在酒店,就算是前几年去外地上大学,每逢寒暑假也是必回酒店的,可以说她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酒店里度过的。 林奚惨失去安身之所,并没有慌张,转身就在镇上租了个便宜的屋子,一有时间还是往酒店这边跑,跑来帮忙。 当然,大多时候无名酒店并不忙碌,特别是这几天雨水多游客量锐减,酒店的房间基本都空置下来了,更是清闲,可林奚不管酒店忙或是不忙,她每天都会来酒店报到。 她今天来得稍晚一些,一进去,正在前台算账的林婆婆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那只是十分冷淡的一眼,眼中没有掀起一丝一毫的波澜,下一秒便又低垂下头,像是没有看见自家的“宝贝乖孙女儿”。 对待林奚,林婆婆似乎总是非常冷漠,她不爱笑,脸上的每一条皱纹看起来都严肃巴巴的。 跟婆婆不一样,被林婆婆养大的林奚的性格非常开朗,像个小太阳。 而且还是个厚脸皮的小太阳。 “婆婆,今早的早饭都有些什么呀?”空着肚子而来的林奚一边问一边朝自己的左边张望。 无名酒店在一楼设置了前台接待区,在前台的对面则隔出了一块儿安置了两副桌椅,以便为入住的客人提供就餐地方,此时就餐区里就有三个客人在吃早饭,林奚正在看的正是客人桌上的情况。 林婆婆听了她的无耻发言头也不抬一下,淡淡道:“本店不养闲人。” 林奚咧着嘴笑:“我不咸,我是酸甜口的!” 林婆婆:“……” 林奚并不觉得自己惹人嫌,她顾自跑进后厨,去寻吃的。 厨房里立着个呈省点模式的保姆机器人,林奚向机器人要了一份早餐,拿到早餐也不出去,就在厨房里解决了才抹着嘴巴走出厨房。 林奚自认为自己是来给婆婆帮忙的,但酒店要用到她的地方并不多,等到就餐的三位客人先后离开后,林奚就完全闲了下来。 她哪儿也不去,就待在酒店里看书。 她看的是一本童话画本,乃酒店的某位小客人友情所赠。 林奚24了,以她的高龄,着实很难从一本子供向的读物里获取到乐趣,因此看了没几分钟就一连打了三个哈欠。 她合上了画本,趴在桌上歪着头看前台处的林婆婆。 林奚发现婆婆比她记忆中要矮了少许。 婆婆老了。 林婆婆走出前台,朝店里的垃圾桶而去,要去处理垃圾,林奚见了立马回神,跑过去抢先一步把垃圾袋提起来,道:“垃圾我去扔!” 林婆婆没说话,沉默半晌后把伸出去准备拎垃圾袋的手收了回去,趁着这个时候,林奚提着垃圾袋就往外走。 她风风火火地走出酒店,刚出门脚下却猝然一停。 她扭头看向某处。 她看到了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穿得破破烂烂的,正抱膝坐在酒店门口,她弓着背,雨水打在她瘦得脊骨突出的背上,在她的脚边,一束盛放的野樱花代替了先前那束破败的野樱。 林奚的目光倾落在小女孩的脖颈上,那上面缠绕着一圈荆棘印记,鲜明又醒目,呈现出不详的血一样的颜色。 她是[花]。 [花]拥有人类的形貌,智力却平均只有四五岁,他们曾经也是人类,是被亲友的思念和执念从黄泉召唤回到了尘世,脖子上的荆棘纹路便是他们从黄泉归来的标记。 林奚抬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脖颈。 她的脖子上也缠绕有荆棘纹路,跟[花]一模一样。 但她似乎是个例外。 二十多年前林婆婆在垃圾堆里发现林奚时也一度认为林奚是花,林婆婆不是个热心肠的人,但好像对花还保有一丝温情,因此看到了被遗弃的林奚,就施舍了一点温暖,把她给抱了回去,不过林婆婆很快就发现了自己抱回来的并不是普通的花。 普通的花依赖于唤回自己的人类而活,如果唤回自己的人类对自己的执念消失了,不再需要他们,他们便会迎来枯萎,这个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可林奚不同,她在被林婆婆领回去之后,直到二十年后的今天依然活蹦乱跳着,而且她也没有智力障碍,两年前她从国家一流学府毕业可以证明这一点。 林婆婆在发现了林奚的不同之处之后就给林奚申请了公民id卡,让她作为人类成长,对外解释她脖子上的荆棘印记是孩子叛逆搞出来的文身。 林奚觉得自己是人。 人类也并非是多么得天独厚的存在,但与花相比,她希望自己是个人。 林奚静静看着小女孩。 她不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几天前这个孩子跟随一名年轻母亲而来,年轻母亲是来赏花的,但天公不作美,一连下了好几天雨,终于,母亲不想再等下去,退了房离开了酒店。 这个孩子本来是跟母亲一起来的,但母亲走时却没有带走她,不知是忘记了,还是粗心大意遗落了。 总而言之,对于那个年轻母亲来说,这个孩子大概是不重要的。 可孩子为了让不能出门的母亲看到樱花,每天都会将自己冒雨折来的花放在酒店门口,然而她并不知道,自己想要取悦的人早已离开很久很久。 毫无疑问,在这个世界上,[花]对人类的爱是最纯粹的。 他们高度依赖于将他们唤回这个人间的人类,毫无怨言。如果唤回他们的人对他们的执念消失了,不再需要他们,他们便会迎来枯萎死亡。 与之相对比,大部分的人类对[花]的爱意都浅薄得可笑。 是的,这个被抛弃的[花]不是什么个例,往外简单走一圈,不知道可以收集到多少类似遭遇的[花]。 [花]从花中诞生,一经诞生便是生前最后一刻的模样,他们应召人类的思恋从黄泉归来,然而没有生前的记忆,徒有亡者的形,缺乏灵性,因为这个原因,应着未亡者的期待降生的他们,总是很快就会成为消耗品失去价值,而后被抛弃,而这个世界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现状,没有谁会觉得奇怪,多么讽刺。 据数据统计,70%的[花]会在消磨光了唤回他们的人的爱之后被人抛弃枯萎死亡,29%[花]会因为幼儿般的憨态反应取悦了人类,最终沦为宠物;只不到1%的[花]会被人珍惜着。 而在所有的[花]当中,存在0.0001%的几率觉醒记忆,这时属于[花]的荆棘标记会随之剥落,成为与人类相差无几的存在,他们的智力和人类相差无几,拥有生前记忆,还会觉醒特殊能力,就好像浴火重生一般。 [花]的生存状态极为艰难,但[觉醒花种]却是香饽饽,地位很高,倍受仰望。 然而诞生一名[觉醒花种]的几率实在太低太低,大多都只是普通[花],他们被人类任性地带到这个世界,却又被随便抛弃。 林奚最后看了一眼酒店门口的那名[花],提步走进了雨幕里。 当她扔完垃圾走回酒店,门口已经失去了小女孩的身影,而在小女孩待的地方,多了一堆绯红的花瓣,和几件破烂的衣物。 又一名[花]凋谢了。 林奚的手指握了握从便利店买回来的伞,她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把伞送出去。 第2章 婆婆 在经历了长达8天的雨天之后,云英镇终于迎来了第一个晴天,阳光暖洋洋,街道变得异常干爽。 林奚早早收拾好了东西,准备离开酒店了,这有点反常,因为往日她都是死皮赖脸地硬磨到酒店歇业才会走,今天她却主动提前走人了。 当然,走之前她没忘记跟婆婆打招呼。 林婆婆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前台里,有客人的时候接待客人,没客人的时候就坐在自己的岗位上看电视,一天下来,目光停留在不请自来的林奚身上的时间总和不会超过一分钟,一向视对方为无物。但眼下因为林奚的反常,她掀起眼皮看了林奚整整三秒。 林奚对上婆婆的目光,咧嘴一笑,虽然婆婆没问,但自己还是主动交代了。 “婆婆是在好奇我今天为什么早走?”林奚整理了一下自己那头毫无发型可言的头发,露出八颗小白牙,“是约会呀!” 她乐呵呵,整个人都洋溢着一股子喜乐洋洋,“今天我要去约会!” 林婆婆又直视林奚两秒,长达二十年的相处让她轻易辨别出林奚并没有撒谎,默了默,冷淡地否认道:“我没有好奇。” “噗,好吧,婆婆你不好奇,是我主动想告诉你。”林奚不跟婆婆争,笑着朝婆婆挥挥手,“那我走啦,婆婆!明天见!” 林奚脚步轻快地走出酒店,一路朝着西街走,最后停在西街的一家宠物店前。 她走进了宠物店,再出来时手上多了一个购物袋,袋子里装着一袋猫粮和一罐猫罐头,这些是她给她的约会对象准备的礼物。 是的,她的约会对象并不是哪位帅哥,而是一群喵。 林奚从小在云英镇长大,作为一个脖子上带着荆棘印记的人类,她的成长过程比普通人更磕绊一些,被孤立、被欺负那是家常便饭,那时候可愤世嫉俗了,后来还离家出走过一回。 但那一次离家出走她没能走太远,她在镇子外的野樱林迷了路,误入了一个烂得只剩下几块破石头的遗址,又饿又困之下在遗址待了一晚上,第二天被找到她的婆婆接了回去。 再之后,那个遗址就成了她的秘密基地,她经常跑去那里。 前段日子她又去过一次,去时发现一只母猫在那里奶崽。毛茸茸的大橘带着三只同样毛茸茸的小煤炭正趴在布满青苔的石头上晒太阳,那一刻,林奚承认,她陷入了爱情。 所以,猫粮和猫罐头都是为她美妙的爱情准备的。 林奚提着自己的礼物准备出镇,走到东街口,见一群人围在一家小店前。 林奚并不打算去凑热闹,一心只想出镇,可当她路过人群时,人群忽然哄闹一片,与此同时人群打开了一个缺口,一名大汉从缺口中飞出来,正好朝林奚砸来。 林奚没有防备,但本能地侧了侧身,大汉擦身而过,砸在地上摔得口鼻流血。 林奚:“……” 啊。 真惨。 话说她刚刚是不是不应该躲开,扶人一把? 看着凄凄惨惨的大汉,林奚有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哇!!!” 人群呼啦啦围了上来,下一瞬间,林奚也被圈在了人群里。 “方老板你没事吧?!”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年轻男性挤开人群一阵风似的扑向那名大汉,一边去扶鼻青脸肿的大汉一边道歉,“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有意推倒你的。你摔到哪儿了?我送你去医院!” 被称作方老板的大汉被摔懵了,后知后觉地抹了一把脸,发现抹一手血,又惊又怒,下一秒扯着嗓子喊:“打人啦!执法队打人啦!” 围观群众指指点点。 黑色制服是国家执法队的队服,而执法队是守护秩序保护群众安全的存在,现在却被民众指控打人。 年轻的执法队队员慌慌张张地解释:“我、我没有,我只是……” “你只是什么?”方老板质问,“我脸上的伤不是你打的?”说到这朝地上狠狠啐了一口血沫,面容狰狞,“这血不是因你而流?” 执法队员张了张嘴,没法儿辩驳。 事实上他刚刚才加入执法队,上任后的第一次巡逻就遇到了这名方老板在殴打自己的花,他看不下去,想上去阻止,但这名方老板觉得自己打自己的花一点错也没有,还怪他穿着一身制服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他劝说无效,见那方老板突然暴起变本加厉地殴打自己的花,便伸手拦了一下,他万万没想到这方老板看着壮实身子那么虚,他只是横手一拦,这方老板就踉踉跄跄摔出去了。 执法队员有苦难言,因为公民管理自己的花的确不违法。 周围的人群倒是没跟着骂执法队员,他们大多也认为方老板殴打自己的花这种行为不太好,但同样觉得执法队员莫名其妙,穿着制服配着枪做点什么不好,偏偏去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沾一身腥,傻得很。 眼见着事态趋于失控,人群中有人站出来打圆场,让这名年轻的执法队员道歉,也劝那个方老板宰相肚子能撑船不要和个不经世的小年轻计较。 方老板脸上的都是外伤,其实并不重,这会儿冷静下来,意识到面前的年轻人毕竟是公务人员,以后可能还多有仰仗,而自己也需要继续做生意,于是嘴上占了几句便宜,在年轻执法人员拿出赔偿金之后就放过了对方。 闹剧落幕,围观群众陆续散去,方老板低骂一声“神经病”,转身走进了自己的小店。 走进店里,看到自己的花,气不过踹了一脚。 没有错过这一幕的年轻执法人员张了张嘴,却一句话没说出口,垂头丧气地准备离开。 一转身,发现面前杵着一人。 “徐睿文?”那人出声问,语气带着一点儿调侃的味道。 年轻执法员听到自己的名字猛地抬头。 两人视线交织,林奚微微扬唇,举起右手:“嗨——”她舌尖抵了一下牙,“老同学,好久不见。” 徐睿文:“……” “林奚!”徐睿文退后两步,那一刹那,他瞳孔紧缩,眼中极快地闪过一丝恐惧。 林奚的目光落在面前之人的黑色制服上,挑了一下眉:“老同学,你混得不错呀,找了个铁饭碗呢,比我这种无业流民混得好多了。” 徐睿文讪笑两声,想说什么,却又把话咽了回去,只悻悻地笑。 林奚的视线扫过他上不自在的笑,又看一眼正在店里的方老板,顿了顿,视线回到徐睿文身上时用很轻的音量说了一句:“工作做得不错。” 虽然结果不怎么样,为此还惹了一身骚,但至少,她的这个老同学为花站出来过。 林奚看一眼老同学,转身离开。 走出十来米远,身后传来一声道歉,很大声:“对不起!” 林奚脚步顿住,没有回过身去。 穿着黑色制服的年轻执法队员深深鞠了一躬,身子几乎低到地面上。 “对不起,林奚!” 林奚沉默良久,最终还是一言不发地走了。 提着猫粮出镇的时候林奚还在想徐睿文的事。 在林奚的成长中,她经历过大大小小的霸凌,初中更是达到了巅峰。几个女孩子乐此不彼地把她当乐子,各种手段轮番上,起因就是那会儿在学校帅得小有名气的徐睿文同学公开表示他喜欢林奚,他跟林奚同班,对林奚关怀备至,林奚越被欺负,徐睿文就越爱得深沉。 这是喜欢吗? 当然不是,徐睿文只是比谁都更恶劣,喜欢林奚被欺负得像狗一样。 林奚很快洞悉了徐睿文的心思,顿时对人类这个群体失望透顶,回家发现自己唯一的亲人还对自己不冷不热,于是愤世嫉俗又中二病发的她觉得唯有离家出走一回才能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懑。 然后她就迷路被困在了一个烂得都快只剩地基的地方,偏偏晚上还下了雨,又困又饿地挨了一晚上,被雨一浇,又有点清醒了,意识到自己离家出走的行为很不理智,没带钱也没带口粮,这太不理智了! 她决定先回家吃饱饭重新策划离家出走的事。 当她偏偏倒倒地走出废弃遗址,看见了她的婆婆。 婆婆依然是那副经年不变的冷情模样,没有打伞,身上**,衣服贴在单薄的身上,平日里疏得一丝不苟的头发乱了,本该干净的鞋子裹了厚厚一层泥巴。 她没有打伞,手上却握着一把合着的伞。 她看到了林奚,神色并无多少欣喜,只是把伞递了出去,冷淡地说了句:“伞拿去,回家了。” 她找了林奚一晚。 林奚原本以为婆婆对自己很冷漠,可能根本没发现自己离家出走了。 那一刻,她忽然明白,眼前这人披着冷硬的壳子,心肠却异常柔软。 是了,不然她怎么可能收养自己? 那一天之后,林奚变了。 她在学校依然不受待见,却开始反抗,不要命地反抗,渐渐地竟把身手给练起来了,至此再也没有人能够欺负得了她。 她要变强,强到不需要再让婆婆担心。 值得一提的是,在她重回学校后不久,欺负她的那几个女孩子突然间不再来学校了,有学生传言说她们疯了。 没多久,徐睿文也转学了。 林奚最后以优异的成绩从云英镇毕业,她在外地读的大学,学校很好,她本该在大城市里发展,但她回来了,回到了婆婆身边。 因为婆婆老了。 前几日,婆婆终于把林奚赶出了酒店,真是冷酷又无情。 但林奚早就不是当初的林奚了,她知道,婆婆是在用她一贯的方式,让她不必守着自己,去看外面更广阔的天地。 第3章 约会 林奚正在自己的秘密基地喂猫,毛茸茸的大小可爱十分亲人,林奚一手一只毛团子,一瞬间自觉人生完满。 这不知道是什么建筑的遗址可能也有过辉煌,但现在只剩下寒碜,一堆布满青苔的石头横七竖八地躺着,唯一坚持屹立不倒的是一块高达十米的巨石,那巨石看起来的确挺威风,身姿竟然比周围茂盛的野樱树还高。 此时林奚就在这巨石底下一边撸猫一边躲阴。 林奚熟悉这片遗址的每一个角落,太熟悉了,她刚开始反抗学校里的霸凌时经常弄得一身狼狈,那时候就会跑来这里哭鼻子,幸好这里很偏没人看见,不然她都没脸见人了! 现在林奚不会哭鼻子了,但每次来这儿都会觉得无比的放松。 这里是她的秘密乐园。 她拥有这么个乐园还得感谢自己的家乡是很块风水宝地,要是在其他地方,可是很难找到像这样安全的荒野之地。 事实上因为高辐射的原因,就像云英镇外这片花开不败的野樱,变异从未停止,特别是在野外,攻击性强的变异动物可不是什么稀罕物。 这是个死亡率很高的时代,死于病症,死于变异动物的爪牙,死于意外,也死于逐年活跃的犯罪活动。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死亡率过高,在这个世界上,人们的生死观念是比较畸形的,花的泛滥显然正是这种畸形生死观的表现。据林奚了解,在几百年前,花这个群体远没有这么庞大,而现在,全球只有近百亿的人口,而花竟然达到了惊人的两亿。 这个世界的秩序似乎隐隐正在朝着崩盘的趋势发展。 “喵~~” 小奶猫软软地叫了一声,唤回了林奚短暂走远的思绪,她低头看着躺在自己腿上的毛球,又看一眼时间,发现时间还早便惬意地闭上眼,准备眯一会儿。 她不打算睡着,可大概是因为周围过于安宁,阳光温柔而花香阵阵,一个不留意她坠入了梦乡。 她是在一声叠着一声的猫叫声中醒来的,醒来后看到大橘猫焦躁地在她脚边打转,嘴里嘶哑地叫着。 橘猫的情绪明显不对,林奚正要去察看猫怎么了,突然脚下大地一阵剧烈晃动。 这是…… 林奚怔了一下,紧接着反应了过来。 地震了! 她快速操起地上的猫咪一家,拔腿就往旁边跑。 她正待在巨石底下遮阴,这里是个好地方,但在地震来临的现在,这里的危险系数太高,因为这巨石不知道风化了多少年,牢固程度堪忧,如果巨石砸下来…… 林奚不敢多想,只顾着逃命。 就在她即将逃离巨石,怀里的一只小猫突然颠落在地! 她条件反射地弯腰去捡,这时,又一阵地动山摇,比刚才的那一下更加剧烈! 她的手堪堪触碰到地上的猫,突然发现一阵阴影笼罩下来,她本能地回头去看,下一秒瞳孔张大。 这一秒时间仿佛拉得极长极长,又仿佛眨眼即逝,短到林奚只能将猫咪们扔出去,下一瞬就在剧痛中几乎失去意识。 不太走运,她的半边身子都被压在了巨石底下,上半身倒是幸免了,可惜头部撞上了前面的一块石头,只一刹那就进气多出气少了。 她的意识在每一秒的流逝中变得越来越稀薄,恐惧却源源不断地涌来。 她突然间意识到,她惧怕死亡。 如果没有这一场意外,她可能都不会知道自己如此害怕死亡,怕极了。 “喵……” 几只猫团子围了上来,舔舐她被血液濡湿的脸庞,一边舔一边哀戚地叫着。 这叫声似乎是猫咪们的哀婉挽留,林奚也想留下来,非常想,可意识却不受控制地远去,远去。 不想死。 她不想死。 死了……死了的话,婆婆该怎么办呢? 她不想死,可即便她的求生意识再强烈,她眼中的华彩还是在逐渐流逝,多么无力。 她不得不用最后一丝坚持留恋地看向这个世界,但阳光在这一刻似乎变得有些昏暗了,粉雪一般的野樱像是蒙上了一层暗灰,数个黑色光团像墨一样在她眼前晕开,一点一点向她的视野边沿填充铺展,慢慢地,她的整个视野都变成了浓稠的黑色。 奇怪,明明是暗不透光的黑,在这片黑暗当中,一个身影却缓缓显形,并强势地映入林奚的眼眸,无比清晰。 和周围的背景呈现同样的色调,一身漆黑的男人站在她面前,无声地看着她。男人拥有一张冷白的俊美脸庞,脸上的每一分线条都呈现让人惊艳的诡异完美,甚至透着一股摄人心魄的非人感。 这个人是好看的,但也是漠然的。 他的眼中没有一丝温度,像是浸入了一潭死水,无喜也无悲。 他就是用这样一双眼睛从高处看着林奚,看了许久许久,波澜不兴的眼中仿佛投入了一粒石子,漾起一丝微弱的涟漪,冲淡了那份沉寂的漠然。最终,他动了。 他伸出了他的右手。 他的手骨节很长,长得不像正常人类,而且充满冷硬的骨骼感,指甲也呈现很奇怪的黑色。 林奚不知道这个人要做什么,正疑惑,下一秒脖颈冰凉,紧接着视野和意识同时沉入黑暗。 “啊哈——” 林奚从一阵窒息中惊醒,一睁眼,阳光猝不及防射入她的眼眸,刺激得她差点流泪。 她有点懵,一时间分不清今夕何夕,直到两片野樱花瓣落在她腿上。 腿,健全的,健康的,完整的双腿。 她震惊地扭头看向旁边,高达十米的庞然巨石就躺在距离她不超过两厘米的地方,一只大橘正趴在巨石上神态安然地一边摆晃尾巴一边奶崽。 没有头破血流也没有死亡,虽然发生过地震,但眼下这情这景,颇有点岁月静好的意思。 咦? 她诧异地检查全身,仔仔细细地检查,结果得出了一个结论,她在之前的地震中似乎幸运地逃脱了巨石压顶,与死神擦身而过,只是吓得晕了过去,做了个不太吉利的噩梦。 “……” 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一个男人的身影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 林奚眯了眯眼,垂眸盖住眼中的深思。 她没有思索太久,想到了什么,匆匆忙忙去查看自己的手环通讯器,想联系婆婆,但她的手环看起来完好无损,功能却失效了。 她看了一下时间,距离她地震昏过去只过了半小时。 她撸了一把大橘,跑出了遗址。 当她跑回镇子上,镇上的人都从家里出来了,正聚在自家附近的空地上闲散聊天。 这是云英镇十年来发生的第一次大地震,但人们早就适应了这个充满灾害的世界,因此在最初的慌张过去之后,现在已经能够心情平静地聊天了,有的年轻人甚至还搞起了充满欢声笑语的网络直播。 在这个时代,全球覆盖的高辐射一度让人类的发展退步多年,但科技却并不算落后,云英镇虽然是个小地方,可居民建筑也是通过了质检的,并不会轻易就被一场地震给摧毁了,人们外出避难只是防患于未然。 看到镇上的景象,林奚心中的担忧稍减,但脚步不停,穿过人群直往酒店奔去。 无名酒店朴实无华沉默地伫立在街道旁,而同样沉默的老者正站在酒店外,低头摆弄手上的通讯器,她背挺得笔直,仿佛灾难再大也要固执地做一名坚强的守护者,林奚看到老人,自己在死亡面前的画面再次浮上心头,心中涤荡着一个词——幸好。 幸好那似乎只是一个足够真实的噩梦,现实中的她还活着。 没有抑制自己的感情,她冲过去,紧紧抱住了老人。 怀里的老人似乎受了一下惊讶,但很快察觉是谁抱住了自己,没有挣扎,两人静静相拥。 许久,林奚心情趋于平静,她终于能露出一个安心的笑容了,然而这个笑容还没完全打开,婆婆突然出声问了:“为什么不接电话?” 安心的笑容半途转为悻悻的笑,林奚摸着鼻子解释:“坏掉了。” 她知道自己让婆婆担心了,乖乖道歉,“对不起。” 林婆婆其实已经在镇子找了一圈了,没找到人才又回到酒店这边,怕林奚来找自己错过了。 林婆婆不是那种会把自己做过的事说出来的性子,也不会把关心外显,这会儿看见林奚全须全尾并没有缺胳膊少腿儿,就把自己着过的急担过的心埋藏了起来,像是没发生过一样。 只是有些话她实在忍不住—— “你……”她微微蹙眉。 林奚:“什么?” “你被地震震到粪坑去了?”林婆婆皱眉问。 林奚:“……” “啊?”林奚茫然。 林婆婆撇了撇嘴,面无表情道:“很臭。” 林奚迷茫地抬起胳膊嗅了嗅自己,下一秒差一点原地飞升。 真的很臭! 她嘴角抽搐,合理怀疑自己昏迷时大橘一家排着队在她身上尿过。 她看婆婆还盯着她,张了张嘴,苍白地解释:“这大概是……我约会对象的……回赠吧。” 林婆婆:“……” 林奚:“……” 第4章 入梦 云英镇震了一震,实际伤亡:0。 在确认了没有余震之后,居民们纷纷从街上回了家。 林奚也是。 林奚回的是自己的出租屋,她本来是想回酒店的,但婆婆没让。 可惜了,明明不久之前她们婆孙俩还感人至深地相拥了好久好久,结果灾害警报一解除,婆婆就翻脸不认人了! 唉。 林奚原本还想争取一下的,奈何身上太臭,实在有伤市容,于是不得不先回出租屋洗澡。 她用了小半瓶沐浴露把自己洗得香喷喷,而后惬意地擦着头发走出浴室。 当跨出浴室门两秒,她脚步顿了顿,想到了什么,又神色不明地折回去。 她站定在浴室外隔间的那面镜子前,眯着眼打量镜子里的自己。 平心而论,林奚长得不差,长相甜,笑容甜,虽然因为脖子上的荆棘印记一直没什么桃花运,但就脸而言,比那些所谓的班花校花也不差。 林奚对自己的长相关注度不大,但毕竟头上的这张脸伴随了她二十几年,肯定陌生不到哪里去。 然而…… 是她的错觉吗? 明明镜子中的这张脸和认知中的自己一个样,但就是觉得哪里不对,就好像……好像刚刚做了次顶级医美,整个人感觉被贴了层美颜滤镜。 林奚:“……” 她诧异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镜子里那个穿着高领毛衣的人也跟着做出相同的动作…… 几分钟后,没能搞清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的林奚暂缓了疑问,循着门铃声出去开门。 上门的是一个运输机器人,是为她送通讯器来了。 林奚的通讯器坏了,她在镇子上的数码店里订了一款新的,现在被店家差遣机器人送来了。 林奚签收了快递,正要回屋子,这时隔了条走廊的对门忽然被打开,走出了一名少年。 林奚刚搬到这里不久,这是她第一次遇到这位住对门的邻居。 她在看少年,少年也在看她,对视中,少年脸上绽放出灿烂笑容,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姐姐——”少年嘴甜地喊。 邻居都这么热情了,林奚哪好意思冷着脸,于是也回了个灿烂笑容,喊:“弟弟——” 少年目光落在林奚手里的快递上,歪了歪头,眨巴眨巴眼,问:“吃的吗?” 他拍拍肚子,眼睫微垂,一副小可怜模样。 “姐姐,我三个月没吃东西了。” 林奚深沉地叹息:“真可怜。” 说完,退进门内,当着这个三天没吃东西的小可怜冷酷无情地关上了门。 少年:“……” 不超过五秒,门铃响起。 林奚打开门,看向站在门口的少年。 此时口口声声说自己已经餐风饮露三个月了的少年正在将一个特大size的豪华汉堡往嘴里塞,塞得两颊像仓鼠一样鼓了起来。 而心地善良的林奚手上拿着个超市打折时买的面包。 面包是为少年准备的。 少年虽然在之前胡言乱语了一通,但善良的林奚仍然担心这位少年有可能是真的饿,在向她讨食,于是给他准备了面包。 林奚:“……” 她眼角一抽,面无表情地撕开了面包的包装袋,塞进自己嘴里三两口解决了,然后拍了拍手上的面包屑。 少年一眼不错地看着她,这时他突然汉堡也没吃了,只是看着她,神情中带着一丝惊异。 林奚也看着他,没有表情地。 然后她关上了门。 这一次,门铃没再响起。 林奚并没有因为被耍了就意志消沉,她根本没在意,毕竟在她看来这只是很小很小的一件事,远远不值得她去介怀。 她很快就把那个少年忘了,打开工作本上的文档开始敲字。 她的确是为了婆婆才回到云英镇的,是为了陪伴而不是啃老,所以还是有谋生手段的。 她在网上写怪奇小说,反响还不错,稿费不低,只是依然过得节俭。她得存着钱以备不时之需,毕竟这个世界过于危险,说不定哪天就需要这笔钱。 林奚工作到深夜,等累得实在睁不开眼了,这才爬上床睡了。 夜已深,小镇归于宁静,在一片静好之中,林奚迅速坠入了梦乡。 墨一样的黑暗在她梦境中肆意铺展,她在黑暗中迷了路,正跟无头苍蝇似的乱溜达,一只手骨节分明的手抚上了她的脖颈,像是三月初的春|夜寒雨一样冰凉,与此同时似有若无的呼吸声在她耳畔响起。 她顿住,侧过头去,一刹那对上那张完美到诡奇的脸。 鸦羽一样的眼睫在那张冷白无暇的脸上落下旖旎的阴影,浅淡得几乎呈现银色的眼眸静静地盯着她,她的背紧贴着他的胸膛,凉意从每一个接触点蔓延向四肢。 这个人真凉。 林奚打了个寒噤,察觉搭在自己脖子上的那只手缓慢地动了,一寸寸地抚过,仿佛带着一丝好奇。 那触感过于奇怪,林奚没忍住吐出一个含糊不清的单音节。 “嗯——” 当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小屋,早已清醒的林奚仍直挺挺戳在床上躺尸。 她在思索一个问题。 大问题。 昨晚……她是不是做了……春|梦? 一个她从未见过的男人出现在她的梦境里,对她上下其手…… 更过分的是这不是她第一次梦到这个男人了,她是不是……过度饥|渴了? 因为过于饥|渴,所以才幻想出这么一个似人非人、脸比建模更加俊美的男人? 林奚不由想起了昨天地震时自己做的那个关于死亡的噩梦,不得不说,那个真实感十成十的噩梦和这个春|梦都一样奇怪。 理不清头绪的林奚发起了呆。 林奚八点半出的门,踏出门差点吓得跳起来。 一个少年悄无声息地蹲在她家门前,看见她便笑容满面地抬起右手:“哟,早啊。” 林奚面部表情失控,一时间十分想给这个吓人的少年一脚,但想到现在生育不易,每个少年都是国家的大宝贝,靠着这崇高的思想觉悟,这才忍住了没施展出自己的旋风腿。 她绕过少年准备关门。 少年也没拦她,挥着手朝她热情道别:“姐姐,一路好走!” 林奚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 林奚去酒店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店在装修,她每天都在这条路来往,性格开朗的她和这条路边上的店家混得都挺熟,有时还能靠嘴甜混点零嘴,这会儿看到原本的土特产店摘了招牌,好奇问了边上的人一嘴,问这店是不是要改门路。 “是啊,准备开一家宠物店。”边上的店家回答道。 林奚“咦”了一声:“宠物店?西街不是有一家吗?” 她想小镇总体不大,完全用不了两家宠物店,所以疑惑。 那店家摆手:“哎,不是那种,是给花专用的!” 林奚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她不知道说什么了。 静了片刻,她笑说“原来如此”,然后走了。 这个店家未必是对花抱有恶意才脱口把花说成是宠物,他只是被大环境给无声无息地同化了,不假思索而已。 林奚以前在k市读书时,那里的花的专用店很多,店里的消费不菲,甚至比人的吃穿都花钱。 许多乐意给花花钱,买优质的食物,买好看的衣裳,买玩具,带花做美容……但这部分人都是把花当成跟自己平等的至亲至爱吗?未必,事实上更多的人看待花,跟看待品种优良的猫猫狗狗没多大区别。 如果花有选择的权利,他们真的愿意重回这尘世走一遭吗? 林奚想,如果她哪天不幸遇难,她宁愿她的灵魂在黄泉安息。 林奚怀着复杂的心情来到婆婆的酒店,走进大门,在店里面发现了一位熟人,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执法队员——徐睿文。 徐睿文没有发现她,正在跟店里的一名住客说话。 林奚没去打扰,走到前台的婆婆跟前,小声问:“这是怎么了?” 婆婆看她一眼,声音没有起伏地说:“客人的花丢了,叫来了执法队。” 林奚闻言微感惊讶。 她当然惊讶,事实上现在的国家掌权者们管理稀疏,有着公务编制的执法队拿着单薄的工资,并不热衷于抛头颅洒热血地执行正义,大事件也就算了,那属于不可推辞,要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就请不动执法队这尊大神。 更何况,花丢了这种事连鸡皮蒜毛都算不上。 倚着前台看着正在跟失主沟通的徐睿文,林奚挑了下眉。 有点意思,她的这位老同学似乎脱胎换骨,变成了个至善之人,光明伟正,一身浩然之气。 林奚眼中闪烁着微光,正在执行公事的徐睿文感受到了她的视线,扭过头来。 两人视线相撞,徐睿文愣了一下。 林奚朝他笑:“老同学,工作辛苦啊。” “林奚,你怎么在这里?”徐睿文诧异。 林奚没跟他解释,关系不到位,懒得解释。 她无视这位老同学的问题,准备去厨房找吃的。 刚转身,被婆婆抓住了手臂。 “怎么了?”林奚停下来问。 林婆婆盯着她的脖颈:“你的脖子……” 林奚摸了把自己的脖子。 她今天穿的高领毛衣,但因为毛毛躁躁,领子被压了一角,露出了一点红。 “我脖子怎么了?”林奚没发现问题。 林婆婆抬手把她毛衣的领子往下拉了拉,露出更多的猩红,皱了皱眉,又把她的领子拉回去。 “没事。”林婆婆收回手。 林奚:“……” 林婆婆道:“去吃饭。” “……哦。”林奚一头雾水地走向厨房,不知道林婆婆一直在身后盯着她。 就在刚刚,林婆婆差一点以为林奚脖颈上的荆棘印记淡了一些,但等看到全部印记她才发现原来是自己看错了。 第5章 偷袭 林奚吃饱喝足走出厨房时徐睿文已经离开了,那个丢了花的住客也没在一楼,也不知道是不是出去找自己的花了。 林奚的思绪被那个走失的花勾走了片刻。 今天天气不错,林奚搬了个小矮凳坐在靠窗的位置一边用折来的野樱进修自己的插花技术,一边晒着太阳。 忽然间伴随着几声笑闹,楼上走下来三名住客。 三名住客是一起的,是一家人,住在酒店有段时间了。 这一家子姓陈,陈先生和陈太太非常宠孩子,两人的儿子和林奚同年,却已经高中肄业当了快八年的家里蹲,陈太太并不觉得自家宝贝儿子丢人,觉得自己儿子不用读书,未来是要当大明星的,现在只是还差一点点机遇。 未来的大明星瘦得跟一根风一吹就会倒的竹竿儿,每天带着耳机摇头晃脑,眼下还没出道,大明星的派头倒是一点不差,住着廉价酒店,却要求提供星级服务,林奚很烦这一家子,如非必要根本不想跟他们打交道。 但眼下她还得做自己不想做之事。 林奚看见三人下楼,起身朝他们走去,站到楼梯旁用公事公办的语气问道:“陈先生,陈太太,请问今日你们需要打扫房间吗?” 酒店每日都会给客房做清扫,但有的长期租住的客人并不想外人频繁进入他们的房间,会要求做清扫的时间间隔长一些,而这陈姓一家就是那种有时会要求做清扫有时不会的客人类型。 林奚自认为自己的个头还算显眼,并不迷你,也没刻意压低脚步声,但陈先生就是被她的出声给吓到了,脚下踩空眼见就要摔倒,林奚怕这一摔讹上自己,于是伸手扶了一把。 她抓住了那位陈先生的手臂,那一刹她感觉到手下的陈先生的手臂奇怪地跳动了几下。 她惊诧地垂眸去看,可陈先生已经站稳抽走了手。 “谢谢。”陈先生随口道了声谢,低头整理自己的衬衣袖口。 林奚:“……不用谢。” 陈太太抱怨了一句林奚神出鬼没差点吓死人,抱怨完了这才回答林奚先前的问题,说今天要做清扫。 林奚记下来,打算去给酒店的生活机器人设定命令,这时无意间发现那位未来的大明星正出神地看着她。 林奚:“……” 瞅啥? 陈先生陈太太急着出门耍,喊走了自己发呆的儿子。林奚目送他们一家出门,给生活机器人设定了程序,让机器人去打扫房间,自己坐回了窗边插花。 林奚一连插了好几个花瓶,恍然惊觉生活机器人太久没回来,怀疑自家购买的打折款背着她擅自下岗了,便上楼去探看情况,最后,她在那位陈先生的房间里发现了生活机器人。 小机器人似乎程序出了错,正在房间里原地蹦迪,林奚嘴角一抽,上前给关了机。 她撸起袖子,下蹲扎了个马步,双手环住机器人圆滚滚的身子,一使劲,把体重57kg的机器人拦腰抱起。 正要出门,发现客房的窗户上有几个小黑点,凑近一看,是几个蛹。 可能是蝴蝶的蛹。 云英镇到处都是野樱花,蝴蝶可多。 先处理这蛹,还是先处理坏掉的机器人? 林奚短暂地思索了一下,决定先处理机器人。 她把机器人抱出客房,而后联系了机器人的售后。这个过程并不顺利,等忙完,她已经忘记了客房里的蛹。 把机器人送走返修,林奚有点累,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正打算解解渴,身后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给我也一杯。” “噗——” 林奚没有防备被吓得呛到,咳了几声,转过身去。 陈家的宝贝疙瘩陈于鑫跟个背后灵似的站在她背后,也不知道这位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酒店的服务里面并不包含给客人端茶送水,于是林奚没动,很直接地拒绝了:“自己倒。” 陈于鑫扯了一下眉头,明显有些不悦,但还是忍下来了。他直勾勾地盯着林奚,问她:“你是土生土长的云英镇人,一直都待在云英镇的吗?” 林奚奇怪地看这位未来大明星一眼,有点好奇他问这话的目的,便懒洋洋地回道:“除了读大学,其他时间都待在云英镇没错。” “你还读了大学?”陈于鑫微微拔高了音量,显得有点惊讶,“哪个学校的?” “k大。” “k大不错,你虽然是个破烂酒店的服务生,但学历还不错。”陈于鑫露出满意的表情,“挺好。” 林奚:“……” 她慢悠悠喝了一口茶。 “陈于鑫突然问:“你要不要当我女朋友?” “噗——”林奚一口茶全喷到陈于鑫脸上。 陈于鑫惊叫一声,气急败坏道:“啊,你这个女人怎么这么脏?!” 林奚捂着嘴咳嗽:“咳、咳!不好意思,怪我受到了惊吓。” 高中肄业的小陈先生似乎不太能分辨“惊吓”跟“惊喜”的区别,瞥着林奚道:“是不是高兴疯了?不过我得事先声明,我们只能交往到我出道前,之后你也不能到处声张你做过我女朋友。” 林奚:“……” 这大概便是资深家里蹲的自信吧,寻常人可不敢跟他比。 陈于鑫把林奚的沉默当成了默认,伸手就要去摸林奚的脸。 他之前就觉得林奚长得好看,可脖子上的文身太影响他的心情,但今早他发现林奚竟然这么好看,一时间心痒难耐,不得不说,这张脸真的…… “啊!!!!”一声杀猪似的尖叫响彻酒店大堂。 “断了,断了,我的手要断了!!” “松手,啊啊,松开!” “啊,不好意思。”林奚把陈某人的手扭得跟麻花似的,她无辜地眨巴眼,手上没有卸力的意思,“怪我受到了惊吓。” 陈于鑫哼哧哼哧地猪叫,林奚看他痛得脸都扭曲了,终于松开了手。 她扬起漂亮至极的微笑,露出八颗小白牙:“抱歉啊小陈先生,我不太习惯别人近我的身……你手没事吧?” 说着她朝陈于鑫走近两步,吓得陈于鑫以为她又要对自己做什么,脸上白了一层,捂着手往后退了好几步。 此时陈于鑫终于从色迷心窍中清醒了过来,他白着脸,当即后悔:“艹!你这女人也太粗鲁暴力了,我看错你了,不要你做我女朋友了!” 说完就跑上楼,怕林奚缠上他不放似的。 林奚嘴角微抽。 这个人……是真的自信。 林奚看一眼那位由自信镀造的巨婴的背影一眼,“嘶”了一声,被辣到了眼睛。 她赶紧收回目光护眼。 这一天林奚迟迟没有离开酒店,林婆婆瞟了她好几次,最后直接忍不住了,开口问她:“你还不走?” “啊。”林奚拍拍自己的插的花瓶,解释,“这花儿也是需要关爱的,要是关爱不足就会早枯,我得留下来给足它关爱。” 林婆婆:“……” 说话间,那名丢花的住客神情委顿地走进酒店,她是个和气的住客,住店期间跟林奚和林婆婆都处得不错,现在却没有精神跟她们打招呼,一言不发地拖着疲倦的身子回了楼上客房。 看来执法队的徐睿文没有帮这位客人找到花。 林奚暗想。 这个世界也有极少部分的人对自己的花关怀备至,这名客人就是那部分人中的一员,至少直到现在还是。 林奚还记得这名客人跟她的花的相处,那种自然流露的温馨,绝非伪装。 林奚收起记忆,赖了许久的她终于跟婆婆道别了。 她等这么久,其实就是想等一个消息。 出了酒店,林奚迎着薄暮朝自己的出租屋走去。 云英镇这种小地方的安全系数要比那些大城市高得多,没有变异动物的突袭,也少见罪犯流窜,乡民和游客在这里过夜生活也安心。当然,在这种小地方,也没什么丰富的夜生活就是了。 林奚回出租屋的途中遇到了徐睿文,这位年轻的执法队员还在寻找那名走丢的花,林奚远远地看了他一眼,神色复杂。 没有去跟老同学唠嗑叙旧,林奚直接走了。 到家时她条件反射看了眼对门,在发现对门大门紧闭后咋舌一声,开门进屋了。 她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之后便坐到电脑面前工作。 照样工作到深夜,她伸了个懒腰关上了电脑。 安静下来的窗外世界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她身形一顿,走到窗边朝外探看。 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她窗外的街道奔跑过去,林奚想也没想,冲出屋子。 她大步跑到楼下,然而楼下已经空空如也,那个熟悉的身影已经不见了。 林奚思索几息,朝那身影消失的方向走去。 走了整整一条街,她没有再看到那个身影,无法,折身回去。 一转身,拐角处潜伏一人,从她后面一手捂住她的眼,一手拿着小刀要往她脖子上招呼!林奚巧力一挣,眼睛露出些许,对上了那明明晃晃的刀光,伸手去格挡偷袭者拿刀的手臂。 利刃失去准头,在她脖颈上擦过,留下一道血线。 血液涌出。 “唔。” 林奚闷哼一声。 身后人猛然一顿。 林奚没有错过这个时机,手肘狠狠肘向身后,身后人硬生生挨了这一下,捂住她双眼的手却更加紧实,就在林奚打算趁势进攻时,哐当一声,偷袭者扔了手中小刀,换上一剂针药猛地扎进林奚的手臂。 那大概是某种强效迷药,林奚霎时间便软了下来,身子晃了两下。 偷袭者松开她,转身跑进墙角的阴影当中,飞快跑走。 林奚:“……” 她努力去分辨偷袭者的特征,但眼前一阵雪花花,阻碍了她的视线。 她头晕脑胀,蹲下|身平息。 奇怪的是,大概只过了一分钟,药效便消失了。 她满血复活,但也失去了那个偷袭者的踪影。 她之所以追到街上,是因为看到了一个肖似酒店客人的那名走失的花的身影,不想却遇到了偷袭。 云英镇是个祥和小镇,现如今却出现了执刀伤人的不明之人。 林奚想到了那名走失的花,她刚刚看到的身影真的是那名花吗?而那名花真的只是走失了吗? 林奚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脖颈,神色不明地摩擦着脖颈上的荆棘印记。 半晌,她顿住。 她忽然发现,自己脖子上的刀伤……消失了。 第6章 再遇 被注射强效迷药却没有深度昏迷,在短短一分钟内就恢复了正常。 被刀划开的伤口,忽然间消失无踪。 林奚:“……” 怎么回事? 林奚恍惚以为自己记错了,但沾血的小刀还躺在地上,废弃注射器还落在一旁,她没有记错,她是真的被注了药也被划伤了,但现在,她好了。 快速地。 林奚微微睁大了眼,有点茫然。 她年少时那丰富的受伤经历告诉她,她可没有那么好的自愈能力! 她的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带着春寒的夜风拂来,林奚打了个寒噤。 怕再遇到什么意想不到的意外,她暂且把一脑门的疑问藏起来,准备先回去。回去前她没有忘记带走那把小刀和已经用空的注射器。 回到出租屋,林奚借着灯光查看了一下小刀的刀面,没有发现明显的指纹。也是,没几个傻子会空手执刀行凶。 明白靠指纹这条路是找不出行凶者之后,林奚就没打算在这上面折腾。 她准备明天抽个时间去医院鉴定一下注射器的药物是不是强效迷药,当然,鉴定药物并不能帮助她找到行凶者,她只是想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对强效迷药免疫。 林奚一个普通公民是没有办法找行凶者的,但她也没有拨打执法队的电话,伤亡程度没有达到一个量级,她可不觉得那群人会管这事,唯一可能会管的只有她的那个老同学。 但她没找。 她不信任。 一个少年时期恶劣的霸凌者,老实说,作为曾经的受害人的林奚并不怎么信任对方。 躺在床上,林奚心里装了事儿,一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林奚出门,看到对面的屋子开着一条门缝,少年就在门缝里一眼不眨地看着她。 大清早便遇到恐怖片现场,林奚心梗了一下,面部抽搐着挪开视线。 “姐姐——” 少年嘻嘻一笑,把着门一开一合一开一合快乐地玩耍起来。 林奚:“……” 她提步加快了脚步。 少年从门里走出,朝林奚挥挥手:“姐姐,一路……” “闭嘴。”林奚回头瞪他,一副“你敢说,我就让你一路好走”的表情。 “好哦。”少年笑嘻嘻,目光落在林奚露出的脖颈上。 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林奚脖颈上的荆棘印记,他竖起大拇指,赞:“酷。” 林奚微微一怔,看少年的眼神柔和了稍许,她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小屁孩儿脑子不太好,眼光倒是不错!” 少年只是嘻嘻笑。 林奚曾经因为脖颈上的荆棘纹路吃过不少苦,现在虽然不会因为别人异样的眼光轻易受伤,但要是能被善待,自然更好。 一时间她心情大好,决定对这个少年宽容一些,包容对方的某些神经兮兮的行为。 还是个未成年嘛! 想到这,林奚朝那少年露齿一笑:“少年,你知道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什么吗?那是将初恋的甜蜜融入到浓滑奶香中,草莓和香草捎来早春的气息,冰冰凉凉,酸酸甜甜。” 少年眨眼:“……啊?” 林奚比划了一下冰淇淋的模样,说:“我是说冰淇淋啊!”林奚说,“我是说我请你吃冰,晚上回来我给你带,我先走了。” 她说完就走,不知道身后少年因为她的话发起了呆。 林奚去酒店的第一件事就是提醒婆婆注意安全,晚上尽量不要外出,她还提出要回酒店住,但这件事被婆婆拒绝了。 婆婆心细如发,听到林奚的提醒便猜到林奚遇上事儿了,问:“你遇到了什么?” 毕竟事关人命,林奚没敢隐瞒,把她昨晚遇到持刀行凶者的事说了,但隐下了她受伤后不治而愈的细节。 婆婆听完微微皱眉,目光在林奚身上逡巡几圈,发现她没受伤之后就收回了目光,仿佛并不担心那什么行凶者会把自己怎么样。 见状,林奚有点着急,想让婆婆重视一点。 这时,徐睿文走了进来。 他是来接人的,接那个丢了花的客人,他们今天要继续找花。 林奚闭上了嘴巴,去了厨房。 上午,林奚趁着空闲去了趟医院,去鉴定注射器中的药物。鉴定结果出来,果然如她所料那是速效强效迷药。 至此,林奚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她的确拥有了强力自愈能力。 但这份自愈能力是怎么来的呢? 林奚正在思索这个问题,不知不觉走到了方老板店外。 此时方老板正扯着大嗓门破口大骂,骂自己的花。 “老不死的,我说你两句怎么了?还给我跑了!你跑啊!跑了就别回来!你要敢回来,我打断你的腿!” 方老板的花是他的父亲,他曾是个孝子,父亲意外去世后他就把父亲变成了花。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试图以爱的名义将自己的亲友变成花的人,似乎都坚信自己一定会好好对待自己的花,就跟对方还活着时一样,但真正能做到的,百不足一。可悲的是,在大环境里,那些没有秉持住初衷的人,也并不会遭受谴责。 这是个畸形的世界。 方老板眼下哪里还是什么孝子,他自己都没发现,他心里头隐隐有恨,恨自己的花太弱智,玷污了父亲高大持重的形象,所以对变成花的父亲又打又骂,昨晚看到变成花的父亲竟然竟然还尿裤了,心头火起,就把花关到了门外。 他骂了一上午了,就是因为他早上醒来发现花不见了。 他觉得是对方跑了,毕竟那是个智商只有两岁的傻子,管不住腿正常得很! 方老板家的花跑了? 林奚从方老板的骂声中提取到这一信息,心中浮上一丝不祥。 真的……只是跑了吗? 她抬手摸了摸自己脖颈。 昨晚她被不明人士给攻击了。 攻击她的人到底是她认作人呢,还是认作了花呢? 林奚没有在方老板家的小店外面杵太久,她还得回酒店。 回去的途中她她一会儿想着走失的花,一会儿又想着自己身上的异状,对昨晚的行凶者也颇为在意,她走过赵叔家的小饭馆,走过何婶家的蛋糕店,遇见吹拉弹唱的卖艺人,人群在她身边来来往往,来来往往,喧闹渐渐从她身边远去,她没有注意到,直到世界归于一片宁静。 她恍然驻足。 那一刹那,墨一般的黑暗从她的脚底飞快蔓延,一瞬间便覆盖住了她的整个世界,熟悉的梦境在她眼前真实展开,她一动不动,双眼目视前方,仿佛已经呆住了。 仿佛。 然而当似有若无的呼吸声在她耳边响起,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即将抚上她的脖颈,她动了,精准地扣住了那只手的手腕,并迅速转身。 她目视着一身漆黑的男人,后者任由她扣着自己的手腕,不惊不怒,无悲无喜。 他眼眸浅淡,仿佛万物无法坠入其中。 两人对视颇久,林奚松开手,微微一笑:“又见面了。” 她看似放松,实则紧绷警惕。 她笑问:“你是谁?” 林奚确认自己没有做梦,她的一只手上还拿着她从医院获得的药物见证结果,这是她没有做梦的证明。 她是被眼前这个男人拉进了这个怪异的空间里。 她眼波闪了闪,心中已经有了猜测,于是问:“觉醒花种?” 和普通的花不一样,觉醒花种拥有常人羡慕的特殊能力,他们数量稀少,也不怎么喜欢冒头,但的的确确真真实实存在。 林奚活这么大从没有见过觉醒花种。 除了眼前这个。 是的,她已经认定这个男人就是觉醒花种了。 这是她第三次遇到这个男人,她怀疑自己突然获得的自愈能力跟这个人有关,她甚至怀疑在先前的地震里,她真的被巨石砸中了,只是恰巧被这个男人所救。 虽然这样想,但林奚并没有把这个人当成是爱心泛滥的好心人,她没那么缺心眼儿,从这个男人纠缠自己不放,她有理由怀疑这个人对自己有所图谋。 她防备着眼前这人。 男人并没有回答她的任何问题,他只是看着她,仿佛天生不会说话似的。 就在林奚以为他们会这样无声对峙到天荒地老的时候,她眼前的世界忽然晃动了一下,男人凭空消失了。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等林奚回过神来,自己已经变成了一根直戳戳的再也不能动的人桩子,男人则贴身站在她身后,没有动作,似在犹豫着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将他冰凉的手搭在她的脖颈上,轻轻抚过,林奚不能习惯这份怪异的触感,闷哼一声:“嗯……” 男人动作顿了顿。 不知当了多久的人桩子,当男人终于摸尽兴,林奚还来不及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下一瞬便回到了现实。 林奚:“……” 喧闹声齐齐涌入耳中,来来往往的路人再次出现在她的视野中,林奚站在原地好一会儿,而后做了个深呼吸。 男人已经消失,她不得不把那个觉醒花种的事存放在心底。 她低头看手里的鉴定结果,想了想,将其粉碎,扔进垃圾桶。 她继续朝着酒店去。 林奚走到酒店门口,遇到了只身一人的陈先生,林奚看到他立即想起了他房间里的蝶蛹还没处理,跟他说了一声,拿着工具去房间里处理,然而她晚了一步,等她去时,蝴蝶已经破蛹而出,不知飞去哪里了。 第7章 温暖 这一天,林奚在酒店待得比昨天更晚,因为那名丢失花的客人始终没有回来。 客人叫茅薇,是个年纪比林奚大不了多少的年轻姑娘,她在半年前差一点就结婚了,可婚礼途中遭遇了车祸,新郎为了保护她不幸遇难。 她的花就是为了保护她而死亡的爱人。 林奚想知道今天的搜寻结果。 她希望能等到一个好消息,为此她一直没有离开。她等着那位茅姓客人,但先等回来的却是某位未来的大明星。 陈于鑫一进大堂发现林奚的视线立刻就黏在了他身上,他由此产生了某种判断,哼一声,脚步匆忙地往楼上跑。 他躲情债的心情过于急切,上楼时差点自己给自己绊倒,匆忙抓了一下楼梯的护栏,林奚看他稳住了没有摔倒,确定他不会借此讹诈酒店之后就不想再关注他,可紧接着发现这位未来大明星突然捂住了胸口,很痛苦似的。 陈于鑫受伤了还是旧疾病发了? 林奚脑海中闪过这个问题,同时思维不受控制地发散了一下下,想到她被不明人士偷袭时自己捣对方的那一肘子。 她身手不错,那一肘子不留余力,那偷袭者肯定不会好受。 林奚正准备问陈于鑫身上怎么回事,可刚张嘴,一个音没成型,小陈同志就叫嚷了起来:“你能不能别纠缠我了,没用!我是不会喜欢上你的!” 说完,怕自己的清白不保似的,逃也一般哼哧哼哧跑了。 林奚:“……” 啊这…… 她抖落一身的鸡皮疙瘩,不想再跟那位陈自信打交道了,本来她想问陈自信身体情况的,现在暂时也不打算问了。当然,这主要还是因为她主观倾向于竹竿似的陈于鑫不可能靠力气制住自己,就算是偷袭也很难,所以陈于鑫是那个偷袭者的可能性不太高。 一想到那位自信先生,林奚又难以控制地难受起来。 “你喜欢203号的住客?”前台的婆婆突然出声问,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淡。 203号住客=陈于鑫 林奚在脑海里换算完这个公式,嘴角抽了抽,走到前台,哭笑不得地回答道:“婆婆,我看起来已经完全精神失常了吗?” 不然很难想象她会喜欢上那位自信先生。 林婆婆道:“不是就好。” 林奚笑得嘴巴快咧到耳后根去了,她将双臂横跨过前台,一把搂住自家婆婆,腻歪地蹭了蹭:“我现在心里只有你,婆婆!” 林婆婆被搂得愣了愣,半晌后才板着脸扯开脖子上的手,林奚顺势放开,搬了个小板凳坐在一旁玩儿通讯器上自带的小游戏。 她游戏玩得臭,两分钟内死了五回,正准备再接再厉,林婆婆突然再次开口:“你已经24了。” 林婆婆这话说得没头没尾。 林奚“嗯”了一声,想也没想就接话道:“还是个宝宝呢。” 林婆婆:“……” 林奚又死了两回,脑子转过弯来,反应过来婆婆是在催婚,当下震惊得张大嘴。 她那一向表现得很没有人情味儿的婆婆哟,竟然也有这么接地气的时候! 林奚感动了,扭转过身去,趴到前台上,面上一片动情:“婆婆,明天我就给你带个对象回来……” 林婆婆:“……” “滚吧。”林婆婆面无表情道。 林奚嘻嘻哈哈没个正形:“我不。” 两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酒店外忽然传来吵声。 吵声很熟,不用仔细分辨就能听出是住客陈太太和茅女士,两人正在酒店外大吵。 林奚跟婆婆对视一眼,而后让婆婆待在酒店内,自己则出门去看看。 出了门,争吵声更大了,主要是陈太太在闹,茅薇精神不济,偶尔低声回两句。 陈、茅两位客人没有注意林奚,陈太太扯着自己的衣服反复陈述一件事情,说自己身上的套装乃是售价四位数的名牌,现在却被弄脏了。 茅薇在外面晃了一天,期间还出镇子去了周边乡下,中途路况不熟摔了一跤,身上都是泥,回来时精神恍惚没注意擦碰了同时回来的陈太太,把陈太太的白外套给弄脏了一点,不多,只一点,她当时就道歉了,也提出了赔偿,可陈太太就是不依不饶。 “你知道这件衣服多值钱嘛,现在被你搞成这样了我还怎么穿?我明天还准备穿着它出门呢,现在怎么办?”陈太太嚷嚷道,“其实你是故意的吧?我早就看清楚了,你嫉妒我穿得漂亮,故意弄我一身泥!” 茅薇见她越说越离谱,微微皱眉:“我说了我会赔你。” “你是说了你赔,可你怎么赔,赔得起么?”陈太太用挑剔的目光上线扫射着自己面前这个狼狈的年轻女孩,冷哼一声,再次提到自己衣服的售价,说,“你赔我两个干洗费,我还得对你感恩戴德不成?你就是故意的,弄脏我的衣服,却只想赔几个零钱事儿了,钱赔得不多,又能恶心到我,你打的就是这主意吧,心机那么深啊!” 茅薇眉心跳了跳,被纠缠许久,她的耐心几乎要告罄了,素质使然才没有骂回去,忍了忍,加重声音:“我不赔干洗费……” “什么?!你现在连干洗费都不赔给我了?!”陈太太打断她,“你是看我好欺负是吗?!我告诉你,我先生、我儿子都在这里,你以为你能占我便宜,你以为你是……” “我赔你这件衣服的原价。”茅薇实在没忍住,也打断了对方。 原价? 陈太太突然像被掐住了脖子的鸡。 见她安静了,茅薇又淡淡接着道:“包括精神损失费。” 说完,抬起胳膊,在绑定了银行账户的通讯器上操作了一番,然后碰了碰陈太太的通讯器。 滴—— 转账成功,陈太太的账户里多了个金额为十万的转账,远远多于陈太太的所谓的名牌套装的售价。 陈太太所臆想的那些坏心思,茅薇通通没有,她很痛快地给了高额赔偿费。 茅薇也不是陈太太所认为的穷鬼,相反,她有钱得很,会入住这家收费低廉的酒店只是因为自己的花喜欢这里。 陈太太:“……” 茅薇揉了揉额角,疲惫不堪,看得出她的心思根本没在陈太太身上,是陈太太自个儿表演了一场被害妄想闹剧。 “现在我可以走了么?”茅薇问道。 陈太太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意识到自己把人看扁,好面子的她难堪不已。 如果是一般人,可能就埋着头认下了,但陈太太显然不是常人,她一把抓住转身进酒店的茅薇的手,拉得她一踉跄,厉声谴责:“你个小贱人是故意装穷来羞辱我的吧!你、你简直……” 她气得说不出话来,俨然被害妄想症又犯了。 茅薇不是故意装穷,只是陈太太太强势,自己一直没机会说出自己的赔偿方式。 陈太太耳朵:“你怎么这么贱啊,耍着我很好玩吗?我告诉你,我的儿子是觉醒花种,你耍了我可别想好过!” 全球觉醒花种的数量不超过两百,每一个登录在公民系统里的觉醒花种都拥有特权,十分不好惹。 陈太太的儿子竟然是觉醒花种? 陈于鑫是觉醒花种? 看到两人上升到肢体冲突了,本来打算上前拉开陈太太的林奚听到这话顿了顿,诧异不已。 理智告诉林奚最好不要惹上觉醒花种,但感性又让她很难对遭遇不平的自家客人视而不见。 迟疑片刻,林奚还是走上了前,出言:“陈太太,你放开茅小姐吧,我想她对你并没有恶意。” 陈太太不听:“你算什么东西?!你让我放开我就放开?” 林奚微笑:“请陈太太谅解,我有义务保护我们酒店住户不受骚扰。” 茅薇感激地看她一眼。 陈太太冷哼一声,想再次拿出她的觉醒花种儿子压人,就在这时,一道带着冰冷质感的声音从酒店大堂响起—— “放开她。” 酒店外的三人齐齐看向酒店内,见林婆婆走出来。 林婆婆重复了一遍:“放开她。” 陈太太可不怕一个老太婆,叫嚷:“老板,你确定要这么对待我?我儿子可是觉醒花种!” 林婆婆面不改色,一双眼无感情地盯着陈太太,道:“两个选择,一,放开茅女士,不要再去打扰她。二,你们一家搬出酒店,现在就来退房。” 陈太太:“!!!” 她不敢置信,不相信自己已经搬出觉醒花种,还会遭此待遇。 但林婆婆的表情告诉她,这就是事实。 陈太太张了张嘴,哑口无言。 她有个觉醒花种的儿子,明明可以更强势一些,但……对峙许久,莫名选择了退让。 她甩开抓着茅薇的手,气冲冲回了酒店。 林奚:“……” 咦? 陈太太在撒谎? 还是说身为觉醒花种的陈于鑫的能力并不好使? 林奚挑了挑眉。 “谢谢。”茅薇朝林奚和林婆婆道了声谢,抿了抿嘴,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你们不应该帮我,觉醒花种并不好对付。” 林奚赞同地点了点头:“确实。” 茅薇:“……” 林奚歪头看向林婆婆,咧嘴一笑,问:“所以啊,婆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怎么会这么热心肠?” 林婆婆没搭理她,转身踏进酒店。 林奚噗嗤笑出声,在她背后煞有介事地喊:“婆婆,帅的!” 茅薇呆滞地看着这对婆孙,突然间红了眼眶。 这两天她的心脏一直崩得很紧,爱人走丢的恐慌和无助无处述说,她故作坚强,她几乎无依依靠,但在这一刻,在这个陌生的小镇里,她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林奚看茅薇一眼,鼓励她两句,低头时垂眸遮住了眼中的情绪。 第8章 开口 茅薇回来了,依然没有找到自己的花,林奚留在酒店就是为了等消息,可现在消息等到了也没走。 林婆婆烦她,关门要赶她,林奚一个蛇皮走位躲开了,稳稳回到酒店。 林婆婆:“……” “203的客人不是觉醒花种。”林婆婆似是叹了口气,突然说。 婆孙俩对视相似一眼,俨然都明白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是的,林奚执意不肯走是因为担心自己走后陈家报复婆婆,毕竟她们插手了陈太太的事,而陈太太口口声声说她儿子是觉醒花种。 林婆婆知道林奚在想什么,所以才突然开口说陈于鑫不是觉醒花种。 但—— “婆婆,你怎么知道他不是?”林奚疑惑。 虽然她自己也偏向于认为陈太太在撒谎,毕竟陈于鑫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觉醒花种,这位自信先生要真的是觉醒花种,以他的性格,估计在他住进酒店的当天就会宣传到人尽皆知了,可事实上是,陈于鑫从未提起过自己是觉醒花种,这很奇怪。 可是万一呢,万一陈于鑫是呢。 不管怎么样,涉及觉醒花种,插手陈太太和茅薇之间的事怎么看都不是明智之举,林奚本来想自己去干这事儿的,事后也做好了自己承担的准备,可是没想到婆婆跑来抢了她的先。 她可以不担心自己,却不能不担心婆婆。 “你从哪里得知他不是觉醒花种呀?”林奚问。 林婆婆淡淡回道:“反正不是。” 她语气肯定,莫名地让人信服。 林奚被婆婆养大,深知婆婆是个怎样的人,几乎本能地信服于她,听她语气如此肯定,一时失神。 林婆婆抓住这个机会,拉着她的手臂将她推出去,下一秒将大门哐当合上。 林奚:“……” 啊。 林奚反应过来,啪啪拍门。 林婆婆将门开了一条仿佛跟头发丝儿一样的门缝,看着林奚道:“再不走,从明天开始不许来酒店了。” 林奚:“……” 这是威胁! 林婆婆是希望林奚回大城市的,所以才把林奚赶出酒店,但她并没有阻止林奚白天来酒店,她没做那么绝,是因为她觉得等林奚没钱再租房,自然而然就会离开,要知道小镇的工位都有限,且每个工位几乎都是祖祖相传,林奚要想在这里找到份工作可不容易。 这是林婆婆的打算,她哪里知道林奚其实有经济来源。 不过,她的威胁倒是十分管有用。 林奚已经被从酒店赶出来了,她可不想连酒店大门都进不了,眼下被威胁,正中要害被戳中软肋,撇了撇嘴,不敢再反抗,委委屈屈地看着婆婆无情地把门缝合上。 等门关上,她脸上的委屈消失得干干净净。 她拍拍屁股,背着紧闭的大门坐下来。 许久,身后传来响动,有人拉开了门。 林奚回头看去,对上婆婆冷冷淡淡的双眼。 “只住一晚。”林婆婆道。 林奚霎时笑容满面:“好哦。” 林奚知道自己这是成功磨得婆婆心软了,心情大好。她随婆婆进酒店,踏进一只脚,又将脚收了回来,道:“婆婆,我回出租屋拿点东西,马上就回!” 说完,急急忙忙跑走。 她一路跑回出租屋,途中进了趟便利袋,出来时手上提了东西。 她买了几个冰淇淋,口味各不相同,是她承诺给对门的少年买的。 现在已经挺晚了,她心里不认为少年还在等她的冰淇淋,但她还是决定回去看一看,如果不在就把冰淇淋搁冰箱里,回头看到人了再给。 她是这么想的,可等她跑回出租屋,意外地看到那少年正蹲在她家门前,不像前面一副正在犯病的样子,乖乖巧巧安安静静的,真乃奇景。 少年看见她眼睛一亮,目光倾落在她手中的冰淇淋上面。 林奚心中暗暗称奇,呼出一口气,把装着冰淇淋的便利店递给他,并解释道:“抱歉,我有点事耽搁了……喏,冰淇淋给你。” 少年接过来,看着林奚的目光炯炯发亮。 “谢谢。”他道。 林奚不在意地挥挥手,叮嘱他:“现在挺晚了别吃甜食,会长宽。” “明天再吃吧。”她说,“我走了。” 林奚不想婆婆久等,又匆匆跑回酒店。 婆婆说话算话给她留了门,她住回到自己的房间。 她的房间在酒店一楼,房间不大,但布置得十分温馨,与婆婆的房间仅有一墙之隔。林奚被扫地出门有段日子了,但房间里的东西一定没变,且干净无尘,显然在她不被允许入住的这段时间里有被定时打扫。 林奚在自己的房间里走走转转,身心因为回归熟悉的环境而无意识地舒展放松。 她这里摸摸那里碰碰,最后躺到柔软的大床上,蹭了蹭,忍不住微扬起嘴角。 但放松只是一时的,很快她就收敛起情绪,坐起,背倚床头,双耳竖起倾听外面的动静。 她不准备睡,也睡不着,她担心陈家夜里发难。 一夜过去,无事发生。 林奚松了口气,揉了揉干涉的双眼,准备出房间去倒杯茶醒醒神。 一拉开门,门后漆黑一片。 是不是陈家做了什么? 林奚提着右腿顿住,心中一惊。 但下一秒她便知道并不是陈家做了什么。 一具冰冷的身体贴身出现在她身后,熟悉的凉意从她的肩胛骨散开,她眼角一抽,想要扭过头去,却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捏住了下巴制止了她的动作。 林奚:“……” 又是那个神出鬼没的觉醒花种! 林奚抬手去扯下巴上的手指,她以为对方是个冷硬且□□的男人,不想轻轻一拉就把对方的手指给拉开了,她微微怔住,手还捉着对方的手忘了松开,有点凉。 男人见她怔住,把自己的手轻轻抽|出,转而去摸她的脖颈,林奚回神,偏头躲开,同时打算大跨一步离这个男人远一点。 可惜悲剧再一次发生了,似乎是洞察了她的想法,不知道男人做了什么,林奚再一次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控制,变成了一根无法动弹的人桩子。 “别动。” 携着一丝凉意的声音突然响起在林奚的耳畔。 “听话。”男人说,声音低沉。 林奚:!!! 这个男人——原来会说话? 一度以为身后的觉醒花种是个哑巴的林奚惊诧不已,她想张口跟对方聊聊,可惜她连嘴巴都动不了,只能眼睁睁地任由对方触摸自己的脖颈。 林奚:“……” 这觉醒花种到底在干嘛? 林奚眼中闪过一丝微光。 她沉默地瞪着男人结束。 许久过去,男人终于停止了他莫名其妙的行为,林奚察觉到自己的身体能动了,她见周围的黑暗在一点点淡去,蓦地转身抓住了男人的手腕! 她担心自己像上一次那样反应不及就被弹出男人的世界,快速道:“等一等,我有话跟你说!” 那一刹那,四周的黑暗似乎受到了什么影响停止了淡化,男人视线低垂,平静地落在林奚的脸上。 见这情况,林奚吐出一口气,心知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她没有松开抓住男人的手腕,怕男人反悔。 她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扬起一个职业微笑,道:“尊敬的觉醒花种先生,我们开诚布公地聊聊如何?” 她虽然问得恭敬,但并不给对方拒绝的时间,自顾自接下去说,“觉醒花种先生,你对我有所图谋吧?说说看,你到底图我身上的什么,说出来,或许我们可以来一场你情我愿的交易。” 男人看着她,只是看着她。 林奚微笑,继续微笑。 林奚笑得脸都要僵了,男人依然没有开口的意思,迫不得已林奚只能继续开口劝说:“是这样的,我最近遇到了一点麻烦,想要觉醒花种先生你的一点帮助,如果你帮了我,说不定我也可以主动帮你一把,如果你在我身上的图谋在我所能接受的范围之内的话。” 话至此,男人的眼睫极小幅度地颤了颤。 林奚没有错过这一幕,以为他在考虑自己的话,心中微动。 长久的思索时间过去,林奚等得身子都要麻木了,她觉得自己有必要继续言语煽动一下,以便促成交易,这时男人忽然开口了。 “下次见。”他说。 思考了这么久之后,他——这!样!说! 林奚:“……” 不容林奚再多说一句,下一秒她回到了自己房间里里。 她杵在房间门口,心中五味陈杂。 她来到大堂,听见楼上有脚步声,抬头一看,发现是陈太太。 陈太太看见她脸色不虞地冷哼一声,想刺上一两句,又想起了昨晚林婆婆的威胁,又闭上了嘴,但脸色更不好了。 她很不愉快地整了整自己身上的名牌套装,贵妇人一般做作地扶着楼梯往下走。 林奚懒得看她那做作的模样,准备去厨房看看,刚转身,听到嘭咚一声。 她条件反射回过头去,看见陈贵妇很不贵妇地摔滚下来,眨眼间就滚到了她的脚边。 “……” “……” 啊这…… 林奚意外地低下头,对上摔蒙了的陈太太的眼,后者明显也没料到自己会摔下来,半天之后才“哎哟”哀嚎一声。 第9章 出现 陈太太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摔倒,她每一步都走得扎扎实实,非常注意脚下了,但就跟见了鬼似的,她还是一脚踏空摔下了楼。 人虽然没事,但侮辱性太强,摔得太难堪。 陈太太几乎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林奚也没想到自己会有低着头看摔在她脚边的陈太太的一天,诡异的沉默中,她努力收敛住脸上的笑意,但微微翘起的嘴角依然泄露了她的真实想法。 艹!太搞笑了! 陈太太当然明白她在想什么,脸上一会儿青一会儿白,不想继续难堪下去,立刻爬起。她太急躁了,根本没注意自己的一只腿的膝盖被磕伤了一点,这一慌乱起身,膝盖酸中带疼,一个不察,腿本能地一弯,结结实实跪在林奚面前。 “……” “……” “陈女士——”林奚憋笑憋得脸都快扭曲了,她伸出一只手去,关心道,“你没事吧?” 陈太太脸上精彩纷呈,一把拂开林奚的手,爬起来就要回楼上。 在她看不到的背后,林奚捂着嘴笑弯了腰。 陈太太的霉运一经开始就收不住了,自从那一摔之后,她就经历了一系列超乎寻常的倒霉事件,真真到了那种喝口水都会被噎的程度!她担惊受怕地过了一天,终于在夜晚来临之后恢复了正常。 这一天她过得就跟被人施了咒似的,她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哪儿触了霉头,可不管她怎么回想,都想不出哪里不对劲。 在陈太太忙着接受霉运的洗礼的时候,茅薇依然出门寻找自己的花,这已经是第三天了,花跟人类一样,也是需要进食的,虽然和人类有些不一样,花只能吃水果喝纯净水,但如果长期不进食,也是会虚弱甚至死亡的。 思及此,茅薇一日比一日忧虑。 林奚出门时也会留意周边,看看有没有身形类似的花,只是很可惜,自那一晚之后,她再也没有看到过类似的身影了,她甚至开始觉得那一晚自己看到的身影根本不像茅薇的花了。 几天过去,茅薇依然没有找回自己走失的爱人,精神越来越差了,林奚看在眼里,却也无能无力。 林奚只在酒店住了一晚就再一次被婆婆赶出了酒店,好在这几天里陈家没有发难,陈于鑫似乎被坐实根本觉醒花种。 林奚每天在出租屋和酒店之间来来回回,现在她跟对门的少年相处得不错,每次回出租屋总是忍不住带点什么小零食回去投喂对方。 还有一件事,自从林奚每晚按时睡觉之后,那个一身乌漆墨黑的觉醒花种再也没有在白天找林奚,与此相对,他每晚都会准时准点进入林奚的梦里面,不做什么,就是摸摸林奚的脖子。 这天早上,林奚出门去酒店,路上遇到了一伙人闹哄哄地往执法队去,林奚很少在云英镇见到这阵势,挑了下眉,停下脚步从旁听这些人在闹什么。 “我家的花是前天不见的。” “我家的可能大前天就不见了,也有可能更早,反正我想起来的时候,就没见到了。” “我家的今早才发现不见了。” 这是一群丢了花的男男女女在互相汇报。 花的智商不高,走丢一两个很正常,但在短时间内走丢一群就很奇怪了,失主们察觉到了其中的怪异,于是聚集在一起去找执法队,这些人当中有的是真的爱重自家的花,真真为自家的花担忧,想寻回自己的花,但大部分的人都没有那么看重自己的花,可即便如此,他们也视自家的花为私有物品,换句话来说就是,自己抛弃可以,被别的什么人弄走了,他们可就没那么大方了。 所以他们这是准备去执法队,让执法队出面找出背后搞事的人,花安不安全他们并不那么在意,能不能搞到一笔赔偿费才是他们最关心的。 林奚三两下弄清了这帮人的遭遇和目的,皱起了眉。 她并不关心这群人最后会不会说动执法队,她在意的是,好像真的有人在云英镇搞事,针对镇上的花。 她摸了下自己的脖颈,确认了,那晚她被袭击,肯定是被偷袭者当成了花。 至于对方为什么在占据上风的情况下扔了刀子换成注射迷药,最终选择放弃了她跑路,林奚所能想到的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偷袭者认识她,在偷袭过程中认出了她,知道她并非花,所以才临时改变主意选择跑路。 林奚默然。 云英镇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和林奚相识的人太多了,到底哪一个才是背后搞事者呢?而对方对那些失踪的花做了什么呢? 林奚想起自己被偷袭时偷袭者动了刀子,对那些失踪的花的处境并不看好。 她心思沉沉地走向酒店,走到酒店门口,蓦地停下脚步。 花瓣。 触目都是绯红的花瓣,比镇外的野樱跟鲜艳夺目,那是[花]凋谢后的产物。它们堆积在无名酒店的门口,堆得像小山一样高。 林奚呼吸一窒,眉心跳动起来。 穿着一身名牌的陈太太推开酒店大门走出来,看见堆在门口的花瓣吓得大喊一声:“哎呀!” 婆婆闻声走出,一眼发现酒店门口的这一地花瓣,表情沉了下去。 陈太太似乎从惊慌中镇定了下来,叽叽喳喳地发表着自己的看法:“哎,这都怎么了?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花瓣?天啊,这得死多少花才会产生这么多的花瓣啊!真可怜!” “老板,你们酒店不会在做奇怪的事吧?”陈太太用质疑的目光扫视着林婆婆和林奚。 陈太太的音量不小,不多久,酒店里的所有住户都闻声聚集在了酒店门口,其中包括陈先生和陈于鑫,以及……茅薇。 茅薇看到这一地的花瓣霎时腿一软,靠旁边住客扶着才没有摔倒。 住客们显然也觉得酒店门口出现一堆花的花瓣并不正常,各有看法,彼此间小声交谈起来。 无名酒店位置偏僻,现在时间还早,周围的店铺还没开张,住客的交谈传出,纷纷提前开门,凑过来看热闹。 人越聚越多,有人道:“我听说这阵子镇上丢了不少花,西街的贺老板一家今早带着人去执法队找说法了……” 镇上丢失了不少花,而现在林婆婆的酒店门口出现了一堆花瓣,这…… 人群面面相觑,眼中传递着彼此都懂的信息,落在林婆婆和林奚身上的属于探究的目光越来越多。 是的,大家都在猜,那些不见了的花是不是就是酒店门口的这一堆。 这时—— “陈太太,你昨晚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出酒店了吧?”林婆婆突然开口道,语气平淡。 无名酒店也设歇业时间,很早,时间一到林婆婆就会关酒店大门回房间,不再守着大堂,但酒店的大门并不会锁死,不会限制客人进出。 林婆婆昨晚梦回惊醒,窥到陈太太出酒店过。 林婆婆这一出声,人群顿时将目光调转到了陈太太身上。 比起土生土长的林家婆孙,他们更加不信任刚来小镇不久的外地游客。 陈太太见林婆婆一句话就把矛头转到了自己身上,有些急,否认:“我没有!” 小镇偏远,镇上没有监控,镇政府已经在申请了,但这一方案至今还没落到实处。 也就是说,靠监控是查不到谁夜晚出没出过门的。 陈太太苍白的辩白没有起到作用,大家仍然目光怪异地看着她。 陈太太气急,镇上没有监控,证明不了谁出过门,也证明不了谁没有出门。 僵持中,执法队的徐睿文带着一群人走来了。 那群人是丢了花的失主,他们找执法队闹,但最终出面的只有上岗时间短却格外正直的徐睿文。 徐睿文见到这一地的花瓣面上一震,愣了许久,悲戚之情慢慢涌上眼底。 他看向酒店门口的茅薇,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 他陪着茅薇找花找了好久,而眼下这情景,谁都知道丢失的花们的情况不容乐观。 徐睿文担心茅薇。 作为唯一一个穿着制服的人,徐睿文的到来打破了先前的僵持。 有人冲徐睿文喊道:“执法队的,林婆婆说那边那个女人昨晚一点多目的不明地出门过,你审审她,问她昨晚到底去做什么事了!” “对,审她!在这个小镇,谁会半夜出门啊,这肯定有问题啊!” 人群起哄。 他们本能地偏信本地人林婆婆,并不觉得自己武断了。 当然,林奚也是相信林婆婆的,比其他人更相信,那是多年培养出来的信任,所以她看向陈太太的目光带了一丝质疑。 陈太太见自己成了众矢之的,气急吼道:“我说了我没出过门!” 她朝林婆婆嚷嚷,“老太婆你胡说八道什么?!你凭什么指控我?!” “你说没出门就没出门啊?证据呢?” 有人指出:“你看你穿得一身名牌,却住这么破旧的酒店,你不觉得你很奇怪吗?” 陈太太语噎,求助地看向丈夫和儿子,可丈夫这会儿却面目呆滞,整个人仿佛游离在外,而儿子则面容发白,也不明情况地顾自发着呆。 陈太太:“……” 她想到了什么,表情泄露出一丝怪异。 人群见她沉默,以为她心虚,更是大声地质问她。 陈太太陡然回神,目光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最后落在穿着黑色制服的徐睿文身上,放软了语气:“同志,我是真的没有……” 话还没说完,徐睿文打断了她:“别动。” 陈太太莫名,眼看着徐睿文朝她走近,走近……然后手一伸,从她的上衣口袋里夹出了……一片绯红的花瓣。 那是[花]凋零之物。 第10章 后悔 一直声张自己冤枉的陈太太陡然没了声音,她愣愣地看着那一枚花瓣。 “你能解释一下吗?”徐睿文问,声音还算温和,“为什么你的身上会有[花]的花瓣?” 他带来的那群丢了花的人可就没那么温柔了,暴躁吼道:“是你干的!我们的花丢了,是你搞的鬼,你心理变态,杀了我们的花!” “赔钱!我们的花不能白死,你必须得赔钱!” “你这女人是不是有什么大病啊,为什么要去弄别人家的花呢?” 茅薇看到这里听到这里,心里跟其他人一样,八成认定自己爱人惨遭毒手,成了这堆花瓣的组成之一。 而且凶手极有可能就是这个跟她同住一个酒店的陈太太。 一时间,她被巨大的悲伤所笼罩,看向陈太太的目光变成了利刃一样锐利。 她不想要钱,她只想找回自己的爱人。 林奚的目光从茅薇身上掠过,慢慢落回到陈太太身上。 以目前的情况来看,陈太太是最可疑的。 “不是我!”陈太太在众人的声讨声中退后一步,略显慌乱道,“不是我,我没做过这么变态的事!” 有人吼她:“那你倒是解释啊,你身上的花瓣到底哪里来的?!” 陈太太左顾右看,对上一双双怒视她的眼。 她意识到大家已经认定了她是凶手,眼一闭,终于承认:“是!我昨晚的确出过门,但这些花瓣不是我弄出来的!” 她咬着牙,犹豫了一下才道:“我在垃圾堆里发现了这些花瓣,把它们搬到了酒店门口,仅此而已。” 众人:“……” 陈太太解释:“真的,我和这家酒店的老板有过节,搬花瓣回来是想让大家怀疑酒店,但这些花瓣真的不是我弄出来的,我没见过各位家里的花,你们的花失踪了和我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她试图为自己辩解,但信她的人并不多。 “你先前还说没出过门呢,现在又改口说自己出门了,谎话连篇,让我们怎么相信你?!” 声讨她的群体里有不少人的目的是讨一笔赔偿费,他们并不在乎真相,在乎的只有陈太太那身名牌。 他们想从陈太太身上敲一笔。 林奚轻挑了一下眉,倒是有些相信陈太太的说辞,原因是她曾经和偷袭她的人交过手,她没看见对方长什么模样,却也知道对方是个身量高挑之人,极大可能是男性。 不过陈太太说她半夜出去逛垃圾堆,就算是林奚,也很难说服自己相信这个说法。 她质疑这一点,也出声问了,问陈太太:“你半夜出门去垃圾场做什么?散步?” 陈太太面部一抽:“怎么可能是散步!我只是……只是……” 她突然结巴,目光不断地往自己丈夫身上飘。 周围都是些急着要给她定罪的人,虽然她满心想隐瞒,却也知道自己要不是说不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可能稀里糊涂就被人摁死在变态这个标签上了,心一横,道出了实情:“是我先生先出的酒店,我担心他背着我跟镇上的人出轨,所以跟踪了他,路过了垃圾场!” 现场一静。 咦? 又出现一个半夜出过酒店的人? 众人齐齐扭头看陈太太的丈夫,后者低着头,表情沉静,察觉自己被关注了,缓缓抬起头,半晌,点了一下头,承认:“嗯,我昨晚出过酒店。” 陈太太表情怪异。 她没有说谎,她出门的确是为了跟踪丈夫,之后偶然看见了垃圾场里的花瓣,这才心生一计,把花瓣挪到无名酒店门口,想要镇上的人怀疑姓林的老太婆和她的孙女。 但有一点她觉得奇怪,那就是丈夫半夜出门并不是去夜会哪个女人,而是去了执法队,盯着执法队门前的花坛里的花看了半天。 为解除怀疑,陈太太把这件事细细说了。 镇上没有普及监控器,但执法队是有监控的,一调监控就能辨别真假。 徐睿文听了陈太太的话,回到大本营调了监控,证实了陈太太的说辞。 陈太太能自圆其说,又有监控作证,想要把她硬掰成杀花的变态似乎变得不太可能。 有的丢了花的失主仍然不想放弃,扯着嗓子质问:“那陈先生为什么要半夜去执法队呢?可以解释一下吗?” 陈太太也很好奇这一点,看向自己的丈夫。 陈先生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沉默了半晌才回答:“听说执法队门口的花坛种了一棵半夜才会开花的变异花株,最近到了花期,我喜欢花,所以慕名而去赏花罢了。” 众:“……” 呃,原来是为了赏花。 执法队门口的那株变异花株的确小有名气,最近也的确到了花期。 大家有点被陈先生的说法说服了,可陈太太却仍然觉得奇怪,因为她知道她的先生其实并不是爱花之人。 陈太太不想把事情搞复杂,于是隐瞒了这一点。 丢了花的失主们眼看自己没了赔偿他们的人了,多少有些不甘心,转而去扒着执法队的徐睿文,要求他尽快帮他们查清这件事。徐睿文不愧为老好人,应下了这帮人的要求。 人群慢慢散去,少数几人留在了无名酒店门前,提出帮忙,想帮这一地的花瓣收拾一下。 失魂落魄的茅薇哑着嗓子道:“……我来吧。” 她咬着下唇:“由我……来收拾。” 她不想把这些花瓣随意地搬回到垃圾场,她想把它们收走。 几分钟后,无名酒店门前只剩了林奚、林婆婆,茅薇,以及陈家三口。 陈太太刚刚才被一众人质疑,此时已是疲累不堪,拉着自己的儿子就要回酒店房间,林奚叫住她,惹来她不快的回嘴:“干嘛?” 林婆婆淡淡道:“我们酒店不欢迎你们一家继续住下去。” 陈太太惊叫:“凭什么?!我们交了房费的!” 林奚点头:“嗯,所以——现在方不方便过来退一下房费?” 陈太太瞪眼。 林奚笑眯眯:“陈太太,我想你在做出陷害我和婆婆的事之前,就应该料想到这一步了吧?” 陈太太:“……” 并不。 因为她从没想过自己的成为会被暴露出来。 林奚看她一眼,道:“请吧,来清算一下吧。” 陈太太不干,想闹,陈先生拉了她一把,沉声道:“时间还早,去找其他酒店吧。” 在这个家里,陈先生不常坐决定,但一旦做决定,陈太太也极少反驳他,于是顾自生了会儿气,最终还是妥协了。 送走了陈家一家,林奚走出酒店,看见茅薇正跪坐在那堆花瓣前,面容发愣。 她的身边已经打包好了一袋花瓣,因为花瓣太多了,旁边还放着几个空袋。 她好多天没睡好了,眼底下青黑一片,看起来非常憔悴。 林奚脚步顿住,站定在她身后。 她没有上前打扰,只是静静站在她身后。 “我后悔了。”茅薇突然开口说,声音低得风一吹就会消散一般。 她说,“我的爱人变成花之后做过智商鉴定,他比一般的花智商要高一些,我很高兴,所以想多给他一些尊重,如非必要,不会去约束他。” “我想更平等地与他相处,就像以前他作为人类时一样。” “但我不应该这么做的,如果不是对他不加约束,他也不会在我没有注意的时候走出酒店,遭遇这些。” 茅薇的声音中带了些喑哑。 这段时间镇上消失的那些花,多数是因为没人管束出了家门才不见了的。 茅薇的初衷是好的,但结果有点伤人。 茅薇说:“但我最后悔的是在爱人去世后将他变成了花。” 她用带了哭腔的声音说,“是我不想放手,是我的挽留才让他遭遇了这些。” 花需要在特定的花种中注入思念和执念,花种易寻,一般的百货商店都有售卖,十分便宜,但培养花需要用上亡者的全部骨灰,所以说,一个人意外离世后,成为花的机会只有一次。 如果茅薇的花真的在这堆花瓣里面,那么茅薇这一次就真真切切失去了她的爱人。 “我好后悔。”茅薇说,说完捂住脸,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林奚下意识张口想安慰她两句,说她的花不一定就遭遇了不测,可等嘴巴张口,她却不想用虚假的说辞去欺骗这个可怜人,因为明眼人都清楚,这段时间丢失的花极大概率就在这里了,在这堆突然冒出来的大量的花瓣里面。 谁不清楚这些花曾经遭遇过什么,他们是否经历过痛苦,他们又为何被针对。 林奚心头突然涌上一股愤怒,对那个藏头缩尾的凶手。 她想抓住那个凶手,问对方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茅薇哭泣着,林奚听着她的更咽,心头沉甸甸。 这一天林奚离开酒店回到出租屋,看到少年蹲守在她家门口,她习以为常,摊开手,说:“让你失望了,今天没有零食。” 她叹道,“抱歉,我太累了,忘了。” 少年偏头看她,眨巴眨巴眼,问:“累?” 林奚一边开门一边道:“嗯,心累。” 少年:“……” 他思索颇久,问,“那需要我帮你快乐起来吗?” 林奚嘴角一抽,努力不去关注这少年的说话方式,提取有用信息后后反问:“你能帮我做什么?” 少年眸光闪烁:“你需要我做什么?” 林奚看一眼少年,接了句毫不相干的话,她说:“我一直想问,少年,你几岁了?” “17。”少年脱口而出。 林奚点头:“哦,17啊。”她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说,“那好好吃饭,争取趁着最后一点少年时光茁壮一下自己吧,大人的事少操心。” 说完,踏进房间。 在她身后,少年的脸上满是复杂。 第11章 好人 林奚习惯了自己回家和出门时遇见对门的少年,后者似乎总是那么闲,闲到林奚对对方产生了怀疑,于是第二天出门时,她忍不住问对方:“你不用上学的吗?” 在当今,一般来讲,17岁还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可能就读高二,也有可能就读高三,不管是高二还是高三,理论上来讲都不应该这么闲的。 “其实我休学了。”少年回答,“我摔了一跤,摔坏了脑子。” 脑子被摔坏了? 要说这少年脑子不太正常。 林奚深深相信这个理由。 同情地看了一眼少年,林奚说:“好好养,还是有机会好起来的。” 她告别少年,同时在心里想,今天要是有空,就去镇上转一圈,看有没有补脑的核桃卖。 她一边想一边走,走了几步,发现少年跟着她,她回头,用眼神询问他——跟着我做什么? 少年停下脚步,不说话。 林奚奇怪地看着他,心想这摔坏脑子的孩子又犯病了。 她倒是对此适应良好,没多在意,继续走自己的。 这一次少年没跟上。 但等林奚走出一段距离,少年突然喊:“姐姐——” 林奚回头:“什么?” 少年说:“我叫陈加乐。” 林奚愣了一下,笑了,礼尚往来回了句:“林奚。”她说,“姐姐我叫林奚。” 林奚踏进酒店,林婆婆看她一眼,问她:“路上捡钱了?” 林奚摆手:“噗,那种好事怎么落在我身上?” 林婆婆又看她一眼,心想那你怎么这么高兴。林奚没察觉婆婆在想什么,顾自上楼去。她要去检查一遍陈家三口住过的房间,陈家三人虽然已经退房了,但林奚担心他们会在房间里留下些什么不好的东西,这完全有可能,毕竟陈太太看起来有点狭隘。 林奚检查了陈太太和陈先生的房间,没有发现什么大问题,略略放心,转而又进了隔壁陈于鑫的房间。 她在房间里翻翻找找,依然没有发现什么大问题,正准备离开,突然面前飘下一片枯叶似的东西,定睛一看,发现是只蝴蝶的残翅。 她顿了顿,抬头望去—— 吓! 她被天花板上密密麻麻的灰色污点,仔细一看,发现都是些已经蝶蛹,蛹已经空了,里面的东西都已经飞走。 林奚被这密密麻麻的空蛹恶心到,赶紧退出房间。 “婆婆!” 她跑到楼梯口喊。 “怎么办?我们家酒店成蝴蝶窝了!” 林婆婆闻言抬头,并不着急——她好像从来没有为什么事着急过——她不急不缓地上了楼,查看了一下203号房里的情况,下一秒冷静关上门,道:“这间房暂时不出租,回头我找人清理一下。” 林奚密集恐惧症犯了,躲得远远的,有气无力道:“哦,好。” 林奚担心蝶窝不止一个,又去查看了一下其他空房间,好在别的房间都好好的,没有蝴蝶免费入住。 回楼下的时候,林奚路过了客人茅薇的房间,看其房门紧闭,叹了口气,没有上前打扰。 眼下无名酒店安静得过分,平时客人就很少,这会儿又刚刚失去陈家的三个客人,整个酒店像是空了一般安静。 闲来无事,林奚上了酒店楼顶天台。 无名酒店只有四层高,但在云英镇已经算得上比较高的建筑了,站在楼梯往远看,视野十分不错。 她带了便携式望远镜来,借用它来扫视着镇上走动的人群。 望远镜是她从酒店的储物间里偶然所得,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伙计,估计是哪个收藏癖的客人遗落在酒店的,最后被收捡进了储物间。 林奚试图开启侦探模式,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个迫害花的渣滓的线索,当然,这有点异想天开了,她不觉得自己这么随便一扫就能发现线索。 她只是太闲了,又不想自己闲着。 果然,林奚换了几个方位,什么异常都没看到。 她正准备收起望远镜,突然她视线一顿,镜头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形,黑色的,乃执法队的大好人徐睿文。 然而更让林奚所熟悉的是徐睿文所处的地方。 徐睿文正待在林奚的出租屋楼下,似在等人。 林奚眯了眯眼,看了徐睿文一会儿,看见一个少年走出出租楼。 那少年径直走向徐睿文。 这一下林奚真的惊讶了,因为那走向徐睿文的少年不是别人,正是林奚对门住着的那个,对方今早才自报过家门。 陈加乐。 陈加乐是认识徐睿文的。 借着望远镜,林奚看见徐睿文和陈加乐站着说了一会儿话,最后从身上掏出一塌纸币给了陈加乐。 现如今电子支付高度普及,纸币基本已经消失,林奚已经很少看见纸币了。 不错,徐睿文让她涨了一番见识。 话说回来,徐睿文和陈加乐到底什么关系? 他为什么要给那少年钱呢? 林奚看着徐睿文又跟陈加乐说了几句,这才转身离开。离开后的徐睿文继续在街上巡逻,途中遇到了丢失花的失主,被纠缠了一会儿,所幸很快脱身。而另一边,陈加乐哪儿也没去,大喇喇地坐在出租楼下的破石头雕塑上,用徐睿文给的纸币折飞机,然后……全都放飞了。 林奚:“……” 败家子! 一向节俭的林奚看着这一幕痛心疾首。 林奚很好奇徐睿文跟陈加乐之间的关系,于是这天回出租屋回得挺早。不知是不是因为过于早了,平时总能见到的人这会儿却不见了,少年没有蹲守在她房门前,甚至没有在家,是的,林奚去对门敲了门,但没有得到回应。 林奚默然。 在少年门前站了一会儿,寻不到人的林奚只能只身回自己的房间。 夜幕降下,云英镇被蒙上一层朦朦胧胧的暗色,房间里的林奚没有打开电脑工作,而是倚着床头思索问题。 她莫名在意白天里见到的那一幕,它在她脑子里扎根,挥之不去。 或许是因为冲击感太强了,毕竟在见到那一幕之前,她从未想过徐睿文跟对门的少年是认识的。 林奚在等,等少年回来。 往日都是少年等她,现在换她等少年了。 她等了好久才等到响动,立时从屋内冲出去,把刚回来正准备开门的少年吓了一跳。 少年惊讶地看着她,下一秒想到了什么,心情大好,他问:“姐姐,你在等我吗?” 林奚当然是在等他,闻言点头,说:“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少年难得乖巧,像是被得到关注后变得乖顺的猫,回说:“散步呢。”他突然感慨,“我去外面转转,好好看看这个小镇。” 林奚:“……” 好吧。 原来是去散步了。 她笑问,“美吗?这个小镇?” 少年不吝赞赏:“美的!” 林奚自然知道云英镇有多美,但这会儿她没有跟少年去深入讨论这一点,而是开门见山地问了其他问题,她问:“加乐,你认识执法队的徐睿文?”她说,“我看见你们说话了。” “徐睿文?”陈加乐疑惑,半晌才“啊”了一声,似乎才想起对方,道,“算认识吧。” 他说,“我摔坏了脑子,丢失了部分记忆,绑了公民id的通讯器手环不见了,流浪到云英镇,被巡逻中的执法队的看见。别人都不想管我,但徐睿文了解了我的情况,把我带走了,给我租了房子,让我在这里暂住,休息到恢复记忆,想起回家的路。” 他平铺直叙地描述他跟徐睿文之间的相识,话里并没有透露出对帮助过他的徐睿文的感激。 林奚却很诧异:“那家伙还真的是个老好人呢!” 她的那位老同学该不会每天都在普度众生吧…… “好人?”陈加乐歪了歪头,对这个用词颇为质疑的样子。 他眨了眨眼,“大概不算好人吧。” 林奚:“啊?” 陈加乐说:“他每晚出去狩猎落单的花,手段凶狠,不像好人的样子诶。” 林奚瞳孔一凝。 什么? 第12章 原因 兽匍匐在黑暗中,像平地拔起一座小山,黄澄澄的眼闪烁着幽光,利齿外露,沾着未干的血迹。 他看着兽,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在尖叫,他知道,他被锁定了,被这嗜血的兽。 粘稠的血液淌在他的脚底,他一刻也不敢分心,努力挺直腰背,瞪着这巨兽。 他不能怕,决不能退缩! 他知道,只要他生出退缩之意,哪怕一丁点,面前的兽就会扑向他,用牙将他撕碎! 就像他旁边的那一堆“他”一样。 破破烂烂的那一堆“他”就是因为不够强大,在兽的审视下退缩了,才被撕扯成一堆垃圾。 他这脚底的血,是无数个他死亡的见证。 是的,他已经死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他很强大,非常强大。 他瞪着兽,嘴角扬起一个轻蔑的笑。 “呵。” 徐睿文从梦中惊醒,笑容还没完全从他脸上消失,他摸了摸脸,将那轻蔑的笑偷偷藏起。 他透过执法队宿舍的窗,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从床上坐起,披上自己的黑色制服,一边系扣一边往外走。 “新人,你要出门?今晚也要?”同住的执法队搭档掀起眼皮看他,打了一个哈欠,“啧,你这人真奇怪。” 夜晚巡逻是执法队的职责务,但真正把这项职责落实到底的只有新来的徐睿文。 “哦,你是要去找那个迫害花的凶手吧?”搭档没忍住笑出声,“噗,只是不见了几个花而已,死了就死了,别管那些破事了,好好睡一觉不好吗?” 说话间,又连打两个哈欠,惫懒地闭上了眼。 作为前辈,他言尽于此,至于新人愿不愿听,他并不在意。 徐睿文没听。 他穿上了制服,扣上门,走出了宿舍。 云英镇的春夜透着一股微凉,街上大门紧闭,无人出门。 他沿着空无一人的街道走,目光搜寻着街上的每一个角落。 他巡逻完半个小镇,什么都没看见,燥意在春寒中涌上心头,他的右手食指不可控制地快速抖动着。 昨晚也是,昨晚也是……什么没有! 答—— 答答—— 不规律的脚步声突然响起,落入他的耳中,他蓦地抬头,鹰一样的双眼盯向声音的来向。 一道黑色身影出现在他视网膜上——黑色的运动服,白色棒球帽,个儿不高,身形单薄。 他迅速将那道身影扫视了一遍,最后落在对方的脖颈上——绯红的荆棘印记像是血一样,就算是在小镇昏暗的灯光下,依然鲜明夺目。 是[花]。 是[花]! 难以克制的兴奋瞬间传遍全身,他下意识摸了一下藏在腰间小刀,难耐地舔了舔唇。 他朝花追了上去,并不急切,不远不近地缀在后面。 花的智商太低,毫无警觉,可能是迷路了,只顾着在街头乱窜。 藏刀的年轻执法员花了十几分钟玩乐,终于腻了。他见花拐进了黑暗的街角,眸光一闪,蓦地提速扑了上去。 他抓住了花,一手捂住对方的眼,一手执刀刺向对方的脖颈! 他钟爱这个姿势,这让他有种完全掌控对方的快|感,他享受于此。 他的技术绝佳,他刺杀过许多的花,他能瞬间就收割花的性命,所以并不担心对方有机会呼喊。 他是个熟练的刽子手,他很得意。 然而—— 然而—— 本该手无缚鸡之力的花却猛地一挣,下一秒擒住他执刀的手腕,像是早就等着这一刻一般,也像是预习过一般,轻而易举就化解了他的桎梏,甚至折断了他的手腕! “唔!” 他闷哼一声,来不及应对这意料之外的,脖颈被一只手狠狠卡住。 那只手又细又白,此时却擒住了他的命脉,让他不敢动弹半分! 他跟巨兽对战至今,分得清强弱。 面前这个比他瘦小许多的“花”很强,能要他的命。 这绝不是花! “嗨——”熟悉的嗓音从棒球帽下传出,带着几分凉薄的调侃。 徐睿文浑身一震,不敢置信。 林奚用闲着的那只手摘下棒球帽,任由长发散下来,微微抬起头来。 “老同学,刀子玩得不错呀。”她微微一笑,手上却发狠一抓,将老同学的脖颈抓出几个小坑来。 徐睿文喉头滚了滚,瞳孔猛缩:“林奚!” “是我。”林奚用闲聊的语气说,“徐睿文,我们好歹同学一场,看来那些青春时光都虚度了呀,你看,上一次夜间相遇我没认出你来,这一次夜间相遇你没认出我来,这同学做得好没意思。” 徐睿文:“……” 林奚看着他笑,笑眯眯问:“你两次三番对我动刀子,是几个意思?” 徐睿文眸光闪闪:“我只是……例行巡逻,把你误认成了……” 认成了不明人物。 他想这样辩解,但—— “花?”林奚打断他,挑眉,“你把我误认成了花?” 林奚笑问:“镇上不见的那些花是被你杀害了?” “不是!”徐睿文反驳得极快,“我没有!” 林奚忍不住笑出声:“噗,老同学,你不觉得事到如今,你再反驳没有什么意义?” 林奚收了笑,喊他:“现行犯——” 她道,“其实我并不想听你的辩驳,只想问问你——我们酒店客人茅薇的花还活着?” 她的确不想听徐睿文的废话,她今天做这一番伪装,就是为了钓徐睿文,事实上她也成功钓上了,证实了陈加乐的话。 陈加乐说徐睿文每夜都会出去杀花取乐,他看到过。 陈加乐说的是真的。 徐睿文就是个变态,读书时是个伪善的家伙,这么多年了依然没有长进,还是个可笑的伪善者。 啧。 林奚想起了自家酒店门口的那堆花瓣,想起了茅薇,她无法原谅有人在她的故乡做这样的事。 想到这,她手上用了些力,卡得徐睿文几乎呼吸不上来。 “还有,你给我说说看,老同学,你到底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徐睿文沉默了,因为他察觉到自己在林奚心里已经被定罪,而且毫无翻案的可能性,所以他沉默了,不想说无用的话。 林奚意识到这一点,手上持续用力,有些恼怒地压低声线,喊:“徐睿文!” 徐睿文表情凉薄。 许久之后,他突然笑起来,状若癫狂。 “哈——哈哈——哈哈哈!” “你说茅薇?”徐睿文大笑,“你说那个傻妞?噗,她的花早就被我弄死了,弄死了!可笑的是她还傻兮兮地每天跟着我找花,太可笑了!” 林奚瞳孔紧缩。 果然,那晚她看到的身影并非茅薇的花,只是一晃而过的相似罢了…… 林奚隐隐愤怒,问面前的疯子:“你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你问我为什么?” “林奚,你竟然问我为什么?哈哈哈!” 徐睿文笑得癫狂,发狠地要袭击林奚,林奚眼皮一跳,松了手,条件反射地踹向对方的腹部! 砰—— 徐睿文像断线的风筝一样轻薄,被这一踹,瞬间飞出十几米远,卡进了街头一个废弃的枯井里! 林奚:“……” ??? 她看一眼正在井口挣扎的徐睿文,又低头看一眼自己的脚,试探着摸了两下。 ……这是她的脚没错。 但——为她的脚什么跟装了大|炮似的,真的能一脚把人轰飞啊! 她的表情有点崩。 徐睿文也有点懵,他挣扎许久,终于从枯井里爬出来了,但他腹部严重受伤,翻出枯井后就跟狗一样趴在地上爬不动了。 林奚心情微妙地来到他面前:“那个……你可还安好?” 徐睿文瞪她。 林奚摸摸鼻子,解释:“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拥有了金刚腿,你别死啊。”她真心实意地担忧,“你别死,死了……死了我不就白忙活,再也搞不清楚你为什么要迫害花了吗?!” 徐睿文看着她,跟看怪物一样。 他面部抽搐,不知是疼的还是气的。 林奚看他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微微安心,笑了:“玩够了吗?玩够了的话,现在可以告诉我原因了吗?” 徐睿文:“……” “你真的不知道原因?”徐睿文被戳到了痛处一般,再次癫狂,“林奚,这难道不是你害的吗?!” “是你害的啊!是你!” “十年前……” 十年前,徐睿文是云英镇中一个小有人气的帅哥,几个女同学喜欢他,他宣布他喜欢的是同班的林奚,结果林奚遭那几个女孩子围攻,不久,那几个女孩子陆陆续续都疯了。 徐睿文不知道那些女孩子为什么突然间都疯了,直到他开始做噩梦。 巨兽在他梦中出现,毫不留情地撕咬他,直至死亡。 但死亡不是结束,死了一个他,还有第二个他,第三个…… 他必须得跟巨兽战斗,一直战斗,永不停息。他要变得强大,强大到能够震慑住它! 他不知道花了多少时间才强大起来,他强大了,也疯了,跟那几个女孩一样。 一定是林奚做了什么,不然为什么偏偏是他们遭遇了这些?! 一定是林奚! 徐睿文惧怕林奚,十年后的意外重逢让努力强大起来的他深深动摇了。 他一看到林奚,就感觉自己变得弱小了两分,为了找回强大的自己,为了不再重复被巨兽撕碎,他只能另辟蹊径。 虐杀花会让他感觉自己无比强大。 “他们只是低等生物罢了,能帮助到我,能让他们废物一般的生命附加价值,这难道不是一件幸事吗?”徐睿文大喊,已经失去了理智,“我没错!我没罪!人类踩死一只蚂蚁还要给他定罪吗?!我何罪之有?!” 林奚沉默。 她看着已然陷入疯魔的徐睿文,她完全听不懂徐睿文在说什么,他说她害她做噩梦,可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她什么都没做。 她唯一能听懂的是徐睿文说他在花身上找到强大。 她感觉悲哀,不是徐睿文,而是为花。 她知道,这个世界上,跟徐睿文有相同想法的,认为花和蚂蚁一样属于低等生物的还有很多。 街道两边的店铺中的灯光陆续亮了起来,是徐睿文的大喊大叫吵醒了睡熟的街坊。 人群聚了过来,三两下弄明白徐睿文才是杀害花的凶手。 他们对着徐睿文指指点点,诧异得很,但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接着开始分析着失去花的家属们能拿到多少赔偿。 林奚被挤出人群,心中灌满了春寒。 “啊——” 人群中突然传出尖叫,林奚回头,看见一个年轻女子举着带血的刀放肆大笑,在她脚边,徐睿文捂着血流不止的脖颈,翻着白眼,浑身抽搐。 林奚睁大眼,在混乱中对视上女子的眼,对方朝她张了张嘴,无声说着些什么。 林奚回想起了这个女子曾经带着哭腔的低述。 ——我好后悔。 ——我后悔了。 ——我后悔在爱人去世后将他变成了花。 林奚不忍看这一场悲剧,闭上了眼。 第13章 我的 徐睿文死了。 茅薇杀死了他,为此她需要蹲一辈子的牢。她本来可以逃的,现如今国家执法队不作为,不知放了多少罪犯在外逃窜,茅薇本来也可以逃走,但她没有。 她出身良好,接受高等教育,执刀杀人已经是近段时间的遭遇对她精神上的逼迫,她的人生字典里没有逃跑二字。 况且她心如死灰,并不想逃。 祥和的云英镇因为这一场流血事件彻底闹开了。 林奚在深夜离开的现场,没有回出租屋,而是去了酒店。 酒店一片漆黑,茅薇的离开并没有惊动酒店里的住客,也没有惊动婆婆,位置偏僻的无名酒店沉寂在夜晚当中,仿佛没有被另一条街道上的吵闹所波及。 林奚站在酒店门口发呆。 吱呀—— 酒店大门在她面前打开,婆婆出现在门后,看着她。 林奚张了张嘴,想问婆婆怎么还没睡,却突然间疲累得不想说话。 林婆婆依然用那平静的目光盯着她,看了她一会儿,侧了侧身,让开了一条道。 往日林奚不知要耍多少赖皮才能得到的待遇,现在她却轻而易举就得到了。 林奚鼻头一酸。 林奚回到了她在酒店里的房间。 关上门,她一夜没闭眼。 第二天,她精神恢复了,至少看起来精神恢复了,她跟大堂里的婆婆唠嗑,笑着说自己可能会因为总是缺觉而未老先衰,婆婆看一眼她的脸,微微蹙了蹙眉。 事实上林奚面色极好,甚至让人惊艳。 林奚以前也长得好,可现在却让人怀疑她的发育是不是略微有些滞后,以至于二十多岁的现在才真正长开了。瓷白的脸不见毛孔,五官也恰到好处的精致,脸大体还是原来那张脸,却恍然间让人觉得这张脸是不是哪里被微调过。 林奚有几天没关注自己的脸了,她每天都有许多解不开的疑问堆积在心头,脸并不是她最关注的,就拿徐睿文来说,徐睿文已经死了,但也仍然给她留下了一个疑问。 徐睿文说他噩梦缠身,在梦中跟巨兽战斗,折磨得要疯了。 这听起来像是胡言乱语,但初中时欺负过林奚的那几个女孩子的确也疯了,这想想都不太正常。 “婆婆。”林奚忽然喊。 林婆婆闻声看她,林奚斟酌了一下,说:“婆婆,你还记得我在镇中读初中时,有段时间镇上有个传言,说镇中有几个女孩子突然疯了,你还记得这事儿吗?” 林婆婆眸光微闪:“不记得。” 林奚:“……” “啊。”林奚没料想婆婆会回答不记得,噎了一下,“……您努力想想?” 林婆婆面无表情:“旧事就不要重提了。” 婆婆都说不想重提了,谁也撬不开她的嘴。 林奚:“……好吧。” 看来她是没机会解开这个谜题了…… 林奚叹了口气,把这事儿压下,又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她想了想,走出了酒店。这会儿天还早,周围没有人,林奚伸出自己的右手,手面朝上,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吐出。 “燃烧吧,火巨人!” 她喊出口号,又死死盯着自己的手掌。 静默。 无事发生。 林奚:“……” “愤怒吧,冰精灵!” 静默。 “斩断一切吧,风暴之刃!” 静默。 …… 林奚:“……” 她收起手掌,转而拍拍自己的胸口,露出一个安详的微笑,还好,还好她还是个正常人类,只是自愈能力强了一点点,力气大了一点点,而已! 她摸摸肚子,感觉有点饿了,安心回酒店吃早饭。 一转身,看到婆婆正在酒店门口看着她。 “24了,少看点动画片。”婆婆道,说完,转身进了酒店。 林奚:“……” 感觉这顿早饭不是很想吃了呢。 林奚最终还是吃了早饭,吃完就开始犯困,她一直在大堂打瞌睡,婆婆看不下去了,把她赶回去睡觉。林奚确实有点坚持不住,于是顺从地回去了,回的出租屋。 一进屋,她立刻把自己摔进床铺里,摔得她眼前一阵发黑。 咦? 发黑? 她陡然警觉,意识到了什么,充满抓住了身旁的一件外套,下一秒她置身于空旷的黑暗世界中。 没有迟疑,她转身退后两步。 “等等!”林奚喊,于此同时,一只冷白的手停驻在半空,距离她的脖颈仅有几毫米。 男人看她,眼神沉静。 林奚呼出一口气,递出自己的外套给男人:“有点小,别介意。” 她露出小白牙,笑:“不用谢。” 男人:“……” 男人没动。 林奚笑容依然灿烂,含蓄地指出:“你有点冷。” 言下之意,你这么冷,摸得我体验感极差。 男人:“……” 两人对峙着,许久,男人动了,林奚以为他又要把自己变成根不能说话不能动弹的桩子,在心里叹了口气。 可没有。 男人抬起了手,然后……碰了下她的脸。 “如何?”男人问。 林奚没懂:“??” 男人解释:“温度。” 林奚这才发现与自己脸颊相碰的那只手温温热热,一点也不凉! 她低呼一声。 她突然发现,面前的这个神秘的觉醒花种……其实异常地好说话。 “如何?”男人又问。 林奚咳嗽一声:“还行。”她好奇地打量面前的男人,“大哥,你既然能把体温控制在正常温度,为什么先前还要把自己搞得跟冰块似的,节能吗?” 男人:“……” 他一言不发,绕到林奚身后,以将她近乎揽入怀中的姿势抚摸她的脖颈。 林奚:“……” 又来。 林奚被摸好多回了,早就发现这人虽然摸得暧昧了些,但对自己并没有那方面的龌龊心思。她并不想变成人桩子,于是放聪明了,配合着没挣扎。 她身体配合着没动,嘴巴却没配合地闭上。 “大哥,你能告诉我你到底在做什么吗?”林奚终于有机会问出自己一直想问的问题了。 但男人没回答,以他的沉默,答案想必是:不能。 林奚不放弃,又问:“为什么是我呢?”她百思不得其解,“我又没招惹你,事实上我根本不认识你,你怎么就选中了我呢?” 男人依然沉默。 林奚长长叹气:“那——大哥,你可不可以告诉我……” “你是不是要害我?”她问,语气是开玩笑的语气,眼中却一片冷凝,“我身上的变化都是因为你吧,你到底想对我做什么?把我改造成某种趁手的武器?” 男人:“……” 林奚垂眸。 “我不要你的命。”男人突然道。 林奚没想到他会开口,微微一怔后问他:“那你要什么?” 男人又不说话了。 林奚:“……” 总感觉多少有点生气呢。 “大哥,您话真少。”林奚心中不高兴,嘴上故意刺他,说,“你这样的性格,就算脸长得再好,也不可能受欢迎的。” 男人顿住。 “你不喜欢?”男人出声问。 林奚没反应过来:“什么?” “你不喜欢我?” “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林奚嘴角一抽。 “……” “……” “哦。”男人微微皱眉。 林奚:?? 什么乱七八糟的…… 林奚头疼,不知道怎么跟这男人交谈,索性闭上了嘴。 她站着被男人摸了一阵,摸得困意连连,打了个哈欠。下一瞬,眼前一晃,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空旷的屋子里,那是一个只有床的屋子,而她正坐在倚着床头的男人的怀里,头靠着男人的肩。 林奚大惊,机械地扭头去看男人,却只看到男人的下巴,她“嘶”了一声:“大哥,你不觉得我们现在这个姿势暧昧得要命吗?” 她眨眼,“站着的姿势已经不能满足您了,您就这么着急开辟新场所新姿势吗?” 男人说:“嗯。” 林奚心梗。 “你不是想睡觉?”男人道。 林奚意识到男人这是在解释他们为什么转战到了床上,微微有些诧异,就感觉……感觉这身份不明的觉醒花种怪体贴的。 只是—— “我没想睡。”林奚从男人怀里起身,坐到一边,只梗着脖子伸到男人面前,方便对方摸。 这姿势不仅成功破除了暧昧氛围,还把自己搞得像件行为艺术作品,不止一点半点怪异。 男人静静地看着她怪异的姿势,没动。 林奚鼓励他:“摸吧,快点。” 男人:“……” 林奚只是开个玩笑,并不想一直当个行为艺术品中的残次品,况且她平凡的脖子并不支持她长久维持这个高级的姿势。 她把自己的脖颈收回来,规规矩矩地靠在床头,把男人的手抓过来,往只脖子上一搭,而后闭着眼。 她示意男人可以开始工作了。 男人顺从地开始工作。 林奚眼睫轻颤。 “觉醒花种先生。”她微微抬起眼睛,露出里面的一片清明,她看着旁边的男人,说,“我读初中那会儿遇到过比我强大得多的对手,他们人数多,围攻我,最开始我有所不敌,但最后是我赢了。” 她说,“我不好战,却也不会任人欺负。” “所以——”她将眼睛完全睁开,“如果你哪天想害我……” 她看着男人,露出一抹微笑。 男人看着她。 他第一次将手从她脖颈处挪开,抚摸上了她的脸庞。 “我是覃霄。” “不害你。” “你是我的……”他的声音低了下去,低到林奚完全听不见了。 “你的什么?”林奚问。 第14章 蝴蝶 林奚力有不逮,没能再从那个叫覃霄的觉醒花种嘴里撬出只言片语,事后她反复回忆两人间的对话,一帧帧琢磨对方的微表情,得出一个了结论。 ——你是我的…… 叫覃霄的觉醒花种对她没有仇恨,也不像是要利用她做什么,“你是我的……”后面接的不可能是“仇人”。 该庆幸至少不是仇人吗? 林奚苦中作乐地想。 林奚临出门,接到婆婆的来电,让她一趟田阿姨家,去帮忙。 住在镇子外的田阿姨家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农场,种些蔬菜瓜果,无名酒店的蔬菜水果都从那里购入。当然,无名酒店不是农场唯一的客户。 林奚和田阿姨家熟,农忙的时候有时会去帮一把。 林奚接到这个任务并不抵触,出门时她看到对门的少年,想了想把少年也拐走了,理由是:“去见见世面,小朋友,你一定没下过地,走,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她把拐带苦工说得跟趣味盎然,少年上当了。 田阿姨家的农场挨着小镇,出了镇走十分钟就看得到地方了。 现在是樱桃成熟期,大片的樱桃红澄澄,林奚就是被叫去帮忙摘樱桃。田阿姨聘了一批人去摘,林奚和少年混入其中,活干得不多,偷吃得不少。 好吧,田阿姨特意给婆婆打电话叫林奚去帮忙,其实就是让林奚去吃樱桃的,而林奚叫了少年,其实是想跟少年聊聊。 “加乐,你知道徐睿文已经死了吧?”坐在樱桃树下吃着樱桃,林奚看着同样吃着樱桃的少年,问,“先前有他帮你租房,现在他已经死了,自然不可能再帮到你,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陈加乐挑着又大又红的樱桃吃,仿佛并不在意自己即将再次流落街头,道:“船到桥头自然直吧。” 林奚:“……这船要是翻了呢?” 陈加乐顿住,眨巴眨巴眼,笑咪咪:“哦。” 林奚嘴角一抽:“‘哦’什么‘哦’?” 少年找到了一颗大樱桃,眼眸一亮,快乐地将樱桃摘下,扔进嘴里,美滋滋。 他说:“那就翻吧。” 林奚看他。 她突然发现,这个少年对生命是有些漠然的,包括自己的。 这也是摔坏脑子的后遗症? 林奚一巴掌拍打在少年的背上,拍得少年一个踉跄,扭头惊诧地看着她。林奚朝他笑得不太友善:“突然手痒。”她吹了一下自己的手,“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你总会觉得手痒。” 总想抽他。 陈加乐:“……” 林奚站起来提了筐子继续当摘樱桃的小工,摘了几把,从树枝中探出半边身子来,对另一边的少年道:“我借你钱,按银行的利息,你打个欠条给我,回头等你恢复记忆找到你的家人,你再还我。” 说完,缩回树丛中去。 少年愣住。 愣了很久。 林奚在农场待了快一天,晚上还在田阿姨家吃了饭,吃完饭准备回镇上,天气骤变,眼看就要下雨。田阿姨怕中途下雨,给林奚和跟着林奚的陈加乐一人一把伞。 这伞没用上,两人来到镇上时雨根本没下下来。 林奚琢磨着明天再去田阿姨家一次,去帮点小忙,顺便把伞还了。 正想着事儿,突然有人在街上喊—— “加乐?!” 林奚闻声抬头,看着一道熟悉的身影飞快地朝她跑来,然后一把搂住了她旁边的……陈加乐。 林奚看着这抱在一起的两人,愣了愣,良久,“嘶”了一声。 “加乐,你让我好找!” “加乐,你怎么舍得不辞而别让我们担心呢?” “加乐……” “加乐……” 林奚呆滞着看着眼前这感人至深的相逢场面,扶了扶自己差点脱臼的下巴,目光落在抱着陈加乐的那人身上,目光复杂。 因为抱着陈加乐的人是……陈太太。 林奚:“……” “加乐,这位是你的……”她艰难地询问。 她心中涌上一股不好的预感。 陈加乐没来得及说话,陈太太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发现了林奚,下意识垮了脸。 她垮着脸,冲淡了眼下这煽情的氛围。 陈太太擒住了陈加乐的一只胳膊,将陈加乐拉到自己身边,似乎找到了靠山一般,傲气道:“呵,是无名酒店的茶水小妹啊,真巧啊。” 茶水小妹林奚:“……是挺巧的。” 更方面来讲,都挺巧。 陈太太朝林奚抬了抬下巴:“这是我儿子陈加乐,他可是……” “你抓疼了。”陈加乐突然插话,打断了陈太太没说完的介绍。 陈太太没有松手,依然紧紧拽着少年,怕一松开对方就跑了似的。 陈加乐提醒了一下没见效果,便也不再提,仿佛突然间丧失了痛感一样。 林奚看了陈太太的手一眼,微不可查地蹙了蹙眉,视线上移落在少年的脸上,问他:“加乐,她真是你母亲?” 陈加乐偏了偏头,说:“好像是。” 好像是? 林奚:“……” 陈太太:“……” 陈太太惊叫:“加乐,我就是你母亲啊!你忘记我了?忘记你爸爸,忘记你可爱的弟弟了?!” 说到这,她想起了什么,面露惊慌,“加乐,你爸你弟生病了,你快陪我去看看!” 说着,拉起陈加乐就走。 少年被拖拽着走了几步,回头看林奚。看了几秒,突然扬起笑脸,笑眯眯道:“姐姐,回头见。” 林奚:“……” 她必须得承认,她有点不放心等这个“回头见”,因为她感觉陈太太对少年的态度有点说不出的奇怪。 她目送少年走远。 她站在原地好一会儿,最终叹了一口气,朝陈太太新落脚的酒店走去。 她可不是善心泛滥,她只是……只是想去拿回被少年带走的雨伞罢了。 她这么说服自己。 陈先生一家被赶出无名酒店之后就在镇上的一家便宜民宿住下了,林奚是知道这一点的,因为那晚花瓣的事闹得很大,陈先生一家一度成为乡民们的饭后谈资,出现的频率可高,林奚也因此得知了他们的新住处。 林奚来到民宿,没有进去,只是在外面等着,静待情况,如果里面闹起来了她再进去。 林奚以为自己会等很久,但并没有,不到一会儿,陈太太恼羞成怒的声音从民宿里响起,伴随着一阵噼里啪啦,少年走出了民宿。 一出门看到林奚,愣住了。 林奚没看他,看着追着跑出来的陈太太。 不知道民宿里发生过什么,陈太太此时狼狈不堪,脚上的鞋在追跑出来时还跑掉了一只,她捡起来,愤怒地砸向少年,扯着嗓子喊:“陈加乐,你怎么敢这种态度?!” “你忘了是谁不计较你是你妈那个贱人留下来的贱种,给你吃喝把你拉扯长大?!” “你妈都不要你了,是我把你养大的,是我!是我啊!” “陈加乐,你到底怎么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陈太太恼怒大喊,林奚微微心惊。 “姐姐——” 少年来到林奚面前喊了一声。 林奚看他。 少年说:“我认错了,这个女人不是我的家人。” 林奚:“……” “哦。”林奚道,“既然认错了就走吧。” “嗯。” 两人在陈太太的咒骂声中离开,但林奚知道,陈加乐可能还真是陈家的孩子,根据陈太太的那些话,陈加乐可能是陈先生前妻的孩子。 还有一件事,那就是陈于鑫和林奚同龄,24岁,陈太太说陈于鑫是陈加乐的弟弟,那陈加乐……多少岁? ——少年,你几岁啦? ——17。 林奚:“……” 她侧头看陈加乐的脸——的确脸嫩,乍一看就是很像少年。 林奚面部微抽,没戳破这件事,现在的气氛不适合聊这个。 两人迎着薄暮沉默地朝出租屋走,林奚寻找着开口的契机,契机没找着,余光瞥见有什么东西朝他们飞来,很大,黑白交加,有点瘆人。 她条件反射,拿着雨伞一戳。 目标很大,她戳了个正着。 黑白飞行物啪嗒掉在地上,抽搐两下,不动了。 林奚定睛一看,这才发现那是一只巨大的蝴蝶,有两只成□□头那么大,黑色的翅膀上布着许多死白的花纹,像眼睛一眼,有点恶心。 云英镇蝴蝶很多,但这么大的从来没有出现过,如果不是被轻轻一戳就戳死了,林奚会以为这是云英镇历史以来的第一只变异动物。但变异动物大多凶残,命硬,可不会像纸糊的一样一戳就死。 “啊。” 林奚低呼一声,怀疑自己捅死了一只上国家保护目录的珍稀动物。 “……” 她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她干咳一声,看向身边的陈加乐,想让陈加乐帮她保密,不料看到正陈加乐双眼呆滞,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我不是故意的。”她试图解释。 陈加乐看看地上的蝴蝶尸体,又看看她,嘴巴动了动,一句话没说出来。 “我真不是故意的。”林奚说,“我刚刚也吓了一跳,没管住手!” 陈加乐:“……” 同一时间,东街口方老板家门前聚了一群人。 方老板店门大开,他的尸体被什么东西咬得稀碎,凄惨地躺在自家小店门口。 就在几分钟前,方老板正在小店门口休息,一只黑白蝴蝶飞过来袭击了他。那是一只大得出奇的蝴蝶,翅膀上有类似眼睛一样的纹路,它优雅地扇动着双翅,飞过方老板面前,霎时间伸出十厘米的口器,迅速击穿了方老板的头骨。 方老板连尖叫都没发出便软倒在地,成了这黑白蝶的晚餐。 第15章 渴望 【云英镇出现了变异动物,那是一只变异蝶,攻击性极强。】 这个消息很快传遍小镇,民众惶然。 消息自然也传到了执法队,小镇的这群黑制服们从未上过战场,甚至连就业前的训练都忘得差不多了,这时赶鸭子上架,并不比乡民们英勇多少。 “这是假消息吧?” “云英镇怎么可能出现变异动物,对,这一定是假消息!” ——有的执法员甚至开始自我安慰了。 但这个自我安慰的方式实在过于拙劣,方老板的尸体还凄惨地躺着呢,事实不容躲避! 执法队配着武器开始在小镇搜索,他们的武器是一种激光枪,小口径,普遍用于击杀单只的、小型的一级变异动物,这是云英镇所能申请到的最高级别的武器,且它们已经在执法队的武器库里吃灰很久了,幸好性能不错,勉强还能被征用。 云英镇共有执法队员102名,而现在他们全都出动了,这是他们自上岗以来第一次全体出动。 气氛紧迫。 自从执法队接到消息拉响警报,现在小镇上已经看不到人,都躲回家中了。 林奚也是,她在听到警报的时候,第一时间拉着陈加乐去了酒店,和婆婆回合,关上酒店大门,执行紧急避难。不过她是有点懵的,并不清楚为什么小镇突然拉响了警报。 此时酒店里的所有人都聚在大堂里,包括几名客人。 一名从多灾多难的z市来的客人抖得跟筛子一样,表情崩溃,神经质地念叨着:“又来了……又来了……来了……” 他是土生土长的z市人,从小到大经历过多次变异动物入侵事件,得了相当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这次来云英镇就是因为听从了心理医生的话跑来散心的,哪里想到这么倒霉,竟然再一次听到了噩梦一般的警报。 他将自己缩成一团,蛮高大的一个男人,此时却像小孩儿一样无助。 林奚看不过去,倒了杯热茶给他。 客人受惊,差一点直接掀翻了那杯热茶,好在及时清醒,哆哆嗦嗦地接过来,结结巴巴地道谢。 此时此刻林奚终于醒悟过来,明白小镇拉响警报是因为变异动物入侵,她看一眼婆婆,发现后者十分镇定,又看一眼被她拉来的陈加乐,发现后者……在发呆。 林奚同样倒了杯热茶给他,问他:“害怕?” 陈加乐眸光闪烁,摇头:“不怕。” 林奚觉得他在逞强,示意他:“喝杯茶吧。” “哦。”陈加乐听话地喝茶,双手抱着茶杯,十分乖巧的样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表现得太乖了,婆婆一直看着他,林奚怀疑婆婆想把自己换出去,换个乖孙子回来。 林奚:“……” 砰!砰!砰! 巨大的砸门声突然响起,z市客人一惊,打翻了手中的茶杯,惊叫:“魔鬼来了!是魔……” 他的惊叫声突然卡住,因为伴随着砸门声,酒店外响起了人的说话声:“开门,给我开个门,我是先前酒店的客人,快开门!” 是有人在外面砸门求助,请求开门。 而且,林奚还凭声音听出了这求助之人的身份。 是陈太太。 陈先生一家住的民宿距离无名酒店不远,眼下大家都在紧急避险闭门不出,这位陈女士却在这个时候出门,肯定有特殊情况。 林奚眸光闪烁,看向陈加乐。 陈加乐突然起身。 “我出去看看。”他这么说道,显然也听出了陈太太的声音。 林奚看着他道,提醒他:“外面很危险。” 这话透着一个意思:她并不赞成他去管陈太太。 陈加乐回视着林奚,突然喊:“姐姐——” 林奚早就在质疑他的年龄了,这时再听这个称呼,心情有些微妙,倒是没有戳破,应了。陈加乐忽然笑起来,问:“姐姐想看更美丽的风景吗?” 他的声音很轻,就像是在脑内模拟他口中的“更美丽的风景”,怕声音大了,影响到他的想象。 “嗯?”林奚没能立刻对接上这一位的脑电波。 这话从何说起? 陈加乐接着说:“这个小镇虽美,但还是太寡淡了一些,欠缺一点艳丽的色彩,姐姐,你想看更绚丽的云英镇吗?” 林奚没懂他在说什么,可是—— 她站起身,一巴掌拍打在对方背上,龇着牙阴气森森:“加乐啊,谁给你胆子诋毁我的故乡的?寡淡?这明明一种静美,是恰到好处的温婉,多一分都显俗气!”她无脑维护自己的故乡,最后理直气壮地总结道,“我的家现在这个样子就是最美的!” 陈加乐:“……” 林奚瞄他一眼,看着他陷入沉默。 酒店外的砸门声一声比一声响,陈太太俨然已经气急败坏,用更加激烈的言辞要求里面开门。 林奚微微皱眉。不得不承认,她一直不喜欢那个陈太太。 陈加乐像是结束了某种思考,接着前话道:“我去看看。”他的舌尖打了个转,玩味地说,“去看看那个自称拉扯我长大的……母亲。” 说着朝门外走去,林奚还想阻止,被林婆婆拉了一下。这一打断,陈加乐已经开门出去了。 林奚欲言又止,最后沉沉叹了口气。 酒店门外。 陈太太看见陈加乐走出来,眼眸一亮:“加乐,你果然在这里!”她伸手去拉陈加乐的手臂,被后者躲开,陈太太脸色一变,破口大骂。 陈加乐神情冷峻,静静地挨着骂,等对方骂够了,这才忽然开口。 “吃光了吗?”他突然这么问。 嘴上不饶人的陈太太猛然顿住。 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却唤起了陈太太噩梦一般的记忆,她脸色迅速变青,捂住嘴呕吐起来。 陈加乐低笑,他长着一张少年感极强的娃娃脸,一笑,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看来是吃光了。”他点头,评价,“比我想象中的快呢。” 陈太太听着他的低语,恍然间明白了什么,猛地瞪大眼。 “是你!!”她惊恐大喊。 陈加乐偏了偏头,无辜地眨巴着眼,很疑惑似的反问:“不然呢?” 陈太太猛地退后几步,被自己绊倒。 陈加乐双眸铮亮,眉眼弯弯。 陈太太四肢并用,急切想要逃离,逃离面前这个披着人皮的恶鬼,再不复先前的强势,精神崩塌了一般嘴里失控地呢喃着:“是你……是你……原来是你……” 陈太太想起了她逃离民宿前的景象,黑白色蝴蝶破开丈夫的头颅探了出来,像是刚刚饱餐过一顿,惬意地舒展了一下双翅,姿态极致优雅。 这是第一只,接着第二只、第三只…… 无数黑白蝶破开丈夫、儿子的皮囊钻了出来,它们在空中飞舞,舞动着,身形渐渐变大,最终变成了巨大狰狞的模样。 陈太太尖叫一声,拔腿就跑! 她终于知道丈夫为什么半夜跑去赏花了,因为她的丈夫早已被体内的蝴蝶掏空,被蝴蝶所支配! 她得逃! 快点逃! 她不要变成丈夫、儿子那样,她要活着,她想活着! 她得去找加乐,寻求加乐的庇护,加乐一定会保护好她的! 加乐跟无名酒店的茶水妹在一起,现在全镇紧急避难,他们一定躲在酒店里,一定! 陈太太怀着惊恐而迫切的心情来到酒店,她成功了,找到了她的加乐,可是…… “是你!是你害了你爸和你弟弟!”陈太太恍然大悟,“那些蝴蝶是你弄出来的!” 陈太太崩溃大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难道不是你亲爹,不是你亲弟吗?” 陈太太曾说她的儿子是觉醒花种,她没有说谎,她的儿子的确是觉醒花种,刚觉醒不久。不过是觉醒花种的不是她的亲生儿子,而是继子。 她的继子陈加乐是觉醒花种。 “加乐,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陈太太痛心疾首,“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啊!” 陈加乐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如这个女人所言,他以前的确不是这样的。 忠诚、笨拙、任劳任怨,这是以前的他。 他从小被生母所弃,被陈太太所接纳,他的继母、父亲、弟弟总是夸赞他勤劳,夸赞他懂事,这是他最开心的事,所以他加倍地回馈于他们。 继母买衣服买首饰需要钱,父亲养家困难需要钱,弟弟追逐梦想需要钱,而他本人拥有的极少,所能回馈给他们的只有钱而已。 所以他只有努力赚钱。 最后他因为过劳进了急救室。 他要死了。 但他并不后悔,觉得自己这一生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死也死得问心无愧。 只有一点——他不想成为花。 所以他在弥留之际跟自己至爱的家人说了,他不愿成为花。他以为爱着他的家人会成全他的愿望,但一睁眼,他成了花。 他的家人并不爱他,而是以爱的名义贪婪地榨取他的每一丝价值,就连死了也不放过他,将他变成花,交易给了别人。 他说谎了,他不是刚刚才摔坏了脑子,而是想必出生时就是头着地的,自那个时候脑子就不好了,不然也不会被人利用至此。 后来他觉醒了,成为了一名觉醒花种。 那一刻,他满心仇恨,渴望杀戮。 他给他“至爱”的家人们精心选了个绝佳的埋骨之地,那是一个叫云英镇的地方,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这是一座再理想不过的坟墓了。 他给家人们写信,提及他已经成为了觉醒花种,让他们来寻他。 他贪婪的家人们啊,果真不负他所望,高高兴兴跑来吸他的血了。 当他觉醒的那一刻,他身体内的仇恨与怨怒化形,以美丽的蝶形姿态现形,他可以操控这蝴蝶附身在普通蝴蝶上面,滋养它们,让它们繁衍变异,成为变异蝶。 这些受他操控的蝴蝶,被贪婪的血肉喂养,也会变得贪婪嗜血。它们将以他的血亲的身体为皿繁衍生息,最终撕开他血亲的皮囊,飞涌而出,屠尽一切生灵,。而他亲爱的继母,将会见证这美丽的一幕,最后受万蝶啃噬而死。 啊,多么美妙! 他已经计划好了。 明明已经计划了,可是…… ——我请你吃冰。 ——那好好吃饭,努力成长吧,大人的事少操心。 ——我借你钱,按银行的利息,你打个欠条给我,回头等你恢复记忆找到你的家人,你再还我。 可是……可是有那么一个人出现了。 一直以来,他总是付出的那个人,不断地给予,不断地被索取,而现在,有那么一个人,并不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漫不经心间,给予他以关怀。 为什么要装成少年呢? 因为……因为他也只是想以这副还算引人注目的模样,期待着被人爱着而已。 有这么一个人出现了,回应了他的期待。 ——“我的家现在这个样子就是最美的!” 陈加乐回想起那个人这么说。 “加乐——” “加乐呀,妈妈求你,求你别这么对我……” “我知道,妈妈以前对你过分了一点,你原谅妈妈,妈妈以后会对你好的,你放过妈妈,好吗?” “加乐……” 想活着的陈太太放软了语气,她对自己的继子一向颐指气使,但这一刻她泪流满面,哭泣着乞求活命。 陈加乐看向她,心中没有一丝波澜浮动。 他虽然看着她,思绪却飘进了大门的里面,回想着那一天。 那一天,无聊的他朝他的邻居喊了一声姐姐,那一天“姐给”他拿了块面包,那是超市廉价的打折面包。 他感谢那一天他的心血来潮,让他认识了“姐姐”。 算了。 当他这么想着那一刹那间,云英镇某间民宿里正疯狂涌动的黑白蝶停止了煽动翅膀,下一顺坠地死亡。 第16章 约定 再睁眼,陈加乐眼里映入继母慌乱逃走的身影。 他没动,一片阴影在他身后扭动着,拉扯着,渐渐形成了一个蝴蝶的形状。它脱胎于黑暗,以暗色为底,白色纹路渐渐显现,转眼间,一只黑白蝶出现,展翅宽达三米,看似笨重其实灵活,飞快追着陈太太而去。 陈太太有所察觉,扭头一看,下一秒连尖叫都没有,整个被黑白蝶所吞噬! 陈加乐看也没看,推门走进了酒店。 在他关门的刹那,黑白蝶重新化为黑暗,消散于夜间。 林奚看着走进来的人,眸光闪了闪,笑问:“回来啦?” 她并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实上在陈加乐走出酒店并关上门的那一刻,一切声音突然间消失了,酒店内再也听不见外面的任何响动。 林奚不算惊讶,甚至露出了然的表情。 陈太太说她的儿子是觉醒花种,在意识到陈加乐可能是陈家的孩子之后,林奚就猜测过陈加乐也许就是陈太太所说的那个觉醒花种儿子,而酒店外突然异常消失的声音也证实了她的猜测。 林奚没去问陈加乐在外面做了什么,那毕竟是人家的家事,她不便多问。 她只是给陈加乐一杯热茶,说:“喝点茶醒醒神,也不知道这警报什么时候解除,可能我们得熬夜。” 陈加乐一眼不眨地看着她,想说外面的警报是他引起的,其实并没有什么变异动物入侵,而现在危机已经退去了。他本该这样坦诚的,但他犹豫了。 他担心他的坦诚会让这个善意对待他的女孩子会用奇怪的眼神看待他,甚至惧怕他。 太过犹豫,以至于最终他还是选择了隐瞒。 “我想起了一些事。”他说,“刚刚敲门的是我后妈,对我不怎么样,我是从那个家里逃出来的,逃跑的时候……摔坏了脑子,现在虽然想起来了,但并不想跟他们回去。” 他偷偷看林奚,喊,“姐姐——” 林奚还在想他前面的话,听到他喊自己,条件反射应了一声:“嗯?” 陈加乐紧张了:“我已经跟他们说好了,他们不会再来找我,以后我得一个人生活了。” 林奚闻言说“哦”,说:“挺好。” 陈加乐眼眸铮亮:“那姐姐给帮忙介绍工作吗?” “这你就别想了,我自己还是个无业游民呢。”林奚一口回绝,以这样的态度告诉他,过度的妄想要不得! 陈加乐:“……哦。” 他蔫了。 林奚:“……” 林婆婆忽然道:“兰玉的农场计划扩招,你可以去那里去看看。”说完她看一眼陈加乐的脸,补充道,“如果你成年了的话。” 玉兰全名田玉兰,正是林奚喊的田阿姨。 “成年了!”陈加乐说,“我记起来了,我半年前过的18岁生日!” 林奚:“……” 这家伙的年龄真的是个谜,弹性十足,需要用到几岁就变成几岁! 林奚嘴角抽搐。 林婆婆看一眼林奚,她有点担心林奚会因为她的话也跑去农场工作,以此待在云英镇不走了,但还好,林奚看起来对去农场工作并没有兴趣,不然她还得跟玉兰打招呼,让其拒招林奚。 这一夜,云英镇全镇戒严。 第二天,执法队在一间民宿房中发现了大片的黑白蝶尸体,数量巨大,正是他们找了一夜的变异动物。此刻这些变异动物已经死亡,原因未知。 据说房间里本来住着一家三口,但他们全都失踪了,执法队怀疑是被黑白蝶所害,为避免掀起恐慌,于是封锁了这一消息,对外宣称执法队衣极低伤亡伏诛所有变异蝶,遇害者只有方老板一人。 至于黑白蝶死亡的原因,执法队认为云英镇并不适合变异动物生存,刚变异就得病死掉了。 事实上执法队并不好奇黑白蝶的真正死因,他们只关心还有没有其他变异蝶,会不会危害到他们,而当他们搜索完整个小镇,匆忙得出“没有”这个结论后,就心惊胆战地收工了。 他们有点自欺欺人,想要快点结束这糟糕的一切,让生活恢复。 好在这一次是上天眷顾他们,他们的敷衍了事才没有酿成大祸。 林奚得知入侵小镇的变异动物是黑白蝶的时候诧异极了,因为她曾经用雨伞轻轻一戳就戳死了一只变异蝶。 其实陈加乐也很诧异,他的黑白蝶在林奚面前变得像纸糊的一样,他怎么不诧异? 这件事让两人的心情都有些微妙。 变异动物入侵事件没让小镇沦陷,因此很快被小镇人民给遗忘了。这是个多灾多难的世界,人们早已活出了自己的方式,知道怎样生活才能活得更快活一点。 林奚也把黑白蝶给忘了,毕竟一捅就死的变异蝶不值得她占用脑内存去记着。她倒是没有怀疑那些蝴蝶是陈加乐弄出来的,她以为陈加乐作为觉醒花种的能力跟声音有关,而她对觉醒花种这个稀有群体真的不太了解。 林奚没有去试探陈加乐,对方是不是觉醒花种对于她来说并不重要,只要不是个坏家伙就好。 不是坏家伙的陈加乐被田阿姨的农场给收留了,不过没有搬走,依然住在林奚隔壁,林奚出门回家经常能看见他蹲守在自家门前,而林奚总是忘记对方的年纪,忍不住给他带点小零食,跟以前一样。 同样没有改变的还有那个叫覃霄的觉醒花种,这位觉醒花种先生总是造访她的梦境,如果哪天晚上她熬夜没睡,第二天白天还会见缝插针地出现,林奚算了,这位觉醒花种先生从未与她分开36小时过。 这天晚上,林奚工作完后躺上床,睡意渐浓,她却又猛地睁开眼。 她翻身下床,去厨房的冰箱里拎了一袋什么东西回来才又接着睡。叫覃霄的觉醒花种照常出现,林奚抬手跟对方打了一声招呼,看看黑漆漆空无一物的四周,她摸着下巴琢磨:“站着有点累,如果有桌有椅就好了。” 话落,一个她想要的桌椅凭空出现,甚至桌上还贴心地多了一只点缀用的花篮。 林奚并不惊讶,她早就发现了,这个黑漆漆的空间似乎是觉醒花种的能力空间,作为空间主人的覃霄能够随意构建这里面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 林奚颇为满意地挑了张椅子坐下,而后示意覃霄可以上岗干事了。 覃霄看她一眼,没发表什么看法,来到了她身后,将手搭在她的脖颈上。他这边干上了,林奚也没闲着,打开了被她带进空间里的口袋,然后……从里面拿出了一把干果,开始嚼吧嚼吧。 覃霄:“……” 林奚见他看自己,解释:“有点无聊,所以带点小零食消遣消遣。”她朝他笑,“不介意吧?” 覃霄“嗯”了一声。 林奚觉得自己一个人吃着不太好,取了一片干果,回头问:“要不你也吃点,我田阿姨家用土法晒制的干果,可香可甜。” 覃霄目光下垂,落在她手指间的那片干果上面,平静无波的眼眸中漾起微弱涟漪。 片刻,他俯下|身,咬上了那片干果。 林奚一怔。 她只是想分享一下食物,没料想对方会直接上口。 但对方的表情过于平静自然了,反而让她觉得自己有点大惊小怪。 她笑问:“味道怎么样?” “不知道。” “不知道?”林奚微微拔高了一点音量。 怎么会不知道呢?! 这一定是不好吃的委婉说法! 她莫名被激起斗志,道:“下次给你带更好吃的!” 她一定要让他说出“好吃”二字! 林奚战意熊熊,心中列起了长长的名单,上面全是自己爱吃的零食,等过了一会儿,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这心态过于幼稚了,面容有点僵。 她装作若无其事地吃着干果片。 覃霄垂眸看着她,眼中思索着什么。 一夜好眠,第二天林奚神清气爽地跑到酒店报到。今天依然是空闲的一天,她坐在大堂窗边练习插花,心里盘算着抽个时间去镇外的遗址撸猫。 “那个人……” “天……他……” “我感觉我要……” 旁边桌位的女客人正在跟同伴聊天,声音很小,林奚无意偷听,只听到断断续续的聊天内容,无法辨认她们在聊些什么,只觉得隔壁的气氛莫名灼热。 “林奚——” 前台的婆婆喊了一声。 林奚低头摆弄最后一枝野樱花,不知道要将它在哪儿合适,听到叫她,嘴上漫不经心地应着:“婆婆,有什么事吗?” 林婆婆道:“有客人入住,带客人去301房。” 林奚“哦”了一声,把野樱花插到了心仪的地方,拍拍手,整个人都很满意。 她打量自己的花篮,留恋了几秒,这才抬头:“来了!客人,请跟我……” 话没说完,微微睁大眼。 她的眼中映入一道身影。 男人一身从头黑到尾的装扮,反衬得肤色一片冷白,他身量极高,面上无表情,但那张脸惊艳至极,完美得惊魂动魄。 是覃霄! 林奚终于明白旁桌的女客人在小声聊着些什么了。 林奚眨眼,确认自己没有幻觉,问男人:“……你怎么来了?” 覃霄回视着她,眼中一片宁静,声音也是极沉稳的,他说:“我等不及下次,所以先来了。” 林奚:“啊?” ——下次给你带更好吃的! 她愣了一下,终于反应过来了。 第17章 命定 “这是你的房间,有什么需要就来前台。”林奚推开301的房间说道,在她身后两步远,男人静静地看着她,似乎并没有认真听她的介绍,林奚顿了顿,让开一条道让男人走进去。 男人走了进去,林奚帮他拉上门。 半晌,她又将门打开,探进半个脑袋,伸手递出手上的一颗糖果。 “暂时我手边只有这个。”林奚说,“给你。” 看不出来这觉醒花种还是一吃货,为了吃的,竟然迫不及待跑来找她了! 林奚心情微妙。 这人都找来了,她不给点吃的,很难说服自己的良心啊…… 覃霄垂眸,目光落在她手里那颗平平无奇的糖果上面,片刻,伸手取走。 他的手指细长得过分,几乎不像人类,林奚的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上面两秒。 覃霄拿走了糖果,没吃,林奚不觉得奇怪,毕竟再怎么吃货,对一颗普普通通的糖果也很难热情起来,林奚给糖也只是意思意思罢了。 她挥挥手,再次将房门合上。 她背对着房门,静思几秒,这才离开三楼回到大堂。 一回大堂,见楼下的女客人正围在前台,跟婆婆聊着什么。 “我们想换到302号房……理由?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啦,就是想换个房间换个心情……” “302号房空着吧,老板,给我们换一下嘛~” 林奚听清女客人的话,觉得好笑,探头跟婆婆道:“婆婆,这两位小姐姐想换就给她们换嘛,也不是多麻烦的事!” 女客人想换房,换的还是301的隔壁,这打的什么主意已经不用明说了。 林奚还是挺愿意成人之美的。 女客人感受到了林奚的善意,朝林奚挤了挤眼,做口型:谢啦! 林奚摇头一笑,坐回窗边搞自己的艺术创作。 她沉浸于此,过了不知多久,察觉大堂不复冷清,疑惑地抬起头,想看看情况。一抬头,看见覃霄正坐在她旁边的桌位上,安安静静地,正在看着她。 “……上一次这么专注看着我的人,最后借走了我的生活费,至今未还。”林奚加重了“未还”两个字,俨然还惦记着这份遥远的仇恨,她瞪旁桌那个好看得过分的男人,“大哥,你这么看着我又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 覃霄道:“习惯。” “什么?”林奚差点没听懂,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你是说你习惯看着别人?” 覃霄沉默。 林奚噗嗤笑出声:“你这人真奇怪。” 林奚摇摇头,她心好,为了这位大哥的习惯奉献了一下自己,没去管他看不看自己。 林奚发现酒店的女性客人都来了大堂,分布于各个角落,这就是大堂突然热闹起来的原因。 “小哥哥,我们打算去镇子外看野樱花,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已经说服林婆婆搬到了302号房的女客人来到覃霄面前大方提出邀请。 林奚看向覃霄,好奇他的回答,而这位过分好看的觉醒花种的回答是—— “为什么?” 他这样回答。 302号女客人呆住。 林奚不忍直视,这情商……这大概便是传说中的注孤生的情商了吧! 女客人一腔热情遇冷,高高兴兴地来,哀哀怨怨地离开。 林奚也离开了,她跟婆婆请假,用的仍然是“约会”这个理由,是的,她打算去遗址看望大橘一家。 依然在西街的宠物店买了罐头和猫粮,林奚提着东西走出宠物店,一出门看见覃霄候在店外,俨然正在等她。 她根本没注意自己被跟了一路,正想问这位大哥跟着自己干嘛,却被对方抢先一步开口了。 “这个好吃?”覃霄问。 林奚不是猫,不确定道:“大概?”她低头看购物袋里的猫粮,“唔,销量说挺好吃的。” 覃霄朝她伸手。 林奚:“???” 覃霄自己动手,拿了猫罐头琢磨着怎么打开。林奚震惊,她意识到了他要做什么。 “这个不是给你的!”林奚劈手将罐头抢回。她面上震惊未退,“你们觉醒花种都像你这样不挑食?” 花是挑食的,只食水果只饮清水,觉醒花种却没有这个限制。 林奚不是很了解觉醒花种,但也知道,觉醒花种的食谱应该和人类差不多的。 这位大哥竟然将食谱扩展得如此之广! 林奚甚是佩服。 覃霄似乎并不知道面前之人佩服上他了,面上表情不变,问她:“不是给我的?” “当然!” 覃霄眼睫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你除了我还有其他约会对象?” “啥?” “……” “……” 林奚想起她上一次听到“约会”这个词是她出酒店前婆婆请假,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但这“约会”跟覃霄一毛钱关心都没有啊,这位大哥作为一个旁听之人,为什么会摁头自己? 林奚目露诡异。 “……我没约你,我是去镇子外看猫。”她嘴角微抽,解释。 覃霄默然。 “哦。”他说。 林奚看他理解了,松口气,朝镇子外走。 她走,覃霄跟。 林奚默了默,回头:“……你跟着我干嘛?” “没跟,我只是回家。”覃霄说,“同一条路。” 林奚奇道:“你还是云英镇人?” 覃霄没回答。 林奚看他一眼,见他不答,也就不问。 两人一前一后朝镇子外走,行程高度重合,重合到……两人到了同一个地方,也就是那片遗址。 大橘带着崽子们朝林奚跑来,一点也不矜持地扒拉她的裤腿,盯上了她手里的猫粮和罐头。林奚一边给猫放粮,一边问覃霄:“这就是你的家?你住这里?” 覃霄说“嗯”,说:“算是。” 林奚眼中泛同情。 可怜,这位大哥看起来还算体面,原来是个跟流浪猫分享地盘的流浪汉! 难怪这位大哥能及时救下被地震波及的自己…… 不过,觉醒花种不是特权一族吗,这位怎么混得如此之惨?难道是得罪了权势,被排挤了? 当今世界,最有权势的是谢、叶、卫、周四大家族,他们拥有庞大的产业,拥有私人武装,吸引觉醒花种为其效力,论特权,四大家族才是真正的权贵。 林奚怀疑覃霄情商太低,得罪了权贵。 想到这,林奚轻轻拍了拍覃霄的手臂,安慰对方:“会好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覃霄:??? 林奚挑了块石头坐下晒太阳,不久,一只猫团子蹭到了她脚边,蹭得她脚脖子痒痒,那是一只煤球。 “噗,小淘气。” 她将煤球提溜到怀里,撸秃。 一阵风过,捎来落花飞舞,落了她一身。她伸手去挡,无意间注意到覃霄一眼不眨地看着她。 想撸猫? 果然,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够逃脱喵的魅力! “你要撸吗?”她引诱男人,“很软的,手感极好。” 男人迟疑了一下,伸出了手……搭在了她的头顶,摸了摸。 他赞同:“嗯,手感很好。” 林奚:“……” 她双眸极力往上瞟,僵硬地说道,“覃先生,你可能误会了我的意思。”她把自己头上的那只手扯下来,憋了一口气,“我是问你要不要撸猫……” 覃霄低头看那只煤球一样的猫,一言不发将手收回去,毫无要撸的意思。 林奚:“……” 她的头毛难道还能比新生喵的高级皮毛更好撸吗? 怪人。 林奚把注意力从面前的这个奇怪的觉醒花种身上收回来,放回到煤球猫团子身上,用熟稔的技法撸着猫,等撸满足了,这才离开遗址。 覃霄跟着她来,又跟着她走,林奚都懒得问他为什么要跟着自己了,好在回酒店后覃霄就回了房间,算是终于从她的视线中消失了。 等覃霄回房,正在前台看电视的婆婆突然关怀了林奚一句,问她:“约会结束了?” 林奚跑这一趟有点渴,正在喝水,抽空回道:“嗯啊。” 电视里正在播放着社会新闻,打码的女子正在讲述她的受害过程:“……我不是不警惕,只是他长得太好,不像坏人,让人情不自禁相信他,我哪里知道他同时脚踩三条船,最后骗得我倾家荡产,呜呜……” 林婆婆意味深长地看向林奚。 林奚先是莫名,而后反应过来,一口水差点喷出来:“跟我约会的不是覃先生!我只是去看猫了!” 而且覃霄也没骗她财色! 婆婆皱了皱眉:“你不是跟覃先生一起去看猫?” “……的确算是一起去看猫了。”林奚心力交瘁,“但这只是一个巧合……” 林婆婆说:“我不管你跟谁在一起,别被骗。” 林奚:“……” 啊,心好累。 她自己也就算了,八百年遇不上一朵红桃花,但覃霄好看得那样嚣张,想来在女性中十分走俏,她实在不忍心毁坏人家大帅哥的清誉,多解释了一句:“婆婆,我们真不是那种关系……” 林婆婆说“哦”,显然不信。 林奚语噎,无话可说,狂灌茶水。 林婆婆没有一直纠缠于林奚的“交友”状况,她看了一眼墙上的日历,提醒林奚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去医院?” 林奚也跟着看了一眼日历,说:“等会儿我就去医院网站挂号,明天去。” 林婆婆点头,说:“别忘记。” 林奚应说“好”。 拜全球覆盖的高辐射所赐,人类无一避免地患有α综合症,必须定期前往医院调整身体指标,每周一次,都是自费,且一般公民的名额一周只有一个。 因为这个病症,普通人类的平均寿命只有65。 权势家族会选择每日调整,所以他们的平均寿命较长,在70左右。 数据显示,人类如果超过一个月不去调整,就会病发,皮肤出现不可逆黑斑,一年之内必死。 林婆婆已经63了,所以林奚才会义无反顾地回到云英镇。 林奚一出生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高死亡率的世界,所以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但她从历史书上看到过,在辐射还未危害这个世界之前,人类的平均寿命曾经高达101岁,这个数字真的让人难以想象! 值得一提的是,α综合症只会出现在人类身上,而不会出现在花和觉醒花种身上,所以有的人在α综合症病发死亡之后,会自愿选择变成花来续命,不过这部分人并不多。 林奚还挺惜命的,每周不落地去医院,她并不想英年早逝。 是的,对于活命这件事她可是相当认真的,所以当天回了出租屋她立刻就上医院挂了号,第二天一早就去医院排队了。 医院拥有一条专门为α综合症病人服务的通道,而且这条通道每天都很拥挤,这也是林奚早早跑去排队的原因,她怕错过了,得回头重新挂号重新排队。 到了医院,林奚没忘记给婆婆发了一条信息,告知对方自己已经乖乖去了医院,她这样做是好让婆婆放心。 她去医院去得早,但还有比她更早的,她习以为常,把自己嵌进长龙一样的队伍当中。 调整身体指标其实是调整体内的α复合体指标,这是辐射产物,去医院就是要把这项指标调低。健康的人类的α复合指标一般维持在1段,规律就医也是为了尽量将指标维持在1段,但随着年龄增长,指标会不可控地攀升进入2段,甚至3段,如果进入3段,那将是生命走到尽头的信号,因为根据临床数据显示,3段病人几乎都在一年之内全部死亡。 林奚还年轻,一直规律就医,指标一直都是1段。 这个病由来已久,人们早已习惯,因此除了就医日基本不会为此焦虑。 林奚连就医的焦虑都没有,她正在利用排队时间打游戏。 中午,陈加乐来给林奚送过盒饭,为了照顾她这号病人,还体贴地给她带了她喜欢的冰淇淋,林奚大为感动,于是……硬拉着对方陪自己打了好久的游戏。 她太无聊了。 好在无聊的时光在陈加乐走后不久就结束了。 马上就要排到她的号了。 她干净利落地让自己的游戏人物英勇就义,关了通讯器,等着医疗机器人喊她的号。 其实医院是有医生的,还不少,但调整α复合体指标并不需要用到人工,全程全自动,病人只需要按拍号进治疗室躺上医疗床二十分钟就好。 排在林奚前面的那位已经进治疗室有一阵了,看样子马上就要结束了,等了好久的林奚隐隐有些激动,颇有点望眼欲穿。 “37号,37号做准备——” 医疗机器人机械地喊。 37号的林奚自觉上前,可就在这时,一人突然越过她,先她一步朝治疗室走去。 林奚伸手拉住对方的手腕,那人回头,错愕地看着她。 林奚朝她微笑示意:“朋友,你认错号了吧,我才是37号。” 被她拉住的是个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年轻女人,长得端庄秀丽,身上有种在云英镇难得一见的属于大家闺秀的贵气气质。 林奚可不管气质不气质,她只是不想自己的游戏人物白白牺牲,她等得已经够久了。 “啊。”被拉住的女子收起错愕,得体一笑,温和地说道,“抱歉,我赶时间,你能不能让我先进去?” 她这是在用还算得体的表现在说,我知道这不是我的号,但我还是想插个队。 林奚没忍住“噗嗤”笑出声。 她笑得热情,嘴唇轻启,吐出两个字:“不能。” 女子:“……” 这时,又有两名年轻男子上前,人未至声先到:“喂,那边的女人,我们江萩等会儿要去谈一个项目,你让她一下怎么了?我们真的赶……” 这话是对林奚说的,话没说完,看清林奚的脸,顿住,几秒之后才脸颊微红地接着说,语气却好了不止一个度,甚至能称得上温和。 “……我们赶时间。” “赶时间?”林奚并没有退让,“我也赶时间呢。” 女子的两名同行男子一眼不错地盯着林奚的脸,下意识接话:“你也要忙?” 林奚说:“是啊。” “做什么?” “约会。”林奚最喜欢拿“约会”当理由了,哪儿能用得上就往哪儿搬。 她煞有介事地说,“我出门前算了一卦,今天13:14,我将在医院门口遇到我的命定之人,所以我和我未来的对象,有个未来之约。” 13:14马上就要到了,拖不得。 女子:“……” 女子的两名同行男子:“……” 鬼扯!你这话特么不就是在说,我就是单纯地不想让位置吗?! 林奚就是在鬼扯,她也的确不想让位置。双方静静对峙几秒。 “37号,请37号进入医疗室。”医疗机器人再次出声。 林奚看那名女子一眼,笑了笑,说:“到我了,我先进去了。” 说完,进入医疗室。 林奚在医疗室接受了20分钟的药物治疗,这是她排队排来的,除了这20分钟的治疗以外,还有一份检查单,不过检查单要在一个工作日之后才会电邮到她通讯器上。 等治疗结束,林奚走出治疗室,出去时看到那名女子还在外面排队。那女子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说服了后面的人,排在了最前面。 林奚看对方一眼,对方朝她笑了笑,接着撇开了头,跟旁边的同行者说话。 林奚眼底闪过一丝细思。 她走出医院大门,一出门见一人站在街对面的屋檐底下,一身阴影,疏离淡漠,却引得行人纷纷侧目。 林奚目光停驻在那人身上,这时有人从她身边匆忙走过,边走边跟同伴抱怨:“快一点嘛,都13:14了,电影快要开始了!” 林奚不由想起了她不久前才鬼扯的那句话,又看看对面的阴影中的身影,好笑地扬了扬嘴角。 她没放在心上,大大方方朝街对面走去,去到阴影中的那人面前,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覃霄抬起鸦羽般的眼睫,表情不多:“等你。” “嗯?”等她做什么? 覃霄说:“我很久没见到你了。” 林奚:“……” 林奚想起昨晚这人没出现在自己的梦境里,算时间,这人是要摸自己的脖子了。她叹了一口气,没忍住再一次问道:“你必须得摸我是吗?这么做是有什么意义吗?” 她以前也问过这个问题,但没有得到回答,这是她第二次问了。 而这一次,她面前的这个觉醒花种没有沉默。 “你差一点死了。”他说,“在那次地动中,你被巨石砸中,差点死了。” 林奚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 这跟她的猜测一致。 她压低了声音:“你救了我?” 覃霄没直接回答,只说:“摸你脖颈是为了让你继续活着。” 林奚微微睁大眼:“你的意思是说——我还是会死,如果你不管我的话?” 这个问题问得有些苦涩。 覃霄看她:“我不会让你死。” 他向她许下生死之诺,轻易地。 林奚默然。 片刻,接受了现实的她平静了些许。 覃霄说:“这只是暂时的,等过段时间你就不需要我了。”他还解释,“在这个过程中,你的身体会发生一些变化,你不必为之惊慌。” 林奚:“……” 她的确感受到了某些改变,比如她的自愈能力,再比如她这两条跟装了超级动力系统的腿。 但比起诧异,她更多的是诧异,诧异于觉醒花种的能力远超她的想象。 难怪觉醒花种能够成为特权一族! 面前的觉醒花种先生今天坦诚得过分,还说道:“你现在还需要着我,但其实并不是只有摸脖子这种方式才能让你继续活着。” 例行苦于这事儿许久,闻言眼眸一亮:“还有其他的方式?” 覃霄说“嗯”,然后…… 他忽然伸手抱住了林奚,以极为贴合的亲密姿势,抬手将她的头压在了他的肩头。 他说:“比如这样。” 林奚当场石化,目瞪口呆。 她嘴角一抽,推开抱着她的人。 没推动。 “别动。”覃霄说,携着呼吸一起在她耳边轻声说道,并不强硬,只是平铺直叙的诉求。 林奚已经听到了过路行人的窃窃私语,于是……动得更厉害了。废话!再不解除这姿势,他俩都快成街边的免费展览品了! “……大哥,你快放开。”她有些无奈。 无奈的情绪是因自己而起——她就不应该提别的方式,多嘴,这下好了,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给抱住了! 林奚:“……” 覃霄没有坚持,听从她的话把她放开了。 两人站在街边,面面相对,沉默在两人之间流转。 “咳。”林奚干咳一声,说,“你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吧?可以离开了吗?” 覃霄说:“没有完成,抱的时间太短。”他看向林奚,用淡漠的语气说,“你不让我抱。” 这话听岔了简直能让人听出一分委屈来! 林奚“嘶”了一声,感觉这氛围诡异极了,道:“你还是把我拉进你那个黑漆漆的空间里吧,我让你摸脖颈。” 说完,想到这人不辞辛劳地做这些是为了救自己的命,虽然这行为背后可能隐藏着某种图谋,但以目前来看,他对自己还是有救命之恩的,便顿了顿,对他道:“谢了。” 救命之恩,她感谢他;以后他要是对自己动手,她也不会手软回击,以命相搏。 *** 林奚先是去医院接受了指标调整,又被覃霄拉去摸脖子续了一下命,行程塞得满满当当。一天两场治疗,她活得可真够艰难的! 不过她也只是感慨了一下,并没有自怨自艾。 疲惫地回到出租屋,她甚至还打开电脑赚了一下生活费,工作到夜深人静之后才真正解放自己,化身咸鱼躺在床上。 她想好好睡一觉的,但……没能睡成。 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在她屋外响起,过于烦人,她不得不诈尸从床上翻下去,去查看情况。 正晃晃悠悠来到门前,正想打开门,门锁一动,自动打开了,她跟门外的两位兄弟打了个照面。 撬门的俩大兄弟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她还没睡,不过很快反应过来,掏出一瓶喷雾朝林奚脸上喷去。 林奚累了一天,反应略有些迟钝,躲了一下没躲开,被喷雾喷了个正着。 喷喷雾的兄弟看自己一手得逞,神色自然放松,甚至还有余力唠嗑了:“美女,对不住了,谁让你得罪了我们江萩大小姐呢,换个相遇方式,我们也想怜香惜玉一下的,我……” 话没说完,对上林奚炯炯有神的大眼,迟疑道:“……你怎么还没昏倒?” 他用的是喷雾乃强力迷药,听说它一秒致晕。 他以前用过,的确很好用的,可现在都多少秒了,这女人怎么还不晕?! 林奚吸了吸鼻子,越发清醒了,她看一下面前的这两位大兄弟,善意地笑笑:“昏倒?你们对我用了迷药?原来如此,那这样吧,你们先让我去娱乐圈混一圈,等我拿到影后奖回来,我再来跟你们表演一下?” 几天前迷药对她还有一点点作用,而现在,它们在她身上好像已经彻底失效了。 俩大兄弟:“……” 林奚看傻子似的看他们,伸手拿走了僵化的两人手中的迷药喷瓶,对他们微微一笑:“你们的药好像过期了,要不我帮你们测试测试?” 说着,对着两人一喷。 不愧是一秒致晕的好物,俩大傻子连个反应都没有,当场躺尸,砸得地面哐哐响。 林奚踢了两人一脚,一手拎一个,拖走。 她以为自己拖得不会轻松,毕竟那是两个大男人,但一上手,发现……呃,轻如鸿毛。 林奚:“……” 一定也是因为覃霄…… 她心情微妙,拖拽两人的动作倒是没有停下来。她记得这两人,他们是她在白天医院里遇到的那个叫江萩的女人的跟班。 他们似乎因为白天的事来找她麻烦了。 林奚不喜麻烦,却不怕麻烦,并不打算委曲求全。 这时,对门的房间忽然打开,陈加乐出现在门口。 陈加乐本来已经睡了,他是被吵醒的。 他揉着眼睛,看看林奚,又看看她当垃圾袋拖着的两个大兄弟,眨巴眼:“姐姐,你在做什么?” “吵到你了?”林奚朝他道歉,“抱歉,我扔个垃圾而已。” 陈加乐看着她手上的垃圾一号和垃圾二号,热心地问:“扔哪儿?需要帮忙吗?” 他的脑回路和正常人不太一样,正常人看见这情景一定问东问西,但他没有,他还热心地提出了帮助。 林奚接受了帮助。 于是,两人一人拖着一个,把昏迷后软趴趴的两个男子扔到了云英镇的中央广场,那里平时最热闹。 林奚“抛|尸”后就要离开,陈加乐看着两人却觉得他们躺在地上的姿势过于朴素,想了想,便将他们扒光了,只留底裤让他们交颈而卧。 做完这些,陈加乐忐忑地看着林奚。 林奚欣赏了一下广场上的画面,对陈加乐的低级趣味表示了肯定。 扔完垃圾,两人欢欢喜喜回家了。 林奚是在第二天的中午收到医院的检查单的,收到的时候她正在跟陈加乐蹲在酒店门口吃冰,她打开邮件看了一眼,本以为看不出什么新奇来,毕竟她每周都能收到相同的检查单,但今天这份还挺新奇的,因为在她的检查单上的指标一栏,分明写着:未见α复合体。 未见α复合体? 这可真稀奇,因为只有花的体内才没有α复合体! 又是因为覃霄? 一定是因为覃霄吧。 她默默将邮件关闭,想了想,又选择了删除。 她关掉通讯器。 “怎么了?”旁边的陈加乐察觉她的表情变化,问她。 林奚不回答,长长叹一口气:“唉——” 陈加乐:“……” 林奚三两下将手里的冰淇淋解决,对身旁人道:“加乐,你赶紧吃,吃完回农场干活去,我先进酒店了。” 陈加乐嘴里应着“好”,朝她挥手再见。 林奚转身进酒店,没走两步,看见了覃霄。 她正要去找他,见到人便叫他去了他的房间,然后将门一关,道出:“覃霄,我的身体里没有α复合体了!” 覃霄说“哦”,很平静的样子。 他太平静了,以至于林奚觉得自己过于大惊小怪了,她沉默半晌,沉沉呼出一口气,呢喃着问:“覃霄,你到底是何方神圣……” 覃霄看起来无所不能,就连扎根于人类体内的α复合体都能击溃,这太匪夷所思了!那可是α综合症,是伴随了人类几百年的顽疾! 林奚意识到,她可能小看覃霄了。 覃霄绝非普通的觉醒花种,他可能并没有被权贵排挤,因为他不像能被谁排挤得了。那么他到底为什么要把镇外的遗址当家呢? 林奚不解。对于覃霄,她有太多不能理解。 此刻,林奚眼中无所不能的觉醒花种先生微微皱了一点眉,似乎被什么问题给困扰住了。 林奚回神,大惊,问他:“你怎么突然皱眉了?难道你预言到世界马上就要毁灭了?!” 能让覃霄纠结,非得是世界毁灭这种大问题吧! 覃霄看林奚一眼,道:“你刚刚吃的东西……” “啊?” “什么时候请我吃?”从来没有主动跟人类求取物品的覃霄带着些许为难,出声问道。 林奚:“……” 第18章 巧合 林奚趴在桌上,一眼不眨地看着对面的男人吃冰淇淋,对方吃得十分优雅,配合着那张惊艳至极的脸,明明是极为普通的场面,却美成了一幅画似的。 冰淇淋是林奚买的,但她一直盯着对方并不是想得到对方的感谢,而是在思索一件事情,很认真地。 她其实想让对面的男人帮她一个忙,帮她把婆婆的α综合症治好。 但这个请求过于无耻了,以至于她迟迟开不了口。 林奚想过交易,可惜她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去跟对方交换。 或许她可以努力赚钱,然后开一家全国连锁的冰淇淋店,献给这位神奇的觉醒花种先生,以此来达到交易的目的? 她漫无边际地想象着,带着两分期冀,用一分哄骗的语气问对面:“冰淇淋好吃吗?” 男人停下手上动作,抬头看她,两秒后挖了一勺冰递到她嘴边。 林奚一怔。 男人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过于亲密,说:“你尝,我不知道。” 林奚眼角一抽,顿时明白了这位觉醒花种先生的意思,这位觉醒花种先生是说他不知道怎么评价手上的冰淇淋的口味,所以让她亲自尝。 亲自。 还用手给喂上了。 这逻辑——挺棒的。 林奚往后退了半分,没有接受这个颇显暧昧的举动:“算了,我忽然间又不想知道了。” 男人说“哦”,并不勉强,把手收了回来,继续吃冰淇淋。 林奚接着看他。 此时他们正待在酒店大堂,空间冷寂。 无名酒店一向冷寂,覃霄刚来的时候倒是热闹过,可这会儿酒店的女客人们已经觉悟了,意识到新入住的覃姓客人不是她们所能撩得动的男人,于是纷纷偃旗息鼓,理智回笼,不再妄想。 于是酒店又恢复了往日安静。 林婆婆乏了,回了房间午睡,因此此时酒店大堂就剩俩喘气的。 林奚盯了对面那位许久,暂时按捺住了胸腔里的那颗躁动的心。她本来都想摁着对面的男人,强行让他帮忙医治婆婆了,但这会儿她的道德水平回归正常,便把这颗心收了回去。 这样不行,还得从长计议。 她呼出一口气,终于舍得把视线从对面那位的身上挪开了。 必须得挪开,因为有客上门了。 拖着大号行李箱的客人磕磕碰碰地走进无名酒店,视线扫了一圈,目光落在林奚和覃霄这两号活物身上,问:“老板不在吗?” 林奚起身应道:“我是老板的孙女。” 她扬起职业微笑,问,“先生可是要住店?” 她笑容满面,并没有因为客人别致的造型而露出异样。 是的,别致。 拖着行李箱进门的客人堪称狼狈,身上脏乱不说,还顶着颗肿得难以辨其真面目的脑袋,双腿也不咋完好,走路一瘸一拐的。 林奚几乎怀疑这位客人刚刚遭遇了抢劫。 客人虽然看起来刚刚遭过大难,但心态极好,还有心情笑,说:“是啊,住店,麻烦小老板给我开一间单人间。” 林奚看他一眼,给他开了间单人间,考虑到客人的腿脚不便,她把房间开在二楼。 她领着客人上楼。 客人身上带伤,上楼时走得有些艰难,林奚看他拖着个大箱子走得更艰难了,就想帮他一把。她倒是不介意助人为乐一把,可上天并没有给她机会,她还没开口,客人忽然间一个踉跄,那口大行李箱就在这时脱手而出,一得自由,便撒丫子朝楼下一去不回头了。 砰—— 箱子饱经磨难,壮烈牺牲在楼下,露出箱肚子里的东西来。 “啊。”客人低呼一声,一瘸一拐下楼去收拾。 而林奚,她低头看着那撒了一地的……各色零食,嘴角抽了抽。 先前她看客人拎着这么大的行李箱,还以为对方是个精细人儿,就算旅游也不顾劳累带足了生活用品,不想,这藏在行李箱里的根本不是什么生活用物,而是零食,各式各样的零食! 林奚:“……” 又是一个吃货。 林奚下意识看了一眼大堂里的覃霄。 “小老板,要来一口a市特色么?”楼下客边收拾一边拿出一袋零食朝林奚问,这位客人也算奇人,就算经历了如此不顺,也依然乐观得可以。 林奚谢绝了客人的好意,想了想,下楼帮客人收拾。 等收拾完,她帮人帮到底,直接扛着客人的大号行李箱上楼了。 见此,客人微微睁大眼:“小老板,你……力气好大。” 林奚跟他客套:“毕竟开店是个体力活的,练的。” 客人:“……” 几分钟后,林奚终于把客人送到房间,她任务完成,并不停留,很有职业素养地把私人空间交给客人。 她回到前台,把先前忘记合上的登记表合上。 合上之前,她看了一眼登记页面。 卫云林。 她的视线从客人的名字上头轻轻扫过。 这个客人姓卫呢。 林奚曾经认识一个姓卫的人,那是她的大学同学,那人曾用迫切的眼神盯了她许久,盯得她心软得一塌糊涂,结果酿下大错,把自己一个月的生活费借给了对方。 然后对方就跑路了。 久远的深仇大恨再次浮上来,林奚的心情略略受到影响,她“哼”了一声,坐在婆婆常做的地方看电视。 这一坐她又先后接待了三名客人。 今天的无名酒店的生意十分不错,其实可以理解,因为一年一度的樱花祭典快要到了,在这祭典前后,慕名而来的客人总是比平常更多。 因为祭典的缘故,就连无名酒店都变得忙碌起来,林奚以为田阿姨的农场会更忙,毕竟客流量的增加会带动果蔬销量嘛,但林奚竟然在下午四点左右意外看到了从农场回来的陈加乐。 这不太寻常。 “农场今天关闭了。”陈加乐这样解释。 林奚没懂:“难道今天是个什么特殊的日子吗?”不然为什么突然关闭农场? 陈加乐歪了歪头,想了想,说:“应该不算特别吧。”农场的工作把他晒得黑了一圈儿,使得他身上的少年感淡了两分,但依然脸嫩,不像个成年人。 他说:“下午有人来农场闹事,所以田姨就把农场关了。” 林奚诧异:“诶?” “怎么回事?!”林奚气血上升,她可喜欢田阿姨和田阿姨的农场了! 陈加乐道:“有个女人带着两个狗腿子来跟农场谈项目,说是要在附近开发一个农家乐,想收购田姨的农场。田姨不干,那俩狗腿子就在农场撒野。” 结果被农场的工人给揍了,他也混在其中插了一脚。 一女人带俩跟班的配置——林奚脑中立马就回想起了她在医院遇到的那三人,她心情微妙地问:“那女人该不会姓江吧?” “那倒不是。”陈加乐说,“她姓卫。” 原来不姓江啊…… 林奚刚这么想,就听得陈加乐说:“她叫卫江萩。” 林奚:“……” 江萩? 还真是他们! 原来那位大小姐姓卫…… 卫是大姓,四大家族之中就有一个卫家,所以姓卫并不稀奇。 林奚以前没怎么遇到姓卫的,最近倒是很集中地遇到了呢。 她思维发散了一下,很快回到正在聊的话题上。 “田阿姨没事吧?”林奚担忧地问。 陈加乐:“没事,就是被气到了,因为那姓卫的女人开的价格很低。”说是友好收购,其实跟霸占没太大区别。 虽然只是听了只言片语,但林奚想象得出那场面。她终究还是有些放心不下,因此跟婆婆告了个假,打算去农场看看,她要亲眼看了才踏实。 林奚去到农场,意外看到那个叫卫江萩的女人又回到了农场里,正在跟田阿姨说话,林奚以为对方又来作威作福了,撸起袖子想上去跟对方好好“交流交流”,然而待她走近,才发现不是她想的那回事。 卫江萩是来道歉的。 “抱歉,先前是我的两个同伴莽撞了。”卫江萩言辞恳切,“我已经说过他们了,不好意思,让您有了不好的回忆。” 她表现得大方得体,一看就出身好家庭。 但她和她的同伴虎视眈眈地盯着农场这件事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因此田阿姨并没有回以好脸色,面对对面的道歉只是冷哼了一声。 见此,卫江萩只是再一次道歉。 田玉兰道:“道歉就不必了,你态度再好,我也不会出售我的农场的。” 卫江萩微微一笑,脸上未见愠色,说:“那可真是太遗憾了。”她表示遗憾,紧接着又出言理解,说,“我们有心跟云英和谐共处,跟这件事相比,收购不收购都是小事。” 田玉兰一怔,她没想到对方如此轻易就放弃了收购项目。 林奚也有些惊讶。 卫江萩似乎真的只是来道歉的,并没有搞先礼后兵那一套,歉意送达就体面地离开了。 离开前,她看了一眼林奚,朝她笑了笑。 林奚:“……” 目送这位大小姐离开,林奚收起了因这位大小姐而起的复杂心情,目光落回到田玉兰身上,问:“田姨,你没事吧?农场没事吧?” 田玉兰摇摇头。 她没事,农场也没事。 她本以为这事不会善了,因为收购方看起来来势汹汹,但……事实证明她想错了。 林奚若有所思,过了一会儿笑着道:“没事就好。” 她说,“我就是不放心所以过来瞧瞧,你们没事的话我就回去了,最近酒店也开始忙碌起来了呢。” “嗯,回去吧。”田玉兰嗔笑,“你啊,其实不用跑这一趟的。”说着,想到了什么,“对了,你先前让我帮忙留的草莓苗我给你留了,你拿回去吧。” 林奚喜上眉梢:“谢谢姨!” 林奚喜欢草莓,每到草莓成熟,她就频繁往农场跑,恨不得把自己也种在农场的草莓田里!田玉兰看在眼里,便给了她一个提议,让她拿几棵草莓苗子自己拿回酒店盆栽。 云英镇的草莓成熟期稍晚,现在拿回去种着,过个十天八天就能吃上新鲜草莓了。 林奚从来没有种过什么东西,但她想挑战一下。 林奚拿着草莓苗回酒店,搬来了好几个大花盆,将草莓苗全部种上。数量不少,整整两排,全部被她放在酒店外面的空地上。 她第一次种东西,越看越喜爱,喜不自禁地摸摸这盆又摸摸那盆。 察觉到有人盯着她,顺着视线抬头一看,发现是301室的覃霄正站在窗口看着她。 此时她脸上笑容未收干净,眉眼弯弯,全部落入男人眼中。 男人淡色的眼眸中泛起了一丝浅浅波澜。 卫江萩的道歉并不诚意。 林奚是在第二天察觉到这一点的,她接到消息,说有人在昨夜偷偷潜入农场,在里面大肆搞破坏,农场损失严重,而干出这事儿的人正是卫江萩的俩狗腿子。 林奚听到这一消息血压立马就上升了。 她匆匆赶往农场,再一次见到了卫大小姐。 卫大小姐又是来道歉的。 “对不住,是我没把我的同伴看住,这才让他们犯下大错。”卫江萩这副道歉的模式和昨天几乎一模一样。 没把同伴看住? 林奚心想这可不是第一次没看住了,上一次那俩傻子还来撬过她门呢! 林奚没大度到一次又一次的原谅,当场质问那位大小姐:“那俩人呢?” 卫大小姐不慌不忙,气度雍雅:“你说我的同伴?他们犯下大错,我实在不能继续放任他们,所以骂了他们一顿,罚他们赶回k市了,抱歉。” 他们是k市人。 林奚都被气笑了:“卫小姐,您真是调|教有方啊。” 把人罚回k市了? 这是惩罚吗? 不,这是纵容,明晃晃的。 林奚现在甚至有理由怀疑,那俩傻子干的这一切都是这姓卫的授意的。 最生气的还是田玉兰,她是直接受害者,农场无缘无故被毁,这是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啊! 田玉兰平时总是表现得很和气,但她一个女人能支撑起一个农场,没点脾气是不可能的。 她听卫江萩一直放狗屁,早就不耐烦了。 “小奚,你别跟这狗东西扯了!”说着,手一挥,就要让她身后的那群早就等着干架的工人上前。 但这时—— “我愿意赔偿。”卫江萩突然道,“所有的损失,我双倍赔偿。” 她微笑道,“我是卫家人,诚心想来云英镇开发项目,并不想跟各位结仇。” 话落,田玉兰猛然一顿。 林奚也面露诧异。 她总算是知道卫江萩为什么总是敢一个人前来善后了,因为她是卫家人,有恃无恐。 天下姓卫的不少,但敢对外说“我是卫家人的”,一定是那个卫家的。 田玉兰迟疑了。 四大家族权势之大,别说云英镇了,就连比云英镇更加偏远的地方,也闻其大名。 田玉兰并不想惹上这天大的麻烦。 卫江萩见状,并不意外,微微一笑,气度非凡,她再一次说:“抱歉了。” 田玉兰:“……” *** 云英镇车站。 两名男子正在车站大厅候车,两人都是外地人,准备乘坐半小时后的车回到k市。车站闹哄哄,两名男子身在其中,不留余力地给这份吵闹添砖加瓦。 他们正在交流昨天晚上的事。 “我本来想准备农药的,药一洒,死一片,但想想还是手动的来得痛快,一脚踩进菜地里,虽然脏了点,但怪解压的!” “你这就是低级趣味,我就不一样了,只是砍果树而已,不脏手的!” “嘿,要论成果,还是我毁坏的面积更广吧!” “我也不差的好吧?” …… 两个人聊得兴致勃勃,口干了,还从自动贩卖机里买了热饮,一边喝着饮料,一边继续聊。 砰—— 有人忽然撞了一下两人,撞得他们措手不及,被热饮泼了一脸。 “啊——妈的!” 两男子大骂,回头一看撞自己的人,发现对方不仅没道歉还跑了,就很气。 下一秒还发现手上的通讯器不见了。 两人更怒。 “站住!” 两男子拔腿就追了上去。 被追的人戴着棒球帽,身上运动服拉到脖颈,藏头缩尾,一看就是偷窃惯犯。两男子看其身形矮小,便一路追着人进了一条小巷子。 进了小巷,人却追丢了。 “可恶!” 两男子气得脸都青了,抹了一把脸上的饮料。他们寻不到小偷,徘徊一阵,骂骂咧咧就要回去。 刚转身,一人从小巷墙头跃下,一脚一个踹上男子后背。 那人气力极大,只挨了一脚,俩男子便被踹得飞出老远,撞到地面,半天没发出声音来。 “……谁?” “是谁?!” 俩男子呻|吟着询问,但回应他们的是狂风暴雨一般的拳头。 两人哀嚎了整整十分钟,那人终于尽兴,扔下他们走出小巷。 “哎哟!” “妈的,嘶——” 两个男子在破烂的小巷里叫爹喊娘,半天,终于互相搀扶着站了起来。他们心中恐惧,怕那个揍他们的人返回来,急着离开。 刚转身,看见巷子里静静站着一人。 那人看起来还是少年模样,果露在外的皮肤被晒得有点黑,看起来就是普普通通一个农家少年。 俩男子觉得他有点眼熟,似乎在哪儿见过,但仔细一想又想不起来。 “少年”朝他们笑:“你们怎么了?” 俩男子想起刚才的遭遇,心中有气,眼神不善道:“关你屁事!” “少年”收起了笑容,语气认真地说道:“我不喜欢你们说话的语气。” 俩男子觉得他有病:“我特么还得哄着你开心不成?让开,我们要出去!” “少年”偏头看他们,过了半晌,侧了侧身。 在他侧身的瞬间,他背后的阴影动了,扭曲,撕扯,慢慢地形成一只巨大的蝴蝶。 “少年”摇头晃脑:“唉,我真的不开心,非常不开心呢。” 俩男子没有错过这一幕,呆滞地瞪圆眼。 “觉、觉醒花种!” 他们惊叫,与此同时,蝴蝶闪电一般冲向两人,只一瞬间,俩男子从原地消失了。 蝴蝶餍足地扇动着翅膀,慢慢地溃散开来,成了“少年”身后的一抹阴影。 “少年”走出小巷,被阳光洒了一身,他嬉笑着进入人群,混入其中。 但—— “加乐?” ——有人认出了他。 “少年”回头,眨了眨眼,似在辨认对方:“姐姐?” 他看向“姐姐”的装扮——棒球帽,一身包裹严实的运动服——他绽放笑容,“好巧呀。” 林奚说:“是啊。” 第19章 抱抱 多方权衡,田玉兰选择了接受卫家那位大小姐的双倍赔偿,而卫江萩自那以后再也没有去过农场那边,农场因此得以恢复安宁,至少目前来看是这样。 林奚空闲的时候会去农场那边转一转,在她确认再也没有卫江萩的狗腿子冒出来去骚扰农场后就不再去了。 樱花祭典将近,无名酒店也变得忙碌起来。 不管酒店多么热闹,这份热闹似乎也难以触及301室,那间客房大多数时间都处于房门紧闭的状态,而房间里面的人总是神出鬼没。 一次林奚敲门进去,发现里面空无一人,正要离开,却发现觉醒花种先生凭空出现在了她身后。 她刚想问他从哪儿来,余光瞄见他身后有一道正在急速闭合,眼下只剩下两指宽的黑色裂缝,就像撕裂了空间后的伤疤。 林奚眼角抽了抽,再一次意识到,眼前的人形生物跟她不是同一物种。 正沉默着,覃霄手指点了一下她的眉间。 “别怕。” 林奚被点得一愣,反应过来后嬉笑着退后两步,说:“我没怕,就是感觉挺……” 怪异。 唇齿间抿着这个词,她没有说出口。 她索性换了个话题,道明来意:“天气预报说这两天可能有暴风雨,你晚上入睡前注意一下关窗,别醒来发现自己被水淹了。” 覃霄应了一声“好”。 林奚看他一眼,信息传达完毕,转身离开。 她来时孤身一人,走时身后多了个小尾巴,覃姓小尾巴一路沉默地尾随她到大堂。 大堂里,那名叫卫云林的住客正在跟另一名女客人聊天,两人相谈甚欢。 这位卫先生似乎去过医院了,脸上的伤得到医治后已经好全,露出俊朗的原貌来,林奚最近对卫姓过敏,于是下意识地看了那位卫姓客人一眼。 卫云林注意到了她的视线,朝她回以一笑,喊她:“小老板——” 大概因为他上一秒还正在跟旁边的女客人搭讪,以至于这声“小老板”带了几分没有调整过来的亲昵,显得些许轻佻。 林奚扬了扬眉,倒也没放在心上。 她走出大堂,打算去看看自己的草莓。 走了几步,发现身后的小尾巴掉了,回头一看,看见那条覃姓小尾巴正在盯着卫云林看。 林奚:??? 她没搞明白这两位客人之间怎么突然间产生了一些化学反应,也懒得细究,自个儿出了酒店大门,欢欢喜喜去探望自己的小草莓了。 她的草莓宝贝们长势良好,生命力似乎格外强健,明明才被她种下不久,就长得快要爆盆了。 田阿姨说送给她的草莓品种是最优良的品种,这话说得果然没有掺杂任水分! 林奚正在自己的草莓浇水,忽然…… 嘭咚—— “啊!!!!” 一声重物砸地的声音从酒店里响起,女人的尖叫紧随而上。 林奚意识到酒店里有事发生,连水壶都没放,匆匆跑进酒店。 一进去,看见那位卫姓客人正一脸懵地趴在地上。 他刚刚摔了,非常倒霉地从楼梯上滚了下来。 不久之前,英俊潇洒的卫云林客人还非常游刃有余地跟店里的女客人聊着天,两人一来二去看上眼,于是相约去镇子外看樱花。卫云林不想唐突佳人,所以想在赶赴约会之前去换套行头,不想换完衣服回来,下楼时一脚踏空,当场摔了个狗吃屎。 这是卫云林怎么也没想到的,他长这么大,这还是他第一次走路摔这么大一跟头! 他人虽然没摔着,但表情十分精彩,那是对自己的深深质疑。 他怎么可能会摔下楼呢? 怎么可能呢! 怪事。 林奚很快弄明白酒店里发生了什么事,一时间表情微妙,因为这一幕相当熟悉,前段日子,某位陈太太也是这样一脚踏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表情和现在的卫姓客人十分相似。 这酒店的楼梯难道被谁施了什么诅咒不成,为什么总有人从上面摔下来? 林奚心情复杂地想,这道楼梯以前可没摔过人,最近可谓十分怪异,就是不知道怪异的是这条楼道,还是走楼道的人。 林奚看那卫姓客人摔了,本想上前关心一下,这时注意到一道目光落在了她身上。她动作迟疑了一瞬,顺着视线看过去,结果看到了……覃霄。 她这一迟疑,那个叫卫云林的客人已经拍拍屁股自己起来了。 卫云林和陈太太也有不一样的地方,陈太太当着林奚的面摔下来当场露出了难堪的表情,但当众摔下楼的卫云林并没有,他心胸开阔,甚至还有心情自我调侃,收获了一干关心。 卫云林和酒店的女客人有个樱花之约,这一摔,不仅没折损自己的形象,还反倒因为自己豁达的性格获得了女客人的好感。 于是两人高高高兴兴出门了。 卫云林走后,林奚在酒店的楼道上下走了好几遍,没摔。 虽然没摔,但心中依然残留着一抹怪异。 当她无所收获,最后一遍从楼道上走下来,迎面看到覃霄站在楼道口。 “有事吗?”她问他。 覃霄直视她,说:“是我做的。” “啊?”林奚没反应过来。 覃霄又说了一遍:“是我做的。” 林奚终于理解了他的话,诧异地睁大了一点眼睛。 “你做的?”林奚低头看看脚下的楼梯,它们那么朴实无华,朴实得几乎没有存在感,不由哭笑不得,“大哥,我家楼梯哪里惹到你了?” 覃霄:“……” “我只是给刚刚那人身上撒了一点霉运。”所以他针对的并非楼梯,而是某人。 林奚更疑惑了:“那位卫先生哪里惹到你了?” 覃霄不说话。 林奚想起了什么,道:“先前住我们家店的陈太太,你也针对她了?” 覃霄直言不讳:“嗯。” 林奚傻了:“为什么?” 覃霄奇怪地看着她。 林奚:“???” 覃霄道:“你说你遇到了麻烦,想要我的帮助。” 林奚:“……” 啊。 原来…… 林奚心中五味陈杂,之前她以为觉醒花种先生拒绝了自己提出的交易,不料对方一声不吭无偿帮了她,这着实让她意外。但让她意外的不止这一点,还有—— “你怎么知道我遇到的麻烦和陈太太有关?” 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呢? 覃霄的回答是:“因为我一直看着你。” 林奚哑了。 ——大哥,你这么看着我又是为了什么? ——习惯。 这是林奚曾经和覃霄之间的一段对话,当时她并没有深入去想,现在回想起来,只觉覃霄当时的回答意味深长。 霎时间,林奚背后起了一身毛毛汗,警惕心再次鼓动起来。 她肌肉紧绷,面上却极力放松,出色地伪装起自己的警惕。 她不动声色地审视面前男人,她看见他动了,他抬起了手—— 是要对她动手吗?! 那只手在她面前摊开。 “上次的糖果……”他问,“还有吗?” 林奚:“……” 糖果? 林奚捂住了脸,语气闷闷道:“……没了。” 覃霄说“哦”,想了想,走出了酒店。 林奚默然。 这位觉醒花种先生之所以一直注视着她,真的是心存坏心思吗?一个像她讨要糖果的坏人? 唔。 林奚站在原地低头发了很久的呆。 最近林奚爱上了种植了,她养的草莓长势极好,这给了她无比强烈的成就感,于是种植在她心目中的地位一度超过了插花。 她养的草莓是真的好,长得快,葱葱郁郁,盆盆爆满,而且大概因为营养充足,它们很快就开完花挂起了果子。 林奚每天都要花大量的休闲时间去凝视自己的草莓,充满爱意。 这天,林奚正在给自己的草莓浇水,卫云林客人外出归来,来到她身后。 “这是草莓?”卫云林感叹,“长得真好。” 这位客人显然是被草莓吸引过来的。 听到自己养的草莓被夸赞,新手种植家林奚很是骄傲,矜持地回了一句:“还算可以。” 卫云林笑着道:“这么多草莓你一个人吃不完吧,成熟后能卖我一点吗?不需要很多,我尝个鲜。” 林奚条件反射想拒绝,但立马想到这位客人在这家酒店摔了个狗吃屎也没闹事,品质可嘉,而自己养的草莓的确收获颇丰,想了想,便应道:“行。” 卫云林听她这么说,吃货之魂觉醒,眼眸铮亮:“那就多谢了。” 做好了一笔小交易,卫云林没有立刻走开,站在旁边看着林奚浇水,看了好一阵,这才走进酒店。 卫云林走了,林奚抬起头,扬了扬眉:“你也想跟我买草莓?” 301号房就在她的头顶上方,而此时房间里的住客覃霄覃先生正在窗口看着她。 覃霄是在卫姓客人来时站到窗口的,现在卫姓客人走了,而他还站在窗口没有离开的意思。 看来也在肖想她的草莓。 林奚想。 她并不小气,笑说:“可以哦,我可以卖你。” 覃霄道:“我没钱。” 他距离林奚挺远,声音却奇异地像是贴着林奚的耳朵说的。 林奚感激怪异,摸了摸自己的耳朵。 她没好气地回他:“没钱还肖想我的东西,要不你卖身给我吧?” 覃霄说“好”。 林奚噗嗤笑出声,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 她不理会上面的人,把关注挪回到草莓们身上。 她看见面前的这盆草莓上面有一片枯叶,便想要摘掉,可手伸出去,叶子没碰到,触碰到了一片虚无的黑暗。 她顿住,适应良好地转身,果然看到了覃霄。 “到时间了。”覃霄说。 林奚今天穿了高领,她把领口往下扒拉扒拉,露出自己的脖颈,往觉醒花种先生面前一凑,说:“那快点弄吧。” 覃霄:“……” 他没动,目光落在她的脖颈上。 林奚:??? “怎么了?”她自己摸了摸自己的脖颈,没摸到脏东西,道,“我洗过脖子的,干干净净的。”就差没往上面敷面膜了。 覃霄看着她,过了一会儿,说:“不想摸,想抱抱。” “哈?”林奚表情要裂了。 覃霄沉默。 他嘴里说着“想抱抱”这种话,但语气和表情并没有同时表现出相匹配的渴望来,无比冷静。但凡他有表现出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渴望,林奚都要质疑他是不是自己意图不轨,但没有,什么都没有,所以林奚只能怀疑他只是摸脖子摸腻了,想换个方式工作。 “以前那么多次都摸过了,现在怎么就不能用摸的了?别那么任性啊!”林奚教育他,就跟教育一个厌烦了自己工位,想调到另一工位上的厂娃,苦口婆心。 覃霄只是看着她。 林奚:“……” 两人对峙。 几分钟后,林奚退步了,毕竟两人这么耗着,耗的是她的命。 她无奈展开双臂,抱住面前冷冰冰的觉醒花种先生。 只抱了一秒,又放开了。 她调整了个姿势再次抱上去,呼出一口气,觉得新换的姿势更顺。 覃霄:“……” 这个抱抱,抱得……是不是没灵魂了点? 第20章 樱花 【小奚,你今天能陪我一下吗?】 林奚收到这条信息的时候正打着哈欠在盥洗室里洗漱,她刚刚才在旁边的隔间洗了个澡,这会儿盥洗室里雾气朦胧,洗漱池前的镜子都因此敷了一层白,她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脖颈,感觉自己脖颈上的荆棘印记有些褪色了,正有所疑惑,消息来了。 她的注意力被信息拐跑,收看了信息,语音恢复来信者:“怎么了?” 给她发信息的人是春雨,是田阿姨的独生女儿,田阿姨早年没了丈夫,这些年一直跟自己的女儿相依为命。 春雨和林奚差不多年纪,因为林奚总往农场跑,因此和春雨的感情不错。 春雨:【今天要选角了,我……有点紧张。】 收到回复,林奚了然,回道:【好啊。】 春雨:【那我马上过来找你!】 林奚:“……” 倒也不必这么早…… 林奚其实挺能理解春雨,春雨在信息里提到的“选角”其实是樱花祭典的经典舞剧《樱花祭》的选角,樱花祭典是云英镇一年一度的盛事,前后持续三天,每天都有歌舞表演,而《樱花祭》这个曲目是所有歌舞中的重中之重,乃开场舞剧。 春雨年年都上台表演,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演一次《樱花祭》的女主角,她已经挤进《樱花祭》这个舞剧团三年了,这是她最有可能被选中扮演女主的一次,难怪紧张。 说起来,樱花祭典不知起源于哪年哪月,反正自林奚记事起,樱花祭典就已经作为一件古老盛事被她所熟知。 林奚不知道樱花祭典最开始是为何人何事所设立,但现在,樱花祭典是能够帮助云英镇提升经济的重要存在。 林奚已经从春雨的来信中充分感受到了对方的急切,于是洗漱的动作变得快了一些,尽管如此,她还是没能快过春雨。 春雨的时候林奚还在捣鼓自己的头发,听到敲门声,她快速地把一头头发扎成马尾,走过去开门。 “小奚!”春雨顶着一额头的细汗,表情倒是非常明朗。 林奚叹一口气:“……我还没吃早饭呢。” 春雨笑容灿烂:“我请你呀。” 林奚一听,心情也跟着晴朗起来,说:“我想吃福叔家的包子!” 春雨都依她,说:“好。” 林奚开开心心跟着春雨出了门,两人先去了镇上福叔家的包子店填肚子,等肚子填饱了,这才一起去到春雨所在的舞剧团。 她们来得太早了,角色选拔根本没有开始,连人都没见着几个,等过了一小时,人才陆陆续续来齐。 林奚不是舞剧团的人,便站在练习室外等着,室外的她悠闲自在,室内却是另一番风景。 舞剧团上下共有五十多名舞者,他们要在这五十多名舞者中选出17人出演《樱花祭》,竞争不可谓不激烈。 室内,春雨频繁转头看林奚,可惜林奚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向对方举拳头加油鼓气。 林奚又一次给春雨鼓完劲,这时身后忽然响起一道声音,那声音几乎贴着她的耳朵,吓了她一跳。 “站在这里做什么?”突然出现在她身后的声音问她,“你不如进到里面去?” 林奚顿住,下一秒扬起笑脸回头,抬起手:“嗨——” 来者是舞剧团的团长,已经66岁了,脸上皱纹横生。她虽然老态毕现,但眼神却依然犀利清明。 她一双眼盯着林奚,带着几分不悦。 老团长不高兴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自家练习室外多了林奚这号外来者,而是因为……她不满意林奚的多次拒绝。 是的,老团长多次邀请林奚担任《樱花祭》的女主角,她异常地钟情林奚,尽管林奚毫无歌唱舞蹈基础。 “我觉得你十分适合女主角。”老团长总是用听起来有些荒唐的理由来劝说林奚,“我看见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就是《樱花祭》里的女主本人。” 如此玄学,如此荒唐。 《樱花祭》讲的是一个英雄的故事。 故事里,云英镇是个经常被变异动物侵扰的小镇,这里常年弥漫着死亡,血液侵蚀乡土,荒凉无比。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无比绝望,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 女主出生在小镇,一出生面临就是永无止境的死亡,但她坚强、乐观,心中希望不灭。 男主是偶然来到小镇的,他漠然得让人心惊,无视生死,像是闯入世间的一具空壳,就算是在一众绝望的乡民之间,也相当格格不入。 男主遇到了女主,渐渐被女主的乐观所感染,渐渐地,人们发现女主的身后总有男主的存在。 人们说,男主爱上了女主。 一次变异动物侵袭小镇,女主为了保护小镇受了重伤。 女主快要死了。 但直至那个时候,她依然是非常乐观的,唯一让她伤感的只有一点:她无法驱逐所有变异动物,还家乡祥和美丽。 驱逐所有变异动物,还家乡祥和美丽——这是她常常挂在嘴边的话,见人就说,这是她的梦想,也是她想要鼓励乡民们的一种方式。 最终,女主重伤身亡。 男主是漠然的,似乎天生缺乏感情,但女主在他怀里闭上眼的那一刹那,他身上的气息变了。 突然间,那些在镇子上肆虐的变异动物全数自爆而亡,一个不留,一阵清风拂过,荒凉的云英镇像是被春风唤醒,一刹那,盎然绿意破土而出。 樱花花瓣在风中飞舞,再一看,原来是镇子外平地生长出无数樱花树,花开正繁,绵延百里。 原来这漠然的男主竟然是一个隐藏的觉醒花种,他为女主实现了梦想,建造起一个祥和美丽的家。 再后来,云英镇再无变异动物出现。 这是《樱花祭》所展现的故事,林奚看了无数场樱花祭典,自然知道这个故事,但她并不认为这个故事是真的,历史证明,这种故事一般都只是某个时段的人们为了满足某种需要而编造出的美丽传说。 林奚也并不认为自己和《樱花祭》的女主角相像,她可没有那么具有奉献精神! 跟以前一样,老团长看到林奚再一次向她提出邀约,锲而不舍:“怎么样?今天有没有改变主意,想不想要出演……” “不想!”林奚赶紧打断老团长,指了指练习室内的春雨,“我觉得我姐妹的表演就挺好!完美!” 老团长目露失望,看一眼练习室内的春雨,“哼”了一声,走了进去。 一进去,关上了门。 被阻挡在外的林奚:“……” 她悻悻地摸了摸鼻子。 当练习室的门再一次被打开,春雨跑了出来,她一把搂住林奚,激动万分:“小奚,我……我……” 她话不成声。 林奚已经猜测到了结果,拍拍她的背,笑着道:“恭喜。” 春雨没说话,更紧地抱住了她。 老团长走了过来,把春雨领回了练习室,并把外来人员林奚赶出了舞剧团。林奚一点没气,出了舞剧团就回了酒店。 当她来到酒店,正好看到了走出酒店大门的覃霄,两人视线碰上,在那一瞬间,林奚想起了《樱花祭》故事里的男主角。 跟《樱花祭》里的男主一样,覃霄也是漠然的,是林奚见过的最漠然的智慧生物,就是不知道跟传说中的那个男主角相比,两人谁更胜一筹。 林奚思维发散了一下下,本想跟覃霄打个招呼,下一秒余光看见自己的宝贝草莓们,霎时间再也顾不上别人了。 她看见她亲手种植的草莓们挂满了白色果子,个头极大,个个鲜艳欲滴,挤满了花盆! 她诧异极了,因为昨天她见到它们的时候,它们才刚刚吐露拇指大小的果子,现在却已然是成熟的姿态了! 田阿姨送她的苗子果然都是优良品种! 林奚喜上眉梢,大步朝草莓们跑过去。 她摘了十来个果子,用衣服兜着,跑进酒店里。 林婆婆看见她这样子,以为她把某个流浪猫捡回来了,正要训斥她两句,让她不要乱捡东西,林奚突然扭头朝她笑,笑得她几乎心软,默认了她捡猫捡狗的行为。 但林奚是没有做这些的。 “我的草莓成熟了,婆婆你等着,我去洗了拿些给你尝尝!”林奚笑容满面说道,说完人就溜进了厨房。 林婆婆惊异。 她是知道林奚拿了草莓苗回来种的,但没怎么关注,因为她料想林奚也种不出什么出奇的成果来。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林奚种那些草莓还没超过一周吧,这就结果子了? 林婆婆的惊讶在看到林奚拿过来的草莓后更加藏不住了,她现在才确定,林奚的草莓不仅成熟了,而且还收获颇丰。 林婆婆:“……” 林奚捡了个头大的草莓递给婆婆,自己也挑了一个放进嘴里,一咬,带着果香的汁水四溢,甜! 她看见了覃霄,便也请他过来吃,后者没有推拒。 三人吃着草莓,卫云林下楼了,看见她们,惊讶道:“小老板,你的草莓已经结果了?” 林奚得意:“是啊!” 说着,拿了只草莓递给对方:“尝尝?” 卫云林怔愣之余笑了起来:“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他去拿草莓,伸手时扯动了衬衣袖口,露出了半截手腕。 林奚眼尖地看见他手腕处的半块黑斑,眸光动了动。 卫云林什么都不知道,尝了草莓,赞不绝口,如果不是因为旁边的女伴在催促他出门,他绝对会死皮赖脸地留下来继续当品尝员。 是的,他这会儿要出门赏花,和云英镇本地的一名女孩。 卫云林的身边从来不缺人,对于这一点,林奚很是佩服。事实上她已经在这位卫姓客人身边看到过五名不同的女孩子,可神奇的是,那些从卫云林身边离开的女孩子,对他的评价依然很好,见了面他们还能互相打招呼,从来没有闹出过什么爱恨纠葛来,不得不佩服。 卫云林十分中意林奚种的草莓,离开前再三夸赞,林奚听在耳中,要是在其他场合,一定高兴疯了,但现在她却有些走神。 她在想卫云林手腕处的黑斑。 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对黑斑是非常敏感的,因为它象征着死亡。 α综合症的病发状态就是黑斑。 黑斑会在α复合体3段的时候出现,一经出现,一年之内必死,从未有过例外。 卫云林手腕上的黑斑是怎么回事? 是因为α综合症吗?还是其他别的什么呢? 林奚希望是后者。 另一边,卫云林陪着女伴刚走出小镇,忽然觉得手腕灼热。他刚开始还能忽略这份异常,跟旁边的女伴谈笑风生,但很快他没能坚持得住,发出一声闷哼。 “你怎么了?”身边的女伴问他。 卫云林捂住手腕,感受着那处烧灼感,想朝女伴说一句“放心,我没事”,但说不出口,异常强烈的灼热感几乎让他表情扭曲。 “卫先生?你……” “抱歉。”卫云林咬着牙道,“今天我不能跟你赴约了,我可能得去趟医院……” 话没说完,眼前一黑,踉跄两步朝地面栽去。 “卫先生!!” 卫云林昏倒了,在去约会的途中昏倒了。 他在医院病房中醒来,醒来后就一直盯着病房的白墙壁发呆。 事实上他此时并不冷静,心中激流涌动,原因出在他手腕上的异常改变。 他的右手手腕上有块黑斑,而现在,那块黑斑消失了。 消失了! 他是α综合症3段患者,他的上一份检查单上明明白白写着,他的α复合体指标已经进入3段,而他手腕上突然出现的黑斑也证实了这份检查单的真实性。 他也曾经恐慌,曾经消沉,曾经怨怒,但最终,他接受了这一命运。 他将在一年之内死亡,别无可能。 可是…… 可是! 黑斑消失了。 它消失了! 经过异常发热之后,它就从他的手腕上消失了! 卫云林醒来后发现这一点之后,立马就预约了α复合体的检查,而现在,他正在等检查回馈。 他努力克制自己,让自己不要过于妄想。 叮—— 仿佛等了一个世纪的邮件提示音终于响起。 他心跳如鼓,几乎颤抖着打开通讯器中的邮件,几秒之后,他猛地从病床上挺身。 检查单告诉他,他的α复合体指标——回落至1段了! 为什么呢? 到底为什么呢? 卫云林的脑海中忽然浮现中一个美人的身影,那是一个让人惊叹的存在,明明长着那样惹眼的一张脸,却只是一家小小酒店的工作人员。他想起对方递给他的那颗白草莓。 他这些天都过得相当普通,每一天都过得相差无几,唯一不普通的只有无名酒店的小老板递给他的那一颗白草莓。 是……因为那颗白草莓吗? 第21章 神明 林奚发现二楼的卫姓客人突然间变得怪怪的。 奇怪在哪儿呢? 其一,林奚每次回头都能发现对方正用温柔的目光看着自己,仿佛每分每秒都用目光追随着自己一样。 其二,林奚每次需要帮忙的时候,那位客人都会恰恰好出现在她身后,亲切地给她搭一把手,为此,那位客人甚至好久都没约女生出门过了,要知道,搁以前,他可是无缝衔接地跟人约会。 林奚:“……” 林奚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位客人身上发生了什么,自己身上又发生了什么,为此有点惶惑。 她几次欲言又止,想跟这位客人摊牌,说自己在云英镇长大,镇外的风景看得透透的,绝不会跟人约去赏樱花,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她想这样跟客人摊牌,但鉴于客人并没有直接约她,她先开口未免有点自作多情,所以几次话到了嘴边都被她咽了回去。 是的,她怀疑这位客人想约自己。 这两天301客房的覃霄不在,这名神秘的觉醒花种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只会在夜晚的时候出现在林奚的梦里。 还好他不在,因为覃霄也喜欢盯着她,要是她总被两个大男人盯着,指不定会噩梦连连! 还好。 林奚这么想着,一回头,果然看见不远处的卫云林对着自己笑意盈盈。 她眼角微抽,大步踏出酒店,躲避这无遮无掩的赤果视线。 她来到酒店外,去打理她的草莓……残尸。 是的,林奚的草莓们挂了。 两天前,林奚的草莓们经历了第一波大丰收,产出的草莓产量高、质量好,口味绝佳,林奚一度以为自己能靠种植草莓发家致富,然而她的梦想很快就遭到了现实的碾压,支离破碎。 事实上她种的这些白草莓的确丰收了,不过它们像是把所有的营养都消耗在了这一次丰收之上,结完第一波果子之后,没有迎来第二波第三波丰收,而是很快就连根枯萎了,如此不寻常,新手林奚也觉察到了,意识到她种植的这些草莓可能变异了,跟寻常的草莓的生长历程不太一样。 变异在这个世界上并不罕见,林奚没有惊讶,只是有些担心,担心这些变异的草莓对人体有害,所以她立马就拉着婆婆去了趟医院做检查,所幸两人身体都没出问题。 尽管如此,林奚还是不放心,便把摘回来的十斤草莓果制成草莓干封存,她舍不得扔,但也没敢继续吃它们。 林奚跟吃过变异草莓的覃霄和卫先生提过这事儿,前者不以为意,而后者…… “放心,我不会跟别人说的,不会给你惹麻烦。”——当林奚找上卫云林,说她种的草莓不是普通草莓而是变异种之后,卫云林是这样回答她的,意味深长。 林奚根本没听懂他在说什么,只能凭感觉,感觉这位卫先生没有责怪自己的意思。 不怪她就好,林奚心想。 林奚埋头打理着枯萎的草莓,将它们拔了,把土倒掉,把花盆摞起来,整个过程心情十分复杂。 正独自品尝着这份难言的心情,卫云林走了过来,帮她把花盆们搬走放好。 于是林奚的心情更复杂了。 “卫先生,你……” “小老板——”卫云林搬完一个花盆,拍拍手上的土,爽朗一笑,“小老板,你知道的吧,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 他说,“如果你有想要用到我的地方,请尽管提,不用客气。” 林奚:“!!!” 她不知道啊! 这位客人怎么变得更奇怪了?! 林奚倒吸一口凉气,她以为这种话更加适合用在婚礼上互相宣誓的新郎新娘身上,而不是普普通通的她和他身上! 她突然间感觉牙神经酸疼,终究还是没能忍住,斟酌斟酌,小声道:“卫先生,其实我对你没有那种……” 话没说完,正在搬下一个花盆的卫云林忽然失误,手上一滑,笨重的大花盆从手上滑落,砰地砸在他的脚趾头上,那一瞬间,他的脸都扭曲了。 “小心!” 林奚的这声提醒终究是晚了,卫云林闷哼一声。 “……你没事吧?”林奚问他。 卫云林疼得没说出话来,只挥了挥手示意自己没事。 林奚:“……” “……卫先生,你到旁边坐着休息吧,我自己来搬。”她叹一口气,“你知道的,我别的没有,力气还是有的,你不用帮我的忙。” 卫云林一听这话,顾不上自己的脚伤了,就怕自己丧失了价值一般,急乎乎地说:“我能搬的,我能!” 说着,弯腰将刚刚的花盆搬起。 然而,花盆一到他手里,他就像变成了个肌无力患者似的,再一次手滑丢了花盆,而花盆格外青睐他的脚似的,毫不犹豫砸了上去。 “唔……” 卫云林克制住喊疼声,维持着抱花盆的动作与林奚尴尬地对视。 是挺尴尬的,一个成年男人接连两次出现这种低级失误,这也足够出奇的了! 沉默间,林奚的余光忽然瞥见了一人,那人不言不语,就静静地站在不远处。 是覃霄。 忙碌的覃霄终于再次出现了。 林奚一看见覃霄,再看看被花盆两次砸脚的卫云林,突然间摸到了一点模模糊糊的猜测。她想起了卫云林曾经从酒店楼梯摔下来的事,当时覃霄说那是他对卫云林做了一点手脚…… 所以,卫云林会两次被花盆砸脚,会不会也是因为覃霄呢? 想到这,林奚看着覃霄的目光变得奇怪起来。 话说覃霄为什么会针对卫云林呢? 上一次她本来问了这个问题,但没问出结果就因为聊到了更在意的话题就把这事儿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唔。 林奚的视线在覃霄和卫云林之间来回,最终选择了忽视这个问题,毕竟这和她没什么关系不是吗? 她耸了耸肩。 为避免自己无辜的花盆被牵扯到两个男人之间的神秘恩怨之中去,林奚强制阻止了卫云林继续帮忙。 她快速把花盆们整理好,拍拍手上的灰土,进了酒店。 她跟前台的婆婆请假,去遗址看猫。随着樱花祭典的逼近,她只会越来越忙,估计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去遗址探望大橘一家了,所以她想趁着现在再去一趟遗址。 一直以来婆婆并不管束她的行动,所以林奚理所当然地拿到了请假批准,当她走出无名酒店,她发现覃霄也无声地跟着她。 对于身后多出来的这一条小尾巴,林奚几乎已经麻木了,她甚至在路过小商店给自己买冰淇淋时,也顺手给对方也买了一个。 林奚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朝镇外的遗址去,然而当她抵达目的地却没有看到大橘一家,她诧异至极,因为往日猫咪们对于她的探望要多殷勤有多殷勤,现在却不见踪影。 她唤了几声,却没有得到回应。 风吹,樱花落,她站在花雨中皱起眉头,隐隐感觉有些不详。 她在偌大的遗址中翻找,很快寻到了一片血迹,而那摊血迹中俨然混杂着几根猫毛。 她心跳如鼓,难道…… 她把不断冒出来的坏念头强制压住,跟着血迹一路寻找,最终来到一个黑黝黝的洞口前。 一个洞口,似乎通往幽深的地底,很黑,只凭肉眼看不清里面的情况。 这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洞口? 林奚皱眉。 她混迹这片遗址多年,却从来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个洞口。 林奚仔细观察,发现洞口周围的石头有人为挪动的痕迹,想来是有人来到了这里,并翻出了这个洞口。 眼下这个洞口里面情况不明,如果林奚足够理智,她应该早早离开,而不是站在洞口前,躁动着想要踏进去一探究竟。 她本该如此,但…… 她莫名地想要进入这个洞口。 不仅仅是因为担心大橘一家进入了洞里面,还有一种隐秘的难言的莫名的冲动。 是的,这个洞口吸引着她。 她眼中眸光闪动,想到了什么,回头朝身后的覃姓小尾巴粲然一笑。 覃霄似乎也在走神,过了片刻,目光才在林奚身上聚焦上。 覃霄:“???” 林奚见他看自己,脸上笑容越深:“覃先生,喜欢冰淇淋吗?” 覃霄表情没有变化:“不讨厌。” 林奚凭借十级翻译,将这句“不讨厌”翻译成“超级喜欢”。 她咧嘴一笑:“那我回头再给你买啊。” “……哦。” 林奚见已经铺垫得差不多了,露出了真面目,道:“在那之前,你可以先陪我进这里面去一下吗?” 说着,她用手指指了指面前的洞口。 覃霄:“……” 他看着林奚,问她:“害怕?” 林奚咳嗽一声,没否认,坦荡荡回道:“毕竟我跟大哥你不一样,我只是超超超普通的人类。” 覃霄眼中起了一丝波澜,因为她对他的信任和依赖。 他点头,朝她伸出手。 林奚看着他那双冷白的手,眨眼:“干嘛?” 覃霄:“给你牵。” 林奚:“……” 她心说自己虽然担心里面的情况,却也并没有害怕到需要别人牵着,但一想到里面要是出现什么自己不能处理的情况,保不住还得靠这位大哥给自己当打手上保险,这么想着,她忍辱负重地牵住了男人的……手指尖尖。 “多谢。”她笑着道。 覃霄低头看一眼她的牵手方式,顿了顿,没说什么。 两人走进洞口。 一进洞口,林奚正准备把手腕上的通讯器的光照功能打开,突然眼前一亮,疑惑抬起头,发现是空中飘起了一团火焰,正是这团火焰把黑漆漆的洞内照亮了,不用说,这一定是身边的觉醒花种的手笔! 林奚默了默,收起了打开通讯器的心思。 借着火光照明,两人在不算宽广的洞穴中行进,洞穴曲折,期间林奚没有看见猫也没看见血迹,她原本怀疑大橘一家进了洞里,现在却觉得它们可能只是到了洞口,根本没进洞里。 尽管如此猜测,她依然没有停止朝洞穴深处走去,越走越深入。 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她看见了光亮,那似乎昭示着前方有什么东西。 她心中一动,加快了脚步。 她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后甚至放开了覃霄奔跑起来。 她一路奔跑,突然间猝然止步。 眼前的景象让她双目大睁,诧异得发不出声音来。 她看见了一片花海。 是的,在走过了漫长的洞穴之后,她抵达了一片紫色的花海。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花,它们肆意生长,花开正繁。而花海的上方是如同镜面的一样的蓝天,但那片天空是不会动的,所以那并非真正的天空,而是一片趋于真实的幕布拟境。 覃霄来到她身后,视线也同样落在这一片惊人的花海中,看着看着眼中闪过了一丝疑惑。 “那里……”林奚突然出声。 她缓缓抬起手,指着花海,喃喃,“那里……” 她质疑,“是不是曾经放置过什么东西?” 因为这片花海并不完整,中间凹下去了一块儿,而凹下去的那块似乎是被什么方形重要压过,以至于那里的花都没能好好生长出来。 那里似乎曾经放置着什么东西,但现在它消失了。 大概是有人先他们一步来到这里,带走了那样东西,证据就是这片花海应该被什么东西踩踏过,留下了一条通往那块凹陷之地的路。 那到底是什么呢?又是被什么人给带走了呢? 林奚心里默默地想。 同一时间,在云英镇最具特色最豪华的民宿里,卫家大小姐江萩从座椅上起身,去拉窗帘。 这是她在短短几分钟里第三次去拉窗帘,她好似强迫症病发一般,总是担心窗帘遮得不够严实,因此一次次起身去拉窗帘。 房间里一片昏暗,即使在这昏暗的环境里,某样东西依然显眼。 那是一具水晶棺,棺体透明,遮不住里面躺着的人。 那是一名女子,满上戴着荆棘花纹的面具,她静静地躺在水晶棺里,明明早已没了呼吸,却像是刚刚才闭上眼进入睡梦一般,肌理还保持着活人该有的状态。 卫江萩怔怔地看着水晶棺里的女子。 这具水晶棺是她从云英镇外的荒凉之地带回来的,她将它妥帖安置在自己房间,始终对其保持着敬畏。 因为躺在水晶棺里的是神明。 一定是神明! 一定! 卫江萩是信神的。 当今社会,人们几乎从不提及神明,不认为神明真实存在,但事实并非如此,其实这个世界是有神明的。 卫江萩出身于四大家族之一的卫家分家,她的家族是卫家分家里发展最好的一支,因此有幸从主家那里得知,这个世界是有神的。 几千年前,神明曾经出现,赐予了人类一项恩赐,使得人类拥有了可以起死回生的能力,于是[花]出现了。 四大家族始终都在寻找神明,祈求能从神明那里获得更多的恩赐,作为卫家分家大小姐,卫江萩也在寻找神明。 她之所以会跑到云英镇这个地方来,就是从线人那里得知云英镇可能有神迹存留。 于是她来了,表面目的是为建立农家乐,真实目的却是为了探访云英镇外的神秘遗址。 她是幸运的,四大家族都在寻找神明,而独独只有她找到了,她破开神秘遗址的地底,穿过幽长洞穴,在一片花海中发现了这具水晶棺。 躺在水晶棺里的一定是神明,她坚信如此,原因是水晶棺里的女子戴着荆棘纹路的面具,而四大家族内部流传,神明在几千年前出现时,脸上就戴着这样一张面具。 卫江萩曾经有幸在主家家主的书房里看到过这个面具的绘图,它们一模一样,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没有错,时隔几千年,她找到了神明。 啊,她果然是天选之子! 目光痴痴地盯着水晶棺里的神明,卫江萩就地跪下,匍匐着来到水晶棺前。 她伏地跪拜许久,久到双腿僵疼。 房间静谧又昏暗,她缓缓抬起了头,注视着水晶棺中的神明,那么痴迷。 神明到底长什么样呢? 一直追逐着神明的卫大小姐的心中忽然升腾起一个胆大包天的念头,不,应该说她本来就是个大胆的,不然也不会将她所认定的神明从神明的栖息地带回。 她是被神选定之人嘛,就算是神明醒来,她也一定会得到神明的青睐,不会怪罪于虔诚的她,不然神明也不会指引她寻找到对方。 她是不一样的。 心里充斥着各种念头,她似是被蛊惑了一般忽然站起身来,打量着水晶棺。 许久,她伸出了手。 她打开水晶棺,颤抖着将手伸向了棺中之人,轻轻落在那具荆棘纹路的面具上。 她用眷恋的指尖触碰面具上的荆棘纹路,可还没来得及感受,在她指尖触碰上去的那一刹那,戴着面具的神明在她面前砰然化作尘末,消失在空气中,什么都没剩下。 !!! 卫江萩被吓得后退一步,慌乱之中跌倒在地。 她仿佛感受到了什么无形的存在从水晶棺中迸发,透过她的身体,向更远更远的地方散去了。 大胆的卫江萩终于害怕了,她觉得神明发怒了,所以才以拒绝的姿态离开了水晶棺。 糟糕了,卫江萩暗暗想。 这一刻她满心满眼都是消失的神明,还不知道自己一手开启了怎样的祸乱。 第22章 神罚 遗址洞穴内。 “这难道也是……某个觉醒花种的手笔?”林奚低低地自言自语。 时间距离她看见这片花海已经过去好一阵了,但她依然没有从震撼之中完全恢复。 她觉得自己可能看到了某个觉醒花种的“作品”。 如果说这片紫色花海还能用辐射变异来解释,可头顶的那片蓝天拟境就只能用觉醒花种的能力来解释了。 到底是哪个觉醒花种在这里做了这一切呢?又是为什么要做这些呢? 林奚不明白,眼下也没办法弄明白。 觉醒花种这个群体非常神秘,因为数量稀少,普通人可能终其一生也见不到一次,但林奚最近却“撞了大运”似的,总是接触到觉醒花种相关,也是神奇。 或许她可以回头去买支彩票试试,说不定能凭借这股子大运一举迈入富人行列呢! 她漫无边际地想着,用手肘碰了一下身边的觉醒花种。 覃霄侧头看她,用眼神示意她,问她要做什么。 林奚回他一笑:“没事,不用管我,我只是想从你身上沾沾运气。” 沾完回头就去买彩票! 覃霄静静看了她两秒,动了。 他伸手将她的手握住。 “给你多沾点。”他说,倒是十分大方。 林奚自觉受之有愧,她将自己的手抽出,笑着打哈哈:“贪心多不好,所以我只要一点点就足够了。” 覃霄说“哦”,低头看自己空落落的手。 林奚的注意力不在他身上,她看着面前这片奇景,再一次走起了神。 其实此时此刻她的心中滋生了一种难以形容的感情,复杂到无法宣之于口,硬要形容的话,那就是——当她发现这个神秘的洞口时,仿佛有个声音在她心底呼唤,那就像是自己的灵魂在低语,催促着她进入这个洞口,而当她顺从声音来到洞穴中看到这片美丽的花海,她的心中充满了一种奇异的满足感,就像夙愿得偿了一般。 怪异。 非常怪异。 “走吧。”她最后看一眼面前的花海,低声道,“出去了。” 她已经探查过洞穴了,好奇心也得到满足了,所以应该走了。 而且她还得去寻找猫咪,更不应该在这种奇怪的地方久留。 这么想着,她轻拍了一下覃霄的手臂,自己率先离开了洞穴。 她一路折返,回到洞口,看见几只蹲在洞口外的猫团子。 大橘带着崽崽们朝她亲昵地叫,热情地围着她的脚脖子挨挨蹭蹭。 “诶,原来你们在这里啊!”她大喜。 大橘一家整整齐齐,没有一个落单,也没有猫受伤。 看来那摊血迹并非来自猫咪身上,林奚松了口气。 事实上如林奚所想,那摊血迹的确不是来自猫咪身上。 一天前,卫江萩深夜带人来到遗址来寻神迹,其中一人被突然蹿出来的猫给吓到,脚下一滑磕坏了脑袋,流了不少血。那人怒火中烧,伸手去抓猫,却被猫逃脱了,只堪堪抓到了几根猫毛。 他晦气地将猫毛扔在了地上,落入了血迹中。 林奚所看到的带猫毛的血迹就是这样产生的。 “还好你们没事!”林奚挨个摸摸大猫小猫,并把自己带来的猫粮拿出来,喂猫。 不久,覃霄也出来了。 林奚抬头看他,问他:“你怎么看待里面的那片花海?你觉得它们是出于什么原因才被某个觉醒花种制造出来的?” 覃霄一直都表现得非常漠然,仿佛对世间的一切都严重缺乏欲|望和关注,所以林奚在问这句话时并没有期待对方回回答,但很意外,这一次覃霄回答了。 他说:“那是个坟墓。” “咦?”林奚大惊,“你怎么知道的?!” 覃霄道:“猜的。” 林奚:“……” 她嘴角一抽,猜的? 她哭笑不得:“有证据吗?” 覃霄道:“没有。” 林奚:“……” 覃霄说:“有感觉。” 林奚:“呃。”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她无奈至极,“好吧,就当是个坟墓吧。” 如果那里是个坟墓,那建得也太漂亮了,也不知道是何人出于何种心思,才建造了这样一座坟墓…… 林奚的思维飘远了。 “喜欢吗?”覃霄突然问。 林奚:“啊?” “如果你死了,你会喜欢这样一座坟墓吗?”覃霄问道,语气中难得地带了一丝认真。 林奚的表情裂开了:“大哥,我今年24,芳华正茂,距离往墓地里躺还早得很呢,现在就谈对墓地的偏好是不是超前了点儿?!” 覃霄说“哦”,又问:“喜欢吗?” 林奚:“……” 您何至于如此执着? 啧,就凭这情商,再漂亮的脸蛋儿也不可能找得到恋人吧! 林奚被眼前之人的情商给震惊到了,倒是因此忽略了洞穴带给她的怪异感。她喂饱了猫团子们,拖着某个低情商的小尾巴回到镇上。 回去的途中她在心里盘算着要不要收养大橘一家,毕竟出没那片遗址的人似乎变多了,指不定哪天就会出事,而她喂了那几个猫团子许久,还是有些感情的。 抱养宠物是大事,一旦那么做了就得对那几个生命负责到底,所以林奚并没有轻易立下决定,她需要更慎重的考虑。 林奚心里思索着,不知不觉来到了镇上。 她在路边看到了一个卖水果的小摊,看上面的标价还算便宜,便走过去想买几个。 水果摊的老板是个年轻男子,生意不好,他正在埋头打游戏,看见客人上前立马放下游戏,张罗着:“买点什么,随便挑随便选,很便宜的!” 林奚挑了几个晚桃,准备付钱时顿了顿,回头问身后的覃霄:“你要不要选点自己喜欢的?我来付钱。” 覃霄看她一眼,选了跟她一样的。 连个数都一样。 林奚:“……” 水果摊老板是个健谈的,见了哈哈笑:“都要桃子啊,桃子好啊,酸甜可口,再过一阵可就吃不着了!” 说着偷看林奚和覃霄一眼。 哎,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长得这么这么好看的人呢! 他大笑:“原来长得好看的人都喜欢吃桃……咳!咳咳!” 大笑中的老板虽然呛到了,突然咳嗽起来。 林奚本来没在意,可那老板越咳越厉害,整个人都咳得弯下了身去,颠得手里的桃子滑落,掉了一地。 “啊。”林奚低呼一声,条件反射弯腰去捡。 滴答。 一滴黑红的血落在她准备要捡的桃子旁边。 滴答滴答。 更多的血滴落了下来,很快将桃子染红。 她惊诧地抬头,看见那水果摊的老板正一脸痛苦地抓着胸口。 “咳咳!咳咳咳!” 老板还在不断地咳嗽,喷出血沫子来。 “你……”林奚正想问老板怎么回事,突然见到老板的脖颈、手背上全是黑斑,大片大片的,触目惊心! 那一刹那,林奚想起了一个词——α综合症。 晚期的α综合症就是这样,身体仿佛被辐射捣坏了,内脏衰腐,大片滋生的黑斑就像霉斑一样,那是腐烂的象征。 这个人…… 不应该啊,这人还很年轻,如果每个周都进行过指标调整,不应该这么快就病发的啊!而且,这人刚刚身上还没有出现黑斑,这才多久,怎么就严重成了这样! 只有病入膏肓,无药可施的α综合症超末期,才会有这些症状的! 到底怎么回事? 林奚疑惑的同时没有忘记拨打急救热线,她上前扶住不断咳嗽的水果摊老板,不在意那些飘落在她身上的血沫子。 “老板,你坚持住,我已经帮你打过急救电话了!” 她的力气很大,扶得病发的水果摊老板稳稳的。 “谢……咳咳咳!”水果摊老板想道谢的,但没能够,被凶猛的咳嗽给打断了。 “你别说话!”林奚慌忙阻止,有些着急。 她自认为自己并不是多么高尚多么热心的一个人,但作为一个人,她无法看到同类在她面前病发死去。 林奚等着医院的救援,但迟迟没能等来。 她低声咒骂了一句,看着黑斑蔓延至脸上的年轻人,神色一顿。 “我……”她下定了决心。 “背你去医院吧。”她说。 这句话说出来,并没有得到回应,因为那个年轻老板已经意识恍惚了。她没有犹豫,背起对方就跑。 她的力气真的很大。 她感谢这一点。 林奚背着人一路飞奔到医院,远远地看到医院门口乱成一团,医护人员和病人混杂在一起,病人的哀嚎,陪护人员的宽慰,医护人员的大声指示,各种各样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片人间地狱。 这一刻林奚终于知道为什么医院的救援迟迟不来,不是不来,而是来不了,因为,突然之间,云英镇多人突发咳血,一看便是α综合症病发了。 这到底…… 林奚茫然地看着这一幕,直到有医护人员上来接走了她背上的病患。 “咳咳!” “妈妈,我……要死了吗?咳咳!” 一个不足六岁的孩子被母亲背着从林奚身边走过,留下这句虚弱的问话,林奚听了心脏猛地一沉。 这到底……怎么回事? 林奚恍惚。 “咳咳!”又有一名病患从林奚走过,林奚听到咳嗽声条件反射地看过去,对上一张熟悉的脸。 是卫家大小姐卫江萩。 卫江萩也病发了。 卫江萩没有看见她,踉踉跄跄地奔着医院而去。 她的眼中充满着恐惧。 她以为是自己的亵渎,使得神明降下了责罚,给云英镇带来了死亡。 不应该这样的啊,她不是特别的吗? 神明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 不应该啊! 第23章 转机 林奚立即拨通了婆婆的电话,等待的过程中心跳如雷。 电话接通了,她几乎不能控制声音,急切地喊出来:“婆婆,你怎么样?!”她声音干涩,“我看到好多人……” “我没事,没有生病。”林婆婆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仔细听能听出不似往常冷淡,带着安抚的意味。 没事? 没事就好! 紧绷的身体松懈下来,林奚感觉背后凉凉的,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竟然冒了一身的汗,因为紧张。 “你呢?”婆婆在电话里问。 “我当然也没事,婆婆,你知道的,我一直都很健康,不可能生病的!”林奚扯了个笑容,声音清亮。 她所展现出来的良好状态就是最好的说明。 婆婆在电话另一端沉默了几秒,几秒之后回了个“哦”字,又是冷冷淡淡的模样了。 林奚习惯了,甚至觉得这样的婆婆才是自己所熟悉的婆婆,不以为意,在电话里跟婆婆闲聊了起来。 在林奚所不知道的地方,她的婆婆正一边接着电话一边从镇外的樱花林走出。 一分钟前,林婆婆还在樱花林里,因为接到了林奚的报平安电话,这才从林子里走出。 事实上一直待在酒店里的她比林奚更早发现镇子上的异状,发现之后立刻就给林奚打了电话,但没打通。 她猜测林奚可能待在信号不好的樱花林中,终究放心不下,便关了酒店打算去樱花林里寻找林奚。 林婆婆性格冷淡,并没有袒露自己的打算,她装作自己一直待在酒店里从未离开过,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答着电话。 婆孙俩聊了好一会儿,这才挂断了电话。 一挂电话,林奚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不见。 她目光沉沉地看着医院门口的景象。 她并没有因为婆婆安然无恙就开心起来,她做不到,医院门前的惨状就像重石一样压在她心上,让她呼吸困难。 她凝视这一切,许久,回过去头去。 在她身后两步远的地方,覃霄就像是一棵植株,不言不语,林奚看着他,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他站在她身后的身姿就像一种沉默的坚定不移的守候,正是这一刹那的错觉使得她张开了嘴。 “覃霄,你能不能帮助这些人?”她说,说完就愣住了。 她怔愣是因为她不应该提这种要求,那过于无礼了。 眼前这个男人曾经帮她治好了她的α综合症,他显然是有这个能力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有权利要求他帮她治疗更多的人。 是她无礼了,非常的。 “……当我没说。”她捂住脸,补救道。 “我可以救这些人。”覃霄突然道。 林奚猛地抬头。 覃霄又说:“但我不能。” 林奚张了张嘴,没发出声。 覃霄看着她,说:“如果我过度插手人类的事,会制造出不可控的因果,对于人类而言,那未必是好事。” 林奚茫然。 她理解得有点困难。 觉醒花种原来是这样的存在吗?不能过度插手人类的事? 这…… 感觉有点奇怪。 她虽然不是很了解觉醒花种,也没太多的机会去了解,却也知道觉醒花种们高度参与人类的生活,他们利用自己的能力从人类群体中获取特权,他们利用自己的能力给自己便利,他们并没有限制过自己,也从未谈及过什么因果。 难道覃霄不是普通的觉醒花种,所以才谈及因果? 林奚试图理解覃霄,但终究不解:“你不是治好了我的α综合症吗?” 覃霄说:“你是不一样的。” 林奚:“???” 覃霄只道:“对你,我可以,对别人,不行。” 林奚:“……” 老实说她依然不能理解,但也知道覃霄没必要找这种烂借口推脱,所以她沉默了。 覃霄看她不说话了,眸光闪闪,道:“我还是可以帮你救……” “算了。”林奚打断他。 既然覃霄都那么说了,她要是再让他帮忙,那无异于她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帮别人的人生做不可预知的选择。 她并没有这样的权利。 覃霄看看她,想了想,抬手摸了一下她的头顶。 林奚察觉到那只手带了安慰的意味,虽然感觉别扭,却也没有拒绝。 林奚没有一直杵在医院门口,她并不能为这些病人做什么,杵在那里显得太碍事了。 她回了出租屋,洗了澡将身上带血的衣服换了,便坐在房间里发呆。 楼下忽然传来一阵吵闹,她起身走到窗边一看,看见一行人拖着行李箱从神色匆忙地从楼下街道路过,同行的孩子突然摔倒,哭闹起来。 “我的祖宗诶,别哭了行吗?起来,我们得逃命啊!” “呜呜呜……” 林奚立刻就明白了这一行人的打算。 她心情复杂,却也理解。 眼下云英镇出现这种事,想逃离这个地方属于正常人的反应。 云英镇镇上人口有一万多,其中不少是外地游客,但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这一刻都慌了。 α综合症恐怖如斯。 看到这一幕,林奚担心酒店发生动乱,没敢耽搁,出门奔向酒店。 到了酒店,刚好与外出归来的林婆婆碰上,林奚怔了怔,问:“婆婆去哪儿了?” 林婆婆没看她,只说:“出去了一趟。” 她并没有解释她出门的目的。 林奚想问的,但没机会,被突然响起的声嘶力竭的哭声给打断了。 林奚顿住,看向哭声的源头,看见了一名[花]。 花一边哭一边在街头疯跑,见了人就扒拉上去,过了一会儿又奔向下一个,显然是在有目的地寻找着谁。 花只会依赖唤回的自己的人类,所以这名花在找的人是谁显而易见。 林奚一个愣神,被这名花给扒拉上。 花扒拉她一阵,辨认出她不是自己要找的目标,大哭着跑走。林奚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对方。 “等等——” 这名花是个女性,还很年轻,被林奚拉住后吓了一跳,原本的嚎啕大哭瞬间变成了瑟缩的抽噎:“放、放开……” 她惧怕人类,因为她一路跑来挨过不好揍,身上还带着伤。 林奚并没有因为对方智商低就没把对方当回事,她调整了一下表情,尽力展示善意,问对方:“你别跑了,现在街上有点乱。” 当心遇到暴躁的人被伤害。 这句话她没说出来。 花一听这话,再次哇哇大哭,那么委屈:“不、不跑的话,呜呜,就追不上了啊……呜呜……” 说完,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竟然从林奚手中挣脱,跑了。 林奚怔住。 她有个不好的猜测,这个花有可能是被抛弃了,花的亲友可能急着逃离小镇,要带走的东西很多,不方便带这样大件的“物品”走,所以留下了对方。 “哇哇——” 花大哭着跑远了,在林奚眼膜上留下小小的却深深的一点。 “愣着做什么?还不进去?”林婆婆忽然开口。 林奚回神:“……哦哦,这就进。” 说着,她突然上前一步,精准趴到前方的婆婆的背上,嬉笑着耍赖,“我感觉有点累呀,要不婆婆背我好不好?” 大多时候林婆婆是不允许她这样放纵的,但这一次,婆婆什么都没说,放任她赖在自己背上。 在进入酒店之前,林奚以为自己会看到一场混乱,但没有,酒店一切安好,井然有序。 云英镇突发状况,隐隐有动乱之势,蔓延开来的恐慌会让人们比平时更加暴躁,也更容易与周围人产生摩擦,平时自己不会做的一些行为,也更容易在这个特定的环境里爆发出来。这就是林奚会跑来酒店的原因,她担心酒店里的住客在心神不稳时发生暴动,会让酒店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但她所担心的事情通通没有发生。 原因在住客卫云林身上。 卫云林性格特别好,他不仅跟酒店的女客人相处得很好,与男客们也都称兄道弟。云英镇出现问题时,酒店里的客人的确很慌,但卫云林出现了,他组织大家在大堂里集合,开朗的性格很好地安抚住了这些人。 于是林奚进入酒店时就发现酒店里一片祥和,客人们聊着天喝着茶水,其乐融融。 这些人并非完全消除了恐惧,但大堂里的良好氛围让他们把恐惧维持在一个相对安全的水平线。 林奚诧异至极,卫云林见了她站起身来,朝她笑:“小老板——” 林奚眨巴眨巴眼,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见。 她环视大堂一周,没有发现覃霄的身影。 他去哪儿了? 在房间里吗? 林奚想。 当她从医院离开赶回出租屋时,覃霄就没再跟着她,眼下她也不清楚对方去了哪儿。 林奚的思绪短暂地被覃霄牵走,但很快又回到了面前这群客人身上,她问这些客人:“你们都没什么事吧?” 客人们纷纷回答没事,只有一人回答说:“207的客人病发被救护车带走了。” 说这话的客人是206的客人,207的客人病发时,还是他帮忙打的急救电话,当时急救热线还不那么热,救援很快就来了。那个时候他完全没料到,仅仅只过了半小时,云英镇就陷入了这诡异的状态。 是的,眼下云英镇的状态足以用“诡异”二字来形容! 多人突然病发,这绝不正常,在这个小镇里,一定出了什么问题! 一定! 林奚回忆了一下207号房的客人,模糊记起对方是个微胖的腼腆的中年男子,身边带着一名花,听说那花是他收养的孩子,天生带有重疾,后来不幸夭折。这名慈悲的男子之所以会收养一名重疾弃儿,就是希望这病重的孩子也能感受到人间温暖,可这孩子还没体会到多少就夭折了,男子痛心不已,便将孩子重生成了花,让其继续感受温暖。 林奚记得那名客人对自己的花非常好,好可惜,上天不公,竟让这名客人遇上了这种事。 林奚感慨不已。 她接触到的α综合症病发患者越多,内心就越躁动,但她面上却没表现出来,也不想因为自己的情绪影响到周围人。 她时刻关注着云英镇的情况,因此得知了越来越多的人病发入院了,数量可能多达几百,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攀升当中。 但也有好消息,医院很快帮助病人们控制住了病情,让病人们不再咳血,可惜这只是一种保守治疗,医院并不能治好这些人,只能让他们看起来好一些,时间到了,这些人依然……会死。 面对可怕的α综合症,医院能做的十分有限。 深夜时分,特意选择住在酒店的林奚听到了一些响动,这些天她的听力变得格外好,因此很清晰地辨别出这些响动来自于二楼,似乎出自207号房的方位。 是207号房的花出了什么事吗? 她想。 207号房客人突然病发入院,没有时间安置好自己的花,因此他的花被迫滞留在了207号客房里。林奚先前去看望过那名花一次,给对方送了水果和水。 毕竟是智商只有几岁的花,林奚下意识地多给了对方一分关照,便起身上楼去查看情况。 一到二楼,看见一缕灯光从207号房照出来,打在走廊上,留下细细的一条光带。 207号房的门没关紧,留了一条缝。 林奚朝那抹光走过去,抬手轻扣了一下门:“小朋友,睡觉应该关……” 她本想提醒屋内的花关门,不想却从门缝里对上一双通红的双眼。 她蓦地收了声,同时伸手推开门。 推开门的那一刹那,眼前的情景让她瞳孔紧缩! 207号的客人回来了,身上还穿着医院的病服,很显然,他能出现在这里是由于偷跑。 而这名从医院偷跑回来的客人正双手掐着自己的花,面目狰狞! “先生!”林奚呵斥了一声。 207号房的客人无视林奚,双手紧紧掐着自己的花,状若癫狂。 林奚见呵斥不起效,要进门去阻止,见此,207号房客人大喊:“别过来!” 慈悲的客人手上收紧,卡得怀里的花直翻白眼,尽管如此,花并没有拒绝对方,带着一丝茫然,双手还依恋地搭在正要着他的命的亲人。 林奚被花的举动刺伤了眼,没多想,几步上前,利索地卸掉客人的双臂。 客人痛呼两声,双臂无力地垂了下来。 林奚扶住软倒的花,那还是一个孩子,因为生前患有重疾,重生成花之后身形也依然十分瘦弱。 “你在做什么?”林奚沉声道。 花推开林奚,踉踉跄跄地走到客人面前,将自己瘦小的身躯依偎在客人的怀里。 尽管这个人刚刚才伤害了他。 林奚心里一沉。 207号客人突然哭泣:“我只是想带这个孩子走而已,我就要死了,我这么爱这个孩子,他应该陪着我去死,我只是太爱他了而已,呜呜……” 林奚:“……” 她觉得异常疲倦。 你有没有问过这孩子的意愿呢? 他是个独立于你的个体啊,你有没有问过他愿不愿意呢? 林奚本想这样问面前的客人,但觉得没必要,只凭借她,是唤不醒这种自大的人类的。 擅自将自己的亲友变成花,又擅自决定对方的生死,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自大了! 林奚心里沉甸甸的,她道:“……不要在我婆婆的酒店里做这种事,我不允许。” 至于出了这个酒店,她哪还有什么权利去管? 而且她就算管住了一时,也无法长久,这个客人的心已经坏掉了,缺了他的执念,他的花根本没有活路。 连自己的生死都不能决定,多么可悲的生物。 林奚难以忍受这一幕,退出了房间。 207号房的客人刚才嚎的那一嗓子叫醒了旁边房间的客人,那些人开着门偷看,见了林奚便问发生了什么,林奚勉强笑着回道:“没事,睡吧。” 林奚来到楼梯口,垮了肩膀,长长叹一口气:“唉……” 这便是她一直所担心的事情之一。 眼下云英镇出现的问题根本不止那个未知原因的病发,还有在极端环境里变质的人心。 暴风雨快点过去吧,她在心中暗暗祈祷。 林奚希望暴风雨快一点过去,但幸运并没有关照她,第二天,她得知田阿姨和春雨病发了。 轰—— 暴风雨并没有过去,而是率先降临在了林奚的头顶。 怎么办? 怎么办?! 跟春雨通完电话的林奚眼中露出了焦急。 “小老板——”卫云林出现在她身后,唤了一声。 林奚强打起精神跟这位客人搭话:“什么事?” 卫云林道:“不好意思,我刚刚偷听到了你的通话。” “你这是在为自己的朋友担心吗?”他问,问完面上露出一丝疑惑,“可你不是能够治疗α综合症吗?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林奚迷茫。 啊? 第24章 做梦 “什么?”林奚有点懵,她什么变得能够治疗α综合症了,她是那么厉害的人物吗? 卫云林看见她茫然的样子,用安抚的语气道:“小老板放心,您是觉醒花种的事,我绝对不会对外宣传,所以在我面前,您不用费力伪装。” 他甚至用上了敬语,俨然认定林奚就是一名尊贵的觉醒花种。 林奚:“……哈?” 她是觉醒花种?她自己怎么不知道?! 她到底做了什么,让这个卫姓客人误会至此! 卫云林朝林奚挤了挤眼,说:“您不是用您培育的白草莓救了我,让本来α复合体3段的我退回了1段吗?我一直铭感于心。” 林奚:“!!!” 白草莓? 哦,她是种过白草莓,还变异了,被她晒成了草莓干。 那变异的白草莓还有这功效?! 林奚恍恍惚惚,几乎失态地拉住了卫云林的手,将他的袖子往上撸了一把。 没有了。 真的没有了! 先前她见过的卫云林手腕上的黑斑,它消失了! 林奚本来觉得卫云林在说胡话,现在却信了几分。她养的白草莓真的从普通变异水果,变成了能有效治疗α综合症的超级水果! 林奚震惊。 她毫无演戏痕迹的反应让卫云林有所察觉,他也惊讶了:“小老板,您……不知道您种的草莓能治病?” 林奚面皮一抽:“我只是个普通人类。” 虽然力气大了点,自愈能力强了点,对迷药免疫,也没有人类都有的α复合体,但她真的只是普通人类! 超普通的! 卫云林:“……” 啊。 林奚看着已经呆住的卫云林,现在她总算能理解卫云林先前的言行了,这位客人原来是把她当成了救命恩人,还擅自认为她是个隐姓埋名的觉醒花种,所以才说那些奇奇怪怪的话,做那些奇奇怪怪的事,原来如此! 两人面面相觑,几秒之后,林奚率先开口了:“卫先生,你确定你恢复1段是因为我的白草莓吗?” 卫云林道:“百分之九十确定。” 足够了! 这个概率值得林奚去试一试。 林奚的心情终于有所恢复,她笑着朝卫云林挥手道别,她现在就要去找田阿姨和春雨,立刻,马上! 走之前,她为了卫云林吃了白草莓之后的一系列反应,最后还拜托了一句:“卫先生,白草莓的事,还要麻烦你不要对外宣扬。” 卫云林道:“那是应该的,归根结底还是您的草莓救了我,我还是会信守承诺的,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即使您说您不是觉醒花种。 他目光柔和地目送林奚走远。 林奚出了酒店带上她的白草莓就跑向了农场,此时田阿姨和春雨的病情已经得到控制,又因为医院病房紧缺,被转回家里休养,她们现在正待在农场的家里。 林奚飞快地跑到农场,还没走近就大喊:“田姨——春雨——我来探望你们了!” 田玉兰和春雨闻声走出院子,看见狂奔中的林奚哭笑不得。 “慢点,你慢点!”田玉兰看得心惊胆战,生怕林奚一个不稳摔倒,扯着嗓子喊,“我们又不会跑哪儿去,你别跑啊!” 看得出,即使被宣告了死亡预告,这对母女依然乐观,并没有因此一蹶不振。 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 但又有几个人真的不惧死亡呢? 她们只是不想让关心她们的人担心罢了。 林奚跑到母女俩跟前,双手撑在院门上大口大口喘息,等气儿喘匀了,她从怀里掏出一只小小点心盒,心形的,很漂亮,是她吃完点心后觉得盒子太漂亮留下来的。 她把盒子递给田姨,笑容灿烂:“姨,春雨,这是我给你们的探望礼物。” 春雨探手接过盒子,并没有嫌弃这只是一个点心,温温婉婉道谢。 为了显示她不嫌弃,她还当场打开了。 一打开,发现里面连点心都不是,只是两片草莓干。 开着农场整天和这些干货打交道的田玉兰和春雨:“……” 林奚笑道:“我亲手栽的,亲手晒制的,你们尝尝?” 这还真的只能用“尝”的,因为果干总共只有两片,一人一片。 即使是最为温柔的春雨也因为林奚的探望礼物而有一瞬间的呆愣,好几秒之后才回过神来,没有辜负朋友的心意,捡起一片草莓干,吃了。 见状,林奚鼓动田玉兰:“姨,别愣着,你也吃啊!” 田玉兰:“……” 得,好歹是一番心意。 田玉兰从未收到过……分量如此之小的探望礼物,吃的时候心情说不出的复杂。更复杂的是,当她们吃了这礼物,对面送礼的人还瞪着一双漂亮大眼盯着她们,仿佛在期待她们的评价回馈。 田玉兰真的没忍住:“……小奚啊,你被婆婆赶出酒店后过得是不是不太好?要不要姨资助你一下?” 不然怎么还在意起两片果干起来了?一定是过得太拮据了,连两片果干都如此看重! 可怜的孩子。 林奚根本没听清田玉兰在说什么,她专注地盯着面前的母女,想看看她们的反应。 她亲自试过,这草莓虽然是变异品种,却是无害的,就算不能治病,也不会出什么问题,所以她才敢拿来在田阿姨和春雨身上试验。 田玉兰不知道自己吃的并非普通的草莓,没在意,邀请林奚进屋坐,林奚没拒绝,进屋一边跟春雨聊天一边观察她。 半小时过去,春雨的表现忽然有些异常。 她的表情隐忍,似乎在忍耐着什么,最后实在没忍住,闷哼了一声。 “小奚,你先回去吧。”春雨忽然道,“最近外面乱,你回去多陪陪婆婆。” 她觉得自己又要病发了,她不想让自己的朋友看见担心自己,所以才这么说。 她感觉自己身上像火一样灼烧,难受得几乎要呻|吟出声。 与此同时,正在厨房里忙活的田玉兰也有了跟春雨一样的反应。 林奚等的就是这一刻,立刻抓住了春雨的手腕,撸起她的袖子去看她手臂上的黑斑,有些急切地问:“春雨,你是不是觉得身上黑斑发热发烫?” 她并不需要春雨的回答,因为她摸到了。 春雨的黑斑的确起了反应,热得异常。 林奚眼前一亮,这跟卫云林的形容一模一样! 她种植的草莓的确有神效! 春雨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条件反射要抽回自己的手。林奚抓着没放,表情忽然变得认真。 她直视春雨,道:“春雨,我有件重要的事要跟你说。” 春雨一边忍受着身上的灼烧感一边回答:“什、么?” 林奚道:“我想我大概有办法治疗你和田姨的α综合症了,顺利的话,你们的α指标会恢复成1段。” “什么?!” 感觉身体不适,正从厨房里走出来的田玉兰惊呼。 林奚回头看田玉兰,语气认真地把刚刚的话重复了一遍,又说:“就是靠我给你们吃的白草莓,它似乎变异了,变得能克制α综合症,我酒店里有个病人已经验证过这一点。” 田家母女:“!!!” 林奚道:“所以,你们现在只需要回屋躺着休息,这个过程可能有点痛苦,希望你们不要害怕。” “这……这是真的吗?”春雨不敢置信。 她好不容易才拿到《樱花祭》的女主角,她不想死! 乐观是装出来的,她一点也不想死,她想活着,活着出演《樱花祭》,活着跟母亲经营农场,她……并不想死。 林奚安抚地捏捏她的手指:“是真的。” 霎时间,春雨泪如雨下。 田玉兰比自己的女儿沉稳,却也忍不住抱住女儿红了眼眶。 林奚拍拍两人的背,说:“你们去躺着吧,我在这里守着,守到你们醒来。” 田玉兰闻言张了张嘴,想对林奚说什么,被林奚截了话头,林奚道:“不要道谢,姨,不用道谢的。” 田玉兰沉默了,许久,笑了,声音温柔地说道:“嗯。” 田玉兰和春雨吃了白草莓身体难受,终究支撑不住,进屋躺着了。林奚在客厅里守着,直到两人陆续醒来。 俩醒来之后的母女身上的黑斑果然全都消失了,她们喜极而泣,抱着林奚久久不愿放开。 林奚的目的达到,离开农场回了酒店。 其实她并不知道田阿姨和春雨是不是真的好了,但眼下云英镇已经是这种状况了,田阿姨和春雨绝不可能跑去医院做检查,所以她也只能寄希望于她们是真的好了。 林奚回到酒店,在酒店门口看到了覃霄,后者正站在酒店的阴影当中,垂着眼,一副与世隔离的模样。 他似乎是察觉到林奚的归来,顿了一下,缓缓抬起头。 此时林奚的心情颇好,她抬手跟他打招呼,问他在做什么。 覃霄没回答,抬手摘掉了她头顶的一片落叶,之后就怔怔地看着她。 林奚见他今天的状态格外不一样,有些疑惑:“你怎么了吗?” 覃霄说,声音很轻:“我做梦了。” 林奚“噗嗤”笑出声:“噩梦啊?”多大点事! 说着,她踮起脚尖拍拍他的头顶,“乖,不怕不怕啊。” 这完全是对待孩子的那一套! 覃霄:“……” 默了片刻,他又说,“我从来没有做过梦。” 林奚诧异:“那你睡眠质量怪好啊!” 覃霄再次沉默了。他只是不会做梦而已,跟睡眠质量好坏没有任何关系,那是普通人类的标准。 但奇怪的是,他的确是做梦了,一些零碎的片段侵袭着他的梦境,让他感觉到了异常。 “不要害怕,只是做梦而已。”林奚见他实在在意便安慰了他一句,“梦而已,又不是真的。” 覃霄看着她,半晌,说“哦”。 其实他觉得那梦境感觉挺真的。 林奚看看左右,见没有旁人在,忽然凑近覃霄,压低声音道:“我也告诉你一件事——” 她小声说,“我先前种的草莓好像能治疗α综合症……” 听了如此震撼人心的事,可覃霄所表现出来的反应却远不如他在聊到自己做梦时的反应。他的神色十分淡然。 林奚微微睁大眼:“你不惊讶吗?” 覃霄说:“这是正常的。” “啊?”林奚目瞪口呆,“这哪里正常了?!” 那可是能治疗α综合症的草莓啊!她要是将这消息传播出去,指不定国家马上就会找上门来,摁着她要给她颁发医学贡献奖! 当然,在这之前,她也很可能先被不义之人给套麻袋掳走去当赚钱苦力,而后者的概率可能还更高。 不管怎样,这绝对不能说“正常”。 可覃霄就是说了,还说:“因为是你种植的,所以很正常。” “咦?” 林奚听出了言下之意,覃霄的意思难道是…… 她之所以能种出这种奇异变异的草莓,也是因为覃霄一直以来对她做的事,改变了她的体质?就像力气变大、自愈能力变强那些改变一样? 而覃霄的表情正在告诉她:是的。 林奚哑然失声。 许久,她神色复杂地唤了一声:“覃霄啊——” “你到底要把我改造成什么样子?” 覃霄看着她,眼中一片干净,没有阴谋也没有算计,以至于当他老调重弹说出那句“我不会害你”时,林奚再一次情不自禁地信了他的话。 覃霄察觉到氛围微微有变,想了想,竟主动开启话题:“你为什么要把这种……重要的事告诉我?” 他嘴上这么所,其实心里并不觉得出现了能治疗α综合症的草莓“很重要”。 这话题的开启明显具有转移目光之嫌。 林奚还真的被他的低劣话术给转移了注意力,她突然粲然一笑,露出八颗小白牙:“是这样的,覃霄啊,我打算把普度众生的荣耀分你一半,所以才跟你分享这么重要的事。” 她笑得颇得传销头子的真传,问,“你开心不?” 覃霄:“……” “……你要做什么?”他问。 又需要他做什么呢? 老实说他对普度众生没什么兴趣,但对她要做的事还是挺好奇的。 林奚踮起脚尖,凑到覃霄耳边小声说出她的计划:“覃霄,我想你……” 第25章 神赐 林奚正在做点心,她的出租屋是带有厨房的,但一向高度依赖于外卖和保姆机器人的她从未使用过厨房,事实上这还是她一次仔细观摩厨房里的布置。 还好,厨房是烤箱的,虽然它落后得有点像上个世纪的遗物。 林奚从未动手做过点心,教程是她在网上找到的免费教程,她认真学了,可惜天赋有限,以至于她的这一批成品看起来和教程里的展览品……呃,不像同一款东西。 但林奚总体还是满意的,做完之后成就感十足。 她做了一批花生大小的饼干,里面添加了她晒制又研磨成粉的白草莓。 第一批草莓饼干数量不多,林奚尝了一个,感觉……能吃。 就是有一点点硌牙,可能需要强健的牙齿或者足够多的耐心去慢慢磨。 她端着烤盘进入客厅。 此时她家的客厅里有两个活物,一个气质冷冽,正观察着客厅电视柜旁边的那盆蔫答答的绿植;另一个则要吵闹得多,嘴里一直没停止过骂骂咧咧。 林奚原谅了后者的聒噪,毕竟后者此时脑袋上正套着一只很不友善的麻袋,情有可原。 那是个体型健壮的青年,是一个α综合症病发患者,半小时前,他的病情经过治疗后稳定,被送出了医院。 刚出医院不久,正感慨着人生无常,结果就发生了更加无常的事情——光天化日之下,他被人从身后套了麻袋给掳走了! “妈的,哪个不长眼的敢惹你赵爷,你敢偷偷套爷麻袋,你敢摘了麻袋跟爷正面对决吗?” 被套麻袋的青年怒骂。 然后就被林奚轻轻一扯,扯掉了头上麻袋。 赵爷:“……” 林奚朝青年微笑:“嗨,帅哥,欢迎你来我家做客~” 正在观察绿植的覃霄听到“帅哥”二字,侧头看了那被套麻袋的青年的脸一眼。 林奚没有注意到这一幕,青年本身也没有。 青年被林奚那过于惹眼的长相晃了一下眼,下一瞬回过神来,破开大骂:“是你套我麻袋?你特么想干嘛?!” “不是我啊。”林奚无辜地眨眨眼,手指一伸,指向覃霄的方向,“是那一位呢。” 的确是覃霄干的,不过主意和流程都是林奚策划的,连人选都是林奚亲自确认的,只有脏活儿是覃霄干的,因为只有覃霄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一个人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普普通通的她不行。 “别骂我了,我只是一个善良的好客之人,套你麻袋的是那边那个面瘫脸。”林奚如是说。 覃霄:“……” 青年:“……” 我信你个鬼! 那是你同伙吧! 姓赵的青年额角青筋蹦了蹦,他是个爆脾气,唯一的温柔给了自己的媳妇儿和女儿,被人戏耍至此,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身上还被捆着绳子,他早就跳起来抄家伙揍人了。 但林奚一点没体谅他的脾气,依然笑得如和煦春风。 “我真的是个好人。”她说,说着从烤盘里捏出一只草莓饼干,喂到青年嘴边,“喏,还特意给你准备了点心呢。” 青年余光一扫,扫见自己嘴边多了一颗黑漆漆的东西,花生大小,奇怪的味道扑鼻而来,他大骇,整个人往后一缩:“女人,你要害爷?!” 林奚:“……只是普通的美味的草莓饼干,不害人。” 赵姓青年瞪她:“谁信啊?!” 林奚:“……” 她面皮一抽,没再跟青年多说话,强行卸开青年的嘴巴,将草莓饼干扔进他喉咙。 青年被噎得直翻白眼,想吐,却被林奚阻止。 他被迫咽下那颗黑黢黢的东西,一时间心如死灰。 完了。 完了。 莫名其妙遇到α综合症病发就已经够倒霉的了,没想到现在还有个面如桃花心如毒蝎的女人要他命…… 他不想死。 不久之前他才当爸爸,可他跟妻子都病发了,他没有亲戚,如果……如果他和妻子都死了,他年幼的孩子该怎么办才好? 他不想死。 青年万念俱灰,明明是挺男子汉一人,一时间竟流泪满面。 林奚正在观察青年的反应,她让覃霄帮她把这个看起来身体很好的男子掳回来,就想让这个男子帮她测试草莓的用量,她的草莓并不多,她得算计着用才行。这才是她的本意,她没想到自己竟然把人给弄哭了…… 她呆了呆,正要开口跟这青年解释,没想到青年忽然有了反应。 看来是做成饼干的草莓的起效更快! 青年的确有了反应,突然升起的烧灼感使得他呻|吟了一声。他以为是自己毒发了,没忍住,“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哭得超委屈! 林奚:“……” “大哥,我……” “哇哇!!” 林奚:“……” 林奚悻悻地摸了摸鼻子,看这青年听不见话,暂缓了解释,继续观察着青年。她做成饼干的草莓奇效的确更快,林奚掐着时间等,发现果露在青年皮肤上的黑斑退去了不少,十分钟过后,青年手背上的一块黑斑退到一半后停止了退化。 林奚在心里头计算了一下,而后拍了一下青年的肩膀。 “大哥,停一停,先别哭了。” 青年抽抽噎噎地瞪她:“你都要我命了,我连哭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他超超超委屈的! 这都什么事儿啊,就他这么倒霉! 林奚:“……” 她叹了口气,摁着他的头让他去看他那双搭在腿上的手,“你先看看你的手再说。” 青年本不想如她所愿,但这个姿势让他无法反抗她的行为,他的目光被迫落在自己的手上。 下一秒—— “咦!” 他大惊。 “怎么回事?!”他脱口问道,震惊至极。 震惊是应该的,因为他的α综合症相当严重,身上斑驳一片,手上也被大面积的黑斑所覆盖了,可现在,他手上的黑斑明显少了太多! 这怎么回事?! 他心头大为震动,表情却怔怔愣愣。 见此,林奚看着他,只问:“你想活吗?” 青年条件反射地点头,他可太想了! 林奚说:“那就不要多话,听我的安排,我再给你一颗这玩意儿,你吃了,进洗手间检查身上的黑斑状况,如果退干净了,告诉我。” 她一边说一边拿起一颗草莓饼干。 青年的表情已经隐隐带了敬畏:“那是药吗?难怪一股子怪味儿!” 林奚:“……” 不,那是草莓口味的点心。 林奚没去纠正青年的认知,给青年松了绑,让青年吃下那黑黑的草莓饼干。这一次,青年没有犹豫。他有太多的疑惑,也相当震惊,但强烈的求生欲堵住了他的口,让他的服从性一下子拉满了。 此时他的心跳如狂震的鼓点,妻子和女儿的面孔在他脑海中不断闪现,绝处逢生的喜悦让他红了眼眶。 他一声不吭,吃了草莓饼干就进了洗手间。 又是十分钟过去,青年出来了。 一出来就朝林奚鞠了一躬,高大的男子将脊背深深折弯,这是他无声的感谢。 “退……干净了。”青年声音喑哑。 林奚松一口气,面上带了笑意。 她倒是没有拒绝青年的感谢,同时也对青年说:“谢谢你帮我试药,还请你对今天的所见所闻保密。”说到这,她脸上笑容越深,“如果我发现你到处传播,你知道的,我有能力将麻袋无声无息地套你头上。” 青年直起身来,语气认真:“我不会说出去的,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 他知道他今天的遭遇对于整个人类来说都是异常疯狂的,他竟然见到了如此神药,那太疯狂了! 直到现在,他的心脏还是不能平静。 但他不会宣扬,就如他所说,他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人。 “谢谢您的药。” 他竟然活下来了,他能继续照顾他生病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儿了…… 林奚朝他挥挥手,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她准备让覃霄把人送走,这时想到了什么,问了那青年一句:“对了,你还有没有也病发了的亲友?” 青年一怔。 许久,他才涩涩地回道:“有……我的妻子也……” 他的妻子也生病了,但他根本没准备跟林奚讨厌药丸,因为那太珍贵了,他开不了口。 他只是比一般人幸运,能成为面前这个人的试药人,别的,他不敢奢求。 但面前这个人竟然主动问他了…… 林奚“哦”了一声,把两颗草莓饼干递给青年,说:“拿着。” 青年接到草莓饼干,捂脸呜咽。 这个人……这个人难道是慈悲为怀的神明吗?! 林奚:“……” ……这个男人是水做的吗? 林奚当然不是神,她让覃霄把人送走,后者作为搬运工,十分熟练地把人送走了。 不久,覃霄回来了,回来时看到林奚正在厨房里做草莓饼干,她凭借试药青年,估摸出了大致的草莓粉用量,现在正在做新的草莓饼干。 林奚见到自己忽悠来的搬运工,朝他笑:“辛苦了。” 搬运工·覃霄没接这话,说:“我给那人施了一术,如果他产生了将今天的事对外宣扬的念头就会失忆。” 这是一道绝佳的保险,林奚闻言露出怪异的表情:“你怎么对我这么好?” 覃霄只是看着她,过了一会儿,回客厅去看那盆蔫答答的绿植了。 林奚:“……” 怪人。 林奚花了不少时间,把所有的草莓粉全都做成了饼干,硬得硌牙的那种。她把这些饼干交给工具人覃霄,让其分发给病发的乡民,这是一个挺麻烦的过程,但因为有了覃霄,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 覃霄有能力找到病发之人,并且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饼干发送出去,并附上一道解释,解释这饼干的用途。 由于他发放饼干的过程过于神秘,不少收到饼干的人都被吓得不轻,好在也有胆大的,他们怀着孤掷一注的心情吃了饼干,结果发现效果明显,于是这部分人就成了最好的宣传,在这之后,再有病人接到饼干,第一反应就不是害怕而是对天拜谢了。 这一神奇之物的出现立刻就传遍了小镇,成为了眼下最热门的话题。 “是哪位心善的治疗系觉醒花种做的吧,这位觉醒花种的能力可真不一般,竟然连α综合症都能治疗!” “我们小镇居然出现觉醒花种了,感谢这位尊贵的觉醒花种。” “好想知道是谁救了我的命,我愿意向她他宣誓效忠。” “谢天谢地,从今以后我要好好珍惜我这条被救回来的命……” 人们自有猜测。 而那些被发了死亡通知书又被拉回这个世界的病发者们无不心怀感激,只有一个病发者的心情迥异,因为独独只有她从始至终都没有收到过那传说中的救命之物,那就是卫家大小姐卫江萩。 卫江萩的病情其实已经稳定了,但她依然仗着身份待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她的精神极差,在小镇的病发者陆续接到神秘药物时,只有她仿佛被忽略了一般。 她彻夜难眠。 病房里,她缩手缩脚躺在病床上,头埋进被子里神神叨叨。 “蠢货,那怎么可能是觉醒花种做的,哪个觉醒花种能拥有这种能力?” “那是神迹现世,是神的悲悯啊!” “只有我,只有我惹了神怒,被神抛弃了,只有我……” “我错了,呜呜,我错了……” “我不想死啊……” 砰砰—— 有人敲响了病房房门,卫大小姐闻声身形一顿,接着她掀开被子坐起。 当她坐起来的那一刹那,她的气质大变,变得从容不迫落落大方,全然没了上一秒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的样子。 “进来。”她应了一声,声线温和。 走进来的是一名中年男子,相貌普通至极,但他却是这次跟随卫江萩跑来云英镇寻神迹的人当中地位最高的一人,卫江萩对他也十分客气。 “李叔。”卫江萩这样称呼他,问他,“有什么事吗?” 李叔的目光极快地扫过她脖颈上的黑斑,脸上没露半分异样,说:“我找到了那个在镇子里搞慈善散发药物的人。” “什么?!”卫江萩失态喊出声。 李叔看她一眼,道:“不过她身边似乎跟着个觉醒花种,需要我去跟他们接触一下吗?” 卫江萩睁大眼:“你确定是‘人’?” 她太震惊了,因为她一直觉得是神在施恩,因为过于震惊,她甚至没有关注李叔提到了觉醒花种。 震惊之余,她急切地问:“是谁?!” “我确定。”李叔说,“是无名酒店的老板的孙女——林奚。” 第26章 交手 李叔是一名服务于卫家分家的觉醒花种,他能驱使一种如同蛛丝一般的线,蓝色的能从人体中读取记忆,红色的用来杀戮。这一次,他跟随卫家分家大小姐来小镇寻找神迹,不想却遇到小姐病发,他的工作是保护小姐,基于职业素养,他在发现小镇出现了救命神药时,他赶在第一时间前去调查了。 他读取了许多得到的救治乡民的记忆,花了不少时间,终于让他找到了一份特别的记忆。 那是他意外所得。 事实上在这之前他翻找了许多人的记忆都没有收获,正准备收手时,见身边路过一名年轻女子,他随手读取了对方的记忆,结果还真有收获! 在那份记忆里,他看到另一名长相惹眼的女子用两片白草莓干将两个病发者治好了。 是的,用白草莓! 这跟镇子上的流传不太一样,但能够治疗α综合症的奇物不可能扎堆出现,李叔很快理解,意识到镇上出现的药物可能是由那种草莓制成的。 这可是个惊天大消息! 李叔的视线一下子转移到了那名拿出了白草莓干的女人身上,而那名女子的特征过于明显,他没花太多精力便确认了对方的身份——她是无名酒店的老板的孙女。 他甚至从酒店客人的记忆海中筛选记忆得知,那草莓就是老板的孙女亲自种的。 据他了解,那个女孩子是一名普通人类,是土生土长的云英镇人,镇上许多人都能证明这一点。 草莓是这名人类女子种的,但将草莓制成药物后帮助散发出去的人应该不是这名女子,毕竟人类是做不到这种神不知鬼不觉的程度的。 云英镇出现了一名疑似空间系的觉醒花种,对方跟林奚相识。 李叔分析出了这一结论。 因为涉及觉醒花种,李叔没有擅自行动,而是先把自己的发现上报。 卫江萩静静听完李叔的回报,面露震惊:“……那真的是林奚吗?” 她是认识林奚的,初次见面,那个女人一点不卖她面子,让她颜面尽失,可恨! 第二次见面,那个女人跟农场的人站在一起,是她对立面的人,可恼! 这样一个可恨可恼之人,她自然不会放过,因此找人调查过对方,调查完了还放任自己的跟班去找过麻烦,可惜她的跟班也是蠢货,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尽干些丢脸之事! 说起来,她的那两个跟班被她遣送回k市了,那俩蠢货回去后竟也没跟她汇报情况! 如果不是她最近忙于寻找神明,林奚和那两个蠢货,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话说回来,最近出现的神药真的是林奚做出来的? 林奚一个普通人类,甚至没有从事过医学相关,为什么能种植出那种神奇的草莓? “是她意外所得吧。”李叔说道,他把卫江萩的心声给说出来了。 “云英镇显然是个神迹残留之地,出现一两样神物不奇怪,那名人类女子可能碰巧遇上了那种神奇草莓。”李叔说。 卫江萩也是这样想的,为此心中略有不愉,呵,那个姓林的倒是好运! 但这也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原来她没有被神所厌弃,原来没有! 只有她一个人没有得到药物,只是因为那个姓林的不给她! 想到这里,卫江萩内心涌动。 她眸光一闪,面上却依然温和。 “李叔——”她唤了一声。 李叔闻声看向她。 卫江萩温声道:“麻烦你去帮我跑一趟,去请那个林奚过来一下。” 李叔抬眸:“‘请’?” “嗯。”卫江萩微笑,“用李叔你觉得方便的方式就好。” 她信任李叔能完美完成她的任务,就算林奚认识别的觉醒花种也一样,因为这位李叔的能力就算是在觉醒花种当中也相当拔群,特别是战力。 她还担心李叔把人给弄坏了,便叮嘱了多一句:“对了,记得别做得太过分了,那个人可能还知晓更多的白草莓,我得见着活人。” 李叔没说话,心中了然,看一眼病床上的人,转身离开了病房。 “阿嚏!!” 另一边,正在无名酒店楼顶吹风的林奚突然打了个喷嚏。她拢了拢自己的上衣外套,喃喃:“奇怪了,今天天气也不怎么冷啊,怎么会打喷嚏……” 她小声自言自语着,并不知道自己医治田家母女的事偶然暴露了。 是的,卫江萩身边的李叔正是遇到了春雨,偶然读取了春雨的记忆,这才把林奚给暴露了。 这是属于防不可防的事,运气太差了。 林奚眼下并不知道这件事,此时她正在天楼等人,等帮她散发草莓饼干的覃霄。 她又打了个喷嚏,余光扫见一人凭空现身楼顶,立马扬起笑容迎上去,客气道:“辛苦了。” 一身漆黑的覃霄刚刚才结束了发放药物的工作,闻言垂眸看向她,半晌,“嗯”了一声,说:“有点辛苦。” 本来只是想客套一下的林奚被这句接话噎了一下,她咳嗽了一声,转移话题问道:“今天发放了多少份?” 覃霄还在等她接自己的话,结果发现她没接,反而另起话题了,唇线绷了一下,过了一会儿,他才回道:“不多。” 他依然做着她的工具人,帮她发放药物,但其实现在需要用到他的地方并不多了,病发者每天都有出现,但并不像最开始那么集中了。 这是好事,因为她的草莓干也不多了,病人要是再像之前那样猛增,她可能还得想其他办法。 她做不到眼睁睁看着家乡沦陷,却也不想一直当这种救世不留名的大善人。 快点结束吧。 她在心里祈祷着。 她站在楼顶俯视楼下,她眼中的小镇跟往日相比显露出了几分颓势,游客少了,有的商家关门了,但大体秩序不乱,俨然正从先前的恐惧中慢慢解放出来。 这这一切看起来正在朝着好的一面发展,但林奚心中隐隐担忧,因为她至今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小镇人们集体病发,而那个原因会不会再次出现击溃这个祥和小镇。 她环视小镇,眼底有担忧冒出来。 这时,一双长臂忽然从她身后伸过来,在她两边腰侧直楞楞地伸着,手势怪异。林奚被吓了一跳,很快意识到这双手来自那位勤勤恳恳的工具人。 “……干嘛呢?”她侧头问对方。 身后人离得她挺近,凉凉呼吸喷洒在她耳畔,连声音都带着凉凉的质感:“想抱你。” 但基于某种尊重,并没有直接上手去抱。 林奚:“……” “不许。”她一口拒绝。 覃霄抱人的理由很充分,说:“时间到了。” 林奚一下子明白了他所说的“时间”是哪个时间,偏了偏脖子,给他创造摸脖子的条件。但覃霄没动,显然另有打算。 林奚等了一会儿,见他依然没动,叹了一口气,将腰侧的两只手拉过来环住自己,而后往身后一靠,嘴里嘟哝:“怎么越来越任性了啊……” ——她没有意识到,在不知不觉间,她几乎快要习惯覃霄的亲近举动了。 楼顶天气正好,林奚被这个拥抱抱得昏昏欲睡。她以为自己至少不会在一个身份不明朗的男人怀里睡着,但事实狠狠打了她的脸。 事实上,她眯过去了,而且睡得相当熟,最后是在301号房中醒来的。 床上。 覃霄倒是没有跟她分享一张床,而是大方地将床给了她,但林奚依然羞愧难当。 她竟然如此没有警惕心,太羞愧了! 她拉了被子将自己微微发热的脸颊盖住,决心战术装个死。 装了一会儿,心情平复了,她厚着脸皮从床上下来,跟坐在窗边看书的覃霄打招呼,跟他闲扯:“你在看什么书?” 覃霄将书名展示给她看——《如何让娇妻在你怀里撒娇》。 林奚瞠目结舌:“……哪来的?” 覃霄指指床头柜。 看来是房间之前的客人遗留的! 林奚忍住了上前夺书+人工毁灭的冲动,转冲动为言语劝诫:“这种垃圾书少看……” 覃霄看她一眼,说:“我喜欢。” 林奚瞪眼:“你确定?” 覃霄说:“嗯。” 林奚:“……” 这都什么品位啊?绝了! 林奚大为无语,但她也没权利改变别人的喜好,叹一口气,朝那个看烂俗书籍的男人挥挥手,说:“随你的便吧。” 说完看一眼窗外,发现天色有点暗了,便走出了房间。 她下到楼下,看见林婆婆在大堂里看电视,就坐过去陪着看了一会儿,直到天完全黑了蹭了顿晚饭这才离开酒店。 一出酒店大门,突然神色一凛。 她敏锐察觉到了什么,本能地往后做了个下腰,同时伸手凭空一拽,拽住了什么东西。那东西韧得很,拖住她竟然将她猛地拉飞了! 此时天色已黑,酒店老化,外面的灯泡已然壮烈许久,林奚眼前迅速闪过一片麻麻黑黑,只有破开空气的风声真真切切!只一刹那,她看见一团人影似的东西,想也没想,重拳出击! 她的力气极大,又有冲力加持,这一拳落到实处,下一秒,轰——那人影霎时飞了出去,比林奚的速度更快,撞上不远处的一颗大树,砰——连树也断了! 林奚在空中调整了一下,双脚微曲顺利落地。 她打开通讯器的手电筒,往那断树处一照,见到一个面容普通的中年大叔正一手捂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吐血。 林奚:“……” 啊。 她见那大叔被她一拳捶得进气多出气少了,又低头看了看手中的东西,结果看到了一截红色的丝线一样的东西。那丝线像是有生命一样,抽搐似的往她皮肤里钻,林奚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一捏—— 成碎末了。 林奚:“……” 啥玩意儿? 变异的丝线虫? 她怕沾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立即把那恶心的东西给扔了。 “大叔,你谁啊?”林奚把光打在呕血的大叔身上。 大叔张了张嘴,没发出声声音,倒是又咳嗽着吐出两口血沫来。 他面色恍惚,仿佛还没回过神来,不明白为什么躺在地上吐血的是自己,明明他才是能力一绝的觉醒花种,而对方只是一个……普通人类。 是的,他就是卫江萩身边的觉醒花种——李叔。 李叔扶着树干站起来,颤颤巍巍地。 他眼中的震惊还未退去,看着林奚的目光充满了质疑。 “你……咳咳!”李叔,“你……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在他的血线攻击下毫发无伤? 他的血线一碰到皮肤就会钻进去,无人可防,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人能徒手抓住他的血线? 为什么?! 而且……她的力气也太大了吧! “你在说什么啊?”林奚眯了眯眼,“我问的问题明明是——你是谁?” 怎么可以偏题这么远呢?! 这个人为什么要拿着变异的虫子来搞她?莫名其妙! 另一边,李叔还兀自沉浸在震惊当中。 “发生了什么?”身在大堂中的林婆婆最先闻声走出来,手里举着一盏灯。 李叔被灯光一照,下意识看向林婆婆,下一秒瞳孔一缩。 这是…… 林婆婆也看到了李叔,眸光闪了闪。 无言中,住二楼的卫云林脚步匆忙地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喊:“怎么回事?地震了?怎么这么大声……” 话没说完,注意到李叔,挑了一下眉。 李叔见到卫云林,身形一顿。 吧嗒—— 一粒果仁从天空掉了下来,林奚抬头一看,看见了站在三楼窗边的覃霄。 不要乱扔东西! 林奚眉毛一竖,朝覃某人做了个口型。 李叔似乎也注意到了头顶的情况,缓缓抬起头,对上一张无波无澜的面孔,那一瞬间,他本能地颤抖了一下,一股生命遭遇威胁的凉意传遍全身! 他竟然不敢多看,重重地低下了头。 怎么会?! 那明明不是觉醒花种,为什么会让他产生这种惧意?! 是的,觉醒花种之间是有感应的。 李叔脑子嗡嗡的,此时此刻他心中灌满了太多疑惑,它们搅成了一团,让他几乎没有了判断能力。 但有一点他知道他需要马上做,那就是—— “抱歉。” ——那就是道歉。 李叔捂着胸口艰难地对林奚说:“对不住,我是卫家分家聘请的觉醒花种,此次跟随分家大小姐卫江萩来云英镇办事。我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我们分析出了林小姐您手上拥有奇药,卫江萩差遣我来‘请’您过去一趟。” 他全数坦诚,只为了一件事。 “我现在就辞去卫家的工作,恳求您放我一条生路。” 他只为活命。 林奚听到觉醒花种一词惊讶了一下下,她竟然又遇到了传说中的觉醒花种,还把对方给干翻了! 她的力气……真的挺大。 她的思绪短暂地在这件事上停留了一下,接着很快就被卫江萩这个名字吸引了注意力。 竟然又是卫江萩! 而且卫江萩还知道了她手上有“药”…… 林奚皱眉。 她听见还有别的客人要朝这边来,并不想把事情闹大,便快速对那边的觉醒花种道:“我可以放你走,但我需要你做一件事。” 李叔暗暗松了一口气,问:“什么事?” 林奚道:“给卫江萩发一条信息,说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李叔毫不犹豫,当场给卫江萩发了一条信息:【我把林奚带过去了。】 发完,看向林奚,微微低着头,姿态放得很低,“我可以走了吗?” 林奚看他一眼,略一迟疑,点了一下头。 这一点头,李叔飞快离开。 林奚默然。 前来查看情况的客人们陆续到来,问发生了什么事,林奚笑着解释:“是酒店外面的那棵老树老化断了,没事,别慌张,我来处理。” 客人们一听只是树断了,没什么兴趣,齐齐回屋了。有个别住得近听到了一些风声的客人也不愿沾惹麻烦,见自己的安危不会受到威胁,也回屋了。 客人们走了,林婆婆还在。 林婆婆看着林奚:“你手上有奇药?” “啊。”林奚解释,“不是什么奇药,是我先前种的那些变异草莓,它们意外地能够克制α综合症。” 林婆婆听了没出声质疑,眼底幽深,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林奚苍蝇搓手,因为她还有所隐瞒,所以有点心虚。但林婆婆没有再问这个问题,转而问:“那个卫家分家大小姐又是怎么回事?她要找你麻烦?” 林奚苦笑:“看起来是这样没错。” 这时,卫云林突然去而折返,插话道:“小老板,关于卫家大小姐的事,其实我也能帮一点忙。” 林奚:“诶?” “我也是卫家人,主家的。”卫云林看着她,笑,“勉强算个少爷吧。” 林奚:“……” 难怪刚刚李叔看见卫云林时反应那么奇怪,他们一定在某些场合见过! 这可真是…… 林奚的心情变得复杂,卫云林突然凑近她,小声问:“我有点好奇,小老板,你是怎么把卫家分家的觉醒花种给打吐血的?” 林奚还没回答,上空忽然落下一颗果仁儿,正巧不巧落到了卫云林的头顶。 “啊——” 卫云林痛呼一声,一摸头顶,见血了。 堂堂卫家公子,竟然被一颗果仁给砸得见血了,虽然流得不多。 林奚眼皮一跳,抬起头去。 窗边没人。 某人高空坠物伤人逃逸了。 林奚:“……” 卫云林这边遭遇突发状况,这下子没有时间问林奚问题了,因为他得去处理自己的头了,得快一点,毕竟那可是重要的头啊! 林奚目送他离去,心中不由想,覃霄果然十分针对这位卫公子…… 另一边,卫江萩收到李叔信息后就一直等着林奚的到来,她的心中激动不已,一是为自己有救了,二是为她终于可以好好收拾一顿林奚了,三是为她可能会为自己家谋得巨大利益。 她等待许久,终于等到了林奚。 但不是以被押送状态的林奚。 第27章 庆典 “李叔呢?!”卫江萩立刻就察觉到了不对,温和的面具有所崩裂,露出几分尖刻来。 李叔? 是那个中年大叔吧。 踏入病房的林奚心想。 她一边环视着卫大小姐的住院条件,见对方在病房紧缺的当下还把混合间住成了vip单人间,“啧”了一声,嘴上漫不经心地回答道:“你说的那个大叔来找我时,遇到了我跟卫家本家的公子卫云林在一块儿,他似乎认识卫家公子,这会儿两人叙旧去了,至于我跟卫云林的关系嘛……”她故意说的暧昧不明,“他是我家酒店的房客。” 这当然是假的,她说这话想要透露的只有一点——卫家本家公子卫云林会给她撑腰。 这便是卫云林承诺给她的帮忙。 卫江萩并不傻,立刻明白了过来。她沉默半晌,突然嗤笑:“卫云林?”她盯着林奚的脸,“你就是靠着你这张脸勾引的卫云林?” 她嘴角牵起一抹嘲讽,“那种半截身子埋进土里的货色你也稀罕?” 事实上她跟卫云林还有过一段这样那样的关系。 她爹希望能够攀上卫家本家促使家族地位再上一层,于是有意撮合她跟本家的卫云林,这种好事本来轮不上她,但后者不久之前确诊了α综合症3段,已经是个要死的人了,跌价跌得厉害。她权衡过后,觉得可以将就。 她本来是这样想的,可在见到卫云林本人之后,她看不上对方了,太挫。 卫云林这次会来云英镇,目的就是来见她的,也就是相亲。可他蠢得过分了,途中不仅被流民抢劫了,还被揍得鼻青脸肿,太难堪了! 她卫江萩不介意嫁给一个将死之人,却不愿意嫁给一个蠢笨之人,那会降低她的格调。 所以,这一次的相亲一见面就黄了。 卫江萩并不知道,卫云林之所以会以那样的姿态出现在她面前,其实就是为了让她看不中他,原因是卫公子并不希望自己这个将死之人把一好好的姑娘给祸害了。 卫江萩不知道这一点,卫云林给她的印象太糟糕,她看不上,但一想到自己不要的东西现在却被别人捡走了,现在捡垃圾的人还跑到她面前耀武扬威,她就觉得万分火大。 想到这里,卫大小姐笑了起来:“也就你会把那种货色当宝贝了。” “半截身子埋进土里?”林奚眨眼,用奇怪的语气说道,“卫小姐,你不是知道,我别的好东西没有,就是‘神药’颇多吗?怎么还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卫江萩一震。 也就是说——卫云林好了? 林奚的表情告诉她:是的。 卫江萩:“……” 林奚看着她笑,说:“卫小姐,就算你是卫家分家的大小姐,这样辱骂本家的公子也不太好吧?人家活得好好的呢,哦,怎么看都比你命长吧。” 卫江萩呼吸急促了一秒,被气的。 她戳到她死穴了,没有药,她的确死得快。 林奚看对面的大小姐变了脸色,心情十分愉快。 她想要更多的快乐,于是再一次展露出了她的刻薄,道:“诶,大小姐,你什么时候举办葬礼啊?以你的身份,葬礼估计能办得十分豪华吧?” “大小姐,你入院挺长时间了吧,怎么还没出院呢?是住舒服了不想走吗?” “大小姐,你需要药吧?我有啊,但我不想给怎么办?我对你的葬礼挺好奇的。” “大小姐……” 林奚字字戳心,她倒是快乐了,卫江萩却气得要当场昏过去了。 “你……你……”卫大小姐哆哆嗦嗦地指着林奚,突然,“哇”的一声吐出一口血来! 林奚怕被脏到了衣服,往后退了两步,隔着安全距离快乐着。 “哇——” 卫江萩又被生生呕出一口血来。 见状,林奚好奇发问:“卫小姐,你的血好像和普通人的不太一样呢,是因为病得要死了吗?” 卫江萩一脸惨白地捂着胸口:“给我……滚!” “不要。”林奚理直气壮,“我还没玩够呢!” 玩? 卫江萩胸口大幅度起伏,已是气急攻心之状。 林奚见此终于把刻薄的嘴巴给闭上了,她可不想让这个大小姐就这么被气死了,她反正早晚要死,就让她在绝望中一步步等死吧! 想到这里,林奚耸了耸肩:“好吧,如你所愿,我走了。” 闻言,卫江萩本能地松懈下来。 但林奚只走到了病房门口就停住了脚步。 她停步,回头,手里拿出一粒黑漆漆的饼干:“卫小姐,你看这是什么?” 卫江萩视线一凝,呼吸都停止了一瞬,那难道……难道是…… 林奚粲然一笑,说:“是能治你病的药哦。”说着,她将饼干扔进嘴里,嚼吧嚼吧,“给你看看。” 说着,潇洒转身。 没走两步,听到背后又是“哇”的一声吐血声。 林奚摸了摸鼻子,觉得自己有点欠了。 一走出病房,她脸上笑容尽收。 本来她跟这位大小姐之间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非有一战不可,在经历了李叔的袭击之后,她已经做好决定主动上门对撕了。 这属于下下之策,毕竟卫江萩的身份在那里,她就算一时能在对方身上讨到好处,后面也必定麻烦不断。 但卫云林站出来了。 他突然袒露身份,说要帮忙。 这无疑帮她解决了一个大麻烦。以更大的权势对抗权势,这样一来,她就不用担心卫江萩再找她麻烦了。 既然有了这样一棵为她遮阴挡风的大树,她也就不用跟卫江萩鱼死网破了。 卫江萩已经是个必死之人,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林奚并不想为了这种人脏自己的手,能不动手就不动手。 不动手,但能动嘴。 她的一张嘴能把人给气死,看卫江萩的情况就知道了。 她这一次的确是快乐了,但这种快乐挺廉价的。 没意思。 这么想着,她双手插兜,低下了头。 她准备回去了,可就在这时,身后忽然乱来一串杂乱的脚步声,同时有人在她背后大喊—— “林奚!!” 林奚闻声回头,看见了喘着粗气单手撑着病房门框的卫江萩。 她挑了一下眉:“卫小姐是来提前给我发葬礼请函的?” 她没忍住又刻薄了,但这一次卫大小姐竟没有怒气相对。 不仅没有,还颇低姿态地垂了头。 “林奚……给我药。”卫大小姐说,“……求你。” 她的声音低到几乎听不见,想来如此低姿态让她难堪到了极点。 林奚都觉得诧异了,她还以为这个大小姐会更硬气一点呢,没想到在死亡面前,也是如此没有原则。 啧。 “卫小姐啊。”林奚看着卫江萩的头顶,唤了一声,语气缓和。 卫江萩以为她被自己的低姿态打动了,可下一秒听得林奚说,“我发现你有点秃顶呢,以前你把头抬得太高,我竟然一直没发现……” “哇——” 卫江萩再次吐血,林奚则转身离开。 “林奚,你会后悔的!你会后悔曾经这么对我!”卫江萩在她身后疯狂大喊。 林奚走出医院,抬头看了一下天空,被满天星子砸脸。 夜已经深了。 她不慌不忙打开手电筒,正准备回家,却被一人堵了路。一身黑衣的男人被夜色稀释了存在感,可光一旦照亮,便又变得那么夺目惹眼。 林奚小小诧异了一下,问男人:“怎么待在这里?” “等你。”男人说。 他表情沉静,眼中映入光点,像是坠入了两颗闪闪发亮的星子。或许是氛围所致,林奚晃了晃神,竟觉得这并不张扬的守候有点动人。 她无意识地扬起了一点嘴角,说:“等我干嘛啊,难道觉得我还会被个病恹恹的家伙给欺负吗?” “我力气可大,能干翻觉醒花种呢!”她举起自己的手,展示了一下自己细瘦的胳膊,眼神斜睨男人,“说不定也能干翻你!” 男人说“哦”,他常常使用单音节字,可这一次,林奚竟然从这淡薄的回答中听出了一分纵容。 她愣了愣,下一秒被男人勾住了腰。 她眼前景色一晃,等视线恢复时,她已经回到了出租屋。 “天色已晚,带你一程。”男人解释,之后看着她,道,“晚安。” 林奚:“……” “晚安。”林奚喃喃回了一句,回这句话时,房间里已经没了男人的踪影。 *** 林奚接到春雨的消息,说自己要进行《樱花祭》的最后一次排练了,问她要不要去看。林奚能感觉到春雨是希望她去看的,那种弥漫在字里行间的期待太浓郁,以至于林奚没好意思说出“不去”二字。 是的,虽然这段时间小镇遭遇了不明原因的状况,但樱花祭典并没有因此取消,不仅没取消,乡民们还对这次祭典更加热切了,他们期待着祭典能够扫除阴霾,迎来新生。 林奚去到舞剧团,很不巧,她又遇到了舞剧团的老团长,她正准备躲开对方,但这一次老团长并没有驱赶她,而是放任她在练习室的门外旁观。 林奚觉得意外,但也没客气,索性扎根不动了。 一场排练结束,林奚在通讯器上跟春雨聊天,夸赞春雨的表演十分优美,正打着字,老团长从练习室里出来了,林奚以为她要过路,便侧了侧身让出道来,但老团长没走,停在了她面前。 林奚向老团长投以疑惑,老团长静静看着她,半晌,问:“你觉得今年的表演怎么样?” “???”林奚眨巴眨巴眼,实力展现自己的困惑。 老团长这是在问她要评价?问她这个外行人? 林奚:“……” “非常完美!”林奚根本不懂舞剧,但这并不妨碍她给春雨所在的舞剧团捧场,“真的真的非常……完美。” 她有心夸奖,奈何不懂内行,用词匮乏得厉害。 老团长哼了一声,说:“如果你能出演的话,一定会更……” 林奚哭笑不得,打断她:“团长,您就别再说这种奇怪的话了。” 老团长看着她,不语。 许久,她看她一眼,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走出几步远,她又回过身来,没头没尾地说:“你知道吗?《樱花祭》的故事是真实存在的。” 林奚其实是不认同的,她觉得这是艺术创作者们奇怪的坚持,坚持自己所创作的故事真实发生,以此来加深自己所正在从事的工作的意义性。 她不想跟这位老艺术家争执,附和道:“是吧,那么壮美的故事,当然曾经真实存在。” 老团长听出了她的不真诚,沉默了。 老团长走了。 刚走不久,春雨从练习室里走了出来,勾住林奚的手臂道:“林奚,团长又在找你说话啊……我感觉她好喜欢你。” 林奚的确能感受到这位老团长对她独特的喜爱,心情复杂。 第二天,樱花祭典正式开幕。 一大早,云英镇锣鼓喧天。林奚被锣鼓声吵醒,一个鲤鱼打挺兴奋从床上爬起。她来到窗边,推开窗,霎时间,人潮闯入她的眼帘。 街道两边张灯结彩,别着野樱花的远乡之人源源不断地朝小镇汇聚,这是云英镇一年中最热闹的节日,甚至超过了春节。 林奚感受着扑面而来的喜庆,眉梢不禁染上了喜悦。 她打开通讯器,跟今天的主角春雨发了条信息:【加油,等会儿我去看你!】 春雨很快回复:【啊,我又开始紧张了,真希望今天是顺利的一天。】 林奚看到信息笑了笑,快速扑进盥洗室将自己简单收拾一通,匆匆跑出屋去。 一出门,恰遇对门的陈加乐。 陈加乐看见她面上一喜,递给她一枝樱花:“姐姐,给你,我刚从镇子外折回来的。” 云英镇的樱花祭典有别樱花的习俗,陈加乐虽然是初来乍到却也好好做过功课。 林奚笑着接过,道了一声谢,投桃报李道:“加乐,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今天是小镇庆典,出摊的人特别多,能在街上淘到不少好东西呢! 陈加乐眼眸一亮,乖乖应了一声:“好!” 林奚带着陈加乐混入人群,他们一会儿在这个小摊停停,一会儿在那个小摊转转,等摸到了歌舞表演舞台那边,两人的肚子都圆滚滚了。 他们来得晚,被人群堵在外围,只能远远地看着舞台。 此时歌舞还没开始,主持人正在台上炒氛围,这时,台上的主持人讲了个段子,林奚被完美戳中笑点,笑弯了腰,等她平复直起腰来,发现身边多了一人。 覃霄。 林奚并不意外,从兜里摸出一块包装完好的糕点递给他。 “试试看,这可是只有在庆典的今天才能买到的传统手工制作的糕点。”她看一眼那糕点,说,“我吃了好几年了,感觉也能做出来了。” 覃霄想起了她做的黑皮肤款饼干,本来想应和她一句,到底没说出口。 他沉默地吃着糕点。 林奚还想跟他闲扯几句,忽然间发现周围氛围突变,掌声四起。 她意识到了什么,闭上了嘴巴,朝舞台处张望。 这一望,果然看见舞台上多了十七名舞者,正是《樱花祭》开始了! 林奚跟着人群拍掌,等掌声落下,便举高手腕,用通讯器的录像功能录像。 她已经看过春雨的练习版本的《樱花祭》了,但依然兴致高昂。 《樱花祭》的节目整体很长,整整有半个多小时之久,林奚看得一眼不错,她看着春雨饰演的女主角的每一个舞蹈动作,当她看到“女主角”最后倒下,心里忽然一恸。 她摸不清这是种什么感受,心脏砰砰直跳。 “春雨……”她喃喃了一句。 台上的舞者同时为女主角的死亡而悲痛舞动,裙摆飞扬,像是在为这一场悲剧痛哭。 背景乐变得悲壮起来,舞者们旋转着,激烈而复杂的舞步在旋转间飞快地变动着,变动着,让人眼花缭乱,舞者们沉浸地旋转,旋转,轰——突然从身上喷洒出满天血雾! 台上十七名舞者,他们的身上忽然间蹿出无数血色细线,那血线像是具有生命一般张牙舞爪,霎时间将舞者们的身体割裂成七零八碎,带出满天血雾!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人群静默。 半秒之后—— “啊啊啊啊!!!” 尖叫声冲破云霄。 春雨! 林奚本能地朝舞台方向冲去,却被人墙挡了回来,她喊出春雨的名字,被一阵狂风吹散。 云英镇起风了。 无数野樱花瓣被风吹卷到镇子上,漫天飞舞。 忽然间,花瓣化作利刃,割破空气,猛地朝两个方向聚集而去!一个是小镇的车站,那里站着个正在等车的中年男子,那人本来打算连夜跑路,却因为没有买到车票被滞留于此;一个是贵宾看台位置,那里正坐着小镇的贵宾——卫家大小姐卫江萩。 无数利刃一般的花瓣朝这两人冲去,霎那间两人便变成了粉红的刺猬,声息全无。 鲜血浸了出来,染红了花瓣。 两人死了。 风停了。 被卷到镇上的野樱花瓣再一次变成了温柔无害的模样,像雨一样缓缓降落,如梦如幻。 “啊啊啊啊!!!” 接二连三的死亡刺激得群众不断尖叫,人群中,舞剧团的老团长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团员们变成一地泥泞,震惊、悲痛之下睚眦欲裂,紧接着又目睹了坐在不远处的卫大小姐身上的变故,这个年迈又严肃的老人像是想到了什么,失态地呢喃:“是真的……故事是真的……” 而同样被裹挟在人群中的林奚,远远地地看着舞台上的惨状,表情发怔。 ——啊,我又开始紧张了,真希望今天是顺利的一天。 这是她跟春雨的最后一次聊天。 那个期待着这一天期待了很久很久的女孩子在这一次的聊天中如是说。 她正要不管不顾冲往舞台,却被一只冰凉的手轻轻抓住了手。 “放开我覃霄。”林奚声音干涩。 覃霄没说话指了指舞台的方向,林奚条件反射顺着他的指向看去,下一瞬慢慢睁大了眼。 她看见满是血色的舞台上,两个身影在一片狼藉中动了动,紧接着缓缓直起了身子,茫然地看着四周。 是春雨,和距离春雨最近的一名舞者! 同事都遇害了,只有他们幸存了下来。 同一时间,人群中,陈加乐正一脸苍白地颤抖着。 就在刚刚变故发生的那一刹那,他忽然驱动阴影,连蝴蝶形状都没来得及形成,就急忙将舞台上的春雨给包裹,救了对方一命。 他本来也想救更多人的,因为他的姐姐并不想看到鲜血玷污她的家乡,如果他能全部制止就好了,但没有办法,他虽然努力了,却也只堪堪救下春雨旁边最近的那一个。 林奚似有所感,看看舞台,又看看身边的“少年”,“少年”朝她笑,喊她:“姐姐——” 林奚的眼眶发热。 第28章 离开 “李叔,我需要你帮我准备一场祭礼。” 在动了不该动的念头,伸手亵渎“神明”,导致“神明”消失之后,卫江萩终于体会到了恐惧的滋味。 她立刻唤来了李叔,提出了以上要求。 她要准备为神明准备一场献祭,以此来消除“神明”的愤怒。 神明从来都不是无欲无求的,据她了解,几千年前,神明曾经施惠于人类,传给了人类可以起死回生的能力,作为交换,他得到了一个人的生命。 没错,神明也是有**的。 卫江萩认为她的献礼一定会消除神明的怒意,使得神回心转意,重新现身于她面前,因为她深知什么叫投其所好。 她说:“樱花祭典快到了,这是个好机会,到时候万人聚集,如此盛况,我们在祭典上为神明献上最诚意的礼物,想必没有比这更有排面的了。” “神会喜欢的。” 因为她准备的礼物就是十七条鲜活的生命。 是的,她打算献祭表演《樱花祭》的十七名舞者,没有比他们更适合的了。悠扬的舞曲,绝美的舞姿,舞者们以最美的姿势献祭,啊,神一定喜欢! 这是她苦思许久才定下来的方案,她甚为得意,而她叫来作为觉醒花种的李叔,就是要李叔帮她提前做一点准备——她让李叔把“血线”提前埋种在舞者们的身体里,设定时间,让其在必要时候收割这些美丽的生命。 李叔能帮她做到,他的能力一直非常优秀。 她如此虔诚,相信神一定会谅解她曾经的失误,一定! 她坚信如此。 数天过去,樱花祭典终于迎来开幕,她作为贵客被邀请上贵宾看台,那一刻她望着她美丽的祭品们,心情却不如她最初安排献祭时那么晴朗。 因为她生病了。 她心中急迫,比之前更要着急神明现身,因为她想祈求神明赐予她健康的身体。 她从坐上看台那一刻起就在心中倒数,她焦虑地掰算着每一分每一秒,终于,轰—— 血雾散开。 李叔虽然没再回到她的身边,但献祭并没有停止! 人们尖叫,她却在尖叫声中扬起了嘴角。 她翘首以盼,然后……盼来了风。 大风捎来镇子外的野樱花,如梦似幻,像极了神明现身前的讯息。 她的心脏砰砰直跳,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空中,她看到花瓣朝她来了,来了,那一定是神明看出了这一场献祭是出自她的手笔! 她伸出双手,虔诚迎接神的到来。 刺啦—— 那是花瓣割裂她皮肉甚至进入她内脏的声音。 刺啦—— 刺啦—— 源源不绝! 她就像一具容器,容纳着无数利刃一般的花瓣! 笑容僵硬在她脸上,她甚至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被无数花瓣刺成了粉红的一团。 “为……” 为什么? 她想问,但嘴巴被割裂了,喉咙也被割断了。 她死了,死不瞑目。 “是真的……故事是真的……”目睹了这一幕的老团长失态地呢喃。 她被慌乱的人流挤得一踉跄,却丝毫不在意自身情况,汹涌的情感淹没了她,使得她抽不出一丝的关注来顾及自己。 她想起了自己从上一任团长那里继承的日记本。 那是一个有些年岁的本子了,但被保存得极好,它由第一任团长所写,往后代代相传,等到了她手中,已经过去几百年。 它比她老得多。 日记簿中记录的便是《樱花祭》的背景故事,但比《樱花祭》所展现的更多更多,《樱花祭》的结局停在故事男主实现了女主的梦想,为女主建立了一个祥和美丽的家乡,但在日记簿中其实有写到,女主死后,男主带走了女主,从此再未出现在小镇。 男主没再出现,但男主所构建的祥和乐园却长久存在。 刚开始小镇还是会有变异动物入侵的,但变异动物一旦出现就会被无情杀死。 被樱花花瓣杀死。 是的,镇子外的百里樱花成了云英镇最完美的屏障,它们会在镇子上发生大面积杀戮时自动防卫,那些美丽的野樱花啊,平日子里最是温柔无害,可一旦嗅到人类的血液,就会化成最利的刃,直指祸首! 就跟今日看台上的卫姓贵宾的死亡一模一样! 故事是真的。 老团长还记得自己第一次翻阅日记时的心情,她的灵魂都为之震颤,霎时间深深沉迷。 她相信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偶尔她也会迷茫,因为第一任团长所传述的离奇壮美与现实的祥和宁静完全相背离,她没有看到过樱花杀死入侵者,那些樱花看起来平平无奇,就跟普通变异植物没什么两样。 还有林奚,她之所以青睐于林奚,希望林奚做《樱花祭》的女主,正是因为她在第一任团长的文字里,看到了后者对故事女主的形容,从气质到外貌,反复被笔者所提及,以至于她第一次见到林奚时,就觉得林奚就是那些文字中所形容的人。 林奚当然不可能是几百年前的人,老团长深知这一点,这只是她怪异的幻想罢了。 但故事是真的,今天,她见到了最好的证据! 老团长想起了日记簿中最后所述,那是第一任团长亲笔所写,日记中这样写道:【她闭上眼了眼,那个男人带走了那只快乐的小雀,而他也消失了。他虽然走了,却为小镇留下了两项东西,一是突然骤降的辐射强度,二是温柔的樱花屏障。 那个男人做的太多,一定早已沉沦。】 另一边,林奚在等人潮退去,眼下情况太乱,而她又想去舞台那边看看,最好的办法就是先等人散了。她现在正在不断地被人流冲撞着,已经严重偏离了最先的位置,而她身边的加乐也在这一场混乱中被迫离开了她的身边。 覃霄不一样,他始终以从容的姿态跟在她身边,好似人流根本影响不到他。 林奚一边等着人潮退潮一边思索问题,虽然不久前她才经历了大悲大喜,但此时悲与喜都慢慢沉了下去,替代它们所浮上来的是浓稠的疑惑。 她在思索先前发生的那两场死亡。 刚刚到底怎么回事呢? 第一场死亡她有眉目,她认识那些伤害了舞者们的血线,根据血线可以推测出舞台上的惨状是由卫江萩身边的那个李叔做的,很大概率是由卫江萩主使的。 她之前就觉得卫江萩不是善茬,可万万没想到那个大小姐竟然能心狠手辣至此,完全藐视人命!那可是十几条人命啊,还有春雨,春雨也差一点就被她给害了! 还好有加乐,还好。 等事情结束,她一定得好好谢谢他! 至于卫江萩……她死有余辜! 但——到底是谁这么善良,出手把这个歹毒的女人给宰了呢? 林奚完全不能明白那些花瓣是怎么回事,它们为什么突然变成了那样,还把卫江萩给刺成了刺猬…… 此时天上还在不断地下着樱花雨,林奚抬手接了一手,看着它们怔怔发呆。 覃霄探手从她头顶摘下一片花瓣,林奚察觉到了,扭头去打量身边人。 “是你做的吗?”她问道。 是覃霄做的吗?就跟加乐一样,在刚刚的那一场混乱中,覃霄是不是也做了什么? 她这样怀疑着:“覃霄,是不是你利用了这些花瓣?” 覃霄垂眸看着手指间的花瓣,顿了几息,说:“这上面有我的力量。”说这话时他的眼波微微荡漾。 林奚蓦地睁大眼,那就是他做的了?! 然而—— “但不是我做的。”覃霄又说。 林奚:“……啊?” 此时此刻她不由质疑,质疑身边的这位大哥没有修习过逻辑学,连最简单的都没有,以至于说出来的话前后严重不搭…… 覃霄眼底也闪过一丝疑惑,那一瞬间,有什么画面从他脑海飞快闪过。 他恍惚从那画面中看见了自己,他正在将一枚面具戴在一名女子脸上。 那画面来得突然又消失得太快,快得让他没能看清那名女子的面容。他发了好一会儿愣,这才将所有情绪压下,继续先前的话题说:“我不会干涉除你以外的人类的生死。” 所以他没做。 这是他的解释。 他曾经说过,他如果过度干涉人类,会产生不可控的因果,他没有说谎。 但有一点他隐瞒了,那就是,其实他是能够强行消除这种因果的,就是会对他产生一定的损伤,所以他不会那么做。 这么想着,忽然间有股怪异的感觉涌上心头,仿佛他曾经真的做过这种傻事似的。 他微微蹙了蹙眉。 林奚已经被覃霄的话搞得更加迷茫了。她张嘴还想再问,这时天空忽然传来轰隆轰隆的声音,一个庞然大物带着极具存在感的响动,飞快从天际掠过,眨眼间便来到了小镇上空。 “那是……” 林奚眯了眯眼,靠着不知什么时候变得极好的视力,看清了那个庞然大物。 那是一艘飞艇,飞艇的身上带着标志:一朵黑色紫荆花。 黑色是国家执法队的标志,而紫荆花是国家第二执法队的标志。 那是国家第二执法队的人来了,来到了这个偏远的乡下小镇。 作为国家六支主要军事力量团体中的一支,它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即使这里才刚刚出现了一场涉及十五条人命的命案也一样。 林奚本能地觉得不妙,这种不妙的感觉使得她改变了主意——她不打算等人流退去后去找春雨了。 她低下头,快速地用通讯器给春雨编辑了一条信息,让其快点回家。 接着又发了一条给陈加乐,让他去酒店。 她将这两条带着错字的信息发送出去,而后戳了戳覃霄的腰。 “可以像昨晚那样带我走吗?”她说,“我想现在就想回酒店去!” 黑色紫荆团来了,这明显属于异常情况,她想回到婆婆身边去。 婆婆还在酒店里,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她要跟婆婆待在一起才觉得安稳! 而覃霄的给她回答是:他直接揽住了她的腰,下一瞬,两人从原地消失了。 林奚没有去想她和覃霄的消失会不会产生什么奇怪的流言,她现在心里面想的全是国家第二执法队,连卫江萩的离奇死亡都被她暂且押后了。 她被覃霄带到了酒店门口,一重新现身便匆匆跑向酒店大门。 这一跑差点撞上了人。 差点和她撞上的是卫家公子卫云林,后者也是一副脚步匆忙的样子,他从酒店内跑出来,看到林奚后立刻停止了跑动,同时一伸手抓住她的手臂。 “小老板,我正在找你!”卫云林道,“我知道先前镇上的人为什么突然病发了!” “是辐射!覆盖在这个小镇的辐射强度突然增加了,这才诱发了大量群众病发!” 卫云林说道,有理有据。 其实在国家首都,有一个能够监测全国各地辐射指标的设备,但那个设备并不十分灵敏,特别是针对地标偏远的地区。因为设备不灵敏,所以等设备采集到云英镇的数据并发出警报才过了这么多天。 卫云林是卫家少爷,卫家十分关心他的安危,所以一得到消息就传给了他。 卫云林说:“这个小镇短时间内不再宜居了,国家执法队的都来了,他们是来转移群众的!” 说到这里,他看着林奚,压低了声音:“同时也是来找‘药’的。” 他说,“执法队听到了风声……” 林奚双眼瞪圆,被迫接受着这一个接一个的信息轰炸。 病发原因是辐射? 云英镇不再宜居? 黑色紫荆团要来转移群众? 黑色紫荆团还有另一目标——“药”。 不,可能是主要目标! 林奚快速分析着。 卫云林道:“小老板,你是怎么想的?要留在这里跟随大部队转移吗?” 留在这里的话,注定会被紫荆团的人调查,国家执法队里不缺觉醒花种,指不定就有能力特殊的觉醒花种在旁辅助,找出她就是那个手上拥有“药”的人。 卫云林并不知道林奚是怎么想的,不知道她愿不愿意配合执法队,卫云林不知道,但他给她提供了另一条选择路线,他说:“小老板,你要不要跟着我一起离开?卫家的飞艇正在路上,是来接我的。” 林奚:“……” 她的大脑被无数信息充斥着,有执法队的,也有云英镇本身的。 她对云英镇眷恋至深,有点难以接受这个小镇变成了现在这样,它甚至变得不能住人了…… 她有些感伤,但理智没有因此断绝,现实也不允许她婆婆妈妈。 她思索了一阵,回答卫云林道:“我们跟你离开!” 她说的是“我们”。 她不可能留下婆婆。 卫云林当然能听懂她的话,并不介意,卫家的飞艇大得很,能装下不少人。 林奚做决定做得还算快,可内心并没有因为她做出决定了就立刻把自己的家乡割舍了,沉甸甸的不舍被深藏于眼底。 覃霄捕捉到了这一抹情绪,他看着她跑进酒店,跑去跟林婆婆商量。 林奚以为婆婆不会轻易答应离开这个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但她想错了,婆婆跟她一样很快就做出了离开的决定,快得几乎让林奚起疑,怀疑婆婆是不是另有离开的原因。 林奚起疑,但没有多问,因为她还有很多事要处理。 她联系了春雨,把国家执法队将要转移群众的事说了,问她的打算。春雨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选择了留下来等带执法队的转移。 因为她不能抛弃歌舞团,特别是在歌舞团经历了这种事的当下。 林奚表示理解,事实上她也提前猜到了。 春雨不离开,田阿姨当然也会留下。 林奚并没有因为母女俩的决定而十分感伤,毕竟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在,这种程度的离别还算不上什么。 之后林奚她又联系了陈加乐,后者一口回答,说要跟她一起走。 覃霄在旁看着她安排所有,等她安排完回到房间里收拾东西时,他跟着走进了房间。 “你要离开这里?”他问她。 林奚“嗯”了一声,苦笑:“没办法。” 覃霄眸光闪烁,说:“我可以帮你把这个小镇的辐射降下来。” 林奚停下手上动作,诧异不已。 “这不算是过渡干涉人类吗?”她问。 “算。”覃霄说。 他说他不会做损伤自己的蠢事,但现在…… 他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变成了这样。 他表情平静,只说:“你喜欢这里。” 他用并不热烈的语气说着这些话语,但林奚却听得心中一热。她呆愣片刻,朝他露出异常真诚的一笑,说:“谢谢。” 以前她还怀疑面前这人对自己有所图谋,但相处到现在,她怀疑自己说不定会心甘情愿奉上对方想要的东西,如果对方真的有所图谋的话。 “谢谢你,但不需要这样。”林奚把内心突然冒出来的乱七糟八的想法屏蔽掉,说道,“就算小镇恢复了宜居状态,我也是要离开的。” 因为‘药’的事,她不想给自己招惹麻烦,所以她要离开。 覃霄不懂“麻烦”,在他看来,没有任何事可以在他面前变成“麻烦”,一时间根本联想不到林奚的这一层考虑。 他为自己没能遣散她眼底的愁绪而微微蹙起眉头,林奚见了拍了一下他的手臂,笑说:“别皱着眉头,这很不像你!” 说完顿了顿,又问,“还没问过你——你呢?覃霄,你要跟着我一起走吗?” 覃霄:“……” “嗯。”他回答说。 *** 一个小时后,卫家的飞艇抵达,林奚带着行李,和婆婆、覃霄、陈加乐一起跟着卫云林上了卫家的飞艇。 现在四大家族势大,卫家的飞艇来去无阻,借由这个便利,林奚十分顺利地离开了小镇。 同她一起走的还有大橘一家,林奚拜托覃霄帮她把猫带走了,她可不能把猫团子们留在辐射超标的地方生活。 乘上飞艇,林奚站在窗边看着家乡逐渐变成粉红的一团,远远看去,它依然美丽、祥和,它将永远扎根在那里,不会离去,而林奚想,终有一天,她会再回到那里。 一定有那一天的。 卫家的大本营在k市,所以飞艇是直奔k市去的,临抵达目的地,卫云林找到了林奚,向她提出邀请:“小老板,等会儿我堂哥会开车来接我,你要不要去我家坐坐?” 林奚曾在k市多活了几年,对k市还算熟悉,并不想拖家带口去麻烦别人,于是婉拒了。 卫云林倒是没有勉强,他怕勉强过头,会让自己显得有所图谋,毕竟林奚身份敏感,身上有“药”。 他只是找林奚要了联系方式。 十分钟后,飞艇降落。 林奚走出飞艇,抬眼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心中感慨万分。 就在这时—— “林奚?”有道温和的声音响起,距离林奚不超过五米。 林奚闻声看过去,看见一眼熟的青年。 那青年一派温文尔雅,上好的皮相与文雅的气质融合得极好,让人见了就心生好感。 “哥,你来了?”跟着林奚走出来的卫云林开心地冲那青年喊。 话音刚落,见林奚旋风似的消失了,再一看,发现她原来冲自家堂哥去了。 咦? 这是在干嘛? 卫云林疑惑,但很快他的疑惑很快就得到了解答。只见林奚大步跑出去,一把揪住了堂哥的衣领,用积怨了八辈子才能发出的愤怒,大喊:“狗贼,还我生活费!” 卫云林:“……” 走出飞艇的覃霄正好看到了这一幕,他的视线一定,落在林奚的手上,那只手眼下正抓着一个男人的衣服。 感觉…… 不开心。 第29章 掉马 “好久不见,所以……”就算是被揪住了衣领,卫家出来的大少爷也依然风度翩翩,没有一丝失态,甚至还配合着微微躬了身子,让对面的讨债者抓得更顺手有一些,“不如一起找个餐厅坐下来吃顿饭,叙叙旧?” 林奚说“呵”。 卫家大少爷卫明风见她这样就知道没戏,好脾气地换了个建议:“或者我们……” 他的建议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遭到了讨债者冷酷无情的打断。 “还钱。”面对他,林奚只有这两个字。 卫明风:“……” 他闷笑一声,说“好”。 他十分干脆地用通讯器把欠款转了过去,一点也不像一个借钱跑路的混蛋。也是,出身四大家族,地位超然,这位大少爷显然不缺钱。 因为不缺钱,所以显得他借钱逃逸的行为更加奇怪了。 林奚确认了自己的收款,看着那笔钱精确到了小数点后面,意识到这位大少爷还她的钱是加了利息的,倒是上道。她用怪异的眼神打量自己的这位老同学,十分不理解对方为什么会找她借钱。 和卫明风做了四年的大学同学,她却是第一次知道对方的身份。 她心情复杂,松开了拽老同学衣领的那只手。 卫明风整理着自己的衣领,见林奚看着自己,便抬头朝她笑。 “……哥,原来你们认识啊!”卫云林终于看懂了两人间的关系,同样觉得怪异,不明白那个以卫家继承人的规格来培养的堂哥怎么会是欠钱不还的那个。 林奚看自己收到欠款了,立即跟某个有信誉劣迹的人划清界限,她举起手,木着脸道:“不,现在不认识了。” 卫明风:“……” 他叹一口气,看着林奚欲言又止。 林奚退到婆婆身边,远远地跟卫云林道别。卫明风见她要走,赶紧叫住她:“等等——” 林奚对他不假颜色,撩起眼皮说:“怎么?那个谁还有话要说?” 卫明风:“……” 他当然能感觉到林奚对他的怨气,摸了摸鼻子,道:“你们刚从云英镇来,还没找到房住吧?卫家在东城开发了个别墅区,环境还可以,我们自家留了一栋待用,现在装修了也没用得上,不如你们先在那边落脚吧,如果住得习惯,就别搬家了。” 他的意思很明显,就差把“我有栋别墅要送给你”这句话给直接说出来了! 林奚默然,她的确需要找房住,也的确因为拖家带口而有些麻烦就,但要她平白无故地接受别人的好意,她没那么厚脸皮。 卫明风似乎知道她的考量,没有把好心好意搞成强硬施舍的样子,给她留足了面子,说:“你考虑一下。” 似乎她做什么决定,他都接受。 此时的卫明风还不知道自己弟弟的病是被林奚给治好的,只道是弟弟在云英镇有了奇遇,是的,他也听到了风声,知道云英镇有奇药现世,但因为弟弟的故意隐瞒,他并没有把奇药跟普通人类的林奚联系在一起,只以为林奚是弟弟在云英镇结交的一般朋友。 卫明风不知道这一点,如果知道了,那就不止给安排住处了。 当然,林奚也并没有挟恩图报的打算。 她没有这个打算,卫云林却不能当作这个救命之恩不存在,正要插话劝她两句,可在开口之前林婆婆先说话了,她说:“既然是用不上的房,那出售出去也是可以的吧?”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看向了林婆婆。 林婆婆说:“我有购买那套别墅的意愿。” 什么? 林婆婆看起来只是个乡下老婆子,平平无奇,但这个平平无奇的老太太却说她要购买一套高级别墅区的房? “婆婆!”林奚苍蝇搓手,以尽量委婉的语气说,“这k市的房价可能和咱们镇上的不太一样……” 婆婆的经济来源只有那个无名酒店,可酒店的收入还不如林奚写小说,林奚虽然攒了一笔钱,却也不敢张口就说要买高级别墅区的房子…… 林婆婆看她一眼,那眼神似乎在说“你当我这么无知”? 被林奚提到房价,她依然没有怯场,说:“我以市价购买那栋房子。” 卫明风愣了一下,回过神来,笑了,说:“好。” 其实这样是最好的,他有意给初搬家到k市的老同学帮助,但既然对方家里有能力,这样更好,不会伤害到对方的面子。 林奚:“……” 啊? 一个小时后,林奚拎着包拖着箱子住进了别墅里,她有点懵,因为就在不久前,她亲眼看见婆婆和卫家人做了紧急房产变更,当时婆婆给卫家人付的是全款,那是一笔接近千万的巨资。 一千万! 那可是颠覆性的富有! 林奚被婆婆的大手笔给震惊了,严重怀疑现实。 婆婆从始至终都表现得非常淡然,尽管她刚刚才大大的消费了一笔,她好似并不心疼,轻描淡写地就将刚刚购置的别墅中的两间房以极低的租价出租给了加乐和覃霄。 如此财大气粗的行为,林奚看得目瞪口呆。 她想问婆婆哪里来的钱,但婆婆没给她机会,一进别墅就进了底楼的一间房,之后没再出来。 林奚:“……” 没有问到想问的,不得已,林奚只能先拖着自己的家当去选房间。别墅的房间挺多,她在相当富余的房间里选择了二楼朝北的一间房,而覃霄紧跟着她进了她旁边的一间房,加乐则选择了上三楼住着。 林奚没有先忙着安置自己的行李,而是将笼子里的大橘一家放出来。 来到新环境,大橘猫并不紧张,但它似乎不太中意这个装修雅致的别墅,被放出来后溜达了一圈,选择了在院子里的一丛灌木底下安家。 林奚正蹲在灌木前用树枝逗猫,覃霄过来了。 林奚看见了他的影子,回头问他:“喜欢这里吗?” 覃霄低头看着她,目光逗留在她的脸上,颇久之后才回答说“嗯”,他看得那么专注,好似他回答的喜欢不是这个新的居住环境,而是别的什么。 “那个人……”覃霄似乎有话要说。 林奚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后话,主动接话问:“你说谁?卫明风?” 她想到了卫明风的样子,眼中染上了一抹笑意,“他是我的大学同学,别看我对他那样,其实他不是坏人。” 卫明风当然不是坏人,不然她也不会借钱给他。 而且看卫明风的身家,也不是那种需要昧她生活费的人,这其中肯定有所隐情。 林奚笑着摇摇头,拿回欠款后的现在,她对那位老同学的怨气已经消散得差不多了,也能以客观的态度评价卫明风这个人了,老实说,那是个不错的家伙。 “在读书那会儿,他对我关照颇多,真的不是什么坏人。”林奚说道,说完余光见一只猫团子被勾引着出了灌丛,立刻转身去撸。 她背过身去了,因此没看见,在她背后,覃霄绷直了下唇线。 “昨晚我又做梦了。”似乎是为了抢注意力,覃霄又道。 林奚将猫抱起来,作势亲吻。 “你在做什么?”覃霄突然道。 林奚噘着嘴,笑眯眯:“趁它小,占它便宜!” 覃霄:“……” “别这样。”覃霄说。 林奚也没真打算亲,被小猫用爪爪推开后就放过了这小东西。她改用手撸,一边撸一边接覃霄先前抛出的话题,说:“做梦?做了什么梦?” 覃霄的目光不自觉地停留在她的唇上,神色带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恍惚,说:“很混乱,不知道是什么。” 林奚很能理解,道:“正常,做梦本来就是不受控制的,而且一觉醒来就忘得七七八八了。” “是吗?”最近才开始体验做梦的覃霄向她确认。 林奚点头,十分确定:“是啊!” 覃霄说“哦”,被说服了。 林奚撸够了猫,将小猫咪放回去,伸了个懒腰站起来。 她蹲得太久,起来时没注意脚麻,差点又蹲了回去。覃霄眼疾手快扶住她的腰,稳住了她。 “啊,谢谢。”林奚道了一声谢,静静站着,等那股子麻劲过去,这时,覃霄神色微动,迟疑了一下,顺势将手指搭在了她的脖颈上。 林奚条件反射地偏了偏头,好让他更好地触碰自己的脖子,表情懒洋洋的,问:“现在就要摸?” “……嗯。”覃霄说,仔细听,语气有点微妙。 可惜林奚没听出来。 覃霄用冷白的手指一寸寸拂过她的脖颈,很轻,顺着已经变淡了一些的荆棘纹路描摹…… 他的目光落在她的唇瓣上,指尖微颤。 “今天不做了。”覃霄忽然放开了她。 “啊?”林奚没反应过来,“这就结束了?” 覃霄视线低垂,落到地面上:“有人来了。” “咦?” 话落,果然看见陈加乐走出别墅进了院子。 林奚正要跟陈加乐打招呼,余光瞥见覃霄突然原地消失了。 林奚:“……” 这么着急离开的啊,都用上这种方式了…… 陈加乐没有错过这一幕,瞪大了眼。 “那个……”林奚试图找个理由解释,但找不着,最终叹了一口气,“哎——” 她叹息道,“加乐,不用这么惊讶的吧。覃霄也只是跟你一样是觉醒花种而已。” 陈加乐眼睛睁得更大了:“你发现了?!”发现他是觉醒花种了?! 林奚嘴角一抽:“相当明显好吧!”她道,“以后你也别在我面前伪装了,是不是觉醒花种,在我面前都一样。” 陈加乐:“……” 林奚想到了什么,又道,“之前在樱花祭上,你是不是用能力救过春雨?谢谢你。” 陈加乐并不在意自己救人的事,他更在意的是:“姐姐,你不怕我吗?” “怕你?”林奚朝他咧嘴笑,“你可怕吗?” 陈加乐摇头:“不可怕,我超一般的!” 林奚:“……” “那不就好了嘛。”虽然她不认为作为觉醒花种的加乐很一般…… 陈加乐终于相信林奚不会怕他了,顿时间高兴得像个孩子,眉梢全是喜悦。他终于可以卸下伪装,坦诚地跟姐姐相处了! 但—— “那个姓覃的大哥……”陈加乐疑惑,“他不是觉醒花种啊。” 林奚:“啥?” 陈加乐道:“觉醒花种之间是有感应的,那个大哥不是觉醒花种。”说到这,他迷茫了,“他怎么也有特殊能力的?”半晌,他想到一种可能性,“是别的觉醒花种用能力在他身上留下的改造吗?” 但这种程度的改造真的存在吗? 这完全跟觉醒花种的能力一样了啊! 林奚:“……” 她第一次知道觉醒花种之间是有感应的。 所以——覃霄真的不是觉醒花种? 这怎么可能! 如果覃霄不是觉醒花种,那他……是什么? 第30章 掉马2 覃霄不是觉醒花种? 林奚被陈加乐提供的信息给惊到了,她本想把这件事给忘了,就像她当初在得知陈加乐是觉醒花种时并没有对陈加乐的身份追根寻底一样,她本想这样做的,可……没能做到。 她承认她做不到。 她对覃霄的身份好奇极了。 一个会使用特殊能力,且能力极为多变又异常强大的生物,他如果不是觉醒花种——这样说来的确不太像觉醒花种——那他还能是什么呢? 林奚终究没能克制住好奇心,她犹豫了好久,久到他们已经吃完了搬家后的第一顿饭,并各自回房休整一会儿了,她怀着异样的心情来到了覃霄的房间前,迟疑着敲响了这扇门。 门开了,覃霄出现在门后,与几步之隔的林奚视线相对。 林奚站在门外,手里拿着一瓶红酒。红酒是卫明风这个老同学送她的乔迁礼,听说是极为名贵的酒,不过名贵不名贵都一样,反正凭借林奚的见识,是看不出这瓶酒的高贵身份的。 林奚本来对酒没什么兴趣,但这会儿她却抱着酒瓶子来到了覃霄房门前,扬着一张笑脸,以带着两分不怀好意的诱骗,说:“覃霄,我们一起喝两杯吧。” 覃霄垂眸看她,片刻,视线转移到她手中的红酒上面,顿了顿,侧开身让她进屋。 林奚进屋了。 她的目光在房间里溜了一圈,最后定格在露台上。 她看中了那个大大的露台。 露台上放置着一张小桌两个藤编椅,雅致又有情趣,十分符合她眼下的需求,特别是此时正是薄暮的时候,如果打开露台上的那盏小灯,氛围将特别好。 于是她顺从心意去到露台,开了灯,将红酒放在了小桌上。 放的时候她留意到桌上有个小盆栽,眼熟得很,她看了一会儿,认出这是她在云英镇的出租屋里的那一盆,当时被她养在电视柜旁边,蔫答答的,每天都在死与活之间来回挣扎。 但现在这盆绿植每一片叶子都肆意舒展,不是会开花的品种,但看起来就是漂亮极了。 “诶?”林奚伸手去摸那盆栽,回头问正走进露台的覃霄,“你咋还把这东西给带来了呢?” 覃霄只说:“喜欢。” 林奚左看右看,觉得被养好后的这盆绿植的确有几分讨人喜欢的美貌,认同了覃霄的审美,也没跟他计较这盆绿植的归属权问题,原谅了他的“见色起意”。 她把绿植抛在一边,思绪回到了红酒上面,跟覃霄说:“坐——” 覃霄看她一眼,坐到了其中一个藤编椅上。 “喝过酒吗?”林奚问他。 覃霄摇头。 林奚笑说:“那你一定要试试,听说这酒可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说着,像模像样地用开酒器开了红酒,倒了两杯酒在她准备好的酒杯里。 她将其中一杯推给覃霄,剩下的那杯留给自己。覃霄准备伸手去拿,林奚又伸出手指压住了杯沿,阻止了他的动作。 覃霄抬眸看她,林奚朝他笑:“喝之前我们聊聊。” 覃霄:“……” “哦。” “我刚刚在院子里跟加乐聊了一会儿,他跟我说起了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林奚直勾勾地看着覃霄,“他说,觉醒花种之间其实是有感应的。” 覃霄似乎也才刚知道这件事似的,神色产生了一丝变化,但变化不大,显然这对条信息的关注度十分一般。 林奚没有错开视线,仍然盯着他,又说:“你知道吗?加乐其实是觉醒花种。” 这一次,覃霄的脸上连一丝变化也没有了,针对林奚抛出的第二条信息,他似乎彻底不关注了。 他微微低着头,目光落在林奚压在杯沿上的手指上,似乎那里更吸引他。这时,林奚又抛出第三条信息:“加乐说,他跟你之间没有感应。” 覃霄顿住,皱起了眉头。 见状,林奚心头微动——皱眉头了!这一定是听懂了她的暗示!知道她在质疑他的身份! “你……”林奚舔了一下嘴唇,“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覃霄眉头皱得更紧,半晌,道:“我不喜欢男的。” 林奚:“……啊?” 覃霄说:“我不喜欢陈加乐。” 林奚表情诡异。 “覃先生,你知道我在跟你聊什么吗?”林奚神色怪异地问。 覃霄恍惚了一瞬,紧接着他突然定住,同时眼中迅速闪过许多画面,仔细看,那些画面俨然是刚刚两人间的相处的快速倒放! 等倒放完毕,他脸上表情不变,神色自然地更改了自己的回答:“嗯,没有感应是因为我不是觉醒花种。” ——他刚刚的确在走神,看林奚的手指走神了,林奚那手指白皙纤长,指尖带了一点粉,压在玻璃制品的酒杯上异常吸引他的注意力。 所以听岔了。 但他并不羞赧,好似天生没有这种情绪似的,表现得相当从容。 林奚却做不到那么从容,她震惊:“你承认了?!” “承认我不是觉醒花种?”覃霄说,“我从来没说过我是。” 林奚:“……” 的确如此…… 林奚压制住心中波澜,问:“那——” “不是觉醒花种的你是什么?”她问。 覃霄沉默。 静默在两人之间流淌,就在林奚觉得这个话题在她的唐突之下已经进行不下去了,正要打个哈哈遮掩过去的时候,覃霄忽然站起身来。 他站起来,绕到她身后,抬手遮住了她的眼。 “干什……” “么”字没来得及说出口,林奚忽然从一片黑暗中看到无数荆棘破土而出,天地广阔,那荆棘就像征服了天地一般肆意生长,带着难以言喻的震撼和……力量。 是的,虽然非常抽象,但那种感觉就是无穷无尽的恐怖力量,足以席卷天地,改变时间,改变空间,让山川变成洪流,让生机变成灰烬,那力量之浩瀚,让人心中生畏! 那是…… “我是……”她的耳畔响起缓慢的低语,她明明听见了,却又像被风吹散了一般模糊。 那一瞬间,林奚明白了。 在她身后的不是人类,不是觉醒花种,是……神。 微凉的触感从她双眼之上消失了,但她过了好久好久才睁开眼。 她失神地看着虚空,而神已经坐到了她的对面,喝起了红酒。 或许是这个画面太过富于生活感,与幻想中的神太不一样了,林奚竟在一刹那忽略了“神”这个身份带来的敬畏,脱口问出:“好喝吗?” 问完就闭了嘴,觉得自己可能冒犯了神明。 但覃霄还是那个覃霄,不管是作为觉醒花种,还是作为神明。 “不知道。”就跟他第一次接过她递过来的食物一样,他如此回答。 林奚从一幕找回了熟悉感,没忍住,“噗嗤”笑出声。 她现在终于知道覃霄为什么总是回答说“不知道”了,因为这是个没有做人经验的神明啊! 似乎明白覃霄依然是她所熟悉的那个覃霄,她慢慢放松下来。但毕竟刚刚才受过惊,她下意识地举起酒杯大口大口地灌酒。 酒壮人胆,她大胆问神明:“覃霄,你当初为什么选择救我?” 先前她以为覃霄救她是有所图谋,现在知道了覃霄的身份,她不那么想了,毕竟对面的可是无所不能的神啊,对她这个普通人类能有什么图谋? 覃霄的目光在林奚染红的嘴唇上黏了一秒,挪开,回道:“因为我不舍得你死。” “噗——”林奚差点喷了。 不舍得? 她难道和这个神明还有什么她不知道的私情吗? 覃霄道:“云英镇外的遗址曾经是个神庙,我沉睡于此,后来被你吵醒了,你在那里哭。” 说到这,他看向她,“很多次。” 林奚唰地红了脸。 卧槽,这是什么社死现场?! 厚脸皮如林奚也承受不了被人当面拆穿黑历史,她还以为那里是个无人之地呢! “……所以是因为我当初哭得还算入您的眼,以至于后来您见我被巨石砸中,不忍心,就顺手救了我一命?”林奚心情复杂。 覃霄说“嗯”。 准确来说是因为他亲眼看见了她从一个爱哭鼻子的小孩变得坚强乐观,在他心中留下了一道影子,中间她离开了几年,而他重新陷入沉睡,几年后,她再次回到这里,他没有忘记她,为她睁眼醒来。 她是不一样的,所以他救了她,不舍得看她在自己面前死去。 林奚捂住了自己发烫的脸:“大哥,你能把我哭鼻子的记忆给删了吗?” 很丢脸啊! 她现在终于知道覃霄为什么说他习惯注视着她了,那不是对她心怀不轨,是看热闹啊! “给删了吧……”林奚觉得自己没脸见人了,“那种东西留在您这么伟大的神明的记忆中多不匹配啊!” 覃霄拒绝:“不删。” 他道,“很可爱。” 林奚:“……啥?” 覃霄直视她,他的眼中本来是一片荒芜的,但此刻却清晰地映着她的身影。 他重复一遍道:“很可爱。” 林奚“嗷呜”一声,只想就地去世。 为了让自己忘记这份羞耻,她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然后她醉了。 林奚喝酒的次数很少,都是浅尝辄止,所以她根本没想到自己的酒量跟她对酒的认识一样浅薄。 她醉得两眼迷离,似乎隐隐察觉到了自己醉了这件事,停止了灌自己酒。 喝醉后的她动作缓慢了许多,她扶着小桌站起,有些结巴地说:“今、今天就喝到这儿了,咱们以、以后再续啊。” 说完,摇摇晃晃要离开。 覃霄选住的这间房与露台之间的隔墙是玻璃墙,喝醉后的林奚失去了判断,直愣愣朝玻璃墙撞去。就在她即将撞上去的那一刹,一双手臂及时将她揽了回来。 她撞入一个怀抱中,发了一会儿愣,脖子向旁边一歪。 她酒没醒,摸脖子的事倒是记得牢靠。 覃霄单手揽着她的腰,抬起了手,却没摸她脖子,而是用手指碾压了一下她的嘴唇。 软的。 他想。 他想做这件事很久了,现在终于如愿以偿。 他不动声色地把手指收回来,就在这时,在她怀里的林奚忽然摸摸索索转了个身,变成了和他面对面的姿势,这还没完,下一秒她伸出双手环住了他的腰,并将头埋进他颈窝。 覃霄僵住。 “又、又任性,不能只摸脖子吗……” 怀里人在他脖颈呢喃,“好吧,好吧,给你抱抱……” 她这是见他始终没有摸她脖颈,以为他又想换抱的方式了。 她无意识地蹭蹭神明的颈窝,眼一闭,不管不顾地睡过去了,才不管神明因为她的举动身体绷直了。 这是强大的神明第一次连自己的身体都控制不住。 第31章 赴约 “唔——” 林奚在一片天明中醒来,醒来后瞪了天花板十来秒,又蹭着蹭着将头埋进了被子底下。 因为感觉丢脸。 昨晚酒醉后的记忆在她的脑海中完好无损地保留了下来,一点也没随着酒精的蒸发而蒸发掉,因此她能清楚地记得自己如何对着神明又抱又蹭,甚至连埋进对方颈窝的角度都记得一清二楚,实在胆大妄为! 好在神明是宽容的,并没有对她怎么样,甚至安全地将她送回了房间。 多好的神啊! 林奚几乎被神明的胸襟给感动了,她掀开被子,用手掌拍拍拍两下自己的脑袋。 “好了,我现在因为重要的头部遭受重击,所以失忆了,昨晚的事一点也不记得了,一点也不剩……”她低声喃喃,给自己强行失了个忆。 失完忆的她觉得世界又变得美好起来。 她快乐地扬起嘴角,拿了换洗衣物进浴室洗澡去了。 她洗完澡出来,坐在房间的梳妆镜前吹头发,吹到一半,突然停住。她将头凑近镜子观察自己的脖颈。 此时她穿着没有领的套头衫,完好地将整个脖子露了出来,因此可以清晰地看清她脖颈上的荆棘印记。 她发现它褪色了,非常明显。 林奚:“……” 这玩意儿还能掉色? 唔,不愧是神明,摸个脖子都能把她天生带着的东西给弄掉色了! 林奚看清了镜子中的自己的变化,还算平静地接受了这一点,继续吹头发。 平静是正常的,因为自从她遇到了覃霄,自身发生的变化可不止一点半点,与能种植出特种草莓那种事相比,这种变化根本算不了什么,不是吗? 说起草莓……林奚的视线略一偏移,落在梳妆台一侧,那里放置着一个玻璃罐子,里面是她晒制的白草莓干,不多了,她目测只有七八片左右,用来磨粉做饼干的话,可能能救治个三四十人。 当今世界,人们苦于α综合症已久,被迫接受着这一残忍的病症,所以林奚虽然不想跟执法队的接触以招惹麻烦,却也不打算让手上这能救命的东西藏起来落灰,那会让她心里过意不去,非常。 她在盘算中吹好了头发。 她披着头发出了房间,出房间时正好遇到了从三楼下来的陈加乐,后者全身上下一副外出的装扮。 “这么早就要出门?”林奚问他。 “是啊。”陈加乐没有隐瞒自己的目的,“我看到了一个招聘广告,打算去看看情况。” 原来是要去找工作了! 年轻人真积极! “是嘛!”林奚为他加油鼓劲,末了想了想又道,“那你先去看看,但找工作的事不用着急,我婆婆人好着呢,要是暂时没法交房租,跟她说说就行,再不济跟我借钱也可以。” 她给他提供了一个退路,帮他缓解一下找工作的压力。 陈加乐听她这么说,眼中一片透亮,他从出生到现在从未感受过这种关怀,心中变得很满,像是被什么东西撞入进去装满了是似的。 他眉眼弯弯,很乖地回了句:“好的。” 他跟林奚道别,之后便离开了,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起别的事。 事实上他知道林奚昨晚去过覃霄的房间,并且待了很久,但他并没有问林奚有没有跟覃霄聊身份的话题,聊的结果又是什么,那不是他最关心的东西。 比起那些,他更想找个工作,然后拿钱交房租,一直住在这里。 一直! 林奚挺喜欢陈加乐的这种性格的,特别是这一位现在很少发神经,变得特别乖。 她目送这“少年”离开,眼中不自觉地盈满笑意。 等陈加乐走了,她脚步一拐,来到隔壁。 她正要抬手敲门,门却自己打开了,看到走出来的覃霄的一刹那,林奚没忍住想起了昨晚自己的醉后失格,她面皮抽抽,赶紧把不必要的记忆摁了下去。 她已经失忆了,失忆了! “……覃霄,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她用略显不自然的语气说道。 覃霄看向她,目光从她的嘴唇掠过,问:“什么事情?” “就是之前我种出来的那个白草莓,它们很有用,所以我想,如果我现在再种一波,还能种出相同效果来吗?”林奚开门见山说道,聊到正事,她的神色变得正常多了。 她是怀着期待问出这个问题的,可覃霄的回答并没有回应她的期待值,他道:“可能会。” “可能会?”林奚瞪眼,“这难道还是个概率性问题?!” 覃霄道:“可以这么说。”说完觉得林奚可能不会明白,又解释了几句:“你之所以能种出白草莓,那是你无意识地释放能量,影响了白草莓的生长,你能做到,但你不会主动操控。” 林奚虚心求教:“那我怎么才能学会主动操控?” 覃霄神色一顿,问她:“你想学?” 林奚没听出他语气中的微妙,说:“是啊!” 人类苦于辐射病症久矣,如果有了这种白草莓,就能不断地把3段退回到1段,虽然仍然需要当一辈子的药罐子,但如果有足够的药,就能活到自然死亡! 如果这样,这个世界的花应该也会减少一部分吧,虽然可能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因为自然死亡是不能变成花的,花从诞生开始就是生前的模样,往后也最多只能活到老死,如果人类在活着的时候就把自己的生命自然耗尽了,是不能通过花来复生的。 总而言之,有了能克制α综合症的药,不管是对人类还是对花,都好。 所以—— “我当然想学!”林奚坚定回道,表达完意愿后又微微皱眉,“是很难学吗?” 覃霄看向她,说:“不难。” 半晌,又补充说,“很快。” 林奚一听,快乐了,霎时间双眼燃烧起两簇火焰,那是对学习的热忱! 覃霄没有辜负她,侧身让她进屋,似乎要当场教她。林奚想到他说过这场学习既快又简单,于是把“我们还是先吃个早饭再学”这句话咽了回去,必须咽回去,干饭哪有学习快乐! 林奚从善如流进了屋,进去后,见覃霄啪嗒将门关上了。 “还要关门?”她问。 覃霄说:“关门好一点。” 林奚觉得这句回答似乎透露出了一丝丝什么东西,但还没来得及细想,被覃霄捉住了手,思绪也因此被中断。 她不说话了,低头盯着他将普普通通的“捉”的手势变成了十指相扣,微微一怔,下一秒听见面前之人低声道:“抬头,林奚。” 她本能地抬起头,突然发现两人站得太近太近了,她觉得有必要往后面退一步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但神明的注视莫名让她没有那么做。 她定在原地。 她早就发现覃霄的眸色很淡,就好像他眼中的世界没有色彩似的,此时她近距离地观察着这双眼,就特别想往这双眼睛装进去点什么,于是她朝他粲然一笑。 她笑,他眼中便有了笑着的她,好似这双眼睛中的世界也没那么冷寂了一般。 然而,她的笑容只持续了很短很短的时间,因为覃霄忽然欺近了她,埋头在她脖颈,有什么柔软的东西很轻地贴了上去。 脸上的笑容哗啦哗啦碎了一地,她瞳孔震颤。 !!! “覃——”她想喊他的名字,但没能完整地喊出来。 她感觉有什么东西从脖颈处闯入了自己的身体,凉凉的,很柔软,侵略感不强,存在感却异常明显,在她的身体内不断游走,像是某种牵引。同一时间,她的视觉受到干扰,眼前一片亮斑。 闯入她身体的东西刚开始像一缕春风,但在某个时刻陡然一遍,变得像狂风骤雨一般狂乱! 但并不难受。 不仅不难受,还有一点点……舒适。 好吧,是死命的舒服,舒服得都让她差一点发出乱七糟八的声音来来了! 她差一点就要破防,好在这种感觉消散,她眼前的世界又恢复了正常。正如某神明所说,这场学习是很快速的。 她感觉到覃霄松开了她,但她木着没动,还沉浸在刚刚的那种感觉当中。 许久,她喃喃:“覃霄……” 覃霄回她:“嗯?” 林奚失焦的视线慢慢聚集在覃霄的脸上:“……我要出去了。” 覃霄说“哦”。 林奚没走,覃霄也没催促她。两人你看我我看你好一会儿,林奚眼角抽搐着说:“……帮我开一下门。” 她现在手软脚软,别说开门了,能体面地站着都是靠她努力来的结果! 唔,这堂课上得……好伤身。 上完一堂课,林奚连早饭都没吃,回头躺床上挺尸了。她躺了好久,直到残留在身体里的异样消失了,这才起床下楼。 她来到院子,把院子当成是自己的试炼场。 经过覃霄的“上课”,其实她隐约明白了,她并不是一定要种草莓,而是只要将一种看不见的能量送进一种看得见的外物当中,选中的外物最好自带强劲的生机,之后经过生命的洗礼,这样就可以了。 简单来说,她只要把能量送进某种植物当中,让其开花结果,结出的果实就能作为药物一样的存在了。 这样想着,她将目标定在了院子一角,打算在那里开一块菜地出来。 两天之后,林奚在新家拥有了一块2m*2m的菜地,她在那里种植了一片圣女果,它们生长状态良好,且跟她种过的草莓一样,生长速度比一般蔬果快得多。 差不多又过了十天,林奚的圣女果丰收了,比草莓更加丰产,红艳艳,水灵灵。 就在这一天,卫明风突然联系她,问她有没有空,想邀请她吃个饭。 林奚想了想,答应了。 她跟对方约好时间地点,欣然赴约,哦,还带了礼物,就是一篮子圣女果。 她打算借这个机会跟卫家的大少爷聊聊,聊关于合作的问题。 临出门,覃霄看见了她,见她提着篮筐,问她去哪儿。 “跟老同学吃个饭。”林奚随口道。 覃霄下颌紧绷,问:“姓卫的那个?” 林奚说:“是啊。” 说完,朝覃霄笑,“回头我给你带好吃的。” “我也去。”覃霄说。 林奚:“……啊。” 她卡了一下,显然没想到神明是这样任性的存在,任性到可以毫无心理障碍地插手别人已经约好的饭局。她沉默几秒,看覃霄依然等着她的回答,眼角一抽:“这个……” 是不是不太好? 覃霄抿了一下唇:“我不能去?” 林奚说:“主要是这顿饭不是我安排的,我突然带个人去,可能不太礼貌。” 覃霄的理由很强大:“我不是人。” 林奚:“……” 她莫名被覃霄的说法给戳中了笑点,脸上挂上笑意:“好吧,你要是实在坚持的话,我可以给卫明风打个电话问问,问他方不方便。” 说着,她还真给卫明风打了通电话,告知了自己想多带一张嘴巴过去,电话另一端的卫明风听到她这个请求后明显顿了顿,之后才回答她说:“可以的,你想多少人来都行。” 通完电话,林奚叹了口气,跟覃霄比了个“ok”的手势。 “那么问题来了。”林奚耸了耸肩,看向覃霄,问他,“你为什么一定非得跟我去蹭这顿饭呢?” 覃霄恍惚了一下,似乎被这个问题问住了。 接着他看到了她手上提着的那篮子圣女果,像是找到了原因,说:“我想帮你提篮子。” 林奚嘴角一抽:“……谢谢您,您真体贴。” 两人一起出门,来到院子,看见了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子正蹲着身子隔着铁门逗林奚家的猫,因为角度问题,林奚没能看见对方的脸,但能清晰看见对方的脖子,那上面荆棘缠绕。 这是一名[花]. 大概是因为欺近的脚步声吓到了逗猫的花,后者蓦地抬起头,跟只受惊的兔子似的一蹿,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那名花跑得很快,但林奚还是看清了,原来那穿红裙子的花并不是个女孩子,而是一名大男孩。 林奚微微蹙眉。 花的平均智商有人类五岁,一般来讲,除了个别的花有特殊的取向,应该不会出现男穿女衣,女穿男衣的现象。所以,一名男性的花会穿裙子,极大可能是养着他的人给他穿的。 一想到这,林奚感觉不太好。 她强行压下这股子感觉,上前拉开铁门走出院子。 当她走到刚刚那名花蹲过的地方,她脚步停了,她驻足嗅了嗅。 是错觉吗?她感觉空气有些潮湿,就好像……好像有雾气停留的感觉。 她又看了一眼天空:现在明明是晴朗的中午。 第32章 觉醒 踏进卫明风订的餐厅的那一刹那,林奚发现好些目光朝她的方向聚了过来,当然,她不是唯一被注视了的那一个,覃霄也遭遇了跟她一样的待遇,这些视线里带着明显的惊艳,然而,当这些人的视线微微下斜,落到覃霄提着的那个装圣女果的篮子上时渐渐发生了变化,变得非常之复杂。 不管是穿着光鲜靓丽的食客,还是见多识广的服务员,他们似乎都没见过提着这玩意儿来五星级餐厅的物种,因此一个不察,把真实想法暴露在了他们的目光当中。 林奚从他们的打量当中读懂了这一点,不以为意,心里想着她要如何在偌大的餐厅找到卫明风,是不是要给他打个电话。正思考着这件事,一名服务员来到她跟覃霄面前,用恭敬却底气略显不足的语气问:“请问是林奚女士和覃霄先生吗?” “啊,是。”林奚应了一声。 服务员脸上的笑容自然绽放:“您好,我是被卫明风先生安排在此接待您和您的同伴的负责人,请跟我来。” 林奚:“……” 原来卫明风另有安排,这搞得倒是很有那种有钱人的派头。 她耸了耸肩,跟上了服务生。 他们从专梯上楼,直达这间五层餐厅的顶层。 一出电梯,视野陡然开阔,蓝天白云就在头顶,四面皆是可透视幕墙。这里采用了最新的材料,一种前些年才被制造出来,贵得让人咋舌的新材料,既能单面可视,又能完美隔绝阳光照射,还有优良的隔热功能。 林奚被眼前所见给惊讶到了,目光流连在那闪耀着富贵光辉的新材料幕墙上,直接把朝她走来的卫家少爷给忽略了。 今天的卫家大少爷显然经过好好拾掇过,他本来就长得一副好皮相,这一打扮,更是比最近最火的影视明星更有看头。 但卫家少爷没想到自己远没有一块墙来得有吸引力,他发现林奚的视线过久地停留在墙壁上,意识到了什么,有些无奈地叹道:“林奚,你眨一下眼。” 林奚没眨眼,但终于舍得将视线转一转了,她转到卫明风身上,很可惜,眼瞎地没发现这位老同学今天的风采更深往前。 她感慨:“这饭还没吃呢,我就感受到了穷奢极欲的气息了。”她咧嘴,“啊,我喜欢。” 卫明风:“……” 此时带路的服务员已经离开了,但楼顶另有餐厅的人随侍,有两个,他们就像是被改造过的智能机器人一样,不言不语地待在一边,没有得到指示,并不随便插手客人间的事。 林奚将那一篮子圣女果从覃霄手里拿走,递给卫明风:“送你的。” 卫明风愣了愣,没料到林奚还带了东西来。 这大概算是礼物? 怪……怪实用的。 他笑着接过,道了一声谢,随手从篮子里取了一枚,吃了,很给面子地说:“很好吃。” 林奚得意异常:“那是,毕竟是我这个种植大师亲手种的!” 卫明风“噗嗤”笑出声。 他把装圣女果的篮子妥帖地放置到一边,对林奚和覃霄说:“先坐下吃饭吧。” 林奚没跟老同学客气,坐了下来。 这家餐厅的顶层的面积非常大,多用来举办宴会,这会儿为了接待贵客,特意做了装点,搬来了许多绿植,打造出了花园餐厅的感觉。 随侍人员得到指示,张罗着将饭菜送来,最后又退到一边装起了智能机器人。 一顿尽欢,之后三人就着这花园般的环境聊起了天,准确来说是林奚和卫明风两人在聊,覃霄只是坐一旁听着。 聊了一会儿大学时的往事,林奚问卫明风:“能不能让那边的那两位先离开一下,我有话对你说。” 卫明风一怔,看着她眸光闪烁,这时林奚又补充道:“是正事。” 卫明风眼中光亮暗了一些。 “好。”他应了一声,跟那两名随侍人员吩咐了几句,依言将那两人送走了。 两名随侍人员一离开,卫明风问林奚:“这样就行了?你想聊什么正事?” 林奚突然道:“卫明风,你还记得那年k大闯入变异动物的事吗?” 那一年林奚大二,学校里突然闯入了一只变异流浪狗,逮着人就咬。学校人口密集,所以虽然最后救援来得很及时,但依然伤亡不小。 林奚当时距离那只突然变异的流浪狗很近,直接就被狗子当成了口粮目标,她身手不错,正要躲开,却被一人从身后扑倒了,这一扑和她自己躲的效果一样,但扑她的人却差一点就被变异狗要了命,最后还是林奚反手拖着对方逃离了狗口。 没错,扑她的人就是卫明风。 虽然现实与理想背道而驰,但其实那个时候林奚大受震动,因为也只有一个卫明风愿意不顾自身安危来救她。 这也是林奚愿意借钱给卫明风的前提。 卫明风没想到林奚突然提起了这件往事,想到当时自己最后还要反过来靠林奚救,不好意思了:“……抱歉,当时是我不自量力了。” “不,当时我很感激你。”林奚看着对面的老同学,直勾勾的,“我是想问,卫明风,四年过去了,你变了吗?你还是当初那个愿意舍身救人的卫明风吗?” 卫明风怔住,半晌,他自嘲地笑笑:“我哪有那么伟大,我之所以会挺身而出,只因为那是你罢了。” 他顿了顿,又说,“现在也一样。” 如果往事重现,他也一样会站出去。 “这足够了,我已经知道你不会害我了。”林奚突然笑了,笑容异常灿烂,她道,“那么——现在我们来谈正事吧。” 卫明风:“……” 原来他们刚刚谈的不是正事,只是谈正事前的氛围铺垫吗? 林奚表情轻松,说:“我要谈的正事就是——卫明风,我想和你谈一笔交易。” 卫明风:“???” 林奚说:“卫明风,你应该知道我的家乡出现了一种‘药’,它能有效克制α综合症吧?” 卫明风点头:“有所耳闻。” 其实不止,他还派人去了云英镇民转移地,去探查情况。不仅他卫家,事实上另外三大家族也都出动了人手。 林奚道:“那是我弄出来的。” “什么?!”卫明风差点没保持住仪态,因为震惊。 林奚重复了一遍:“没错,那是我弄出来的,你的弟弟卫云林可以证明这一点。” 卫明风失神。 林奚看着他道:“怎么弄的我就不跟你细说了,你也别问,我要跟你谈的是:我能种出有治疗效果的果子,你帮我准备农场,我把产出交给你,你负责将这些产出制成药物,对外发售。” “但我有要求,一,负责隐藏我的存在;二,药物的价格设定要适中,你和你的家族可以从中获利,但不能因此把价格设定过高;三,公平出售药物,不能以权贵为先。这是我的要求,你得达到,至于怎么做,那是你要负责的部分。” 卫明风因为吃惊过度没能反应过来,许久,他终于有了反应。他坐直了身体,将外套脱下,袖子挽起,神色认真,说:“林奚,关于这个合作,我们还得仔细谈谈。” 林奚朝他笑:“当然。” 林奚是要找个合作对象的,这个对象必须拥有足够的权势,必须要有信誉,而背靠卫家的卫明风显然是最好的选择,她和卫明风同学四年,卫明风曾经救过她,如果硬要选择一个人交付信任,她选卫明风,她找不出比卫明风更合适的人选。 她做出了决定,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下午,她都在和卫明风谈合作的问题,他们细化各种细节,确认可执行的方向,最后敲定了合作。在这场合作当中,林奚也是获利者,她的确是想为α综合症患者做点什么,但她毕竟为此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她并不打算一直做个等合无名英雄。 她和卫明风花了大量的时间来讨论,等讨论结束了,时间也不早了,他们就地吃了晚餐。 五星级餐厅的饭菜十分可口,林奚吃饱喝足后准备走了,但临走前卫明风叫住了她。 “我也有话想对你说。”卫明风对她道,“单独地。” 说着看向沉默了一下午的覃霄。 覃霄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显然并没有听他话的打算。 林奚不清楚老同学还要跟她聊什么,看对方还蛮认真,也不由认真起来,便对覃霄道:“覃霄,你先下楼等我吧。” 覃霄没走,跟双耳失聪了似的。 “覃霄?”林奚疑惑。 覃霄皱眉,下一秒直接从原地消失了,看得林奚目瞪口呆。 卫明风也有些诧异:“那位覃先生是觉醒花种?” “……啊。”林奚嘴角抽抽,“是吧。” 她可不能跟人说那是神明,别人可能会当她是神棍。 卫明风恢复如常,作为四大家族之一的卫家培养的继承人,他跟不少觉醒花种打交道,并不像普通人那样觉得觉醒花种多多高高在上。 他很快将覃霄抛在脑后,转向林奚,唤道:“林奚——” 林奚觉得有些渴了,正在喝一杯花茶,闻言抬了抬眼睛,用眼神示意他有事说事。 卫明风看她这样子笑了,说:“林奚,你知道吗?我就喜欢你这样子。” 林奚觉得他可能在说屁话,问:“啥样子?” 卫明风语气温柔:“所有的样子。” “咳!!”林奚被茶呛到了。 卫明风递给她一张纸巾,笑了:“看来你察觉到了,对,我喜欢你。” “咳咳!!”林奚咳得更大声了。 卫明风:“……” 林奚受惊不小,一边咳嗽一边用怪异的眼神盯着对面的老同学。 卫明风用手抵额,叹息:“……我就知道你会是这种反应。” 所以,两年前,他本来已经做好了告白的准备,酝酿了很久,最后却还是退缩了,在林奚问出他想干嘛时,他找了个借钱的借口。 他其实是不抱希望的,但他没想到他们会在这样的情况下重逢。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卫明风笑中带了几丝寂寞,说,“没关系,我只是想告诉你而已,你不用在意我。” 他说:“以前就想告诉你的,但没说,就一直觉得遗憾,现在说了,心里觉得好多了,本质还是因为我自私。”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抱歉啊。” 林奚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见状,卫明风失笑,又抽了一张纸巾递给她,说:“你嘴边沾了个茶梗。” 林奚嘴角抽搐,接过来猛擦嘴巴。 卫明风静静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儿,说:“走吧,别让你朋友等急了。” 林奚:“……哦。” 两人起身离开顶层,离开时卫明风没有忘记提走那篮子圣女果。 他们下了楼,出了餐厅,看见覃霄一个人站在餐厅外,低着头不知道在看地面的什么。 林奚喊了他一声,朝他跑过去。 卫明风道:“天晚了,我让司机送你们。” 林奚正要顺口应下,覃霄却突然开口:“不用。” 说着,揽住林奚的腰,下一秒原地消失。 卫明风:“……” 卫明风站在原地发了一会儿呆,忽然看见已经离开的林奚和覃霄又回来了。 “还有什么事吗?”他问林奚。 林奚指了指他手里提着的篮子,道:“我好像忘了告诉你,你手上提着的圣女果其实就是我们合作里谈的东西。” 卫明风:“!!!” 什么?! 霎时间,卫明风觉得手上之物千斤重! 这些圣女果就是传言中能够治疗α综合症的神奇之物?! 林奚没留下来欣赏卫明风的反应,她再一次被覃霄揽腰带走。 回到别墅,林奚没有立刻进房间里待着,而是取了猫粮到院子里喂猫,覃霄也没回房间,一直站在她身后看她喂猫。 看了一会儿,覃霄突然开口:“之前在餐厅里,那个姓卫的留你做了什么?” 林奚回头朝他乐:“神明也这么八卦?” 覃霄不说话。 林奚耸肩:“没什么,随便聊聊。” 覃霄:“……” 他皱眉,一言不发走了。 林奚:“???” “喂——”林奚冲他的背影喊,“覃霄,你是不是生气了?” 覃霄没回答她。 林奚:“……” 这是怎么了? 这天晚上,覃霄又一次做起了梦来,但这一次他的梦境不再零散模糊。 他清晰地看见梦中的他走出了神庙,走进了一个在变异动物的侵扰下的荒凉小镇,他遇到了许许多多绝望的人类,他们的眼中没有光亮。 但有个人类不一样,那是个脖颈有荆棘印记的人类女孩。 那个女孩的双眼始终燃烧着希望,她爱笑,仿佛像灼烧的太阳。 他沉睡了很多很多年,本想去到更远更远的地方看看,以消磨漫长的时光,但那个女孩的笑容让他的脚步停留了下来。 他跟在对方身后,看着她,看着她,一直看着她…… 然后她死了。 她不再笑了。 他本来以为自己能够平静看她闭上眼,但当那一刻真正来临,他却觉得非常不习惯,好似世界一下子变得冷寂了下去。 他不喜欢这样。 “驱逐所有变异动物,还家乡祥和美丽。”他想到女孩经常念叨着的话,忍不住为这个人类女孩实现了愿望。 他为她杀光肆虐的变异动物,为他绽放百里樱花。 但这还不够,不够。 他将祝福施于樱花中,斩杀会对小镇带来过度杀戮之人。 他将她放进水晶棺,葬与自己的沉睡之地,捏一个面具,为她轻轻戴上,吸收小镇过高的辐射,以真正确保她的家乡永远祥和美丽。 他还想为他做得更多,更多,只要她开口…… 但她无法开口了,她死了。 他也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些,为此不惜损伤自己,他不明白。 以前不明白,现在却有些懂了。 这一晚,沉睡的神明久违地重拾他丢失的记忆,在寂静的夜晚睁开双眼,目光毫无阻碍地穿越隔墙,静静落在一墙之隔那睡梦中的人类。 他注视着她,一如几百年前。 太久不见,我的女孩。 第33章 贪婪 林奚起床下楼时看见婆婆一个人在饭厅吃早餐,她坐过去蹭吃蹭喝,但食欲不振,草草塞饱了肚子,长长叹气一声。 林婆婆掀起眼皮看她,目光停留在她青黑的眼底。 林奚叹气解释:“我昨晚没睡好。” 后半夜总感觉有双眼睛盯着她似的,太瘆人,没敢睡实。 可怪就怪在房间里就她一个。 她又叹一口气,余光瞥见覃霄下楼了,当下把吃喝了一半的牛奶咕咚咕咚喝完,屁股着火似的冲覃霄跑了过去。 她跑到覃霄身边,踮脚在后者的耳边轻声问:“你有没有想过更加深入地体验一下人类的生活?” 覃霄微微侧头,目光垂落在她的脸庞,不自觉走神两秒。 林奚习惯了他的沉默,自顾自接话道:“我是想问你,你想不想接个夜晚的兼职?” 覃霄:“……” “夜晚的……兼职?” 某神明对做人还是不太熟悉,但自从观看过那本《如何让娇妻在你怀里撒娇》,他又翻看了不少在被禁边缘的书籍,一时间对林奚的话产生了一些破底线的联想。 林奚点头:“嗯,我想雇佣你。”刚刚才谈过一笔交易,自觉很快就会富裕起来的她财大气粗地表示,“价格你开!” 神明眼神微动:“要我做什么?” 林奚道:“我怀疑有什么东西在夜里盯着我睡觉,你帮我守一晚上,看看是不是我多想了。” 覃霄:“……” 他一言不发走向饭厅,林奚冲他背后道:“诶,怎么走了?回答呢?” 覃霄脚步顿住,两秒后回头,说:“好。” 林奚高兴:“我们不商量商量一下价钱吗?” 覃霄说:“不收你钱。” 林奚跟他假客气:“这怎么好意思?那你晚上早点来我房间啊!” 覃霄眼中闪动着什么,点头。 一神一人寥寥几句就谈好“交易”,林奚捡到了便宜心里头高兴,下意识目送自己的新保镖走进饭厅。这一目送便发现饭厅里的林婆婆正用一言难尽的目光看着她。 她愣了一下,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刚刚跟神明谈交易的后半段忘了压声音,仔细一回想,察觉没压声音的那几句听起来不太妙。 她“嘶”了一声,表情严肃地跟饭厅里的婆婆道:“婆婆,你相不相信,我刚刚跟覃霄谈的其实是再正直不过的事了。” 林婆婆看她一眼,用纸巾擦了擦嘴,说:“我建议你去找个男朋友,而不是邀请不是男朋友的男性夜晚到你房间做正直的事。” 覃霄停住脚步。 林奚:“……” 她捂住脸,走了。 捂脸是因为没脸。 说起来林婆婆似乎总是误会她跟覃霄…… 也或许正是因为误会他俩之间有那么一点什么,所以婆婆才什么都不说就让覃霄租住在别墅里,但她跟覃霄…… 林奚晃了一下神,回过神来时脸有点热。 太糟糕了,她臆想神明! 罪过罪过。 林奚心不在焉地去拿猫粮喂猫,猫团子们一天比一天大了,可爱程度也与日俱增,林奚满足地看着猫咪们呼噜呼噜吃东西,这时,电话响了。 她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卫明风。 她接通了电话。 “早安。”卫明风在电话里道,“林奚,醒了吗?希望没有打扰到你。” 他本来在更早之前就想打这通电话了,但担心打扰到林奚,所以才硬拖到了现在。 是的,硬拖。 事实上昨晚他彻夜未眠,不止他,卫家很多人都是。 一个激动人心,甚至能提升卫家地位的合作被卫明风带到了卫家,卫家人怎么可能睡得着? 他们急急忙忙组建了专业医疗队,研究如何将那一篮子圣女果最高效率地利用。 他们组建了营运组,研究如何推广药物。 他们对接农场,连夜为林奚挑选合适的农场。 他们……这一夜他们马不停蹄,忙,却快乐着。 卫明风在电话里说:“我是想问你,你今天有没有空去农场看看。” 林奚惊讶于卫家的高效率,又想到白天的确没什么事做,答应了。 卫明风听她这么说,克制住激动,说:“那我来接你。” 林奚说“好”,挂断了电话。 她等着卫家人来接,以为要等上一会儿,不想还没过去五分钟卫明风就出现了。她惊讶得合不拢嘴,卫明风解释:“我在附近办事。” 大清早的能办什么事?林奚没信。 卫明风注意到她的反应,不好意思地改口:“好吧,我承认了,其实是因为我很早就被父亲赶来在这附近等着了。” 是的,卫家就是有这么急切! 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林奚明确说过自己不想参与到复杂的社交中去,这会儿跑来见她的就不止卫明风一个,而是一大群卫姓之人了! 林奚:“……” “抱歉。”卫明风苦笑,“我不是有意想吓你。” 林奚有点愣:“该不会你昨晚也在附近‘办事’吧?” 难道她感觉到的那双注视她的眼睛是这一位? 卫明风不明所以:“怎么会?昨晚我全程参与家族会议,分身乏术,来不了这边。” 林奚:“……哦。” 原来不是啊…… 卫明风替她打开车门,说:“上车?” 林奚看他一眼,正要上去,覃霄过来了。覃霄只看林奚,问她:“去哪里?”林奚没隐瞒,把自己要去农场的行程说了,覃霄听完道:“我也去。” 卫明风诧异地朝他看过去。 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看着覃霄的视线带了一点审视。然而只审视了一秒,覃霄便朝他看了过来,他陡然一惊,下意识收走视线,同时心跳蓦然加速,就好像是在刚刚那一秒触及了到巨大危险一般。 卫明风从小跟觉醒花种打交道,从未在一个觉醒花种身上有过这种感觉,暗暗心惊了,这个觉醒花种…… 另一边,林奚因突然被一只猫勾住了脚脖子,低头去捞猫,因此错过了两名男性之间的短暂交集。她把猫抱回院子,出来后问覃霄:“你真想去啊?” 覃霄回说:“是。” “那就一起吧。”林奚一口答应,还挺高兴。 她这是惦记上了覃霄的瞬移能力,想回来时搭个便利! 于是乎,两人行转眼变成了三人行。 一个小时后,林奚看到了那个由卫家准备的位于k市郊外的超大号农场,农场分为好几个区域,种着当季蔬果,有的已经给趋于成熟。 林奚在农场里转了一圈,身边没让谁跟着,她试着用覃霄教给她的引导,将能量施放,覆盖住整个农场。她已经拿家里的菜地练习过,因此做得十分熟练,就是农场面积过大,她花了不少时间才将这些能量均匀地覆盖。 即使如此,她也只堪堪在农场里停留了半小时就完成了对整个农场蔬果的改造。 做完这一切,她身体有点虚,仿佛被掏空了似的。 她脚步虚浮地走出农场,迎面对上等候在外的卫家少爷,她朝对方笑笑,说:“可以了。” 卫明风瞬间睁大眼:“这么快?!” 作为一个人类,她到底在里面做了什么? 卫明风心下震惊。 “毕竟我是种植大师嘛!”林奚不吝自夸,夸完却把自己给逗乐了,她恢复了几分正经,说,“这个农场的蔬果从今天开始可能会比一般的蔬果的成长速度更快,你们派人看着点,成熟了就及时收了。” 卫明风郑重点头,记下了。 林奚又说:“我需要一段恢复期,暂时不能继续工作了,所以你别来找我,找了也没用,我恢复了自然会联系你。” 卫明风又点头。 林奚朝他笑:“那我们下次见。” 卫明风怔住:“下次见?” 林奚朝他挥手,然后凑到覃霄耳边小声说了句什么,覃霄没说话,只伸手揽住了她的腰,下一秒,两人同时消失。 卫明风:“……” 好吧,原来是这个意思。 林奚搭便车成功,一眨眼就回到了别墅院子,就是有点头晕,可能是因为身体有点虚,又刚刚经历过高速移动。 她下意识地抓着覃霄的手臂来稳住身形,覃霄发现了她的异常,没有推开她,反而抬起另一边的手捂住了她的双眼。 视线被剥夺的那一刹,林奚感觉一股清凉在眉目间流动,下一秒头晕的症状消失无踪。 她明白是覃霄做了什么,正要道谢,忽然听见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她扒开覃霄的手去看声音的源头,看见她上次遇到的那名花正从院子的灌木丛里钻出来,那花嘴里还嚼吧嚼吧,看嘴边沾着的东西,那是猫粮。 “……” “……” 林奚看一眼院子大门:关着的。 再看一眼院墙:不高不矮。 这花可能是□□进来的。 林奚猜测。 为了来偷吃猫粮。 林奚皱眉。 “喵~~~”大橘叫了一声,亲昵地蹭着偷走自己口粮的家伙,似乎是把对方也当成了流浪同伴。 林奚看着这一幕心情复杂,与其说是愤怒,倒不如说是惊讶,还有一点点隐秘的悲哀。 灌木丛中的花看起来十七八岁,是个大男孩的模样,却穿着脏兮兮红艳艳的裙子,他显然没被他的亲友好好对待,不然也不可能跑到这里偷吃猫粮,要知道花是不能吃水果之外的食物的,会产生肠道疾病,花本能地排斥水果和清水之外的东西,如非饿极,绝不可能主动去吃水果之外的东西。 况且那是猫粮,连人类的食物都不是。 林奚整理了一下表情,扬起个还算善意的笑容。 但那名花还是受惊了,蓦地缩回灌木丛里。 只两秒,他又钻出来,抡着两条竹竿似的腿,风一样地跑走,又敏捷地爬到墙上,消失了。 林奚:“……” 好快! 她以为那花跑了,但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又从墙的另一端冒出个脑袋来,只露出眼睛,偷偷看着林奚。 他见林奚发现了她,便将几朵野花放到墙上,似乎是在告诉她,他是用花换的猫粮。 然后他又消失了,这一次他没再出现。 林奚:“……” “唉——”她叹一口气,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个只有两面之缘的花。 她走进屋子,过了几分钟又折返,去到墙边将那几朵野花带走。 她喜欢插花,于是便将那花插到一个花瓶中,放置在房间的窗台。 她把花带走了,嫌那墙头的地方空了,就在那儿放了个果盘,里面放几个水果。 她做这些事的时候覃霄就在她身后不远处看着她,于是她一回头就看了他,在那一刻,她的心中莫名充满了倾诉欲,于是她开口问,声音很轻:“覃霄,你怎么看待这个世界会出现花这件事?” 覃霄眼波闪动,林奚的话将他带到了久远久远的过去,久到几千年前,那个人类匍匐在他脚下,卑微地祈求:“神,我想活着。” 于是他让人类活着了。 “是贪婪。”覃霄回答说。 林奚睁大眼。 贪婪? 第34章 浓雾 “喵~~~” 大橘叫了一声,唤醒了走神的林奚。她垂眸,将情绪掩盖于双眸深处。 她赞同覃霄的说法。 她弯腰将大橘抱起来,抬头时眼中已经什么都没剩下了。 “猫妈,你好重,该减肥了。”她笑着,打趣起怀里体重亚健康的猫来。 她逗了一会儿猫,进屋了。 晚上,覃霄如期而至。 林奚把这位免费聘请到的保镖热情请进屋,将他安置在一把座椅上,塞给他一杯茶,自己也没往床上躺,而是坐在了另一把座椅上,盘着腿,用电脑写起了小说。 写到深夜,她疲倦地将电脑关上,进洗漱间洗了把脸。 她顶着湿漉漉的脸出来,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跟房间里那位高贵的保镖道:“我打算睡了……” 覃霄朝她点头,示意她睡她的。 林奚擦干了脸,道了一声:“晚安。” 说着,又坐回到刚刚坐着的那把座椅上,抱着腿,头往膝盖上一趴,就此睡过去。 覃霄:“……” “你喜欢这样睡觉?”他问道。 林奚拿脸蹭了蹭膝盖,用带了睡意的嗓音说:“不太喜欢。”她说,“毕竟一把年纪了,这么睡有点太为难我平凡的腰了。” 覃霄:“……为什么不去床上睡?” 林奚眼睫颤了颤,勉强睁开一点眼看对面的神明,用奇怪的语气道:“你这个免费帮忙的都坐在椅子上,我怎么好意思往床上躺着?” 覃霄默然。 林奚惫懒地朝他挥挥手,说:“我真睡了……辛苦你熬夜了。” 说完,眼睛一闭真睡过去了。 覃霄的五感非常敏锐,他能清晰听到对面的林奚的呼吸频率,他听见它们渐渐变得缓和,那是她睡着了的信号。 他手上还拿着那杯茶水,茶水已经变凉了,他维持着拿茶杯的姿势一动不动,许久,他起身站了起来。 他把茶杯放下,来到林奚面前。 林奚已然熟睡,呼吸一起一伏。她头上随意地扎着马尾,发梢落在后脖颈上,发尾乌黑,衬得脖颈上已经明显褪色的荆棘印记意外的鲜亮,他注视着那些繁复的纹路,注视着注视着,伸出了手。 他的指尖落于纹路之上,细细地描绘,带着异样的满足感。 他用手指把玩她的发梢,过了一会儿,想到了什么,手指划过她的发圈,下一秒,发圈断裂,一头青丝扑散开来。 他不满足于此,手背从发根轻抚到发尾,随着他的动作,那一头青丝迅速抽长,秒速及腰。 和第一次见面时一样了。 他想。 但这并没有让他感到多么愉悦,于是他又将她的头发变回原样,这样一看,顺眼得多。 现在这样子也很好看。 他想。 心里这样想着,他俯身在她发顶落下一吻。 那一刹那,窗户方向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无数荆棘藤蔓爬上窗台,爬到屋内,在房间里肆意生长,霎时间便将整个房间包裹住了! 细小的花在荆棘中绽放,一朵接一朵,层层叠叠,艳丽至极! 花朵散发出香甜的气息,那是最好的助眠之物,能带给人最甜美的梦境。 他看着她沉入梦境的模样,俯身将她抱起,轻轻放到床上。 这个动作让他想起了几百年前,他将死亡的她放进水晶棺中。 他蹙了眉,目光沉沉地盯着她紧闭的双眼。 他用手指戳她的脸,力气不小。 “唔!” 再香甜的梦也经不起这一戳,睡梦中的林奚猛地睁开眼。 “是我。”罪魁祸首坦白。 声音落在林奚耳中,下一秒她放下警惕,眼神再一次变得涣散。 她又睡过去了。 他见她双眼一睁一闭,俨然和几百年前的情景不一样,安心了。 他坐回到座椅上,喝起了凉茶。 他守候他的女孩至天亮。 虽然他的女孩所担心的那所谓的窥视就是来自他本人。 林奚在一片天明中醒来,发了一会呆,目光投向窗边,在那里,她聘请的保镖正倚着望着窗外。晨光柔和,将对方冷白的脸镀成淡淡的金,丝毫不比天边瑰丽朝霞逊色。 她是心跳快了一秒,下意识挪开视线。 她意识到自己睡到了床上,明白过来是覃霄帮忙转移的,不由思维发散,思索起对方是用怎样的方法转移的,同时脑海中闪过那些影视剧中的经典场景…… 她被自己的大胆吓了一跳,直戳戳坐起来。 覃霄发现她醒了,朝她看了过来。 林奚干咳一声,为了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她问:“覃霄,昨晚你有什么发现吗?” 覃霄说“没有”。 林奚道:“那可能是我多想了,我昨晚睡得挺好的。” 她从床上下来,摸了把头发,发现自己头发散着,也没在意。她朝自己的免费保镖粲然一笑:“昨晚谢谢你啊。” 覃霄的手插在兜里,手指缠绕着一只黑色发圈,面上不露分毫,问她:“要不要再观察一晚?” 林奚摆手:“不用了,可能只是我疑神疑鬼。” 覃霄说“哦”,有点失望。 林奚伸了个懒腰,精神焕发地下楼去,她在楼下遇到陈加乐,后者一身工作制服,看起来非常精神。见此,林奚惊喜:“加乐,你找到工作了?” 陈加乐早就来到了楼下,就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这一身工作制服,这会儿如愿以偿被注意到,心中高兴,面上倒是矜持,说:“是啊,不过不是什么好工作。” 林奚没问他是什么工作,不想给他压力,伸手拍他的手臂:“可以啊,这么快就找到工作了!” 她说,“今晚早点回来,我亲手给你做顿好吃的,给你庆祝!” 陈加乐惊喜:“真的吗?!” 林奚朝他咧嘴笑:“当然是真的,期待吧,我手艺可好!” 下楼正好听见这一句的覃霄:“……” 陈加乐显然不知道林奚的真是厨艺水平,高高兴兴上班去了。看他这样,林奚的热情高涨,还没吃早饭就惦记着一展身手做晚饭了,她立刻就要出门去逛小区超市,去买高级食材回来,好在林婆婆及时出现制止了她。 林婆婆让她去医院做指标调整。 林奚愣了一下,她还没告诉婆婆自己的α综合症已经被治好了,可能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被治好的,也正因为是唯一一个,她才格外不好开口坦白,不知道怎么说。 或许现在就是一个坦诚的好机会。 她这样想着,张开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婆婆。”她唤了一声。 林婆婆闻声看她,示意她说事。 林奚舔了舔嘴唇:“其实我……” 林婆婆看不惯她这扭扭捏捏的样子,斥责她:“干脆一点!” 林奚果然干脆了,快速道:“其实我的α综合症已经好了!” 林婆婆:“……” “什么?”一向淡定的林婆婆也惊讶了。 “真的。”林奚说,“我们住的那个小镇有点邪乎,我偶然弄到了能够克制α综合症的法子,也很偶然地完全治好了我的α综合症。” 她最终还是隐瞒了覃霄的身份,神明的存在几千年不为人知,至少作为普通人的她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神明,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其中有不能传播的理由。而云英镇的确邪乎,可以被利用来掩盖覃霄的存在。 林婆婆不愧是林奚见过的心态最稳健的人,尽管林奚说了那么爆炸性的话,婆婆还是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你确定治好了?没有后遗症?”林婆婆只关心这一点。 林奚点头:“是治好了!没有后遗症!” 林婆婆的目光落在她脸上,又下移到她脖颈上,道:“你脖子上的印记褪色了不是后遗症?” 林奚:“啊?” 林婆婆当然注意到了发生在林奚身上的那些很外在的变化,她只是没问,在等林奚自己坦白罢了。 林奚摸摸脖子,顺势承认:“……算是后遗症吧。”说完立即补充,“不过这是无害的!” 林婆婆沉默。 半晌,她说,“我知道了。” 她结束了话题,走进了饭厅吃饭。 林奚一呆,冲着婆婆的背影喊:“婆婆,你这就信了?!你没有其他想问我的了吗?” 林婆婆头也不转地回答:“你已经成年了,不需要事事都向我报告。”说到这,她脚步微顿,“这是已经成年的你应该享有的自由,但同时你也应该知道,你拥有了怎样的自由,就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林奚动容:“婆婆——” 林婆婆回过身来,道:“所以,从明天开始,你该交房租了,这是已经成年的你应该承担的第一项责任。” 林奚:“……” 啊。 林奚对上交房租这件事还是蛮积极的,她连账户密码都不介意告诉婆婆,自然不在意什么房租。她干脆地交了十年的房租,在婆婆的无语中快乐地干了两碗饭。 吃完饭她察觉自己很久没跟婆婆好好聊天了,便缠着婆婆聊了很久,于是等她想起她还要出门逛超市,那已经是下午的事了。 好在也不晚。 她不是一个人出的门,覃霄也在。她习惯了这一位的跟随,如果他不跟着,她反倒不自在。 这里是高级别墅区,社区建设极为优秀,超市建得跟百货商场似的,但林奚还是第一次去超市里买菜,平时她都是网购的。 去超市的途中,林奚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她认出那是跟和她有过两面之缘的那名花。 大男孩今天规规矩矩地穿着男装,打扮元气帅气,跟个小王子似的,完全不见先前的邋遢狼狈。 男孩身边跟着人,是个优雅的贵妇人,贵妇人似乎是男孩的亲人,她对男孩极为关注,一颦一笑皆因对方。 这一幕让林奚感觉诧异至极,因为从她先前所见来判断,她认为这个大男孩的处境应该很不怎么样才对。 怎么回事? 林奚不明。 大男孩发现了林奚,这一次倒是没跑,躲贵妇人的身侧,偷偷打量林奚。 贵妇人注意到了他的举动,也转身看林奚。 “你好。”贵妇人主动跟林奚打招呼,很和气的样子。 林奚回贵妇人以微笑。 “这是我儿子金波。”贵妇人跟林奚介绍自己身边的大男孩,介绍时眼神柔和,眼中的爱意几乎要溢出来。 她笑笑,说,“你们似乎认识。” “是认识,我们巧合遇到过两次。”林奚笑着接话,心里的疑惑却更多了。 她看那个叫金波的大男孩对贵妇人十分依恋,很显然,贵妇人就是将男孩复活的人,既是如此,以这两人所展示出来的亲密,这个大男孩怎么会以那样糟糕的形象出现过? 林奚将疑惑压制,问起:“夫人,我昨天看你儿子吃了我家猫的猫粮,他没事吧?” “诶?!”贵妇人受惊,心慌地抓住了大男孩的手,“**,是这样吗?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肚子痛不痛?” 叫金波的大男孩展露灿烂笑脸,不回话,笑着摇头。 贵妇人仍然担心,告别林奚,要带儿子去看医生。 她那么着急,看不出任何伪装的痕迹。 这个人真心实意地对自己的儿子好。 林奚得出这一结论。 好奇怪。 林奚送别那对母子离开,不由有些发怔。 一名中年男子从她身边路过,路很宽,他却差点撞上她。她没多想,往旁边让了让,让那名中年男子路过,可那男子没走多久就在这路况良好的社区里来了个平地摔,摔得眼镜飞了,鞋子跑了,连裤缝都裂了,实在尴尬。 林奚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个意外的发生,想到了什么,扭头看身边的覃霄:“该不会是……” “嗯,是我。”覃霄道,“他不长眼。” 林奚:“……谢谢。” 说话间,那中名男子面红耳赤地爬起来,大概明白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丢脸,回头冲林奚和覃霄大喊:“看什么看?!” 林奚默了默,侧头跟覃霄说:“能再让他摔一跤吗?” 覃霄说“嗯”,话音落,中年男子再次亲吻地球妈妈去了。 林奚舒服了,和覃霄一起扬长而去。 林奚一逛完超市回来就猫进了厨房,她准备做一顿高级的晚餐,但处理食材的手法短时间硬是高级不起来,于是请了个高级的助手,而在整个别墅里,没有谁比神明更配得上“高级”二字的了。 林奚请回来的高级助手毫无怨言,一秒将她要用到的食材处理得漂漂亮亮,林奚看得佩服至极,从神明的崇拜达到了历史最高。 食材倒是处理得漂亮,但林奚偏爱黑皮肤款的菜系,所以不管这些食材生前多么体面,进了餐盘都是黑黝黝。 林奚一点也没有浪费了食材的自觉,尝了尝,美滋滋。 她还想让覃霄尝,不过一直喜欢当她小尾巴的神明这会儿却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干嘛去了,遗憾。 林奚就是用这样的黑色皮肤款大餐给陈加乐庆祝的,“少年”大概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当场泪下。 第二天,他请假了,因为身体不适。 林奚:“……” 林奚出门去给倒下的陈加乐拿药,一出别墅,被浓雾遮了眼。 她环视四周,发现目光所及之处都被浓雾所笼罩。 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厉害的浓雾天气,诧异地拿手扇扇。 不过虽然今天的雾是大了点,但这并不能成为阻止她去小区诊所开药的理由。 她抬步走进雾里面,下一秒停住脚步。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在浓雾中响起,似乎近在耳边! 她站定在雾中,神色警惕。然而就在这时,雾消失了。 晨光破开天边云彩,毫不吝啬地落了她一身,无疑,今天是个晴朗的好天气。 第35章 真相 怎么回事? 林奚花了十来分钟等这异象再出现,但没等到,那异象就像存在于她没醒干净的梦中一样虚幻,让人摸不着头脑。 但她确认那不是梦,是真实。 她想了想,走回别墅,把她遇到的一切告知婆婆和加乐,让他们都注意点,她特意拜托了一下加乐,让他帮忙照顾一下婆婆,这才重新走出家门去诊所拿药。 她也去了覃霄的房间,可覃霄没在。 覃霄有时会神秘消失,林奚都习惯了,因此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林奚去了一趟诊所,回来发现无事发生,整个社区风平浪静。 她把药给了加乐,看着对方吃下,之后就回到院子,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的那棵桃树下玩游戏。 说是玩游戏,其实是为了查看情况。 她想知道那异象会不会再出现,但她等了一上午没等来异象,倒等来了一个翻|墙的……花。 是金波。 金波再一次换上了有些滑稽的红裙子,他熟练地翻上墙,蹲坐在墙头,就地当起了沉思者。 林奚从他冒出头那会儿就发现了他,但并没有出声制止,想看他要做什么,但她没料到这个大男孩特意□□,就是为了到她家墙头扮演雕塑。她面皮抽抽,没忍住,从树荫底下探出身去,问墙上的沉思者:“朋友,上面的风景好吗?” 金波没注意到院子里有人,被这声音一吓,本就胆小的他发出一声短促的“噫”,嘭咚——摔下了墙头,正好摔在了院子里。 一人一花目光相对。 几秒之后,大男孩手脚并用,猴儿似的蹿出院子。 但没跑远,林奚看到对方头顶的呆毛了,就在她家围墙后面晃悠晃悠。 林奚:“……” 她觉得好笑,来到围墙边上,伸手捏住了那根天线。 她捏住对方的呆毛,就像捏住了对方的命门一样,他一动也不动了。 林奚踩着墙脚的石头看对面的大男孩,问他:“来我家做什么?” 大男孩被捏住了“命门”,有些委屈地瘪着嘴,过了一会儿,张开嘴发出一个单音:“饿。” 林奚相当惊讶,因为在她的认知里,花只信任信赖将其唤回尘世的人,基本不会主动朝别的人乞食。 她松开大男孩的呆毛,试探着问:“进院子来?我给你吃的。” 金波眼眸一亮,蹭蹭蹭翻进院子,乖巧地等着被喂食。 林奚:“……” 这花真够奇怪的,竟然真会听她的话! 她看这名花一眼,进屋端了个果盘出来。 她将果盘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示意那大男孩随吃随拿,大男孩饿坏了,抓起一只大苹果咔嚓咔嚓毫无形象地啃着。见状,林奚问他:“你妈妈呢?她没给你准备吃的?” 金波摇头,嘴巴塞得满满的,发出支吾支吾的难以辨别的声音,林奚没听清。 林奚眸光闪烁,想起了昨天见到的那个贵妇人。那人是大男孩的母亲,对大男孩很好,经济条件肉眼可见的好,可为什么…… 林奚没打扰金波吃东西,等他似乎有点饱了,速度渐渐慢下来了,这才问:“你妈妈经常不给你吃饱?” 金波似乎被戳中了伤心事,发了一会儿愣,回说:“邻居的叔叔会给吃的。” 林奚:“啊?” 她刚开始没听懂,试着用小孩子的思考方式去理解,这才听懂了这个大男孩的话——大男孩承认了他的母亲在照顾他这件事上失责,但出于维护,说别人会给他吃的。 林奚眸光闪烁:“那个叔叔呢?今天没时间照顾你?” 金波皱眉。他小口小口地吃着苹果,过了一阵才含糊地说了一句:“……我不想去叔叔家了。” “为什么?”林奚不解。 金波不说话,看见两只猫团子跑过来,便一转身逗猫去了。 林奚:“……” 她看着大男孩逗猫,看着他身上穿着不伦不类的红裙子,若有所思。 金波没有在林奚家的院子待太久,很快就又要翻|墙离开了,林奚看着他这动作,手疾眼快抓住了他的腿脖子。金波没料到自己会被抓,疑惑地回头,林奚朝他笑:“要回去了?我送你?” 金波:“……” 最终,金波是被林奚送回去的。 金波也住在别墅区里,距离婆婆买的这栋别墅并不远。 同样是三层小别墅,金波家里的院子种着爬藤月季,现在正是花期,但由于疏于照顾,开得并不太好。 林奚没有错过院子里的月季的状态,跟着金波……爬墙进了院子。 ……这是个唯爱爬墙的小伙子。 幸好她的身手不错,不然还可能进不去! 林奚在心里吐槽。 进了院子,金波率先跑进了屋子,跑几步就回头高兴地跟林奚招手,看那兴奋劲,跟要招待新朋友的小孩子一模一样! 林奚犹豫了一下,怀着某种目的跟了进去。 别墅内部的装潢十分雅致,其中书画类的装饰品尤其多。 客厅里有个生活机器人,不过似乎已经坏了,被弃置在一旁。 房间里很冷清,生活痕迹挺少。 “你妈妈呢?”林奚问金波。 金波指了指楼上,似乎怕林奚不明白,要直接领路带她去。林奚本不应该在没有得到屋主的应允的情况下在人家家里乱溜达,但她实在很奇怪金波的生活状态,就有意忽略了礼节问题,上楼了。 她被金波带到了一间房间前,房间没关门,厚重的颜料味道扑面而来,林奚发现这是一间画室,画室里堆满了画,而金波的母亲此时正坐在窗前,拿着画笔正对窗画画。 那位贵妇人实在太专注了,连有人到访都不知道。她充耳不闻,仿佛能在画室中坐到天荒地老。 林奚有点明白金波为什么出生在好家庭里却连吃饭都成问题了…… 就在林奚猜测这对母子的关系并不如在外展示的那么和谐的时候,金波直接进了画室,贵妇人终于发现了金波,但没有呵斥,没有生气,异常和蔼。 “怎么来这里了?”贵妇人嗔笑,“别到这里来,当心脏了你漂亮的小裙裙。” 说着,搁下画笔,亲手帮自己儿子整理了一下裙子,细心地将裙子上散开的蝴蝶结给重新系好。 金波指了指门口的方向,贵妇人扭头一看,看见了林奚。 “诶?!” 看见家里来了个客人,贵妇人十分惊讶。 虽然惊讶,却也立即走出画室接待这个不请自来的客人。 “你好啊。”贵妇人朝林奚笑,“我们又见面了。” 林奚上一秒还以为这个贵妇人是个只在乎画的画痴,这一秒就被狠狠打脸了。这贵妇人虽然喜欢画,却也在正常喜欢的范围内。 贵妇人解开身上的围裙,问林奚:“抱歉,我刚刚在画画没发现你……要喝点什么吗?” 林奚拒绝了,说不用那么麻烦,说:“我只是送你家孩子回来。” 贵妇人扭头看金波,语带无奈:“你怎么又跑出去了?” 金波拿着画笔把玩,不回答。 林奚眸光闪烁,替金波回答:“他会跑出去,或许是因为您没在饭点为他准备食物也说不定。” 贵妇人惊呼。 她低头看时间,仿佛现在才注意到早已过了饭点似的,脸上带了一丝慌乱和愧疚。 她回头跟自己儿子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妈妈又忘记了,都是妈妈的错,对不起,对不起……” 她说了太多声“对不起”,刚开始林奚还觉得她真的只是觉得抱歉,听到后头却察觉有点不对劲,再仔细看那位夫人,发现她眼神涣散,肢体动作细微处透着违和,似乎……精神状态不对。 林奚:“……”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贵妇人明显焦虑起来,手上的小动作越发多,这一次林奚确定了:这个看起来温婉的贵妇人有精神疾病。 难怪这位夫人明明很爱自己的儿子,却会让自己的儿子饿肚子。 “夫人——”林奚唤了一声。 贵妇人没听见,脚下不安地动着,却不知道要做什么一样,只会原地焦躁。 “夫人!”林奚又唤了一声,这一次声音大了一些。 贵妇人惊醒,像是从某种困境中找到了出口,她拍了一下脑袋:“哦,对,我要去准备食物!” 她朝画室里的儿子笑,亲昵地喊:“宝贝饿了吗?妈妈这就去给你,你等等呀。” 她朝自己的儿子喊,“倩倩——” 说完,提裙下楼去了。 林奚却微微睁大了眼。 倩倩? 林奚看向画室里的金波,又看看对方身上的红裙子,难道—— 难道金波身上的那套裙子是他母亲给他穿上的,他母亲在病发时把他当女孩子养? 林奚沉默了。 这时金波从画室里出来了,林奚下意识抓住了他的手臂,向他确认:“金波,你身上的裙子是你妈妈让你穿的?” 金波偏头看她,眨巴眨巴眼。 半晌,他回道:“自己穿的。” 林奚:“诶?” 金波扯了扯身上的裙子,挣出自己的手臂,在林奚面前转了个圈,转动裙摆飞扬。 他又指了指画室的方向,说:“妹妹。” 林奚条件反射地看向画室,眼下没有了贵妇人的身体的遮挡,她清楚地看到了那位夫人刚刚画的画。 那是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少女。 金波指着画说:“是妹妹。” 林奚失声,不太懂这是什么情况。 金波似乎看出了她的迷茫,拉着她一路奔跑,然后跑进了一个房间。 他从房间里抓出一个相框,上面是一张全家福,是一对夫妻,和……四个孩子。 金波指着最为年长的孩子:“这是大哥。”金波晃了晃神,似乎在努力寻找关于自己大哥的记忆,但他似乎失败了,只用有些平淡的语气说,“死掉了。” 接着他指着大哥旁边的孩子,说,“这是二哥。” “死掉了。” 他的手指来到照片上的少女上面,这一次他的情绪明显波动。 他是花,没有生前记忆,所以他不记得在他之前去世的大哥和二哥,只记得妹妹。 他眼中带了一丝哀伤,说,“这是妹妹。” “死掉了。” 林奚:“……” 她终于明白那名贵妇人为什么会患有精神疾病了,因为这位母亲竟然先后送走了自己的四个孩子! 林奚感慨万分,但也有些疑惑。 他们出生在一个死亡率极高的世界,但再怎么说也不会像这个家庭的遭遇,竟然接连死掉了四个孩子…… 有点奇怪。 金波还在用手指摩擦妹妹的面孔。他有三个兄弟姐妹,但很可惜他只记得一个,他清晰记得自己的妹妹多么多么可爱。 但妹妹死掉了。 那一天,母亲彻底疯了。 她受不住打击,要将妹妹变成花。 他记得妹妹曾经抱住他,用很坚定的语气说,如果她死了,她也要变成花陪伴妈妈,因为妈妈太苦太苦了。 但她改变了主意。 那是妹妹去了一个叫作花的收留所的地方做了志愿者回来之后的事。 “哥,你无法想象这个世界上每天有多少花被抛弃,他们像垃圾一样被自己最信赖的人扔掉,他们不会立刻凋亡,每天都经历着最绝望的等待,等待人类的回心转意,有大家族觉得他们在外面乱跑实在影响秩序,便设立收留所,将他们统一收治管理。” “那并不是多么伟大的善举,在收留所中,花们像狗一样被拴着脖子,他们奋力挣脱,想要回到亲友身边去,但他们不能,而管理者们把他们的挣扎当成是一种消遣,一种娱乐,嘲笑他们的不自量力。” “哥,对不起。” “我后悔了。” “如果我死了,我不想成为花。” “对不起,对不起,我很爱你,很爱妈妈,我想永远永远跟你们在一起,但……对不起,我不要成为花。” 金波并不能理解妹妹的话,但有一件事他能明白——他的妹妹不想成为花。 后来妹妹真的死掉了,母亲彻底疯了,要把妹妹变成花。 妹妹曾经用很抱歉的语气说,母亲其实是不喜欢花的存在的,但她失去了两个孩子,受不住,所以在哥去世后才冲动地把他变成了花,但事后感到非常后悔。 可曾经极不愿意将亲友变成花的母亲也没能坚持住,她太需要陪伴了,精神崩溃后执意要把妹妹变成花。 金波深深记得妹妹的那一番话,记得妹妹一遍遍说着她不想变成花,于是他做了一件事:在母亲病发的期间,他自己穿上裙子,扮演妹妹。 “这是妹妹。”金波失神地说,“妈妈生病的时候,我想要成为妹妹陪伴妈妈。” 他将相框揽入怀里,“我们是一家人。” 林奚大为震动。 她大概猜到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金波是自愿的,在母亲失去所有的孩子之后,他以己身分饰两角,以此来安慰自己的母亲。 林奚不知道自己怎么从金波家里离开的,离开时她回头看着那对母子,他们站在一起,是一家人。 林奚挥别那对母子回婆婆的别墅,途中经过一户人家,见到这户人家门口异常吵闹,门前围了一圈看热闹的人。 她从旁边路过,听到人群中有人在窃窃私语:“……听说血洒得又细又密,墙壁、天花板上,全都是血,吓人得很……” 林奚脚步顿住,靠着良好的五感,眼睛一下子就抓住了说这话的人,她插话询问道:“请问发生什么事了?” 说话的人挺八卦,很乐意散播自己所探听到的消息,说:“就是这户人家的家主啊,他约了前妻谈儿子的升学问题,前妻来了结果却没看到人,人不见了,书房全是喷洒上去的血点子,墙壁、天花板上都是!” 林奚:“……” 林奚听到了哭声,是那个家主的前妻,她正坐在别墅的台阶上哭,似乎认定前夫已经遇害,周围的人都是被她的哭声给吸引过来的。 林奚歪头看了一眼别墅内,看到里面有人影走动。 “那是执法队的,这家主的前妻报警了。”透露八卦的人给林奚解释。 林奚心想这富人区就是不一样,一报警就有执法队来,又想着既然执法队已经来了,她在这里戳着实属污染空气,便打算离开。 正要走,余光瞥见一名执法队员拿着一叠什么东西出来了,对那个家主的前妻说了句什么,家主的前妻听了十分激动,挥手就把执法队员手中的东西打飞了。 那叠东西散了一地,林奚的目光下意识地追随过去,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看清那些东西都是些照片。 照片上的人很眼熟,是……穿着红裙子的金波。 照片上的大男孩的姿势有些……不堪入目。 “我前夫不是那样的人!他非常正直!一定是这个花勾引他的,我以前见过那个花,他就是个喜欢穿裙子的变态!” 家主的前妻忽然激动地大喊。 人群指指点点。 人群外,林奚不由握紧了拳头。 她想起了金波曾经说过的话,那个大男孩说邻居的叔叔会给他吃的,但他现在不想去那个叔叔家了。 金波不想去那个叔叔家了,这其中一定是有原因的,而那个原因说不定非常简单。 “那是个花啊,花哪里懂什么勾引,不过男孩子穿裙子是挺变态的,说不定是他的饲养者的恶趣味,哈哈!”人群中有人笑嘻嘻地说,林奚站得近,朝那人看了过去。 那是个年轻男人,看见林奚的脸怔住,接着注意到林奚的脖颈,挑了挑眉,用带有优越感的语气说,“花?” 林奚朝他“和善”地笑,反问:“你觉得呢?” 男人被她的笑吓得无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后知后觉明白自己怂了,自觉没脸,悻悻地转身走了。 “我也见过那个花,他的亲人根本不管他,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像个乞丐一样翻垃圾桶,真可怜。” 人群中又有人发表看法。 这时,有人提到:“我们最该关心的难道不是这别墅里的血是从哪里来的,而家主又去了哪里吗?” 林奚也很关心这个问题,她很关心这家家主去了哪里,因为她迫不及待想见他一面。 然后给他一拳。 第36章 告白 林奚寄希望于执法队找到那个失踪的家主,结果还真找到了,事实上那个家主哪儿都没去,他一直待在自家的书房里,具体来讲,他待在墙壁上、天花板上。 是的,经送检,执法队发现那个不详的书房中不止沾满了血液,血液中还混杂着像是用研磨机磨出来的细小的人体组织,通过查证,那的确来自于户主本人。法医推测,如果将整个房间里的人体组织堆积起来,可能能堆出一个完整的户主来! 没错,那家主哪儿都没去,他一直待在自己的书房里,以可可粉一样的姿态。 正如户主的前妻所猜测的那样,户主遇害了,以这种惨烈的方式遇害。 这显然不是人类所能办到的,像是某个觉醒花种的手笔,执法队猜测那个家主也许被牵扯进了某个觉醒花种的恩怨当中,被觉醒花种报复了。 以上这些消息不胫而走,这让原本想看热闹的别墅区住民纷纷打住了八卦的心思,都怕惹上了觉醒花种。他们只当这件事没发生过,恢复了往日生活节奏,也有个别住得近的直接搬走了。 住在同一个社区,林奚自然也听到了这些消息,心中万分复杂。她无法同情那个恶心的家主,不仅做不到同情,甚至还想骂一句活该。 小区发生了命案,林奚经常看见执法队的人在别墅区进进出出,但进出的频率逐日降低,等过了一个星期,林奚基本已经看不到那些黑色制服了,原因很简单,黑制服们要处理的事很多很多,人手严重不足,没法一直耗在一件单人命案上面。 在这期间林奚又见了金波几回,那个家伙翻她家的墙翻上瘾了,有时饱着肚子也会翻|墙进来,或是为了逗猫,或是为了给林奚送几颗小石子,甚至有时是为了进来发呆。 作为一名智力不足的花,金波似乎对别墅区里关于他的那些糟糕传言并不在意,在传言传得最凶的那几天,他依然大大方方穿梭于整个社区,对别人的种种侧目毫不关心。 似乎。 但林奚知道,这个大男孩在那几天发呆的时间尤其多。 这个孩子比想象中的聪慧,也许他并不是什么都不懂。 林奚心想。 这天,林奚送金波回家,回去时发现金波家里异常吵闹,好像有客人来访。 林奚从来没有见过金波家来什么客人,带着几分好奇走进去,可还没来得及走近,便听到金波的母亲在屋内尖叫:“不能带走,那些是倩倩最喜欢的首饰,你不能带走!” 只听只言片语林奚没弄懂发生了什么,这时见到一名三四十岁的女人迎面朝她撞了上来!那女人怀里揣着一个珠宝盒,撞上林奚,下一秒珠宝盒掉落在地,漂亮首饰散了一地。 “啊!” 女人急忙弯腰去捡,心疼得不行。 金波母亲紧随而上也扑了上去,要去捡那些首饰,却被那女人推了一把,摔了一个仰翻。 林奚刚来,没能搞清楚状况,见金波母亲被推倒下意识要上去帮忙,不过她身边的金波比她动作更快,他大步上前,对着那个正在弯腰捡首饰的女人就一屁股坐上去。 他这一屁股丝毫没克制,压得那女人直接趴在了地上! “哎哟!” 那女人哀嚎一声,“我的腰!” 趁着这机会,金波母亲慌忙将首饰抢先收拢到珠宝盒中,紧紧抱着。 “等等!”那名三十多岁的女人急了,见金波母亲拿着首饰要跑,慌不择言,“等等,那是我侄女的东西,我侄女死了,我这个当姑姑的帮她保管怎么了!你这个疯女人,快点还给我!” 她用“还”字,俨然以这首饰的拥有者自居。 这个女人叫金依彤,是金波、金倩的小姑姑。 金依彤的哥哥出身一般,曾是金融界精英,娶了k市有钱人家的女儿,说是人生赢家也不为过,可后来因为一起经济犯罪蹲进去了,出来后性情大变,整天沉迷于赌博,妻子忍无可忍,跟他离婚了。 金依彤的出身自然也非常一般,她比自己的哥哥还不如,自己没什么本事,常年靠着兄长接济,兄长成了赌徒之后没有人再接济她,于是她把主意打到了前任嫂嫂那里,经常跑去小偷小摸,而且一直以来挺顺利。 除了今天。 今天她看中了侄女的珠宝匣,想偷走,结果被发现了,遭到了拼命阻拦。 “我只是太想念我家侄女了,想带点她的遗物回去睹物思人,疯女人,你凭什么阻拦我?”金依彤作出不伦不类的戚状来,“难道我就不是我那可怜侄女的亲人吗?” 林奚:“???” 这女人是金波的姑姑?好像有点搞笑。这人看着自己离世的侄女的遗物双眼铮亮铮亮的,跟看到钱没什么两样,怎么好意思说出“睹物思人”这个词的? 林奚差点被这人做作的表演给逗笑了,没忍住,出声道:“阿姨,你可真有喜剧人天赋啊。” 金依彤的注意力一直在那些珠宝上面,现在才留意到了林奚,皱眉问:“你谁啊?”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林奚指了指把自家姑姑当马骑着的金波,“那是我罩着的人!” 好吧,虽然这是她临时决定的。 金依彤:“……” 哪儿来的中二病?! 金依彤根本没把林奚放在眼里,目光再次追随着她最爱的珠宝,见前任嫂嫂要把它们带走,急了,大喊:“喂!阮芩,把我侄女的东西留下!” 阮芩是金波母亲的名字。 金依彤想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狠毒,张口就道:“‘嫂嫂’,你不觉得你不配拿着倩倩的东西吗?你看看你,我的三个侄子,我的侄女,都是因为你阮家的劣性基因,才都早早患病死了!” 正要抱着珠宝匣跑走的阮芩猛地僵住。 这位瘦弱的贵妇人像是被戳中了不能提及的的伤口,脸上浮现初难以形容的苦痛,她张着嘴,大口大口地呼吸,像是猛然间离了水的鱼。 金波呆住,金依彤趁机一把将他掀开,整理衣服站了起来。 金依彤抱胸,用狠毒的目光锁住自己的前任嫂嫂,继续用最恶意的言语道:“‘嫂嫂’,你那短命的父亲是因为心脏病去世的吧?好巧,我的大侄儿、我的二侄儿、我的三侄儿、我的小侄女,他们通通都是因为突然性心脏病离世的!你敢说,他们不是因为你家的劣性基因才患病的吗?!都是因为你啊,是你身体里的基因害死了他们!” “啊!” 阮芩发出尖利的叫声。 她猛地捂住自己的耳朵,一副拒绝再听的姿态。珠宝匣从她的手中滑落,砰地砸在地上。 金依彤脸上一喜,不管阮芩的状况,提步就要去捡珠宝。 她的眉眼间全是喜悦,但……没能走动半步,有只手捉住了她的后领,让她一步也迈不动。 是林奚的手。 “阿姨,你上哪儿去?”林奚“和气”地问。 金依彤扭头,发现自己被抓了后领,气得不轻:“你谁啊,有毛病吗?!” 说着挣扎起来。 林奚见她挣扎得挺有趣,便一路拖着她上了楼,轻轻一拎,把她悬挂在二楼的栏杆上。 “妈妈呀!”金依彤都要吓尿了,三四十的人了,还张口闭口喊妈妈。 “哇!放我下去!妈呀!”金依彤哇哇大叫,身体却僵成一根木棍,一动也不敢动,怕掉下去。 那可是能轻易致残的高度啊! 妈的,她知道阮芩是个疯女人,但没想到疯的不止阮芩一个! 疯了,这就是物以类聚吗?! 林奚显然不在意自己被当成了疯子,她把那个阿姨挂在了栏杆上,就像挂一串腊肉一般,完了拍了拍手,很满意自己的杰作。但转身间,她脸上的笑容全部消失。 她并不能完全理解金波家的那些事,但那串腊肉作为金波的姑姑,却用那样明显的恶意针对一个失去了四个孩子的母亲,并且对着一匣子珠宝毫不掩饰地展示着自己的占有欲,实在让人看不下去。 她看一眼楼下,此时金波的母亲正缩在墙角瑟瑟发抖,而金波则蹲在母亲的面前,用手一下接一下地轻轻拍打着母亲的背。 “金波——”她唤了一声,呼吸间感觉屋内的空气略有些潮湿。 她下意识地吸了吸鼻子,正疑惑,下一秒被金依彤的大喊大叫给打断了。 “我错了,是我不该肖想侄女的珠宝,放我下去吧,求你……” “我真的错了,以后我再也不来这里了,放我下去……” “哇!我要摔下去了,要摔死啦!” 林奚:“……” 她回头朝楼上的那串聒噪的腊肉皱眉:“你好吵。” 腊肉立马闭上嘴,怕惹怒了她。 房间里安静了许多,林奚的耳朵清净了。 她又唤了一声金波,在后者扭头看向她时放柔了表情说:“金波,你送你妈妈去房间里休息吧。” 金波愣了一下,似乎才想到这件事一般。 他只有五岁左右的智力,但体力还是一个快要成年的大男孩的体力。他还算轻松地扶起了自己的母亲,把人送回了房间里。 等他们走了,林奚这才去看护栏上那串被她亲手挂上去的腊肉。腊肉既憋屈又惶恐,脸上满是祈求。 林奚皱了皱眉,上楼把人给取了下来。 一解除危机,那人就又要嚷嚷,被林奚一个眼刀甩了过去封了嘴。 金依彤见识过了她的大力气,不敢招惹她,被瞪之后藏头缩尾。 林奚冷声道:“滚吧。” 金依彤瞄一眼侄女的珠宝匣,还是有些留恋。 林奚只冷冷地看着她,金依彤舔了舔嘴唇,再留恋也敢真做什么,依言滚了。 林奚完全低估了一个惯偷的执着,她只当那个女人已经得到教训,不想对方出了别墅后贼心又起。是的,金依彤没有放弃,她悄悄绕到别墅后面,借着后院搭建的花架往上爬,想偷爬进别墅。她不敢动那珠宝匣了,但也不准备空手而归,想随便上去捞点什么。 爬到一半,发现头顶上出现一双眼睛,是她那个变成花的侄儿正在窗口往下望着她。 只个智商五岁的花罢了! 她心中不屑,面上却朝自己侄儿露出讨好的一笑,并伸出手去:“**,拉姑姑一把,姑姑想上去。” 金波静静看着她,半晌,伸出了自己的手。 金依彤心中一喜,抓住了侄儿的手。 就在这时,一阵氤氲的水汽从两人相接的手心冒出来,刚开始只有一点,下一瞬猛地膨胀开来,一秒便蔓延到了几栋别墅之外! 那雾一样的东西将金依彤整个人都藏了起来。 “啊!!!!” 一声凄厉惨叫,牛奶白的雾气中忽然多了一团鲜艳的色彩。 不久,雾散了,院子里的白色月季沾了血雾,变成了艳丽的红。 金波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心,疑惑了。 咦,姑姑去哪儿了? 就跟那个想要摸他的叔叔一样,突然间就消失了呢。 真奇怪。 金波瘪了瘪嘴,离开了窗台。 另一边,林奚听到一声惨叫立马跑出别墅,却发现外面起了一片浓雾中。 浓雾? 又是浓雾! 她警惕地退出雾的范围,但雾很快就在她眼前散开了。 她想到了什么,绕着别墅转了一圈。当她来到后院,她立即就发现了那些散发着血腥气的月季花。 看这血量,刚刚似乎有人死在了这里。 她的视线一定,落在一只挂在月季藤上的纽扣上面,如果她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金波的姑姑的衣服上的纽扣。 难道是金波姑姑死在了这里? 林奚低眉沉思。她总共见到了两次浓雾,听到了两次惨叫,第一次过后不久,她发现欺负过金波的变态大叔死了,第二次也就是现在,她觉得是欺负过金波母亲的女人死了…… 难道有个觉醒花种在暗中保护金波一家? 林奚扫视周围一圈,没发现什么觉醒花种的存在。 哗啦—— 天空忽然下起了大雨,冲刷着月季花上的杀戮痕迹,林奚退到屋檐底下,沉默地看着这一幕。此时她做了一个决定,她决定将这一场死亡掩藏。 林奚是在雨停之后回到婆婆的别墅的,在这之前,她用旁敲侧击的方式从金波那里了解到了不少事情,比如金波的父亲是个糟糕的赌徒,比如金波的姑姑是个小偷,还常常跑来欺负他,行径恶劣,比如金波的兄弟妹妹都死于突发性心脏病,包括金波。 再比如,金波的确被邻居叔叔猥亵,并且被拍了大量的照片。 金波并不能清晰描述这些事情,但这并意味着这些事情就无迹可寻。 林奚了解完心里沉甸甸的,她暗骂那个被害的大叔活该,同时心中再一次坚定了自己要隐瞒金波姑姑可能已死这件事的决心。那是一条人命,本不应该被如此对待,毕竟连死亡都不为人所知,那可太惨了!但从情感上来讲,林奚乐意如此。 林奚回到别墅时在院子里看见了覃霄,是真实的覃霄! 事实上她已经好几天都只在睡梦里见到覃霄了,眼下看到真的,愣了一下,心中忽然涌上一股奇怪的感受,这股没由来的感受迫使她带着几分喜悦张口就喊:“覃霄!” 喊完立刻意识到自己挺莫名其妙的,一时失笑。 覃霄的脚边围着几只猫团子,猫团子似乎很喜欢覃霄,尽管后者一直对它们不冷不热。 这大概就是神明的魅力? 林奚心不在焉地想着些有的没的,脚下自发地来到覃霄了这边。 她看见一只猫团子身上沾了片枯叶,蹲下|身去摘了,摘完顺势撸起那圆乎乎的猫脑袋来。 撸了一会儿,察觉头上有些痒,抬头一看,发现是覃霄在俯着身捏她的头发。 他们一人抬头一人俯身,离得很近。 “你头发……”覃霄凝视她的双眼,“湿了。” 林奚晃了个神,说“哦”。 她突然笑起来,“覃霄,你看我们这姿势,看起来像不像你要亲我?” 她有点乐,“我以为我们这种情景只会发生在偶像剧中的男女主角身上,哈哈!” “给亲吗?”覃霄忽然问。 林奚:“啊?” 覃霄往她的方向压近了一点点,目光没有从两人间的对视中错开,问:“你给亲吗?” 林奚:“!!!” 她双眼瞪圆,诧异至极:“覃霄,你……” 话没说完,加乐推门进来。 陈加乐下班回来了。 “啊。” 陈加乐没想到回来的第一眼会看到这种情景,低呼一声,把踏进院子的一只脚又回去,礼貌地询问林奚和覃霄:“需要我回避一下吗?” 林奚立刻退开几步,离得覃霄远远的,对院门外的“少年”大声道:“加乐,欢迎回来!” 陈加乐歪头看看林奚又看看覃霄,最终还是选择进院子。 但他没在院子久待,因为这里的氛围似乎融不进一个他,他识趣地回屋了。 陈加乐一走,林奚立刻也要跟着回屋,但没能走脱,被覃霄捉住了手腕。 “还没回答。”神明很执着地望着她,“给亲吗?” 林奚:“……” 她的心脏跳得那么快,快得几乎要脱出胸腔了! “覃霄——”她咽了口口水,“你为什么……?” 会说这种话? 这是她所奇怪的。 神明看懂了她的疑问,抓住她的那只手冒出细嫩的藤蔓,顺着她的手臂向上攀爬,明艳的花朵一朵接一朵地绽放,昭示着神明的好心情。 祂说:“因为喜欢。” 祂欺近她,在她额头落下轻轻一吻。 “芸芸众生,只喜欢你。”神明说。 第37章 亲吻 “我说我喜欢你……” 林奚听到这句话时正看着窗外飞快倒退的风景,她闻言扭头看向坐在她旁边说出这话的人,后者对上她的视线眼中闪过一丝无奈,接着把话说完,“我的告白真的会让你困扰成这样吗?” 林奚愣了一下。 此时她正坐在一辆开往市中心的汽车上,旁边坐着的是她的老同学卫明风。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位于市中心的卫家的私人医院。 “林奚,你从上车开始就一直心不在焉。”卫明风叹气,“是因为我曾经的告白让你有心理负担了吗?”卫家大少爷歉意道,“抱歉,早知如此,我应该把我的心意隐藏到底的。” 林奚:“……” 她心情微妙,因为她这会儿的确在想告白的事,不过不是身边的这位老同学的,而是某个神明的。 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被神明告白的一天,有点……不知所措。 因为不知所措,所以在接到老同学的邀请时立马就答应了,原谅她,此时她的脑子太混乱,急需从那个别墅里逃离出来。 她承认,卫明风的邀请恰是时候。 她急需一个逃离的借口,但没想过自己的情绪会影响到别人,一时有些愧疚。 她仔细思索了一阵,然后喊了卫明风一声。 “卫明风——” “嗯?” “抱歉,我没办法接受你的告白。”她说,没有含糊不清,直白,却真诚。 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是一个暗恋了她几年的男人,她觉得自己有必要给他一个答复,非常正式的那种。 “谢谢你的喜欢。”林奚想到了什么,忽然笑眼弯弯,“你可能不知道,在你之前,我都没被什么正经人说过‘喜欢’。” 她笑说,“感谢你让我知道,其实我也还蛮有市场的!” 卫明风:“……” “噗。”卫明风失笑,附和道,“原来我的作用这么大啊,是我的荣幸。” 笑意袭上眉梢,将眼中的那一抹怅然遮掩,同时胸腔里滋生了一种新的感情,那是释然。 告白了,被友好拒绝了,结束了。 挺好。 卫明风暗暗做了个深呼吸,将所有私人情绪收敛干净,换了个话题道:“快到医院了,预计还有十分钟左右。” “十分钟?”林奚一听,心里有了准备。 她将要去探望一名特殊的病人,那人姓卫,是卫家上任家主,现年75岁,是一名α综合症3段患者,且距离第一次被诊断进入3段马上就要满一年。卫老算是的身体比较强健的患者了,但撑了快一年,也已经是强弩之末。 可就在昨天,他从3段转为1段了。 这得益于林奚送的那篮子圣女果,它们一早就被卫家组建的医疗团队拿去研究了,并用最快的速度研制成了药物,而卫老自愿担任这个试药之人,结果很顺利,卫老转危为安了,他的私人医生推断,如果没有意外,以他的身体情况,再活个二十年不成问题! 卫老一早就知道卫家得了机缘,而自己能够好起来也是借了这机缘,他十分想亲自见一眼将这机缘送至卫家的背后之人,所以才有了这一场邀约。 卫明风原本只是搭个桥,他以为林奚不会答应见面,也没想过要勉强对方,但没想到林奚听到他的提议一口答应了。 事实上时机就是这么巧,如果早一天,林奚的确不会答应,但现在她想找个正当的不像借口的借口离开别墅,卫明风的邀约完美契合了她的期待。 林奚还没见过这种大人物,但没觉得紧张,毕竟卫家再势大也不会影响到她过日子,况且她现在跟卫家是平等的合作关系,她唯一在意的只有一点——那个卫老性格如何,他们会不会冷场? 十分钟后,林奚抵达医院。 她跟着卫明风走特殊通道抵达卫老所在的vip病房,还在门外,听见病房内传出一阵笑声,她看了卫明风一眼,卫明风正要解释,门开了,一个小孩子从病房里冲了出来,脸上挂着几滴马尿,嘴里喊着妈妈,哭着跑远了。 卫明风:“……” “……我爷爷喜欢逗小孩儿。”文明风艰难解释,“刚刚那孩子可能是爷爷从别的病房骗来的……” 林奚目瞪口呆。 这…… “明风?”卫老的声音从病房内传出。 “爷爷。”卫明风应了一声,带着林奚进病房,跟屋里的老人介绍道,“这是林奚,是您想见的人。” 卫老已经75,比林奚见过的大多数人年纪都要大,但……精力十足。 “哎,这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卫老爷子上前捉住林奚的手,“感谢你救了我,让我这个老头子还能觍着脸多活两年!感谢!” 林奚以为执掌过卫家的欠人家主是个稳重之人,没想到亲和至此,有点反应不过来。 卫老虽是卫家前任家主,但他现在就跟一般老人差不多,没有一点架子。 他甚至问林奚:“小林奚,有男朋友了没啊,没有的话要不看看我家明风?” 林奚惊愣。 卫明风无奈:“爷爷,你问晚了,我已经被拒绝了。” 卫老瞪自家孙子:“都怪你不够优秀!” 林奚:“……” 卫明风:“……” “我的错。”卫明风哭笑不得。 卫老并没有一直纠缠这种问题,显然并不执着于给人拉郎配,他又拉着林奚闲聊几句,之后便聊到了“药”上面。 “我挺惊讶的,原来给人类带来奇迹的人竟然还这么年轻。”谈及“药”,老顽童似的卫老也正经了不少,他看着林奚满是感慨,“不容易,年纪不大,却不浮躁,不一味追求名利,手握如此奇药,还能心怀善念,年轻人,了不起。” 卫老满是欣慰,说:“既是如此,即使千难万难,我们卫家也一定达成你的愿望,将这药平等地送达到真正需要它们的人手上。” 这是卫家老爷子的承诺。 林奚听完心中一动。 她知道这个承诺非常珍贵,因为能够克制α综合症的药太不一般,其中隐藏巨大利益,因此想要平等推行,其实是非常困难的。 事实上她一度怀疑自己最初提的那些想法是不是太过于理想化,但现在,她因为卫老的话安心下来了。 这一刻她知道,她选择卫家选对了! 一想到此,她心中动容,不由凝望卫老:“卫老,您……” 卫老回视她,和她静静对视—— “所以,小林奚,你真的没看上我们家明风吗?”卫老突然道。 林奚:“噗——” 卫老,您这也太破坏氛围了! 她面皮抽抽:“卫明风很好,做朋友最合适。” 卫老怅然:“唉,我还想给我们卫家拐个漂亮孙媳妇儿呢,看来是真没戏……”说完瞪卫明风,“你怎么就不争气一点呢!” 林奚、卫明风:“……” 林奚离开医院时心情非常好,本来来之前她根本没在意这场见面,但现在,她很开心自己接下了这一场邀约。 她很高兴见到卫家的老爷子,因为太高兴,以至于她在医院待得太久,回去时天都黑了。 她来时是坐的卫明风的车,回去时依然是。 她在k市待过几年,但此时坐着车看着夜色中的k市却觉出了几分陌生,特别是当她看见位于市中心的那一栋异常显眼的建筑时。 那是一栋圆形建筑,十几层高,占地面积颇为惊人,此时夜色降临,这栋建筑就跟个发光体一般,在夜色中夺目异常。 【金砂娱|乐|城】 林奚看到那栋建筑上挂着这样几个闪光字体。 发现林奚在看那栋建筑,旁边的卫明风解释:“那是周家的产业,里面是个赌|城。” 他说,“周家是四大家族之首,来k市开了这么一家赌|城也是这两年的事。” k市是卫家的大本营,但周家却在卫家的地盘弄了这么糟心的一个东西,也说明周家的确势不可挡。 林奚一听那是个赌|城,厌恶感随之而来。 她收回了打量那栋建筑的视线。 林奚在晚上九点左右回的家,回去时婆婆已经睡了,她放轻了脚步摸黑上楼,一上楼察觉不对,有什么活物正在走廊上盯着她,她立刻打开了通讯器的照明功能。 光束炸开,隐藏于黑暗中的生物暴|露无遗。 “是你啊……”林奚松了口气。 覃霄看着她:“是我。” 林奚想起了面前这位的告白,有点不自在起来。 但覃霄就跟自己没告过白一样自然。他过于自然的表现传染了林奚,使得她不自觉地跟着放松下来。 覃霄突然说:“三楼的觉醒花种给了我一支红酒。” “咦?”林奚不解,“为啥?” 覃霄说:“他从上班的地方带回来的,不喝,给了我。” 其实是他看到了对方手上拿着的酒,想起了上一次跟林奚的对饮,心中一动,使了一点小手段,拿到了那瓶酒。 林奚没想那么多,只当加乐是真不喝酒,顺手给了覃霄。 但她不懂:“你跟我说这些干嘛?” 覃霄看向她:“喝一杯?” 林奚:“……” 她怀疑地看着面前的神明,“我怀疑你不怀好意。” 神明说:“嗯,想灌醉你。” “噗!”林奚被对面的坦诚逗乐,“行吧,喝一杯吧。” 但她绝不会被灌醉的! 当她走向覃霄时,她坚信如此。 结果醉得一塌糊涂。 面对覃霄,她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没有警惕心。 林奚趴在桌上,用脸颊贴着桌面:“我感觉要下雨了,这一场雨之后就要热起来了吧……” 她嘟哝,“真不想变热啊……我最怕热了……” 说完,感觉脖颈微凉,凝神一看,发现是对面的神明将手指搭在了她的脖颈上。 “……好凉。”她笑出声,“要……更多……更多……” 神明听到了她的诉求,回应了她,用手指描绘她脖颈上的荆棘纹路,而她一眼不眨地看着对方,看似专注,其实眼神已经散了。 “覃霄——”她唤了一声。 “嗯。” “覃霄——”她又唤了一声。 “……” 神明察觉她已经醉了,起身来到她身边,要扶她回屋休息。他俯身的动作被她看在眼里,乐了。 “覃霄,你看我们这姿势,看起来像不像你要亲我?” “……” “给亲吗?”神明欺近她几分,问。 她注视着神明的双眼,见那双眼仿佛由水晶凝结,漂亮至极。 她似是被蛊惑了一般,笑了,说:“给啊。” 神明微微睁大了眼,顿在原地。 半晌,他退开来,眼中恢复平静。 “你醉了。”他说道,伸手要将她扶起。 下一秒,她伸手勾住他的脖颈,猛地将他拉向自己,嘴唇凑了上去。 第38章 取悦 林奚睁眼时发现房间里的布置略为陌生,她吓了一跳,扭头一看,看到了熟悉的“景致”,但这份熟悉没让她安心,反而让她更受惊了。 因为她看到的美丽景致乃神明的睡颜。 林奚:“……” 她花了两秒来回忆自己闭眼之前发生的事,回忆完毕,一声不吭蹭进了被窝底下。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她可能、也许、大概……借酒发疯,轻薄了神明。 她罪无可赦! “醒了?”有声音从头顶传来,略沉,天然带着一丝漠然。 林奚听出了声音的主人,往被子底下又缩了一寸。 “没有。”她慷锵有力地回答,气息之足,醒得明明白白。 在她回答之后,被子外面的声音就消失了。林奚屏息听了一会儿,什么都没听见,悄悄把被子掀开。 一掀开,对上一双凝视她的眼。 林奚:“……” 她裹着被子滚了一圈,又一圈,将自己裹成一条大虫瘫在大床边沿,自暴自弃:“抱歉。” “嗯?”神明不懂她为何道歉。 林奚的目光落在他的嘴唇上:“昨晚是我不对。” 覃霄看着她,半晌,说“哦”。 他起身下床,林奚一眼不眨地看着他动作,脑子有点不灵光,懵懵地问:“你不多说点什么?” 这也太平静了! 覃霄走至窗边将窗帘拉开,放任晨曦如屋,说:“原谅你了。” 林奚嘴快,接话道:“神明都像你这样宽容?” 覃霄回头看她:“只对你。” 只对你宽容。 林奚品着这句话,心脏猛地一跳。 这时,宽容的神明问她:“所以,你什么时候犯下一次错?”他一副等待的模样,非常认真。 林奚:“……” 原来你是这样的神明! 她震惊。 林奚心神恍惚地回屋,想起自己昨天忘了存稿,本能地打开电脑开始工作,但没过多久就有人在门外敲门了。敲门的是覃霄,他来不为别的,是为了给她送早餐。 享受着神明的偏爱,林奚的心情变得有点……奇怪。 同样是告白,老同学卫明风给她带来的只有惊讶,所以并不为难就做出了拒绝,但覃霄的……林奚的做法则变成了一种并不算友好的拖泥带水,她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 即使如此,覃霄也纵容着她。 “覃霄——” “嗯?” “……”已经到了嘴边的拒绝又被林奚莫名咽了回去,她下意识地笑了笑,“没什么,我们下次再说。” “好。” 林奚:“……” 林奚一直待在房间里工作,等存稿弄好,她顺势打开了网络电视,一进频道,屏幕上出现了一个戴眼镜的斯文男子,她看了两眼,发现这是一个访谈节目,而斯文男就是节目组此次的访谈嘉宾,叫伏刈,身份是……觉醒花种。 觉醒花种大多神秘,林奚还没见过上电视节目的觉醒花种,惊讶地看了下去。 她看了一会儿,了解到这个叫伏刈的觉醒花种是最近颇有名的整容师,他的能力是可以不留后遗症地改变一个人的外貌,因此凭借一双巧手,在一众名媛贵妇中大受欢迎。 林奚完全没有整容的想法,看了一会儿就换了频道。 她换了个新闻频道看了一阵,关了电脑下楼。 她来到院子,跟猫玩了一阵,发现今天的院子稍显冷清,想了想,想起是因为金波今天没来爬墙。 她又想到金波家里的情况,到底还是有些在意,犹豫片刻,最终选择出门去看看。 临出门,覃霄出现了,要跟着她去,于是一人一神以散步的速度朝金波家移动。 走到岔路口,一名身形修长的男子从另一条小路走过来,并入了林奚走的这条路。 那是个穿衬衣西裤的男子,戴眼镜,气质斯文。 林奚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露出诧异的表情,因为她刚刚才看到过这个男子,在网络电视上。 伏刈。 林奚想起了那个有点奇怪的名字。 前方的明星整容师手里提着好大一口皮箱,林奚的目光过长地停留在那口皮箱上面,以至于被提着它的觉醒花种给发现了,后者扭头看着她,朝她露出一笑。 林奚:“……” 整容师没有跟林奚同路太久,很快就拐进了一栋别墅中去,消失在了院门另一端。 林奚看了那栋别墅一眼,继续朝金波家走,到了金波家,发现金波不在,出门去了,于是她又走出了金波家。 当她走出金波家的院子,一时间有点失去方向,不知道现在要干嘛去哪儿。 她发了两秒钟的愣,想到了什么,问身边的覃霄:“覃霄,你知道金波在哪里不?” 覃霄身份特殊,或许他会知道,她心想。 果然,覃霄的确无所不能,回答:“知道。” “要我带你去吗?”覃霄问。 林奚眨巴眼:“可以吗?” 覃霄没说话,伸手揽住了她的腰,下一秒两人同时消失。 一睁眼,林奚跟一张熟悉的面孔对上,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她几分钟前才跟对方碰过面。 是的,此时正在跟她大眼瞪小眼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叫伏刈的觉醒花种。 气氛怪异。 “女士,我们又见面了。”伏刈率先打破缄默,扶了扶眼镜,意味深长地看着林奚和覃霄,“我们能在这种地方再见面,实在……有缘。” 林奚嘴角一抽,能不“有缘”吗? 她也没想到覃霄会把她带到这个完全陌生的家里面来! 伏刈看着两人,眼镜后面的眼睛满是兴味的笑,说:“哦,我看你们出现的方式也怪有意思的。” 林奚:“……” 伏刈笑道:“别紧张,我对别人的**不感兴趣,所以不会追问你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林奚默了默,不动声色地打量这间别墅,问:“这是你家?” “当然不是。”伏刈道,“我只是来雇主家里为雇主提供服务的。” 林奚又问:“你雇主呢?” 她的目光搜寻着金波的身影,但暂时没看到。 伏刈神色自然地回道:“在家呢。” 说着,他抚摸了一把自己身旁的那个一米高的细颈花瓶,突然问林奚,“女士,你觉得这花瓶怎么样?” 林奚条件反射地看向那只花瓶,见那花瓶瓶身圆润花纹繁复,说:“挺好。” 伏刈笑容绽开:“那就好。” 他用戴着白手套的双手抚摸花瓶,用感慨的语气说:“我的雇主雇请我来给她整容,她的目标是要做世界第一的美女子,先前我还担心不能满足雇主的期望,但连女士您这样的美女都出口夸奖了,想必我的雇主是满意的。” 林奚:“什么?” 她花了好几秒来理解这位明星整容师的话,理顺了,神情一震。 这位明星整容师的意思难道是…… “那么交易就算完成了。”这时,不远处的明星整容师忽然对着那细颈花瓶伏身行了个礼,“感谢惠顾。” 看着这一幕的林奚:“!!!” 她现在可以确认了,对面的整容师真的把他的雇主给整成了一只漂亮的细颈花瓶!这个上过电视节目的觉醒花种的能力并非只是给人优化面貌那么简单! 他很危险。 林奚警惕地退后了两步,但伏姓觉醒花种似乎并没有把她也搞成另一只花瓶的意思。他没有理会林奚的警惕,顾自将自己提来的皮箱打开,清点起里面的现金来。 ——这是他的雇主给他的佣金,数额较大,所以需要他清点一下。 氛围突变。 答答—— 有脚步声从楼上传来。 林奚抬起头,一眼便看到了从楼上下来的金波。 “金波!”她喊道。 金波楼梯处探头探脑,看见林奚眼眸一亮,蹭蹭蹭朝她跑来。 正在清点佣金的伏刈看到这一幕,笑了:“原来你们是认识的啊。” 伏刈将皮箱合上,对林奚说:“女士,请将你的朋友看好一点,不然可能会出事。” 林奚听出他话中有话,微微蹙眉:“你什么意思?” 伏刈道:“我的雇主似乎很喜欢将长相颇好的花带回自己的别墅作为宠物饲养,因此购入了不少的花。她好新鲜,每次购入十名花,等花们全部凋亡,就重新购入一批。我来的时间挺巧,正好看见了上一批花里最后一名花凋亡。女士,你如果感兴趣,现在就上楼去,推开朝南的那间屋子,你就能看见里面满满的花瓣了,那是我的雇主最得意的藏品。” “哦,我知道得这么清楚并不是因为我和我的这位雇主的关系多么多么亲密,只是因为我上门时,我的雇主向我炫耀过她的喜好,并让我参观了一下她的藏品,仅此而已。”伏刈这样说。 “什么?!” 林奚震惊,有很多话要说,但叫伏刈的觉醒花种似乎并不打算跟她多聊。 他突然起身,提起那口硕|大的皮箱,道:“不好意思,我赶时间要走了。” 他对她伏了下身:“再见,女士。” 他说出“再见”二字的时候,意味深长。 林奚:“……” 她叫了一声那名觉醒花种,但对方没理她。 她思索片刻,上了楼。 她来到了二楼朝南的那间房间,站定在房门前,犹豫几秒,最终伸出了手。她轻轻拧开房门,下一秒被满屋的花瓣给刺伤了眼。 她做了个深呼吸,一言不发将门合上。 那个觉醒花种没有说谎,这栋别墅的主人的确……兴趣独特。 林奚说不上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是怎样的,她早就知道花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艰难,但…… 花比她想象中的更难生存。 感觉有人在摸她的头顶,林奚没抬头,她知道是覃霄。 她伸手拉了拉覃霄的衣角,在覃霄低头看她时说:“……走吧。” 她要离开这里。 也必须离开了,她的目的是为了寻找金波,而现在找到了,应该离开了,因为这种地方显然不适合久留。 这么想着,她带着金波走出这栋别墅。 她把金波送回家,当她看到金波跟着他的母亲进屋,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整容师的话。 那个整容师说得对,金波的确需要被看好,他太喜欢往外跑了,但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于他,很危险。 林奚希望能找到一个妥善安置金波的方法,但这有点棘手,因为金波的母亲精神失常,大部分时间都在病发状态,并不能好好地照顾金波,他们没有信得过的亲戚,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请个保姆,但保姆的挑选又非常不容易。 据林奚了解,金波家之前是请过保姆的,而且还不止一任,但都因为道德问题被辞退了。 是的,金波母子这种情况很容易被外来的保姆欺负。 事实上就是,当花失去亲友的强力庇护,这个世界留给花的生存空间就只剩下极少极少。 一想到这些,林奚的心里就变得沉重起来。 她沉沉呼出一口气。 几乎在同一时间,k市上空突然拉响警报。 有变异动物入侵,根据警报信息透露,是中等的二级变异兽! 林奚反应过来,条件反射要执行紧急避难,可就在这个时候,覃霄忽然揽住了她的腰,一话不说将她带走。 与此同时,k市南区,一头三层小楼那么高的白色巨虎正在疯狂搞破坏,在巨虎不远处,十几个黑制服正举着枪对巨虎扫射,可惜弹药伤害力有限,巨虎毫发无伤! “得、得叫觉醒花种支援!” 一名黑制服一边将枪口瞄准巨虎,一边高喊:“这里是市中心,不能继续加大火力了,对环境损伤太大,得叫觉醒花种支援!” 话落,白色巨虎猛地扭转巨大的脑袋,黄澄澄的眼冰冷锁住他。 巨虎龇牙哈气,同时抬爪猛地一蹬地,蹿出数米远,撞上街边咖啡厅,溅起玻璃、石块无数! 砰! 黑制服被石块撞破脑门,他就地一滚,可危机并没有就此结束,尘土飞扬中他看见寒光一闪,他意识到那是巨虎的尖爪已经逼近! 完了。 黑制服脑海中浮上这两个大字。 但—— 死亡迟迟未来。 起先他以为是自己的错觉,但很快他便发现不是。 不是错觉,是那巨虎突然收起了利齿爪牙,乖顺地趴伏在了地上! 黑制服:!!! 怎么回事? 黑制服大惊,仔细一看,看到巨虎旁边正站着两名市民。那是一男一女的两个年轻人,他们几乎与那凶恶的巨虎贴身而站,可那巨虎却纹丝不动! 同事都已经安全撤到了远处,此时只有他一个人震惊地看着这一幕。 这……这…… 另一边,市民林奚的心情并不比黑制服平静多少,她本来是要去避险的,结果一睁眼发现危险就在她旁边,甚至相距不到一寸! “我们……”她有点懵,“来这干嘛?” 覃霄看向她,牵起她的手,将它放在旁边白虎那巨大的脑门上,说:“给你摸。” 林奚:“……啊?” 覃霄说:“你心情不好,给你摸。” 林奚:“……” 她忽然明白了覃霄的想法,覃霄这是发现她心情不好,所以给她找了个猫猫头给她摸。 好大的猫猫头! 林奚:“……” 她“嘶”了一声,瞥一眼那巨虎,发现对方一身皮毛油光水滑…… 她莫名有点心痒痒,于是顺从地摸了。 手感极好。 但—— “这就是那个导致了全市拉响警报的危险变异动物吧,你把它变得这么温顺,不会产生不可控的因果吗?”林奚问道,说话的时候手没从巨大猫猫头上挪开,已经撸“猫”撸上瘾了。 她平时就很喜欢撸猫,一撸心情就变好,覃霄应该就是发现了这一点,这才特意带她来体验一把。 “如果我不插手,它会重伤一名人类,十分钟后被赶来的觉醒花种当场处决。”覃霄道,“只是这种程度的插手没有关系。” 林奚:“……哦。” 她撸猫猫头撸开心了,但是…… “那我们现在拿它怎么办?”林奚哭笑不得。 覃霄打量那巨虎:“带回去?” 林奚嘴角一抽:“你觉得我们的别墅装得下它吗?” 覃霄一想的确是这样,便伸出手指往巨虎的头顶一点,于是三层楼高的巨虎变成了迷你掌心虎。巨虎似乎也发现了自己的变化,一双黄澄澄的眼满是迷茫。 那一丝迷茫真是恰到好处地惹人怜爱,林奚见了一喜,把那小虎往怀里一揣,爱不释手。 她一时脑充血,当下决定:“那就带回去吧!” 覃霄说“嗯”。 他们揣着变小的变异虎走了,这一来一去,跟来了趟轻松愉悦的旅游似的,某个黑制服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刺激得都有点怀疑人生了。 这…… 林奚怀里揣着软乎乎的小虎,心情不自觉地变好。 她跟覃霄回到别墅,一推院门,跟坐在院子里的一名年轻男子打了个照面。 那男子戴眼镜穿衬衣西裤,气质斯文,此时正手捧一杯茶,姿态闲适。 而在他的对面,是捧着另一杯茶的婆婆。 “回来得挺晚啊。”男子朝林奚笑,喊她,“小林奚。” 第39章 真相2 伏刈……在和婆婆喝茶? 林奚因为眼前所见产生了一丝迷茫,她下意识地看向婆婆,希望婆婆能给她一个解释,婆婆看出了她眼中的意思,也顺着她的意解释了。 用一句介绍。 林婆婆介绍说:“他是我的熟人,叫伏刈。” 婆婆介绍的时候并没有避着覃霄,似乎已经任可了他和林奚之间的朋友关系,属于可信任的那一类。 林奚:“……” 婆婆和伏刈真的认识!不是什么误会,不是什么巧合,婆婆真的认识这个明星整容师! 另一边,作为被介绍的人,伏刈听到这话,对“熟人”的说法颇有微词,对着林婆婆唉声叹气:“我还以为我们算得上朋友。” 林婆婆拒绝承认,神色淡淡,根本不接他的话。 伏刈耸了耸肩,对于婆婆的冷淡适应良好。 他转而对林奚道:“小林奚,其实我跟你婆婆相识很久了,以前我常去云英镇找你婆婆,说起来,你还是我看着长大的呢。” 林奚:“……” 看着她长大? “敢问您贵庚?”林奚怀疑,因为正在喝着茶的觉醒花种看起来还那么年轻,顶多比她大几岁! 觉醒花种扶了扶眼镜,说:“跟你婆婆差不多。” 林奚:“……” 这脸绝对整过,不然不会这么年轻! 不愧是明星整容师,连自己的脸都整! 林奚舔了舔嘴唇,还是觉得奇怪。 她的婆婆似乎充满秘密。 她的婆婆不仅手握巨款,还跟寻常人见都见不到的觉醒花种是多年的老友,这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普通乡下老人该有的经历! 说起来她并不是没对婆婆起疑过…… 林婆婆看见林奚走神了,清楚自己的孙女这是对自己起疑了。她垂眸思索片刻,抬起头时便将手中的茶杯放下了。 她对林奚道:“别胡思乱想,我不是多么神秘的人。” 她说:“我只是个普通的觉醒花种。” 林婆婆说道,语气淡然,仿佛自己真的十分普通一般。 她倒是冷静,可林奚冷静不下来。 觉醒花种? 婆婆也是觉醒花种?! 林奚恍恍惚惚。 她突然想起了两件琐事,第一件事是,婆婆第一次见加乐时曾经对着加乐投注过不一般的注视,当时林奚还以为婆婆更想要加乐这种乖孙子。 第二件事是,跟随卫江萩的觉醒花种李叔来找她麻烦那晚,婆婆听到响动走出酒店前来查看情况,李叔对于婆婆的到来明显有过异常反应,林奚其实看到了这一幕,只是当时情况复杂,她没精力去深想。 要知道觉醒花种之间是有感应的,所以林婆婆其实早就有所暴|露了…… 林奚又想起了一件事,她凝视婆婆,问:“婆婆,当年我在学校被欺负,结果那些欺负过我的同学都疯了,疯得不轻的徐睿文说他经常做噩梦,婆婆,是你对他们做了什么吗?” 在云英镇时她曾经问过婆婆这个问题,但婆婆当时没回答她,而现在,婆婆给了她确切的回答。 她点头了。 “是我。”林婆婆承认了,并且非常坦诚,“但我只是往那几个学生的脑海中接入了一些不算好的记忆,是他们自己承受不住,脑补了些有的没的,最后发疯了。” 她的能力就是记忆介入。 林奚:“……” 啊。 原来真的是婆婆。 林奚有种这样才对的感觉,是了,也只有婆婆会为她做这种事,不是吗? 想到这里,她因为婆婆的身份而产生的惊讶渐渐被稀释,转而被一种柔软的情感所替代——婆婆是人类也好,是觉醒花种也罢,都是她的婆婆。 突然间,林奚感觉非常轻松。 她见眼下氛围正好,顺势问:“婆婆,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你答应从云英镇搬走,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原因啊?” 这是她曾经所疑惑的点。 林奚以为以现在的氛围,婆婆会把什么都告诉她,但她想得太美好了,今天的婆婆的确十分坦诚,但她的坦诚是有限度的! 林婆婆的态度急转直下,又变成那个冷冰冰的婆婆了,淡淡道:“你问那么多做什么?” 林奚:“……” 她理直气壮,“谁让婆婆你今天看起来格外好说话?我多问一点怎么了?!” 林婆婆眼角一抽。 林奚龇牙笑:“你就跟我说说呗,我好奇啊!” 林婆婆撇过头去,不看她。 林奚:“……” 好吧,看来她今天是问不出什么了。 唉。 “我也有个问题想问你。”林婆婆朝林奚努嘴,“你怀里揣了什么玩意儿?” 林奚才想起自己怀里还揣着个大宝贝,她将那白色小虎提溜出来,笑容满脸:“我在外面逛了逛,带了只……猫回来。” 林婆婆虽然不年轻了,但眼睛好得很:“你那是猫?” “这当然是猫!”林奚戳戳小老虎的脑袋,“来,宝,喵一个给咱婆婆听~” 小老虎茫然四顾,一张嘴:“喵……” 还真有点像猫叫,就是有点破烟嗓。 林奚满意地拍拍虎头,林婆婆无语,却也没管她养猫还是养虎。 “茶喝完了,我差不多也该离开了。”伏刈插话道。 说着,他提着自己的那只大皮箱站起身。 他是婆婆的旧识,但婆婆丝毫没有留他的意思,伏刈也不在意这些,顾自跟婆婆和林奚道别。 道别的时候他的目光轻轻掠过沉默在旁的覃霄,停顿了一秒。 林奚目送他离开,神色复杂。 她当然没有忘记伏这个整容师把自己的雇主搞成了只细颈花瓶这件事,但事实上她现在却不怎么防备他了,这或许是因为她刚刚得知他是婆婆的朋友,也或许是因为他把雇主搞成细颈花瓶的行为更像是为那些花讨公道,总之,她现在对这位觉醒花种的感观还算偏正面。 伏刈走了,林奚把带回来的小老虎放在院子里,这只变异老虎一点也不认生,很快融入到大橘一家中去,似乎忘记了自己是一只虎而不是猫。 林奚是在事后才想起问婆婆作为觉醒花种的能力是什么,得知婆婆能够介入人类记忆,心中有了一个想法。 她想到了能够帮助金波一家的办法,不过需要婆婆的帮忙。 “我觉得金波家需要一个保姆。”林奚跟婆婆提起,“棘手的是,没人能保证这个保姆的人品。” 婆婆一听就明白了她在想什么:“你想我帮忙介入那保姆的记忆?” 林奚的确是这么想的。 婆婆听完一脸冷淡,似乎并没有助人为乐的兴趣。 似乎。 事实上婆婆答应了,她只是表现得冷淡罢了。 金波天天往林奚家里跑,婆婆自然认识那个孩子,也听说了对方的一些遭遇,一口答应了。 林奚高兴,几乎想立刻跑到金波家跟金波母亲商量这件事,不过只是想想,因为马上就要吃饭了,她打算明天再上门。 第二天,林奚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跑去金波家。她心中高兴,因此去得比较早,但她没想到有人会比她更早。 那是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子,整个人透着一股与别墅区格格不入的落拓,林奚在这个中年脸上看到了几分熟悉,一时间对这名男子的身份有了猜测。 男子看到了林奚,眯着眼扫视着林奚身上的穿着,目光露|骨得让人不适。 他看出了林奚身上的行头非常一般,很快就不感兴趣地挪开了视线。 他往自己的手上吐了一口唾沫,拍了拍,撅着屁股蹭蹭蹭开始爬墙。 他似乎是个惯犯,三两下就翻进了院子,大喇喇朝别墅走去。 林奚皱眉,□□跟了上去。 “喂!”她朝那男人喊了一声,男人没应,径直走到别墅门前,砰砰砰开始捶门。 林奚额角青筋蹦了蹦,上前拉开那男子,道:“大叔,你这样扰民不太好吧。” 男子抬了抬下巴,指着别墅说:“这里面的是我的女人,和我的儿子。” 林奚默然。 果然,这个男子正是金波的赌徒父亲。 林奚天然不喜赌徒,没给好脸色:“所以呢?你来找你的前妻和儿子做什么?” 男子很不高兴:“关你屁事!你快点走,晚一秒我就要报警告你私闯民宅!” 林奚都被这个人给气笑了,要论私闯民宅,这人不也同罪? 这男的跟他的妹妹一样,都是奇葩! 林奚想趁金波或者金波母亲开门前把这个糟心玩意儿给弄走,但没来得及,下一秒金波就兴冲冲地冲过来开门了。 金波大力拉开门,看到林奚高兴极了,啊啊乱叫一通。 但这股子高兴很快就僵硬在了脸上,他注意到了胡渣男。 “**——”胡渣男朝金波喊。 金波僵住。 “**——”胡渣男又喊了一声,“我是你爸爸,**,你还记得爸爸吗?” “我是你爸爸啊,小时候我常常背你去游乐场玩,陪你玩英雄游戏,不管工作多忙,都会赶回来陪你过生日……**,你还记得我吗?”胡渣男动情述说着。 金波听着他的那些动听的话,眼眶渐渐红了。 林奚预感不秒,怕这个赌徒渣男骗了单纯的金波,伸手去拉金波的手臂。 手伸出去,发现金波的手异常灼热。她吃了一惊,抬头看金波,这一看,发现金波双眼满是血丝。 金波的渣滓父亲还在那儿哔哔:“**啊,你就算变成了花也记得爸爸的吧?我是你最爱最爱的……” 话没说完,金波嘶吼一声,突然暴起,一把将胡渣男摁压在地! 他的力气之大,甚至把林奚拉扯得一踉跄! 金波将男子压倒,双手一把扼住对方的脖颈! 他的脖颈青筋暴起,喉咙发出破碎的嘶吼,似乎异常难受。 “金波?!”林奚没搞明白这是怎么了。 “呃——”胡渣男挣扎起来,“放、放开……” 金波没放,双手还更用力起来。 他的情况好像并不比被扼住了喉咙的胡渣男好多少,一双赤红的眼满是仇恨。 “金波?”林奚唤了一声,犹豫着要不要上前阻止。 这时,她目光一顿,忽然注意到了金波的脖颈,她看到那青筋凸起的地方,那本来鲜红的荆棘印记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淡! 怎么回事? “啊!!!”金波忽然痛苦地呐喊一声,接着身体一虚,歪倒在地。 同一时间,一团浓雾从金波身上冒出来,刹那间便蔓延至数米远,只一秒,浓雾又悉数消失! 重夺视线,林奚看见金波倒在一侧,而此时的他脖颈上的荆棘印记已经全部消失了! 觉醒。 林奚意识到,金波觉醒了。 她之前看到的那些浓雾,不是保护金波一家的觉醒花种弄出来的,而是出自金波本人,这段时间金波正处于觉醒阶段,而现在,荆棘印记从他脖颈脱落,他完全觉醒了! 因为觉醒,记忆全部回笼,金波想起了他忘记的那些事。 他想起了他的兄弟们,想起了他们的死亡。 是这个男人,这个被他称之为父亲的男人害死了他们! 不是什么心脏病,而是毒药。 这个被赌瘾支配了的男人用药将他、他的兄弟、他的妹妹一个一个毒死了。 “去死!”想到这里,金波难以控制,再一次用双手扼住了那个男人的脖颈。 他有可以让男人迅速死去的方法,但他不想用,他要这个男人死于呼吸衰竭,就跟吃了药的他们一样,在极度痛苦之下慢慢死去! “放……我不能……死……” 男人挣扎,艰难为自己求饶,“如果我……死了,你的两个……兄长和妹妹……都得凋亡。” “凋亡?”金波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下一瞬状若疯狂,“你把他们都变成了花?!” 他一双眼赤红赤红的,仿若修罗,又悲又怒,大喊,“为什么?!” “到底是为什么?!” 第40章 因果 “**?” 金波母亲的声音从屋中传来,听着那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似乎正朝着门口方向来。 金波身形一顿,调整声音朝屋内应了一声,之后猛地拽起身|下的男人,拖着对方离开别墅,期间怕男人乱喊,暴力地捂住了对方的嘴。 他一路把男人拖出很远,把男人像垃圾一样扔开。 男人意识到自己的儿子觉醒了,不觉惊喜,满是惊惧。 林奚跟随在他们身后,没有出声也没有插手,从头到尾保持沉默。 这时金波一脚踩在自己父亲的脖颈上,碾了碾,局高临下地甩出一个字:“说。” “说出你的理由。”他要求道。 金波至今难以忘记那些死亡的画面,出门前他的至亲还跟他打招呼,回家后对方就僵直地躺在了地上,而这样的经历还不止一次! 大哥、二哥接连死亡,金波也以为这是遗传病,直到他被父亲约出去见面,在那次见面当中他发现了父亲偷偷给他下药,事迹败落,对方一不做二不休强行给他灌下了药,直到那一刻他才恍然发觉,发生在兄长们身上的根本没有什么遗传病,这些死亡都是他的亲生父亲一手造成的! 他的父亲亲自毒死了自己的所有孩子,又把孩子们送回到家中,制造出突发性心脏病亡的假象,此等行径,让人毛骨悚然! 金波还是把他的父亲想得太善良了,他现在才知道,他的父亲还把自己的孩子们都变成花了,明明他们都被下葬了! 一想到这些,金波就恨得要发疯。 “说,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发泄似的,金波碾压着脚底的恶人。 “呕!” 金父喉咙不适,干呕起来。 但金波丝毫没有因此留情。 “因、因为你们一个个长大之后都变得不听话了啊,呕——”落魄的男人抱住儿子的脚,满是忧郁地控诉,“明明小时候你们那么亲近我,那么喜欢我,结果我和你妈离婚,你们一个也没选择我,对我冷脸……你们是我最爱的孩子,我……我伤心啊!” 男哀痛,“我只是想让你们跟以前一样黏着我。” 把离心的孩子变成花的确是最有效的方法。 “什么?”金波一怔,他没想到自己会听到这么荒唐的理由。 就因为这个? 林奚也听懵了,她没想到一个父亲会因为这样的理由毒杀自己的孩子,这真是伟大的父爱啊! 金波眼眶通红:“就因为这个,你就可以拿药毒死自己的孩子?!” “哈——哈哈——”他突然笑起来,一点也没被这伟大的父爱所感动,一脚踹上那可笑的父亲,“你这个混蛋,你自己管不住自己的手,每次输了钱就回家打人,你不觉得自己有问题,觉得是我们背叛了你吗?!” “你就是个混蛋!” “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金波更咽,“妹妹她不想成为花啊……” 他的妹妹那么抗拒成为花,但再抗拒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被…… 金波气得不行,一脚接一脚地踹那个男人,踢累了,仰天捂脸,突然间长久地沉默下去。 林奚看见眼泪从那个大男孩的手底下流出来,心中一涩。 “咳!咳咳!!” 金父在一旁咳嗽。 林奚深深呼出一口气,不知道此时自己能做点什么了。 她知道金波比她更苦闷纠结,这个大男孩恨自己的父亲,却也不能对他做什么,因为这个人很“重要”。 他当然重要,因为他是金波的兄弟妹妹们的命。 花的悲哀之处就在这里,他们完全依赖于唤回自己的人类,既不能决定自己的诞生,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凋亡,完全被人类所掌控。 “……滚。”金波发出黯哑的低音,是对他的父亲所说的,这一声“滚”当中承载着复杂难言的情感。 金父一听,慌忙跑走。 跑出几步,又被金波叫住。 “……等等。”金波道,语气中压抑着杀气。 金父吓得一颤,不敢不停。 金波看向他,眼神冷漠,突然没头没尾地问:“你今天为什么要来?” 金父舔了舔嘴唇:“我想你了。” 金波一言不发,雾气在他周身缭绕,这是他不信的表现,不仅不信,还生气了,非常。 “是因为我想找你妈妈拿点钱!”感觉到被威胁的金父慌忙改口。 金波闭了闭眼,隐藏眼中的恨意。 他就知道这个男人是个纯粹的人渣。 过了一会儿,他张开眼,道:“你现在住哪儿?我跟你回去看看。” 这话他说得异常艰难,憋屈,如果不是因为他那些变成花的兄弟和妹妹,如果不是因为他们…… 他已经被迫做出了退让,但金父却没有立即答应,目光游移着:“现、现在吗?” 金波的目光射向他:“现在不方便?” 金父一惊,点头如捣蒜:“好!好!你跟我走!” 金波没有立刻跟着他走,让他去一边待着,自己则留下来面对林奚。 他看着林奚,长久无言。 沉默中,他忽然问:“我可怕吗?” 林奚一怔。 金波自嘲地笑了一声:“我记起来了,我杀了两个人,我可怕吗?” 在觉醒期间,他的能力失控,杀了两个人,一个是别墅区的中年男子,一个是他的姑姑,但其实他想杀的远远不止这两人,他的心中被恨意缠绕,现在也是,非常非常想放出雾气,把嘲笑过他的人杀了,把甩他冷眼的人杀了,把……哦,干脆通通都杀了吧,反正他的能力似乎还挺强大,只要他想,瞬间就可以把整个k市笼罩在他的雾气当中,随他生杀! 因为太方便了,杀一个人一点难度也没有,所以杀戮的**迅速滋生,让他脑子混混沌沌的。 但他什么都没做。 因为他的旁边站着一个人。 这个人挺好,不想因为自己的杀戮带来的血雾弄脏了她。 同时也不想……不想认为这个人觉得自己很可怕。 “之前闹得很大的别墅区命案是我做的,我还杀死了我的姑姑。”金波低声问,“我是不是很可怕?” 可怕吗? 为什么要问自己可怕不可怕? 林奚一怔,随即听出了这个大男孩心中的迷茫,以及隐秘地求助,她忽然间明白,这个大男孩是在向她求助——他渴望有人将他从真正的可怕的地方拽回来。 这个大男孩其实在期待有人肯定他。 “不可怕啊。” 林奚说,“认真的,我觉得你那个父亲,别墅区里死了的男人,你的姑姑……他们要比你可怕得多。” 大男孩猛地睁大眼。 静默。 许久,大男孩回神,他怔怔地跟林奚说谢谢,然后转身朝他那个渣滓父亲走去。 走出很远,大男孩又回头看林奚,朝林奚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那是一个阴霾退去的干净笑容,至少那一刻是那样的。 林奚看得怔住。 “……变了。” 一道声音突然在林奚背后响起,林奚听出这道声音属于谁,回头一看,果然看见了覃霄。 “你什么时候来的?”林奚问,“你说什么变了?” 两个问题,覃霄选择了先回答后者,他道:“那个人类的命途轨迹变了。” 林奚:“诶?” “那个人类被自己的父亲所害,被自己的母亲变成了花,之后为了妹妹选择穿上女装,期间被人嘲笑,又被猥亵,后又被另一人类诱骗囚禁,被训成了一名宠物,他受尽苦难,最后觉醒。他本来会在觉醒的那一刻就立刻弑父,浓雾会将整个k市笼罩,他将k市变成尸山血海,之后走出k市,继续屠杀。” “他是有望以一己之力让人类走向衰亡的‘死神’。”覃霄说,轻描淡写,“之一。” 林奚张大嘴却没发出声音。 许久,她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哑声问:“之一?” 覃霄道:“嗯,住我们楼上的那个本来也是。” 林奚:“……” 覃霄道:“陈加乐的能力会随着他的杀戮变强,他本来打算在云英镇搞一场屠杀,如果他这样做了,他的杀戮欲|望将无限扩大,而他的能力也随着**增长,他将控制不住自己,把整个世界当成自己的游乐场,玩一场开心的。” 林奚:“……” “不过他们的命途轨迹都改变了。”覃霄说道,并不因此多么喜悦,平淡地仿佛整个人类世界都不在他的眼中。 他唯独只在乎一人,只在意一人。 林奚:“……” 林奚没有质疑覃霄的意思,因为她知道覃霄的身份,知道他不会在这种事上面说谎。 但这怎么可能呢? 金波、加乐……他们原来有可能会变成那样恐怖的存在吗? 幸好。 幸好! 她不知道这金波和加乐为什么变了,但幸好他们没有成为“死神”。她既不想金波和加乐变成那样的存在,也不想看到人间变成尸海。 一想到这,林奚就一阵后怕。 她惊魂未定,想到了什么,突然问:“‘之一’的意思不会是指除了金波和加乐还有别人吧?” “嗯,有的。”神明说,“‘死神’会不断诞生,一个消失了,另一个就会出现。” “人类试图逆天改命,以花续命,这是因。” “人类必将走向衰亡,这是果。” 神说。 觉醒花种并非偶然诞生,他们是为结束人类而诞生,人类正在崇拜的存在,终有一天会覆灭人类。 林奚瞪圆眼,这一刻,她比听到金波、加乐差一点成为“死神”还要震惊,因为神告诉她,人类必将衰亡。 “难道……”她喃喃,“难道人类就没有一丝生机吗?” 神说:“有的。” 他俯身在她耳边低语,很短,听完,她睁大双眼,许久,又缓缓恢复平静。 她要摇摇头,心说,这怎么可能呢? 第41章 回流 林奚觉得不可思议,她反复思索着覃霄的话,可惜毫无头绪,那一刻她甚至有些质疑面前的这个神明。对此,覃霄只是跟她说:“再等等。” 他说,“你会知道那是什么意思的。” 但得再等等。 神明都说了要等,所以林奚虽然焦虑,却也知道必须得把这个问题放一放。 得等。 等待的第一天,无事发生。 等待的第二天,无事发生。 等待的第三天……林奚等来了金波翻婆婆家的院墙,这是上次一别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觉醒后的金波比作为花的时期要稳重一些,别的地方改变不大。林奚本来想问他关于他的兄弟和妹妹的情况,但又怕掀起这个大男孩不好的回忆,便犹豫着一直没问。 这天,林奚接到了一通意外的邀请,来自卫家老爷子。 卫家老爷子邀请她参加他的生日宴。 卫家老爷子是通过通讯器给林奚发的邀请,但跟电子邀请函一起发给她的还有几张照片,照片上的人都是统一的男性,统一的帅哥,连姓氏都是统一的姓“卫”,林奚甚至在里面看到了卫云林。 林奚有点摸不着头脑,给卫家老爷子回了一排排的问号。 卫老:【啊,不好意思,我把卫家小辈的照片也不小心发给你了。】 林奚:“……” 林奚:【……哦。】 卫老问她要不要来参加她的生日宴,林奚还挺喜欢那个老爷子,便答应了要去。 确定了要参加,两人又随便聊了几句,林奚正准备结束这次聊天,突然见卫老又发了一条信息过来。 卫老:【所以,小林奚没有看中的吗?】 林奚:“噗——” 她终于知道卫老为什么要发这种照片给她了,这…… 她面皮抽搐:【没有!】 大概是看出了她的坚定,卫老在失望之中结束了这次网络对话。 关上通讯器,林奚发了会儿呆,莫名想到了覃霄。 当她想起覃霄的那句告白,虽然已经过去好些天,她依然为此心跳失控。 她拍了自己一巴掌,顶着一个红红的巴掌印出房门。 一出去正好碰上覃霄。 覃霄注意到她额头上的红印,抬手轻碰:“怎么了?” “……撞到墙了。”林奚扯谎。 但没有避开覃霄的碰触,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她应该避开。 覃霄手指拂过,抚去了她额头上的红痕,说:“小心一点。” 林奚说“嗯”。 她忽然抬眸看覃霄的脸,目光在上面停留了好几秒。她想起了卫老发给她的那些卫家小辈们的照片,那些卫家小辈的长相也是极优秀的,但跟覃霄一比,瞬间就失色许多。 覃霄的长相真的无可挑剔。 林奚小小走了一下神,在覃霄垂眸看向她时才恍然惊觉自己在做什么,下一秒佯装镇定走开。 两天后。 今天是卫老的生日,林奚第一次穿上正经礼服,并学着教学视频给自己盘了个头发,超常发挥让自己看起来还挺有模有样。她满意于今天的装扮,出门时发现覃霄正靠着她的房门垂眸发呆。 她微微吃惊,问他:“怎么待在这里?” “院门外来了辆车。”覃霄说,说话间目光从她今天格外与众不同的装扮上扫过。 “是来接我的。”林奚回答,“我现在要去参加卫家的一个晚宴。” 覃霄闻言立刻动了,一副要跟她出门的样子。 林奚拉住他衣服一角:“今天你就别跟着我了。” 覃霄沉默,半晌,问:“为什么?” 林奚失笑:“当然是因为你没邀请函呀,还能因为是什么?” 覃霄阐述着一个事实:“没有邀请函我能进去。” 这个事实让林奚面皮一抽,她当然知道他的意思,但—— “你不能。”她说。 覃霄以为她没明白,解释:“人类的规则在我这里无效,我能……” 林奚加重语气:“不,你不能。” 这听起来不像“你不能”,而是“你不许”。 覃霄:“……” 林奚朝他笑,说:“乖。” 说着,看了眼时间就要离开。 覃霄跟了上来,林奚察觉了,回头朝他无奈道:“那是四大家族举办的宴会,覃霄,我们不能在那里弄出混乱来,不好。” 覃霄默然,想了想说:“如果是不会产生混乱的进入方式呢?” 林奚:“咦?” 覃霄不说话了,也不再跟着林奚,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林奚:“……” 感觉,似乎有点不太妙…… 林奚没有多余的时间思索,卫家特意给她安排了司机前来接她,等了有一阵了,她不好让人家继续等,只好先忽视某神明的问题下楼去。 她坐上卫家的车,一路朝郊区前行,卫家老爷子的生日宴就在郊区的私人别墅举行,那里毗邻天然琥珀,周围绿树成荫,是卫家的度假别墅。 林奚在卫家司机的保驾护航之下一路顺利地抵达会场,她低调入场,期间没有跟卫家人接触。 她只想在宴会尾声时上前跟卫老道声生日快乐,并不想在宴会上出风头,而卫家那边记着她说过不想冒头,因此没有主动跟她接触。但卫家并没忽视她,好几次林奚发现卫家人不着痕迹地跟她用眼神打招呼,其中包括卫家老爷子。 林奚对这个状态很满意,没有卫家人的关注,她只是在入场时因为长相惹眼引起过一点小轰动,后面就没有宾客多留意她这个小人物了。 毕竟是卫家老爷子的生日,来客众多,各个有头有脸,林奚却不关注这些,选了个相对冷寂的角落里待着。 她以为这些大人物急着编织交际网不会注意到她,事实上也差不多,不过还是有一个人找上了她。 那是一个跟林奚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身上穿着高级定制,他不知为何而来,一言不发坐到林奚身边的位置,单手撑着下巴,安静地看着林奚,安静地看着,看着…… 林奚五感完好,自然不可能忽视这道视线,面皮一抽,本来正在研究地上草坪的她转而抬起头看向宴会中心,似乎对宴会中心充满了兴趣。 ——会场的所有人都会宴会中心感兴趣,她只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与众不同。 她想让自己看起来非常普通,以此打消身边这个陌生人对她的关注。 但……她没想到自己的这一举动给了身边年轻人搭话的机会,这年轻人开始给林奚介绍:“现在正在跟卫家老爷子说着话的人是周家的家主周卓。周家是四大家族之首,没想到周卓这么给卫家面子,竟然亲自来参加宴会。” “在卫家老爷子身边站着的是卫家的继承人卫明风,一个善良过头的家伙,如果卫家落在他手里……呵。” “正在跟卫明风说话的是叶家的家主千金叶顾,一个男人婆……” 林奚:“……” “周家的周卓,叶家的叶顾……”年轻人忽然转头看向林奚,说,“其实这次卫老爷子生日,四大家族都有来人。”说到这,这年轻人扬唇一笑,“还没来得及跟你介绍,我是四大家族谢家的代表谢罗松,你好啊,美女~” 林奚被这一笑油得有点心理不适,手一抖,力气失控,把手上戴着的一条手链给扯断了。 手链掉落在地,她弯腰去捡,以此来躲避这年轻人的搭讪。 是的,她现在发现了,这个年轻人在跟她搭讪。 她正要去捡手链,一条被高级西裤包裹着的腿忽然伸过来,不轻不重地踩在那条手链上,她一顿,缓缓抬头。 “你这是在做什么?”她看向腿的主人,嘴角不善地扬起。 腿的主人,即谢家的代表谢罗松朝她眨巴眼:“这种东西坏了就坏了,明天我送你一条。” 林奚:“……” 她正想着要不要把这人的腿卸了,然后明天还他一条,这时又有一人来到了这个僻静的角落。 来的人是卫云林。 卫云林不是作为卫家继承人培养,对外存在感不强,他的到来并没有几个人注意到。 今天的卫云林似乎遭遇了什么不顺,平时总是脸上挂笑的他反常地冒着丝丝凉气,眼神也异常的淡漠,看着这个样子的他,林奚微微一怔。 此时卫云林正在看着谢家的那位代表,并冷然问道:“你在做什么?” 谢罗松认出卫云林,扬起假笑:“是云林啊,好久不见。” 卫云林没跟他玩这些表面功夫,冷着脸问:“你在做什么?” 他的态度让谢罗松有些不愉,收起了笑,冷哼:“你没看到吗?这位美女的手链坏了,我看不过去,打算送她一条。” 说话间,谢家的这位代表朝林奚挤了挤眼。 林奚被辣到眼睛,不忍直视地挪开视线。 她只挪开了两秒,忽然听见一声惨叫,吓了一跳,回头一看,震惊地见那谢家代表转眼间便变成了单脚鸡,那条踩着林奚手链的腿不翼而飞了! 她张大嘴,好家伙,这谁做了她想做的事啊! “啊啊啊啊!!!” 谢罗松大声惨叫,把整个宴会的人都吸引了过来。 场面有些混乱,但站在单脚鸡谢罗松面前的卫云林却什么反应都没有,只低头漠然地看着谢家的单脚鸡痛呼惨叫。 这一幕太过反常,林奚神色一动,看向卫云林:“你该不会……” “嗯,是我。”“卫云林”道。 林奚:“……” 她扶额。 ——如果是不会产生混乱的进入方式呢? 林奚还记得自己出门前覃霄说的那句话。 呃。 还真来了啊! 林奚指指那痛得满地打滚的谢家代表:“那只单脚鸡……” 覃霄说:“也是我。” “……做得挺好。”林奚竖起了大拇指,她真觉得好,因为她也很想这么做,但…… “就是太闹了。”她叹气。 顶着卫云林皮囊的覃霄眸光闪闪,下一秒,惨叫消失了,混乱也消失了,柔和的轻音乐曼妙萦绕,会场一片欢声笑语。 林奚晃了晃神,察觉自己正在低头研究地上的草坪。 她恍惚觉得自己丢失了一段什么记忆,下意识地扫了一眼自己的手腕。她的手腕上戴着一串手链,颇有姿色,衬得她皮肤挺白。 她愣了愣,觉得有点……违和。 砰—— 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撞击声,她抬头一看,看见在离她不远处的地方,一个穿着高级定制服的年轻人狼狈摔倒在地,似乎是因为自己的不小心来了个平地摔,旁边都是压抑的笑声。 林奚眨了眨眼,她本来跟这年轻人无冤无仇,却莫名也想跟着人群笑一笑。 她嘴角难以克制地上翻,这时,一双大长腿出现在她面前。 来者是卫家的少爷卫云林,林奚仰头看着对方,见其表情收敛,眼中皆是漠然,一瞬间,她像是被什么电波击中了,脱口问:“覃霄?” “嗯,是我。” 第42章 献祭 “你这什么情况?”林奚目瞪口呆。 “你不让我跟着。”覃霄说,所以他自己来了。 林奚:“……” 她嘴角抽抽,“卫云林本人呢?” 覃霄道:“还活着。” 林奚:“……” 这是什么回答? 覃霄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说法是存在问题的,微顿之后改说得详细了一些:“他在自己床上睡过头了。” 林奚捂脸。 她抬手的姿势使得手腕上的手链往下滑了滑,覃霄的目光落在了上面,突然伸手从那手链上拂过。只轻轻一下,那原本造型好看但材质并不特别的手链一下子脱胎换骨,变得有点不一样了。 林奚注意到他的动作,疑惑地看看手链又看看他:“???” 覃霄没有解释的意思,在她旁边坐下。 林奚承认,覃霄来后,她的心情好了不止一点半点,宴会的枯燥一扫而光,尽管覃霄大多时候都保持着不言不语的状态,好像并没有什么存在感一样。 林奚看向宴会中心,卫家老爷子被几个人围住,有男有女,年龄层不一。 林奚晃了晃神,莫名对卫家老爷子身边的那几人有印象,正在跟卫家老爷子说话的是周家的家主周卓,旁边那个飒爽的女孩子是叶家千金叶顾,而……她的视线挪转,落在人群中某个刚刚才体验过平地摔的倒霉男子身上。 这人是谢家的代表谢罗松。 林奚对自己的博闻广识惊住了,违和感涌上心头。 她看向覃霄,小声道:“覃霄,我总感觉有点奇怪,好像忘记了什么东西,是不是有觉醒花种在这里做了什么?” 覃霄看向她,说:“是我。” 他坦诚,“几分钟前我卸了那边的人类的一条腿,他太吵闹了,所以让时间回流了一段。” 林奚:“……” 啊。 听起来有点惊悚啊…… 不过这倒是能解释她为什么觉得违和了。 她没问覃霄为什么要对一人类这么“关爱”,覃霄绝不是那种喜欢无缘无故针对人类的类型,他总有他的理由。 她释然,放下一切,对覃霄说:“既然来了就好好玩吧!” 她从一路过的侍者那里取了两杯果汁,将其中一杯递给覃霄,另一杯留给自己。 她整个人放松下来,一边喝着果汁一边小声跟覃霄说说笑笑。 她正跟覃霄说着话,忽然感觉脚下痒痒的,低头一看,对上一双圆溜溜湿漉漉的眼。 那是一只圆脸的动物,很矮小,身上毛茸茸的,顶着两只天线耳,颜值十分,娇憨又可爱。 是哪位客人带来的宠物吗? 林奚想。 天线耳蹭蹭她,朝她呜呜地叫,叫得林奚她手痒痒,控制不住弯下腰去,想撸一把。 但天线耳没让,小屁股一扭,朝着旁边走了。 它走向另一位客人,抖抖耳朵,再度实行“勾|引”之姿。林奚怅然,用手肘轻轻推了一下旁边的覃霄:“覃霄,你看那小东西,好可……” “爱”字没来得及出口,见那天线耳突然张大嘴,露出一口锯齿状的利牙! “小心!”林奚神色一变,猛地站起身,将那客人往旁边一拉。 那客人被林奚拉得一踉跄,泼了自己一身红酒,脸难看得不行,正要出口“问候”,余光忽然瞥见旁边的一张桌子晃了两下,砰——倒地成尸了。 原因是缺了一条腿。 而缺的那条腿被一只毛茸茸小动物含在嘴里,咔嚓咔嚓,碎屑乱飞。 客人:“!!!” 他意识到如果自己不是被人拉了一把,现在替代那条桌腿的可能就是他自己的腿! “有、有变异动物!”客人高喊。 这一声高喊就像打响了某种信号|炮一样,下一瞬,上百头变异动物从远处的生态湖涌来,有地上跑的,天上飞的,甚至还有蠕动而来的! “哇哇!!!!” 有客人吓得哇哇乱叫,“天啊!” “镇定!镇定!不要慌!” 卫家老爷子大喊镇场,话落,卫家私卫有条不紊地出动,这是一支足足由三十个觉醒花种组成的队伍,他们穿着统一的服装,一边护着客人撤退至一旁,圈下一个保护圈,一边攻击那些变异动物,整个过程有条不紊。 卫家的觉醒花种私卫训练有素,强大得让人心惊,一时间定下心来。 但——变异动物实在太多了,它们源源不断地涌入,死了一批又涌来另一批,没完没了似的! “这不像是一般的变异动物入侵……” 终于,客人中有人窃窃私语,“像是被谁给控制的……” 同样待在保护圈中的林奚也认同这一点,这些变异动物来得突然,规模不小,却很有组织,和寻常的动物潮区别很大。 有人故意在卫家老爷子的生日宴上搞事。 林奚想。 “林奚——” 身后有人低呼,林奚闻声回头,看到是卫明风来到了她身边。 卫明风朝她安抚一笑:“别担心,我们有处理好的。” 林奚目光闪烁,朝他点头。 但实际情况并没有像卫明风的安抚那样进行,卫家的觉醒花种私卫虽然厉害,将宾客们保护得密不透风,但变异动物同样任性十足,不断地涌入,涌入,虽然造成不了什么伤害,但也实在烦人得很。 林奚被挤在人堆堆中,加上天气渐热,这滋味可不好受。 她看着外面的战斗,用手指戳了戳身边的覃霄,踮起脚在他耳边低声问:“覃霄,这些变异动物其实被谁给控制了吧,你知道是谁控制了它们吗?” 覃霄几乎贴身挨着她站着,闻言微点了一下头,说:“知道。” 林奚眼眸一亮,问他:“是谁?” 覃霄不答,反问她:“你想要知道?” 林奚没说话,只给了他一个眼神:当然! 大概是看出了她眼眼神中的坚定,覃霄的眼神有了些许的变化。他看了她一会儿,对她说:“你过来一点。” 林奚下意识地朝他的方向靠了靠。 她只靠过去了一点点,但这一点点就足够了,覃霄只是稍微一低头,就将唇压在她的唇上。 霎时间,林奚感受到了微凉的温度。 她瞪大双眼,僵住。 “林——” 转头正要跟林奚说话的卫明风也僵住了。 “唔——”林奚回神,往后仰了仰,避开了两人间的接触。但下一瞬就被一只手托住了后脑,以并不强势的力度将她重新压了回去。 她再一次感受到了那微凉的温度,同时后脑被以温柔的力度抚摸。 那一瞬间,她忘记了躲开。 卫明风看着这一幕,终于从震惊当中醒神,立马就要伸手去拉开自己的“堂弟”。但手只动了动,一道冷然地视线打在他身上。 他再一次僵住。 他感受到了浓浓的独占欲,那道视线在无声地警告着他。 他手一颤,竟然被这道视线给压制了! 这个人不是他的堂弟。 卫明风忽然明白了这一点,脑海中一片空白。 另一边,林奚察觉到不少视线往她身上飘,陡然清醒。她用被压住的唇含糊地唤了一声覃霄的名字。 覃霄听见了,应了,然后退开了一点。 他用手扭转她的脑袋,低语:“看。” 林奚不解,但很快就明白了这个“看”的意思。 不知什么时候起,她的视野已然大变了个样,目光所及之处都是繁复的发着光的细线,细线的一端牵连变异动物,另一端则集中在人群中的一名妇人身上。 她意识到,覃霄是在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她,是谁控制了变异动物。 就像她想要的那样。 林奚:“……” 她面色恍惚,怀着极度复杂的心情戳了戳一旁的卫明风。 “卫明风……”她指着人群中的妇人,“那人……” 卫明风:“什么?” 林奚道:“那人可能就是这群变异动物的操控者。” 卫明风:“……诶?” 卫明风不知道林奚是靠什么样的方法找出操控者的,但当他选择信了林奚,让人制住了那名妇人之后,果然不再有变异动物入侵。 异动结束。 事后卫家人查出那名妇人是个觉醒花种,服务于周家,但周家拒绝担责,一口咬定这名觉醒花种叛变了。 林奚不清楚这件事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大家族之间的交手不是她这样的普通市民所能参悟的,她被卫明风送出了会场,安排她回家。 离开前,卫明风看着她和覃霄欲言又止,似乎有许多的疑问要问,但最终还是把这些疑问咽下去了。 他叹了口气,让司机把人送走。 司机载着林奚和顶着卫云林皮囊的覃霄离开,然而车子开出没多远,便和另一辆车发生了小刮碰。 林奚坐在后座,见事故不严重便没下车,只打开了车窗看卫家的司机跟事故另一方商谈。 不久,事故另一方的车辆的后座也将车窗打开了。 林奚条件反射地看过去,然后……定住了。 她看到了一名穿着西装马甲的中年男子,气质儒雅,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但保养得极好,皮肤状态极佳,只有眼角有些细纹。 林奚从未见过这人,却在看见对方的那一刹仿佛灵魂一震,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袭上心头。 儒雅男子并不比她镇定多少,他本是沉稳的模样,却在与她对视的那一刹嘴唇都颤了颤。 “怎么了?”覃霄发现林奚的异常,问道。 问的时候顺着她的视线看向了对面的那一辆车,下一秒他的眉头动了动。 覃霄想起了久远的记忆,久至几千年前,人类匍匐在他脚下,哀求:“神,我想活着。” 他无聊至极,便说:“好。” 但他有个要求。 “把你的至爱给我。”神说。 神给予人类生命,神夺走人类的至爱,那是一场交易。 最终,人类为了自己,献祭了自己的至爱。 第43章 至爱 这是一场很小的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于是商讨结果就变成了互相道个歉就完事了。 当车子重新启动上路,坐在后座的林奚却仍然沉浸在刚刚的那一眼当中。 她的心脏砰砰砰地跳着,反应很大。 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许久,问开车的卫家司机:“刚刚那车上的人是谁?” 卫家司机常年接送卫家的少爷小姐们,见识比林奚要广得多,还真认识那车上的人。 “那是谢家的家主谢南真。”司机回道,“他是听闻宴会出了事,来接参加宴会的谢家少爷的。” 谢南真? 当林奚听到这个名字,胸腔里的那颗更加剧烈地跳动着,熟悉的感觉席卷而来。 她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低声问:“谢家少爷?这次代表谢家来参加宴会的谢罗松难道是那位谢家家主的儿子?” 司机失笑:“怎么会?谢家主没有子嗣,那为谢罗松先生只是受谢家主的提拔才改姓谢的。” 林奚喃喃:“没有子嗣?” 司机应道:“是啊,众所周知谢家是不需要继承人的,因为谢家主本人就是一名尊贵的觉醒花种,能力是——不死。据说谢家已经在谢家主手上繁荣上千年了。” 林奚惊讶。 司机虽然给卫家打工,却丝毫不掩饰对谢家主的好感,话里话外对谢家主十分尊重。 林奚察觉到了这一点,也能理解,因为她虽然没有见过谢家主,也不了解对方,但对谢家这个大家族并非一无所知,事实上她听说过谢家,说谢家是四大家族里最热衷于慈善事业的家族,这样的家主会得到他人的尊敬和喜爱是很正常的。 林奚以前觉得四大家族距离自己很遥远,而自己那么普通,所以并不怎么关注那些人,眼下她却产生了想要了解一个人的冲动。 她想要了解谢家家主谢南真。 怀着这样的想法,林奚一回到家中就上网搜寻起了谢南真的相关信息。 但不多。 谢家主并不是一个喜欢抛头露面的人,谢家这个家族的名气远远高于谢家家主本人。 林奚在网上逗留很久,但搜索到的信息并不多,正要失望收手,却在这时很偶然地进入了一个小众论坛。 那是一个关于花的讨论的论坛,论坛用户很特殊,是一群十分关心花的网友。 林奚是用搜索关键词的方式进入的论坛,所以进去的那一页是关于【谢家主】的讨论。 一个网友在帖子里回复说:【你们知道谢南真吗?就是那个特别喜欢做慈善的谢家主,他救助了好多人,贫困者、重疾者、因变异动物入侵而导致的受害者等等,他超帅的!你们知道他其实也很关心花吗?偷偷告诉你们,他秘密建立了好几个花的“幸福村”,“幸福村”和“收留所”不一样,那里真的是超幸福的地方,是个帮助流离失所的花安详度过最后时光的幸福之地。谢家主带领谢家做慈善,但建立“幸福村”的事并没有对外宣传,这可能是因为现在社会人们对花不友好吧,所以他没有提及过这件事,不想因此挑起不必要的矛盾,只默默为花提供帮助,真的是个世纪大善人!】 这名匿名网友不知道从哪儿得来的消息,连幸福村的地址都知道,还上传到了论坛里,不过关注的人并不多就是了。 林奚在网上查了这么久,看到了关于谢南真的许多善行,却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给花施行善举,和所有看过这条回复的网友一样惊讶。 她又在这个论坛逛了很久,但再也没有看到谢南真相关的帖子。 她退出论坛,对着电脑屏幕发呆。 很久很久以后,她做了一个决定——她要去那名网友提供的幸福村地址看看。 她想她可能疯了,不然怎么会如此关注一个只有一面之缘、连名字都是从别人那里听说到的人。 她知道自己的状态不太对,也很难解释自己的行为,但本能地追逐。 她倒要看看那个谢南真是不是真的对花那么好,那个谢家主是真善还是伪善! 怀着这样的目的,林奚选择了一个日子出发了。 据那名网友说,谢家建立了好几个“幸福村”,但这名网友附赠的地址距离k市并不远,就在k市隔壁市的一个小镇。 林奚跟婆婆说了自己要出门旅游,婆婆没管她,但因为覃霄要跟着她去,这让婆婆误会了她的这次“旅游”的目的,看她和覃霄的眼神都变了。 林奚:“……” 算了,在婆婆眼里,她和覃霄早就是那种不清不白的关系了…… 林奚一开始是打算乘车去隔壁市的,但临时多了个跟随者,便退了车票,选择了……搭乘覃霄。 唔,是字面意思的搭乘。 覃霄的性能显然要比任何交通工具都要强,只一眨眼的功夫,两人就顺利抵达了目的地。 当林奚双脚站在小镇的土地上,看的是一片活泼的街景,大概是因为恰逢赶集日,街道人来人往,热闹至极。 小镇上人很多,但看不见花的身影。 林奚在疑惑中拉住了一位乡民,跟对方打听“幸福村”的事,在她出口大厅之前,她本以为自己会白跑一趟,毕竟网上信息真假掺杂,她极有可能是被某个无聊网友的无聊发言给骗了。 她本以为会这样,但没有。 “你说‘幸福村’?哦,你要去那里啊,我给你带路啊!”那名乡民这样告诉她,非常热心。 “幸福村”不仅存在,而且一点也隐秘! 林奚从那位乡民口中得知,“幸福村”对外大门大开,十分欢迎志愿者前去帮忙。 提及“幸福村”,乡民表示:“我媳妇儿前段时间还去帮忙过,等这段时间农忙过了,我也准备去咧!” 林奚:“……” 事实上林奚在来到这乡下小镇之前,是怀着几分恶意的,她觉得谢家不可能真的对花那么好,不然怎么可能把“幸福村”建立在这样偏远的乡下,这感觉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企图似的。 但现在她有些动摇了,因为这附近的乡民的态度。 她发现了一件事,她发现这个小镇的镇民普遍对花非常友好,这让她不由产生了另一种猜测——谢家之所以把“幸福村”建立在这里,是因为这里是个对花非常友好的环境。 一时间,林奚的心情变得复杂。 她在乡民的带路下来到了“幸福村”。 “幸福村”没有设立在镇子上,而是在距离镇子不远的乡下,那里依山傍水,一眼望去满目的苍翠。 谢家斥资在那里建立村落,雇佣帮手照顾花,还遣人保护这里不受变异动物入侵。 林奚临时决定以志愿者的身份潜入,覃霄和她一样。 “这里住着上千名花,都是从周围的城市里送来的,其中k市的最多。”当村里的管理者知道志愿者要来,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给他们介绍这个特殊的村子的情况,“k市是大城市,更繁华也更浮躁,因此花的遭遇也更复杂一些。” 接待林奚和覃霄的志愿者说:“花被抛弃后留给他们自己的时间就不多了,大多数花都会在一个月内凋亡,这是他们的宿命,我们无能无力,只能竭尽所能给他们提供一个舒心的离别之地。” “你们是第一次做志愿者吧?那我有几点要提醒,一,我们这里的花都是被人类所抛弃的,他们并不亲人,所以不要期待自己的好意会得到回应;二,刚来的花会本能地想要逃离,会暴躁一些,希望你们能更耐心一点;三,花在这里待上一周之后性格就会变得安静,不过是忧郁型的安静,你们别太惊讶。” 管理者将花的情况一一转述,非常贴心,也是真心实意照顾花的感受,林奚能感觉得到,这里的人是非常非常善良的,至少对花是这样。 林奚和覃霄在经过了管理者的考察之后就拿到了自己的任务,他们需要照顾一栋房子里的六名花。 管理者说:“这六名花是上上周来的,性格都稳定了下来,因此照顾他们并不为难,只要按时给他们食水就好。哦,对了,偶尔他们也会想要出门转转,不要阻止,但要注意别让他们跑丢了。” 林奚点头应下。 管理者看看她又看看覃霄,笑笑:“你们是我们接待过的长得最好看的志愿者,相信花们会喜欢你们的。” 林奚:“……” 唔,管理者太真诚,让她都有点愧疚了…… 管理者跟林奚、覃霄交接完就离开了,她一走,林奚站在院子里发了会儿呆。 她身后的房子里住着六名花,他们是她接下来的一周里的责任。 是的,林奚打算在这里当一周的志愿者。 “……我想我可能真的疯了。”她踢了踢脚下的一颗小石子。 覃霄静静地看着她,抬手摸了摸她的发顶。 林奚的志愿者生活开始了,就跟管理者交代的一样,这里的志愿者生活并不艰苦,她要照顾的六名花都异常的安静,每天只会待在房间里望着窗户发呆。 因为需要用到她的地方并不多,所以给了她出去转悠的时间,当然,每次出门前她有交代让覃霄帮忙看着花。 这天林奚照例出门转了一圈,回去时听到不远处的水潭那边一阵吵吵闹闹的,似乎出了什么事。 她跟随人群跑过去,发现这里差点发生了溺水事件,有名花在玩耍时落水了,一名管理者及时发现了这件事,当即跳下水去救花,却忽视了自己不会水这一点,最后花被救起来了,管理者却差一点溺水了,还好最后运气好,管理者折腾了一阵竟然学会了游泳。 自救成功的管理者被人群围住了,大家都在责怪他太乱来,管理者却憨厚地笑笑,说:“这不挺好,游泳也学会了呢!” 林奚看着那名管理者,心里五味陈杂。 她之所以现在还待在这里,是因为她始终对谢家对谢家主抱有怀疑,但她此时所见却在告诉她,是她这个人太阴暗狭隘了。 她收回视线,沉默着离开了人群。 接下来的几天,林奚依然没有放弃出门转悠,而她的这一举动别的没有发现,倒是发现这里的花的生活状态非常非常好,因为管理者们对他们非常耐心和友善,那种友善是发自内心的,看不出一丁点伪装的痕迹。 “幸福村”就像一个真正的幸福之地,静谧且美好,找不出一丝违和感来。 结束志愿者生活的前一天晚上,林奚确认屋里的所有花都睡了,自己却因为满腹的感慨睡不着。 她来到二来的阳台,就地躺下。 二楼的阳台铺着地垫,是专为花铺的,屋里的花有时会来这里坐着看外面的风景,林奚也喜欢这里。 乡下的夜晚异常安宁,天上繁星点点,此时林奚正出神地看着这片天空。 不久,覃霄来了。 林奚听到了脚步声,没动,依然看着头顶的星空。 沉默中,林奚感觉到覃霄坐在了她旁边的位置。 “这里的生活真的好平和。”她忽然开口说,语气浸了夜色一般慵懒。 覃霄没搭话,手指碰到了她散落在地垫上的头发,卷了卷。 林奚不以为意,侧了下头,看向覃霄。因为这个动作,覃霄那只正在把玩她的头发的手正好戳到了她的脸上。 她愣了一下,下一秒笑了。 “覃霄——”她唤了一声。 “嗯。” “你真的喜欢我吗?” “……” “喜欢。”覃霄说,并不遮遮掩掩。 林奚眸光闪烁,她抬手将双眼遮住,想遮住里面几乎要喷涌而出的悸动。 时至今日,她再迟钝也能明白,她其实非常在意覃霄,是……可以称得上喜欢的那种在意。 微风拂过,送来阵阵青草香。 林奚在这股青草香中闻到了其中的微微青涩,她说:“可是我是人类。” 她是人类,生命短暂,而神却与天地同寿。 所以她不能回应他。 不能。 覃霄手指下滑,滑过她脖颈上那已经变得很淡很淡的荆棘印记,低声道:“很快就不是了。” “什么?”林奚没听太清,“你说什么?” 她挪开手看向他,却不期然撞入一双凝视着她的双眼。 心跳在静夜中鸣鼓一样跳动,怦——怦——怦——她忘记了自己要问什么。 覃霄用手指卷着她的头发,一圈又一圈。 然后,他俯下身,在她的额头落下一吻。 那一刹那,一切都变得安静了。 第二天。 林奚的志愿者生活结束了,她没有在这个村子里发现任何不对劲,这里一切都显得那么正常。 她去跟接待她的管理者交接任务,途中路过一栋房子,见那院门开着一条缝,缝隙中传出一道温和的声音。 “……我有个女儿。” “已经去世了。” “她是我的夫人留给我的宝物,我愿意把我的一切都献给她,包括我的生命。” 温柔的声音门缝里传出,落在林奚的耳中,她一个晃神不自觉停下了脚步。 她的目光挤进门缝,终于看清了门缝里的人。 那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气质儒雅,一双眼睛温柔多情。 那人正在跟院子里一名年轻的花讲故事,说的是他已经去世的女儿在世时的趣事,那么生动。 “林奚——” 接待林奚的管理者看见了林奚,远远地朝她招手,“来这边。” 林奚猛然回神,看了一眼门缝,迟疑了一下,朝管理者走去。 走之前,她听见门缝里传出那名儒雅男子的声音,对方说:“她是我的至爱。” 第44章 真相3 林奚回家没乘覃霄乘的是车,不过中途睡了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回到了家中房间,想也知道是覃霄趁她睡着做了些什么,她不以为意,闭上了眼睡了个饱才起。 她精神饱满地下床,下楼后看见婆婆和加乐正在楼下饭厅吃饭,这个极富生活气息的画面让她恍惚一下,愣了愣问:“……现在几点?” 饭厅的两人显然并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婆婆的反应不明显,加乐却呆住了,下意识地低头看时间,接着报了个数:“八点十一分。” 报完时间,惊喜浮上眉间,“姐姐,你回来了?!” “啊。”林奚也笑了起来,“我回来了。” 离开一周,她回来了。 她龇着牙朝婆婆笑,怪不正经地问,“婆婆,你有没有想你家宝贝孙女?” 林婆婆依然是那副冷淡的面孔,抬头问她,“早饭,吃吗?” 林奚没被她的冷淡打击,笑着应道:“要吃的!” 一切都像她没离开过一样,她喜欢这种感觉。 吃完早饭,婆婆几乎立刻就回屋去了,加乐则收拾收拾要去上班,林奚见他已经上班好一阵了,应该稳定了,便在他出门前问他在哪儿上班。 陈加乐说:“在市中心那边。” 林奚惊讶:“那挺远啊。” 他们住的别墅区虽然也在市区,却不在市中心,还隔了一段距离。林奚本想顺势问他在做什么,但加乐忙着去赶车,慌慌忙忙就跑了。 林奚:“……” 算了,下次再问吧。 加乐一走,房间立刻就冷清下来,林奚有些无聊,在“去把覃霄揪出房间”和“看电视”两个选择中偏向了后者,因为前者也并不像是能帮她暖气氛的那种存在。 于是她打开了电视。 这栋别墅是精装修,里面什么都有,电视当然也有,只是很少被人打开。 林奚打开了电视,坐在沙发上挑选频道。 因为时间还早,娱乐节目都还没开始播,很多频道都被新闻给占据了。林奚看得无趣,正要把电视关了,忽然看见了一则新闻,关于谢家家主的。 新闻里说,谢家家主又给某个福利结构投了一笔八位数的资助,以帮助那些在变异动物入侵事件中失去父母的孤儿。 对于谢家家主的这一善行,主持人满口夸赞,一连用了好几个夸奖词。 林奚想起了“幸福村”,想起了自己离开“幸福村”前看到的那位谢家主,微微有些走神。 啪嗒—— 电视遥控器从她手中滑落,一路滚到了地上。 她弯腰去捡,发现婆婆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客厅。 婆婆没有看她,一眼不离地看着电视屏幕,面容略显紧绷,比平时看起来更加冷淡。 林奚没有错失这一幕,诧异问道:“婆婆不喜欢谢家家主?” 林婆婆闻言淡淡收回了视线,道:“又不认识,谈什么喜欢不喜欢。” 她说句话时明显情绪外露,一点也不像她所说的“不认识”。 她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下一秒转过身去,以避免泄露更多情绪。 她转身朝院子里走。 “婆婆——” 林奚喊她。 林婆婆说:“我出去一趟。” 说完,走了。 林奚:“……” 咦?原来婆婆认识谢家家主么?以婆婆的反应,那的确不是“不认识”应该有的反应吧! 也对,婆婆本来是觉醒花种,以觉醒花种的尊贵,的确有可能认识那样的权贵。 所以—— 他们之间……什么关系? 林奚好奇。 她关了电视跟到院子,可惜这时婆婆已经离开了,不知去向。她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目光忽然转向院墙方向。 金波这一周来过这里吗? 她突然想。 这么想着,她出了家门,朝金波家走去。她到了金波家,却没有见到金波,只见到了金波母亲和金波家的保姆。是的,金波觉醒之后就雇了保姆照顾他母亲。 她问金家保姆关于金波的去向,但保姆也不知道。 怎么一个个都赶早出门呢?都在忙些什么啊? 林奚叹气。 下次见面一定要和金波加个联系方式,她想。 林奚独自一人回到别墅,她万万想到,自己再一次听到金波的消息是在加乐的电话里。 下午,加乐突然给她打电话,说他在自己工作的地方遇到了金波。 “我看到他进来了,他不是还没成年嘛,所以我想他来我们这里会不会不太好。”加乐在电话里这么跟林奚说道,林奚一听,有点反应不过来。 “等等,什么叫来你们那里不太好?!”林奚感觉这信息量有点大,“你们哪里?” 陈加乐惊讶:“金砂娱|乐|城啊,我难道没跟你说过我在这里当保安吗?” 林奚:“……” 金砂娱|乐|城! 加乐竟然在周家的赌城工作! “加乐你……”林奚想说什么,又忽然打住了话头。 她其实是不喜赌城的,她不喜,却也不能把自己的喜恶强加给别人,陈加乐跟她的经历不一样,是个有一点奇怪的人,这么想来,他会选择去那种混乱的地方当保安完全不奇怪! 林奚暂时放下了对加乐工作的关注,将注意力转回到金波身上,她问:“金波去赌了?” 陈加乐在电话里道:“不知道呢,我刚刚看到他一眼,现在不知道他人去哪儿了。” 林奚:“……” 她做了个深呼吸,说,“我知道了,等会儿我过去看看。” 说着,她挂断了电话。 她出门打了辆车到金砂娱|乐|城,抵达后径直走了进去。 一进去被里面的金色系装修差一点刺瞎了眼。 金砂娱|乐|城的第一层是接待大厅,空间很大,却挤满了人,这些人形色枯槁,像是经历了十年八年的饥荒似的,整个人流露着郁郁不得志的气息,他们东一坨西一坨地就地躺在大厅里,而光鲜貌美的前台接应就待在一旁,这些美貌的前台小姐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在此瘫着,面色如常地接待着新客。 林奚扫了整个大厅一眼,有些厌恶地收回视线。 她没去前台那边咨询,直接乘了电梯上楼。 几分钟前加乐给她抱了新消息,说是在金砂的第四层看到了金波,所以她直接去了四楼,想去撞撞运气。 金砂娱|乐|城总共十四层,除了接待大厅,楼上每一层都是赌场,每一层都有新花样,第四层是扑克,林奚不知道到底是哪种扑克玩法,也不想知道,她的目的是寻找金波,仅此而已。 她的运气不错,在一个包间门口看到了倚门而立的金波,大男孩垂首而站,脸上一片冷然。 他不像是来赌博的。 在看到金波的那一刻林奚确认了这一点,同时心中升起疑惑,金波来这赌场做什么? 她走近那个大男孩,戳了一下大男孩的手臂,在对方抬头时整理好表情露出一个灿烂笑容:“哟,好巧啊!” 金波:“……” 时隔一周,金波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似乎有什么东西吸走了他身上的生气。生气少了,那种阴郁的气息便压不住了。 林奚想起覃霄说的话,说金波是有可能毁灭人类的,不由心头一震。 她没把自己的想法暴露在脸上,依然笑着,问这个死神预备役,问道:“金波,你在这里做什么?” 金波眸色暗沉,倒也没有忽略林奚,回答说:“这里是那个男人最喜欢的地方,我过来看看。” 林奚闻言眸光闪闪。 她意识到金波可能跟他的父亲发生了什么,极有可能与他那些变成花的兄弟妹妹有关。 “你……”她犹豫了几秒,问,“你的兄弟姐妹们还好吗?” “死了。”金波说,语气没有一丝起伏。 林奚一怔:“什么?” 金波说:“那个男人没有钱赌了,就把他们卖给别人了。”他顿了顿,补充,“很久了。” 他的父亲口口声声爱着自己的孩子,却轻易把他们杀死变成花,又轻易为了一点钱就把他们给卖了,这就是那个男人的爱。 花被抛弃之后,最多一个月就会凋亡,所以他的兄长和妹妹必然已死。 金波说:“那个男人也是,死了。” 他说,“我杀的。” 那个男人满口谎言,他明明已经卖掉了自己的儿女,却因为害怕被报复一直隐瞒,跟他玩迂回战术,现在终于瞒不下去了,坦白了。 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他杀了那个男人,毫不犹豫。 林奚终于知道金波身上的阴郁气息这么浓了,这个还没有成年的大男孩,却已经遭遇了这么多。 林奚不想让这个大男孩背负没必要的负担,便说:“死了就死了,那个人死不足惜。” 金波没有说话,又低下头去,看着地面发呆。 这时,前面的包间忽然从里面打开,一阵吵闹扑面而来,见状,林奚伸手想把金波拉开,让金波不至于因为挡路跟包间里的赌徒发生矛盾。 她的手刚伸出去,还没碰到金波,却将在半空。 因为她看到了一名熟人。 她看到了婆婆的朋友伏刈。 林奚:“……” 伏刈从容地从包间里走出来,看到林奚并不惊讶,笑眯眯跟林奚打招呼,完了之后转身面向金波,意味深长地说:“小朋友,你说的那个人卖了你的兄弟姐妹,你真的相信那人的说辞吗?” 难怪他看到林奚不惊讶,这在包间门后偷听多久了,能惊讶吗?! 金波猛然抬头,狠厉的目光射向伏刈:“你什么意思?” 伏刈没露怯,耸耸肩,姿态放松。 他的个子很高,体态修长,这会儿微微侧了侧身子,俯身在金波耳边小声说道:“你真想要知道真相的话,就换晚上再来吧,这座赌城到了晚上……更有意思。” 他说这句话的声音很小,小到以为只有金波一人能听到,却不知道林奚的五感强过普通人好几倍,也听到了。 林奚听见了,也知道伏刈在暗示些什么。 伏刈直起了身子,整了整自己的衣襟,朝林奚说:“小林奚,这地方可不是好孩子应该待的,赶紧离开吧,不然我得通知你婆婆了。“ 林奚:“……” 她忍不住吐槽,“那您来这里做什么呢?” 伏刈推了推眼镜:“我跟你们不一样,我是大人。” 他微微一笑,“还是个坏坏的大人。” 说着,退回到包间,将门一拉,合上了。 林奚:“……” 林奚目瞪口呆,瞪了那包间门好一会儿,直到余光瞥见金波动了。 “我们离开这里吧。”金波道。 林奚:“……啊,好。” 两人一起走出金砂,出了这赌城大门,阳光瞬间就照了两人一身,只一门之隔,门内与门外,气氛截然不同。 林奚失神片刻,看着站在路边拦车的金波,想了想,喊了对方一声。 金波应声回头,问她怎么了。 林奚问:“你打算晚上再来这里吗?” 金波脸上表情有了些许变化:“你听到了?” 林奚没有否认。 金波拦到了车,得知林奚也是要回别墅区,两人便共乘一辆。 上了车,金波才回答林奚先前的那个问题,承认说:“嗯,要来看看。” 那个眼镜男明显话中有话,他想弄明白那句话那到底是什么意思,而他的两个兄长和妹妹又到底经历了什么,他想知道。 林奚看他这样就知道自己劝说的不会有用了,她不做无用功,闭上了嘴巴,同时思考起来。 她沉默了,金波却没有,询问道:“赌城里的那个眼镜男认识你吗?” 他想知道关于眼镜男的更多的信息。 “算认识吧,准确来说他认识我婆婆。”林奚看出了他的目的,耸肩,“你别问我,我也不了解那一位。” 金波:“……哦。” 话题戛然而止,车内忽然安静,而这股安静一直延续到了抵达别墅区才结束,他们互相道别,期间没有再谈及金砂娱|乐|城。 晚上九点。 金波出现在金砂娱|乐|城大门外,然而此时的金砂已然关了门,似乎不再迎客。 似乎。 一名穿着体面的男子从豪车上下来,目不斜视走向大门紧闭的金砂娱|乐|城,当男子走至门前,紧闭的大门忽然响起机械声,提示男子刷卡,男子并不慌张,拿出一张黑色的卡片往门上的感应区滑了滑。 门开了,男子走了进去。 门关了。 金波:“……” “你没看错,这家□□是会员制,只对持有门卡的会员开放。” 旁边的暗角传出一道声音,金波看过去,看到一人从黑暗中现身,那人朝他笑咪咪,“哟,好巧啊,我们又碰面了。” 话落,又有一只脑袋探出黑暗中,接着又一个…… 小小的暗角藏了三个人,分别是林奚、覃霄、陈加乐。 金波:“……” “你们……”金波嗓子哑了哑,“怎么会在这里?” 林奚说:“我对夜晚的金砂也挺感兴趣,所以来看看。” 陈加乐道:“我在金砂上白班,从来没见过晚上的金砂是什么样,碰见姐姐要来,就一起过来看看。” 覃霄:“……” 覃霄什么都没说,他只是习惯跟着林奚罢了。 金波默然。 林奚打了个哈欠,说:“可惜这里似乎不让普通人进去。” 陈加乐补充:“正常渠道是这样。” 说完兴致勃勃,“我们要偷偷进去吗?” 林奚“咦”了一声:“怎么‘偷偷’?” 话音刚落,一只巨大的蝴蝶撕扯着从黑暗中诞生,优雅地扇动着翅膀。 林奚打量着这只巨大的黑白有翅动物,沉吟:“……有点眼熟。” 唔,有点像她以前一伞戳死的那个。 陈加乐突然害羞:“这是我自己捏的形态,是不是不太有创意?” 林奚:“……” 算了,谈这个做什么。 陈加乐指了指上方:“我感觉我们可以试着从上面走,乘坐这只蝴蝶。” 林奚一听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金波先一口答应了:“那就拜托你了。” 陈加乐郑重点头:“包在我身上!” 说着,两人一前一后坐到了大蝴蝶的背上,然后同时扭头看林奚,等待她上来。 林奚:“……” 呃,行吧。 她心情复杂地走向那蝴蝶,可只走了两步,被覃霄长臂一揽带走了。她突然从原地消失,只片刻间又回来了,对着满脸都是诧异的陈加乐和金波说:“你们做蝴蝶上去,我跟覃霄单独走。” 说着,又消失了。 金波、陈加乐:“……” 两人相视一眼,看着彼此眼中的沉思。 “……跟着姐姐的那个男人不是人类吧?”金波道。 “也不是觉醒花种。”金波说。 两人都沉默了——覃霄到底是何生物? 他们不是没发现过异常,只是从来没有深究过罢了,一个不是人类也不是觉醒花种的存在,那到底是什么呢? 另一边,林奚一睁眼,发现自己被淹没在了人堆里,入耳皆是兴奋的呐喊。 “冲啊!632号,杀光你周围的垃圾玩意儿!冲冲!!” “啊啊啊,88号,88号你怎么死了!站起来,给我站起来啊!!” “哇,我觉得今天的128号势不可挡!!” 林奚的五感早就被强化,能清晰地听见各种各样的叫喊,她愣了一下,缓缓抬起头。 那一刹那,她看见了密密麻麻的人头,无数穿着得体的男男女女聚集在广阔的看台上,男的挥臂呐喊,女的捂嘴浅笑,他们面色潮红,一个个兴奋得像被整洁衣冠包裹着牲畜。 林奚有点懵,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个情况。 就在这时,旁边一人忽然举着小刀朝她刺来,她本能地躲避,避开了这把要命的刀子,正要问这人为什么拿刀刺她,下一秒见血液飞溅,那人被另一人举着刀利落地刺中。 被刺中的人倒地抽搐,几秒之后化成一堆艳红的花瓣。 这名死者不是人类,而是[花]。 林奚恍然惊觉,意识到自己掉落在了一群互相残杀的花当中,而看台上的那些人正欣赏着这场杀戮盛宴。 剧烈的愤怒席卷而来,林奚双手颤抖。 一只冰凉的大手伸过来,包裹住了她颤抖的手,她朝手的主人看过去,后者一双眼眸浅浅淡淡,说:“我觉得这里应该是你最想来的地方。” 所以他带她来了,让她亲眼看看这一场由一群披着人皮的魔鬼亲手制造的罪恶。 伏刈说夜晚的金砂娱|乐|城更有意思,原来说的是这个。 林奚忽然想到,金波的父亲之所以把自己的孩子杀死变成花,或许还有一个更符合对方赌徒身份的理由,那就是把变成花的孩子们送到这里。 她只要稍微联想一下就能想到一些更为恶劣的东西。 林奚感觉到鼻间空气变得潮湿了起来,她想到了什么,猛地睁大眼。 同一时间,雾气在眼底蔓延开来。 林奚扭头一看,果然看见金波来了,他来了,还释放出了杀人浓雾,那个大男孩一定也发现了,发现他的父亲将自己的孩子全都变成花的真正原因。 是的,夜晚的金砂娱|乐|城才是一座真正的赌城,它的真正客人是一群有钱人,他们花钱赌的是花,他们让花聚集在一起互相残杀,赌哪个号码牌的花是最后的胜利者。 而白天进入金砂娱|乐|城的那批人,他们只能算是潜在的工具,当他们被这里吸干了钱财,□□的人就会出面告诉他们生财的道路,那就是将自己的亲友变成花,训练自己的花如何与别的花厮杀,为此□□会帮忙提供药物,如果自己的花成功进入了“赌桌”,不论胜败,都会获得一大笔钱。 金波的父亲只是沦落为金砂娱|乐|城的众多工具中的一个。 “啊啊!!” 看台上,有人尖叫着变成了一滩血雾,接着是第二滩,第三滩…… 第45章 愿意 浓雾漂浮,严重遮挡视线,但惨叫声却仿佛溶在雾中的每一个水分子中一样,随着流动,送入到看客们耳中,非常清晰,就像近在耳边。 一声惨叫,两声惨叫,三声惨叫,接着停止了。 但惨叫后的安静更能触动人们心中的恐惧。 “怎么回事?” “出事了吗?” “主办方呢?” 看客们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本能地察觉出事了,慌张起来。慌张,但并没有满场乱跑,因为在场的每一个看客几乎都经历过一两件变异动物入侵事件,深知在人群聚集时乱跑乱动是十分危险的一件事,甚至和动物入侵本来带来的危险性相比也不差。 这些上流阶层接受着良好的避难教育,因此此时还算有序,他们慌的是,为什么主办方没有及时站出来引导退避。 一名貌美贵妇伸出纤纤玉指,紧紧抓住身旁的一名戴眼镜的男士,整个人都往对方身上趴,浑身止不住地颤抖。 那名男士倒是镇定,他是这场浓雾中为数不多的从头到尾都保持冷静的人,此时他悠闲地推推眼镜,打量着一片浓白的四周。 “哎呀。”男士小小惊叹了一声,随着双眼一眯笑了起来,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语气说,“那孩子还挺能干。” 趴在他身上的八爪鱼一个劲地颤抖,抖得这名男士心情都有些不好了,于是他侧了侧头,对趴在他身上的貌美贵妇说:“夫人,您是在把我当件减肥器具在用吗?” 这名男士不是金砂娱|乐|城的会员,但他是夜晚的金砂娱|乐|城的常客,进入方式就是给一些贵妇千金作陪,今天他就是身边的这名贵妇的男伴。 男士叹气:“夫人,您的体态相当完美,所以请不要再抖了。” 贵妇被这场剥夺了视线的浓雾以及先前的惨叫吓得够呛,哆哆嗦嗦道:“我也不想啊,但我怕。” 说着,她将自己的男伴抓得更紧了,说,“伏刈,你也是觉醒花种吧,除了给人整容,你还有其他的能力吗?能不能带我离开这里?” 眼镜男士,即伏刈笑了,摊开手:“抱歉,夫人。” 贵妇一听这话,失望至极,小声抱怨道:“你这个觉醒花种当的也太没用了……” 在几天前贵妇可不是这么说的,当她从伏刈的手里得到美丽容颜,当场夸赞伏刈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觉醒花种。 因为伏刈给她带来了优越容貌,她和伏刈交好,这才带伏刈来了金砂娱|乐|城。 听到贵妇的抱怨,伏刈没有生气,反而来出薄薄笑容,说:“抱歉夫人,是我没用,让您担惊受怕了是我这个男伴的失责。” 说着他话头一转,“不好意思,我这就让您不再经历这些糟糕的事情。” 贵妇一听,喜上眉梢:“伏刈,你能救我出去……” 话还没说完,被一双手轻轻拂过头顶,下一秒意识飘远。 一分钟后,伏刈离开了座位。 他朝着看台入口的方向走去,畅通无阻。 他走着,身后多了一排排的器物,或是一件桌椅,或是一些瓶瓶罐罐,甚至还有丑陋的石头。 不久前,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还是一个个活物,是人。 同一时间,原本已经消失的惨叫声再一次响起,这一次是六声,让人毛骨悚然。 看客们终于坐不住了,有人尖叫着朝出口方向冲,但这些人都纷纷化作了血雾,霎时间,无人敢动。 千金贵妇们呜咽,哭花了脸上精致的妆容,衣冠楚楚的男士们被冷汗汗湿了身上昂贵的服饰,惨白着一张张脸。 这场浓雾会“吃”人,但它“吃”人的方式并不是那种胡吃海喝,而是精细地挑选着来,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死的人是谁。 这是一场属于某个觉醒花种的玩乐。 在场的看客们最懂的就是玩乐了,所以他们明白。 “啊啊啊!!!” 终于有人被逼疯了,捂着头大喊:“是谁在逗你爷爷玩儿?敢不敢给爷一个痛快!” 话落,他身边突然炸开一团团血雾,喷了他一身。 但他本人没事。 血雾的范围以他为中心向外扩散,唯独他,他完好无损。 周围的人发现了这一特点,咒骂着朝那人扑过去,拳脚并用扑倒那人,而这些人发现,只要他们的拳脚不停,这雾就会停止“吃”人。 于是周围更多的人扑向了那人。 那人被活活打死了。 另一边,林奚正被自己的发现所震惊,回过神来发现血雾弥漫。她愣了愣,条件反射想要跑去制止金波,却在想到金波的遭遇,想到这里的花的遭遇,想到看台上那一群人的丑恶面孔之后,竟觉脚下沉重,脚步也随之变得迟疑了起来。 她几乎以默认的状态看着血雾炸开,一团接一团。 但看着看着,她发现金波发泄愤怒的方式有点不对劲。 金波太像在玩乐了,这简直就像是在报复人们把花当成玩具一样摆弄,他自己也把人类当成玩具一样摆弄。 这…… 林奚皱眉。 她几乎默认了金波的泄愤,却不太赞成金波选择这种方式,这是一种不太健康的心理,她不想那个大男孩变成这样。 这么想着,她不再迟疑,戳了戳身边的覃霄,让他带她去金波身边,覃霄没有拒绝,于是一眨眼她就去到了金波身边。 一现身,她张嘴就要喊:“金——” “小朋友——” 一道声音突然响起,打断了她的唤声。 是伏刈。 雾太大了,所以比林奚早来一步的伏刈就像是突然从浓雾中现身的一样,他无声无息地出现,一出现就从金波身后拍了拍那个大男孩的肩膀并笑呵呵地说道:“别再这玩了。” 话落,他周围的浓雾涌动起来,猛地将他包裹住! 星星点点的血红从浓白的雾中浸出来。 “伏先生!”林奚惊呼,大概是听见了她的声音,周围的雾颤动着散开了一些。 “啊。”小小的惊叹才浓雾中传出,伏刈的手从雾中伸了出来。 那只手上布满了细密的伤口,但并不严重。 因为是觉醒花种,刚刚的浓雾一击并没有直接要了伏刈的命。 见状,林奚松了一口气。 只松了一点点,因为她紧接着便发现金波的情况不对劲。 非常不对劲! 此时的金波俨然已经失智,他直挺挺地站在这里,眼中却空无一物般,就像一具还算鲜活的空壳,源源不断的浓雾从他身边蔓延开去,这些雾在帮助他惩治别人的同时也在消磨着他的善良和理智,而他现在放出的雾太多太多了! 她想到了什么,环视周围一圈,在不远处看到了与金波同行的加乐,后者正蹲在不远处,托着腮,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场杀戮。 注意到林奚的目光,朝她看过来,高兴喊了一声:“姐姐——” 林奚:“……” 她还以为加乐会被失智的金波攻击呢,是她想多了。 就在这一会儿,周边的雾又散了一些,伏刈整个人露了出来,他挂彩了,但他似乎并不在意这一点,依然笑眯眯的。 随即他注意到了林奚,怔了一下,显然很意外她也会出现在这里。 他并不希望她来这里,怕林婆婆找他算账,但事已至此,只能暂时把她的事放在一边,因为当务之急她还得处理另外一件事。 他无声叹息,抬手将自己的眼镜摘下来,漫不经心地擦拭着上面的血点子,一边擦一边对制造了这一场浓雾的金波说:“孩子,别再这样玩了。” 说着,他把擦干净的眼镜重新戴了回去,视线重回清明之后,他再一次将手搭在了金波的肩上。 这一次,金波抖了抖,有些抗拒,却没有再攻击他。 “停下来吧,这种玩法不适合你。”伏刈道,“我也算是娱乐派的那一类了,但就算是作为坏蛋大人的我,每一次娱乐杀人后也会因此被噩梦所困扰。” 这也是林奚想要阻止金波的原因所在,金波现在正在做的事,必然会给他留下一些不好的负面的东西。 因为金波是个会因为照顾妹妹的心愿而心甘情愿穿上女装代替妹妹活着的善良的人呀。 伏刈把搭在金波肩上的手往下用了点力压了压:“孩子,你是因为我的话才跑来这里的吧,我的确觉得你有知道真相的权利,但如果你因此觉醒了奇怪的爱好,我会自责的……唔,多少有那么一点点吧。” 所以他来了这里,说了这么多。 金波像是听见了他的话,周围的雾气反复变动着,像是他内心的挣扎一般。 但属于他的“玩乐”并没有因此中止,此时此刻,这里就是他的游乐场! 林奚忽然明白,这个大男孩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他的世界在他踏进这里的那一刻就因为眼前的情景而天翻地转,之后的一切行为都像是泄愤! “金波!”林奚喊了一声。 她的唤声对金波的影响要比伏刈的说教大得多,周围的雾气翻滚,金波的脸上也出现了挣扎的痕迹。 但她没将他唤醒。 林奚蹙眉,问身边的覃霄:“覃霄,你有没有办法阻止金波啊?” 说完,想起覃霄是不能过多干涉人类的,有些泄气地改口,“不对,我是想问我有没有办阻止金波呢?” 覃霄无喜无悲地看着金波,只说:“有的。” 林奚眼眸微亮,急切之下抓住了覃霄的手:“什么办法?” 覃霄低头看着她的手,半晌才说:“揍他。” 林奚:“……” 覃霄又说:“揍晕他。” 林奚面皮一抽:“……” “我虽然干翻过觉醒花种,但我觉得我应该没有能力揍晕拥有灭世之力的金波。”林奚还算理智,并没有因为覃霄的话就举着拳头上去自取其辱。 覃霄点头,说:“现在来看是这样的。” 林奚嘴角一抽,心想那你还说这些废话。 这时覃霄又道:“但还是有办法的。” 说着,他低头看向她,与她对视,“我能帮一点忙,只看你的意愿。” 林奚想也没想:“我愿意!” 话落,覃霄伸手捂住了她的双眼,而后倾身俯下头,将唇落在她的唇上。 不用于往日的简单贴合,这一次林奚不期然迎来了惊涛骇浪一般的唇舌攻击,就在这场惨叫不断的雾中。 她诧异要躲,但躲不开,有只大手稳稳地托住她的后脑勺,让她躲无可躲。 “唔——” 一吻结束,神在她的耳边低语:“我还想听你说一次‘我愿意’。” 在另一种情况下。 林奚:!!! 第46章 新娘 林奚感觉到两道炯炯有神的目光朝她看了过来,它们分别来自陈加乐和伏刈,而当她扭头对上他们,他们却又以非常谅解的姿态转开了视线。 林奚:“……” 嘭!!! 巨大的声响在看场外响起,听响动,似是周家来人了。 金波一开始就杀死了对外传信人员,并关了门,让整个看场变成了一个封闭的游乐场,但周家终究还是发现了不对,派了人来救客人。 林奚意识到这一点,立刻从被覃霄深吻了并被熟人围观了这件事的震惊中惊醒。为了避免让金波与周家来人产生冲突,以至于释放更多的雾气越发失控,她没多想,大步上前冲向金波,一巴掌拍在金波的肩膀上,喊:“金波,醒——” 话还没说完,那据说拥有灭世之力的、正在大开大合地杀着人的金波……被她一巴掌拍飞了出去。 是的,拍飞了出去,接着摔倒在地,脖子一扭,不动了! 他晕过了。 与此同时,浓雾陡然从看场消失。 林奚:“……” 啊。 林奚没料到自己还有这等神力,也没料到拥有灭世之力的脆弱至此,吓了一跳。 这一幕实在过于戏剧性了,伏刈和加乐再一次扭头看向她,而这一次他们看得更加露|骨,目光中都带了点探究的意思。林奚舔了舔嘴唇,想解释,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她微微侧头看向覃霄。 她有点明白过来了,她之所以能一巴掌把金波拍晕,极有可能是覃霄的那个吻起了作用,就像上一次对方的吻让她看见了操纵变异动物的觉醒花种一样。 覃霄的吻似乎有特殊作用。 她想。 如果时间允许,她当然会向覃霄确认一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眼下显然并不允许她这么做,外的响动越来越厉害了,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 想到这里,她转头快速向加乐询问道:“加乐,你能不能帮我把金波带离这里?” 就像他们来的时候那样。 加乐没有拒绝,点点头:“可以哦。” 林奚说:“谢谢你加乐,那就麻烦你先带着他走吧。” 加乐说“哦”,以并不着急的状态唤出那只巨大的黑白蝴蝶,然后操纵着那只蝴蝶将昏过去的金波拱到蝴蝶的背上,接着自己也跳了上去。 做完以上这些事,他看向林奚,朝她挥手:“那我们等会儿再见哦,姐姐——” 林奚朝他挥手,说:“等会儿见。” 说完,目送黑白蝶从看场的窗户飞出。 等金波和加乐走了,林奚明显松了口气。 她没有立刻让覃霄带着她离开这里,而是去跟覃霄小声确认了一些东西,等确认完毕,她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了一个小小笑容。 她看向还留在看场里的伏刈,目光殷切。 那是属于请求他人帮忙的目光。 伏刈读懂了这一点,推推眼镜笑了,主动问道:“小林奚,你需要我为你做点什么吗?” 林奚笑容灿烂:“如果伏先生有时间的话,那就请帮我做个整容手术吧!” 闻言,伏刈挑了挑眉。 两分钟后,周家带人破开看场大门,气势浩大地攻进了看场。 一进来,发现看场一片狼藉,而幸存者寥寥无几,这些幸存者还全都被吓破了胆,个个跟鹌鹑似的缩藏在看台的座位底下。 花们也经历了混战,此时失去了指挥,一个个迷茫地杵着。 由五名觉醒花种带领的周家私卫查看了一下看场,粗略判断出曾经在这里大搞事情的家伙已经离开,判断依据是:他们没有感应在这个看场感应到任何觉醒花种的存在,而曾在这里大开杀戒的家伙绝非普通人类! 他们似乎来晚了一步。 周家私卫在心里想。 为了确认自己的判断没有出错,他们再一次仔细查看。 这一次他们注意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在看场一角,有两名看客跟别的看客不太一样,他们不是躲藏在座位底下的,而是大大方方从容不迫地坐在座位上的,似乎在以己身亲自示范看台座位的正确使用方式。 那是两名普通人类,一男一女,女的貌普通,男的长相惊艳。 当周家私卫的目光落在那两名人类身上时,后者坦然跟他们对视,其中的女性看客还朝他们露出一笑。 这两人…… 违和。 身经百战的周家私卫感到了违和感。 “两位,你们已经安全了,请到这边来,我们送你们离开。”一名周家私卫提着嗓子朝那两名人类喊道。 他们的任务是驱除肇事者并解救在场看客,而眼下他们统一选择先解救那两名看客,因为他们太不一样了,本能地吸引着更多的关注。 这两名看客不是别人,正是林奚和覃霄。 但林奚并没有坐在看台上装逼的意思,她只是刚刚才接受了伏刈的整容手术,为了体验感好一点,所以才选择坐在座椅上接受手术。 她也并没有对周家的私卫们笑。 她只是央求覃霄帮她伏刈送走,结果发现覃霄送人并不需要亲自揽着人,只需要把空间划个口子,把人推进去就可以送人走了,她发现了这件事,意识到覃霄以前载自己的方式夹带了私货,所以才对覃霄意味深长的笑了。 周家的私卫看到的笑容只不过是她没收干净的笑容罢了。 种种巧合,周家私卫把他们当成了重点关注对象。 不过,恰合她的意。 林奚是自己选择留下来的,目的并不复杂,就是想试试自己从覃霄那里获得的力量到底有多强大,而周家的精卫正好可以让她好好练习一番。 想到这里,她依言起身,顺从地走向周家私卫们。 周家私卫们对他们挺警惕的,林奚发现自己走得越近,那些私卫的表情就越紧绷,于是她体贴地在距离私卫的几米外停住了。 “那个,你们是来送我们离开的吗?”林奚询问那些私卫,态度堪称礼貌。 “在离开这里之前,我可以有个请求吗?”她说。 周家私卫的领头有些不耐,但想到这里的看客身份都不一般,还是耐着性子问了:“什么请求?” 林奚看着这位领头,真诚道:“揍我。” 周家私卫:“!!!” 变故就在这一瞬间发生,林奚一拳打向周家私卫领头,她的速度那么快,甚至带起了拳风,只一眨眼,拳头已经落在了那领头的下巴上。 她的力气极大,却不仅仅是力气大,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力量破开了身为觉醒花种的领头的防护,一拳捣碎了那领头的下巴! 砰——只一拳,那以强悍血肉闻名的私卫领头就晕了过去。 私卫们大惊,立刻做出了防卫的动作,可来不及了,林奚就像一道闪电一样朝他们冲过去,所到之处,拳风拳风猎猎,私卫们像饺子一样往外倒,只片刻间,就只剩一个站着了。 那个私卫年纪最小,此时被吓呆了,看着林奚的眼中满是迷茫。 应该迷茫的,因为谁能想到一个人类会这样……猛。 林奚也没想到。 她放倒了一地精卫,回头一看,有点懵。 她露出了和那仅剩的周家私卫同款的迷茫表情,半晌,回过神来,对着那名私卫道:“……感谢你们的陪练。” 说着,轻轻一抬拳,把那仅剩的私卫也给反倒了。 做完这些,她扭头看向覃霄,目光复杂。 在周家私卫攻进这个看场之前,她曾向覃霄确认,小声问他:“覃霄,我能揍晕金波,是不是也能揍晕周家的私卫们?” 而覃霄的回答是:“能的。” 因为得到了神明的肯定,所以她才会留下来拿私卫们练习,但她没想到她不仅能揍晕,还异常轻松。 她到底被覃霄改造成了什么样子? 她不由想。 现在情况缓和了,林奚终于有时间问覃霄了,她问:“覃霄,你的……亲吻是不是能帮我提升力量?” 覃霄抬手将她有些乱的头发拨顺,漫不经心地说:“嗯。” 说完顿了顿,手指划过她脖颈上的荆棘印记。 林奚看不见,事实上此时她脖颈上的荆棘印记已经淡得几乎消失了。 覃霄说:“我通过亲密接触将能量传递于你,以此来改变你的体质,越亲密的接触传递的能量越多,改变得也越快,当你的体质改变了,本身的力量也提升了。” 摸脖颈,拥抱,亲吻,这些都是为了将能量传递给她。 林奚怔然:“改成什么样的?” 覃霄看着她,半晌,回说:“半神。” 林奚瞪大眼。 “这样你就不会死了。”覃霄说,“永远。” 林奚:“!!!” “……只是为了救活当初差点在地震中死去的我吗?”林奚喃喃。 为了救活她这个普通人类,就把她改造成半神?就因为当初她在神庙遗址哭得还算讨喜? 这…… 覃霄眸光闪烁,他说:“嗯。” 他补充道,“我不想看见你死去。” 林奚:“……” “你可以把很多很多人都改造成半神吗?”林奚问。 覃霄抬眸,凝视她:“只能一个。” 林奚:“……” 那为什么如此轻易地把这项恩赐给了普普通通的她?这好像有点奇怪啊。 “只能给一个。”覃霄冷白的手指抚过她的脖颈,划过她的下巴,来到她的唇瓣,轻轻摁压,他说,“那是神挑选人类作为新娘时送给新娘的聘礼。” 林奚瞪圆眼。 ——我是覃霄。 ——不害你。 ——你是我的…… 新娘。 林奚终于明白了那天覃霄说的那个词语。 他说的是,她是他的新娘。 第47章 真相4 m市,周家主宅,书房。 时间已经过了晚上十一点,周家家主周卓却依然没有睡觉的打算,他在等消息,等k市娱|乐|城遇袭之事的最终结果。 周家不止开了一家娱|乐|城,每一家都耗资巨大,他不想因为某些蝼蚁的骚扰损害到自己的财产,所以对于k市娱|乐|城遇袭一事他还是很上心的。 他已经派遣了五名觉醒花种去处理受袭之事,他对自家私卫的能力还是很满意的,所以并不担心他们不能处理好那件事。 只是…… 这一次的处理时间似乎有点长了? 周卓用手指一下一下地敲击着书桌桌面,心中暗暗想。 砰砰—— 敲门声响起。 来了。 k市娱|乐|城遇袭处理结果来了。 周家主一直紧绷的嘴角松开来,浮起一个淡淡的微笑,将进门的权利开放给门外之人:“进来。” 话落,门开了,两道身影出现在门口,一高一矮,一男一女……都很陌生。 周家主立刻意识到了不对,当即质问:“你们是谁?!” 没有人回答他的质问,其来者中的女性朝他抬了抬手,做出了一个打招呼的手势—— “嗨,晚上好。” 那名女性接着道:“抱歉,周先生,我们深夜来访,希望不会打扰到你。” 周家主:!!! 周家主想也没想,狂按安置在书房内的警铃。但本该闻铃而来的私卫并没有到来,铃声停止,一片寂静。 周家主:“……” 他的私卫呢?! 此时的周家主当然意识到出了事,身为普通人类的他在失去了私卫的保护的情况下,就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中年男人罢了,霎时间他汗如泉涌。 “你们……到底是谁?” 他的住宅可以被严密保护着的,私卫中光是觉醒花种就多达四十多,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被两个人给处理干净了! 不,这不可能! 因为恐惧,周家主的面皮神经性地抽搐着,他强装镇定:“朋友,我们谈谈。” 不久前才来了一次高速远程移动的移动的林奚表示并不想谈,而且,她刚刚才运动了一番,把周家的私卫全给揍晕了,现在有点累,只想快一点完成任务,然后回家瘫着。 是的,她是带着任务来这m市的。 她要杀死周家主。 肆意玩弄花,把花搬上赌桌以取乐人类,这样的周家主必须死。 想到这里,林奚的眼神沉了沉。 她本来打算一击取命就离开,现在却改变了主意,她朝周家主道:“好,如你所愿,我们谈谈。” “第一个问题,我问你——周家主,你去观看过你家赌城里夜晚的赌局吗?”她问。 周家主眸光闪烁。 他突然间明白,眼前这两人是为娱|乐|城的事而来。 他自然去观看过赌局,还不止一次,但他不回答,无法回答,怕一回答就会发生糟糕的事。 “这是默认?”林奚的面色沉了下去,“好,我知道了。” 她接着道,“第二个问题——周家主,你去观看赌局的时候快乐吗?” 周家主:“……” “又不回答?”林奚被气笑了,“不回答的意思就是不想聊吧,那——” 她直视周家家主,嘴唇轻启,用并不激烈的语气宣布,“你现在就去死吧。” 说着,她抬步踏进书房。 “等等!!” 周家主骇然,连忙后退。 “我回答!我全都回答!” “我去观看过赌局,但那只是应酬,我并不喜欢那种场所,那些花多可怜啊,我怎么可能会觉得快乐呢?!”周家主噼里啪啦快速说了一通。 然而林奚根本没信,只丢出两个字:“谎言。” “是真的!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那种变态的爱好!”周家主举手发誓。 林奚冷笑:“普通人能把那种娱|乐|城建立起来?” 周家家主忽然语噎,这时林奚已经逼近他,她伸手一抓,揪住他的衣领,将他整个人抓起。 “放、放过我!” 周家主慌了,“求你!” 林奚怎么可能听这种罪恶之人的话,一路将他拖出书房。 周家主宅是一栋高达十六层的豪华建筑,林奚直接将人拖到了楼顶。 林奚把周卓扔到楼上,踢了踢对方,冷声要求他道:“跳下去。” “……什么?”周家主不可置信。 林奚指了指楼顶边沿,道:“给你一分钟时间,自己跳下去,不然……” “我会亲自动手。”她面无表情地抽|出一把小刀,“我刚刚才上网学习了片鱼肉的方法,不过技法还是有点生疏。” 她手上的小刀还是她顺手从周家的书房里拿的,似乎是周家主的收藏品。 周家主脸色一白,本能地开口哀求,但还发出一个音,就被林奚踢了一脚,以此来催促他。 林奚看了一眼通讯器上的时间,说:“还剩53秒。” 周家主:“……” 周家主自然没有跳楼玩的爱好,这可是十六层的高楼,掉下去什么都烂了! 但…… 他偷偷瞥了眼林奚手中的小刀,想到那句“片鱼肉”…… 他战战兢兢地站起,下一秒腿一软又跌倒在地。 林奚看也没看他,只念出一个数字:“47。” 周家主:“!!!” 他几乎用爬的爬到了楼顶边缘,被风一吹,吹了一脸的眼泪。他突然哭起来,像个受委屈的孩子一样哇哇乱叫。 林奚:“……” “25。”林奚道。 “哇啊哇啊!” 周家主翻出楼顶护栏,双手却紧紧抓着护栏,不敢往下跳。 “12。” “求求你,我真的不想死……” 周家主哀求着,“我……呜呜……” 林奚看着他,冷酷地念道:“5。” “哇——等等!我还有话要说!”周家主受惊惊叫,“周家的娱|乐|城不是我建的!不是我!所有的□□都不是我,我只是一个傀儡!” 林奚猛然抬眸:“什么?” 周家主哭得不能自已:“真的不是我,周家其实只是一个傀儡家族,真正操控着周家的人是……” 为求生为坦白的周家主说到这里明显迟疑了。 林奚焦急,催促他:“是谁?!” 周家主被他一吼,慌乱说道:“是谢家主谢南真!” 林奚:“……” 她手一抖,差一点被手里的小刀割伤了手指。 周家主破罐子破摔:“信我!我是被谢家主给契约了,只能听令于他!谢南真的能力不是不死,而是契约一个人,然后从自己的契约者那里吸取生命,以此来保持长生!” “他扶持周家,挑选周家继承人作为自己的契约者,吸干了一人就换下一人!” “我只是个受害者!”周家家主大喊。 林奚震惊到失神。 她不能相信这些话,因为她调查过了啊…… “谎言。”林奚道,“谢家家主热爱慈善,还为花建立了幸福村,怎么可能……” 她做了个深呼吸,“我去幸福村看过了,那里跟你家的娱|乐|城不一样,毫无阴暗。” “哈哈!哈哈哈!”周家主突然大笑,“幸福村?哈哈哈!” 林奚面色不虞:“你笑什么?” 周家主又哭又笑,叫喊道:“幸福村当然没有阴暗!因为那里是觉醒花种的培养皿,怎么可能有阴暗?阴暗都在娱|乐|城里啊!” 林奚听出了点什么:“……什么意思?” “你问什么意思?”周家主疯狂喊道,“意思就是,谢家主是最了解觉醒花种的存在,据说他是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觉醒花种,所以那个老货发现了,经历过残酷遭遇的花比一般的花更容易觉醒!” “于是他建立了娱|乐|城,让花互相残杀,然后将从赌局中幸存下来的即将报废的花集中起来。” “他把他们送到幸福村,给他们最精心的照料,等待花的觉醒!”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因为从那里觉醒的花,对谢家心怀感激,对谢家的服从性极高!” 啪嗒—— 因为震惊,林奚一个没拿稳,小刀落到了地上,砸出啪嗒一声。 她无暇顾及小刀,冲向楼顶边缘,想把周家家主从边缘拉回来。 她还有很多疑问想问周家家主,因此不想他现在就死。 但周家家主本就是惊弓之鸟,一见她冲过来,吓得不轻,腿一软,竟然从楼顶摔了下去。 “啊!!!!” 周家家主死了。 第48章 父女 a市,谢家。 谢南真猛地从梦中惊醒,捂着胸口大口喘息。 在刚刚的梦里,他梦见自己被一把匕首洞穿了心脏,剧烈的疼痛将他从梦里拉回。 又是噩梦。 夜夜噩梦,没完没了。 自从那一天在卫家老爷子的生日宴会场外遇到了那个女孩子,他每晚都被噩梦侵袭,夜不能安眠。 他试着回忆那一天的细节,很快,那个女孩子的面貌一丝不差地出现在他脑海中,那么鲜明。 那个女孩子和2356年前的他的女儿好像。 久远的记忆浮上心头,他记起了跟女儿的每一个相处瞬间,笑意忍不住爬上他的眉间。 他的女儿是他的珍宝,是他的至爱,是他用不能永放……放……放手的…… 回忆戛然而止,阴郁之色陡然代替眉间的笑意,谢家主烦躁地抹了一把脸。 他起身下床,正要到书房去解决漫漫长夜,却在推门而出的刹那僵住了脚步。 月光倾洒,落了院子里的那个女孩一身,像是给对方披上了一层月光柔纱。 院子里的女孩的面容是普通的,陌生的,却给他无比熟悉的感觉,就好像……好像…… 他的至爱归来了一般。 谢家主身形微僵。 “你是谁?”他问院子的人,“怎么进来的?” 和周家一样,谢家的防护也是极为严密的。 但林奚还是进来了,并且没有惊动任何私卫。 林奚是来向谢家主求证的,求证周家主的话是否可信。 对于林奚来说,谢家主是个非常奇怪的存在,她明明没有见过对方,却轻易被对方左右情绪,非常奇怪。 因为这个原因,她在进院子时特意让覃霄没有跟着她一起进来。 她想单独跟谢家主聊聊。 她本来是来求证的,却在看见谢家主的那一瞬间失神,来自灵魂的熟悉感再一次席卷而来,那么汹涌,几乎要将她淹没。 她直直地看着谢家主,忘了言语。 许久,她才缓缓回神。 “我的名字叫林奚。”林奚自我介绍道,“谢家主,我们见过的。卫老生日那天,我们的车发生了小刮碰,你还记得……” “是你!”谢家主身形一颤。 是那个和他的女儿长相极为相似的女孩! 谢家主活了几千年,自然不会问出“你的样子怎么变了”这种傻问题,他有些失态地看着那女孩:“你来这里做什么?” 林奚眸光闪闪:“我刚刚去见了周家家主周卓,他跟我说了一些话。” 谢南真:“……” 他明白了,也沉默了。 “是真的。”很久过去,谢南真回答道。 “如果周卓说的是□□和幸|福|村的事的话,那的确是真的。”他说。 闻言,林奚脸色骤变,眼中有厉色闪过。 谢南真却道:“想要维持一个家族的繁荣,我必须这么做。” 一个家族是否强大,追随这个家族的觉醒花种的数量和质量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指标,他不过是为了让谢家发扬光大下去,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事实上他做得不错,谁能像他这样,让一个家族昌盛两千多年?除了他还有谁呢? “姑娘,你或许觉得我做得有些过分,但如果你处于我的位置,未必比我做得更好。如果你是为那些花来责问我的话,我接受你的责问。”谢家主微微一笑,“但也请你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谢家的强大,谢家哪有能力出资做慈善,谁又去帮助那些贫困的人、那些因为变异动物入侵而流离失所的人呢?我跟你保证,谢家所做的那些慈善都是真的。” 谢家主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也不觉得自己残忍,甚至因为自己广做慈善而发自内心的自豪。 但—— 这不对。 “谁给你权利,让你在花和需要帮助的人类之间抉择出牺牲者的呢?”林奚直视谢家主,“就当你为人类做的那些慈善是真的,可谁给你权利让你觉得花是可以成为牺牲者的呢?” 谢家主一怔。 林奚追问:“那些花就不是生命吗?他们就理所应当被你利用吗?你凭什么左右他们的生命?” 谢南真:“……” “那不过是花。”谢南真说。 林奚笑了,笑得有些冷,她突然问谢南真:“谢家主在觉醒之前也是花吧?” 谢南真陡然变色。 他想起了两千多年的事。 那个时候他病得几乎起不了身,每日都被死亡的恐惧所笼罩着,他无法相信自己死后女儿该怎么办,他的孩子早早失去了母亲,不能再失去他了。 所以他惧怕死亡。 他日日祈祷,终于奇迹出现了。 神降临在他面前。 他匍匐在神的脚下,哀求神赐予他健康的生命。 神是仁慈的,答应了他的祈求,只是需要他将他的女儿交给神作为神的新娘,这可是无上的荣耀,他立马就答应了。 最终,神将他变成了花,不久,他觉醒了。 于是他成为了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觉醒花种。 但他的觉醒过程非常顺利,并没有经历过什么苦难,所以很难将自己跟那些花视为同一个物种,甚至不想被人说成是花。 他是高贵的。 谢南真换了语气:“姑娘,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进来的,也不想追究。现在我给你个机会,离开这里,我当作没见过你,不然……” “不然怎样?”林奚问。 谢南真笑:“你的父母该为失去自己的女儿伤心了。” 林奚偏头:“你要杀了我?” 谢南真笑而不语。 林奚:“……” 她说“哦”,乖乖转过了身。 她朝院子外走去,轻轻推开门,下一秒又转过身来,对谢南真道:“谢家主,我有事我其实很疑惑,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她说,“在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前,我就感觉在哪儿见过你似的,你说奇怪不奇怪?” 谢南真:!!! 林奚又道:“但我希望,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个人。” 说完,她转过了身去,走出了院子。 当她走出院门,一个穿着谢家私卫队服的觉醒花种走了进来,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谢南真看见这些觉醒花种,抬手道:“我没事,放那个女孩离开吧。” 穿着私卫队服的觉醒花种像是没听见他的话似的,只是直勾勾地看着他,月光下,他们的目光森然。 谢南真后知后觉察觉到不对:“你们……” 下一秒,他的私卫们齐齐朝他袭来! 是的,林奚来这谢家之前最先找的不是别人,而是谢家的觉醒花种,她将周家主的话转述给了这些觉醒花种,并让他们在院子外听她求证。 于是,谢家的所有觉醒花种都知道了谢南真的所作所为。 谢南真在发现自己家私卫叛变,瞳孔紧缩。 但紧接着他便笑了出来,喊道:“你们要杀我?” “噗,我是杀不死的!” 说话间,一个觉醒花种削掉了他的一支胳膊。 他全然不惧,因为他是不会死的,只要他的契约者活着,他很快就会恢复! 他是不死之身! 这时,林奚去而折返,站在院门口对谢家家主道:“对了,谢先生,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周家家主死了。” 谢南真:!!! 死了? 死了! 谢家主终于慌了,他眼中满是惊惧,左右躲避起来。但觉醒花种们并没有一下子就把他弄死,而是猫捉老鼠似的捉弄着他。 即使如此,他也很快就被攻击到力竭倒地,奄奄一息了。 他惧怕死亡,比什么都怕。 他不想死! 不想! 他要活着,活下去! 但……他眼看着就活不成了…… 怎么可以这样! 不能够这样! 他明明……明明连自己的至爱都献祭了,为什么不能让他活着? 这一刻,濒临死亡的谢家主终于承认了,承认自己是把自己的女儿献祭了。从来都不是什么荣耀,而是献祭。 几千年前,神明并不像现在这样避世,人间流传着一个说法,说是将人类女孩献祭给神做新娘,就能从神那里换取恩赐,当然,新娘什么的只是一个好听的说法罢了,其实本质上就是以命献祭罢了。 所以,那个时候,当神出现,提出索要他的至爱的时候,他已经默认那是一场献祭。 但他还是答应了。 他想活着,想活下去啊! 于是,他献祭了自己的女儿。 谢家主想起了久远的回忆,想起了自己与女儿的每一个相处瞬间,他…… 他恨得要死! 为什么神明如此小心眼!他都把自己最为珍视的东西都献祭了出去,为什么不能赐予他长生不死?! 他面容扭曲地想。 下一秒,涣散的目光中出现了一道身影。 月光下,那道身影比月亮更耀眼,他身形颀长,脸上的每一分线条都呈现出让人惊艳的诡异完美,甚至透着一股摄人心魄的非人感,他的眸色很淡,眼中似乎无喜无悲。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如两千多年前。 那是神明。 虽然不像两千多年前那样带着荆棘面具,但谢家主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个独一无二的生命体,是神。 谢家主张开了嘴,无言地看看神明,又看看神明边上的女孩。 那一瞬间,他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 他想那个女孩不是长得像他的女儿,而是就是他的女儿。她的女儿没有被神夺取生命,而是活了下来,活到了现在! 怎么会呢? 谢家主惊诧,进而疯狂,他猛然朝那女孩伸出求救的手,张口欲喊,但来不及了,一道刀光闪过,他的尸首分离,被一名觉醒花种果断结束了生命。 他死不瞑目。 他想活着,一直活着。 他不过是贪心了一点点罢了。 至死他都不觉得自己有错。 完结 谢家主死去的那一瞬间,林奚的心脏忽然咚咚咚鼓动起来,心跳快得都让她感觉有点不适了。 她微微蹙眉。 覃霄发现了她的异常,问她怎么了。 “看到了糟糕的东西,吓了一跳。”林奚只这么说,而后便收回视线,不再看院子里的虐尸行为。 她怀着莫名沉重的心情朝谢家大门走去。 谢家主宅是个年龄超过了两千年的老宅,因为修缮得当,所以并不显得陈旧,反而古韵十足。 林奚穿梭于庭院中,感觉这里的水榭楼阁透着一股莫名的熟悉。 当她穿过小桥,走到一个凉亭时,她忽然停住了脚步。 她失神地看着这月光下空荡荡的凉亭。 覃霄也看着这个凉亭。 两千多年前,他曾经来过这座凉亭,当时亭中坐着个女孩子。那女孩刚刚失去了父亲,她遵从父亲的遗愿,用了个在她看来有些惊世骇俗的方法让父亲死而复生了,但复生后的父亲智商很低,跟个孩子一样。 她不知道现在活着的还是不是她的父亲。 让她烦恼的还有一点,某天醒来,她发现自己脖颈上出现了奇怪的荆棘纹路,那跟她死而复生的父亲一模一样。 她觉得自己可能在无意间触碰了不该碰的禁忌。 覃霄就是在这个时候来到凉亭的,他把他跟她父亲之间的交易告诉了女孩。 女孩听完怔住,许久之后才开口。 “你是神?”她问,“我的父亲把我献祭给了你?” 覃霄默认了。 女孩又沉默了下去。 这其实很可笑的,不久之前她用才最真挚的爱唤醒了她的父亲,使得她的父亲死而复生,结果现在神却告诉她,她的父亲早在这之前就献祭了她。 女孩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脖颈,那上面的荆棘纹路是她成为神的私有品的标记。 她花了漫长的时间来消化这件事,最后释然了。 “所以,你现在是来取走我的性命的吗?”她问。 覃霄没说话,问她:“你不怨?” 女孩说:“并非不怨,只是我在很久以前就发现了,我那个口口声声说爱着我的父亲,其实最爱的还是他本人。” 她只是早就发现了,所以早有心理准备罢了。 女孩现在更好奇的是:“你要怎么取走我的性命?” 覃霄:“……” 此时的覃霄是失望的,他太无聊了,所以才想从那个卑劣的人类那里找点乐子,同时期待着能看到一出父女反目成仇的戏码,所以最能取悦他的发展应该是:当女孩知道了自己父亲的所作所为,当场祈求于神,让她的父亲也经历一番背叛。 他期待着类似这样的发展。 眼下的发展过于无趣了。 于是他失望离去,并没有收割这个女孩的性命。 事实上收割人类的性命对于他来说是最无聊的事,比沉睡还无聊。 他没有在人间找到乐趣,便选择了继续沉睡。 而那个被父亲出卖的女孩,因为被他所标记,作为他的私有物,她脱离了因果,脱离了正常的生死循环,她也会死亡,但每次死亡之后就会直接退回至婴幼儿,删除记忆,重新成长。 几百年前,覃霄从沉睡中醒来,再一次入世。 他在一个叫云英镇的地方遇到了那个女孩。 他为那女孩干涉人类,强行消除因果,因此受到损失,记忆也因此受损。 几百年过去,他又一次从沉睡中苏醒,这一次他目睹了女孩濒临死亡的全过程。他不忍看她死去,救下了那个女孩。 他自然知道这个女孩作为他的私有品是不会被因果所牵连的,所以他其实有上万种让她活下去的方法,但最后,他莫名选择了一个最复杂的方法。 他选择将女孩改造成他的新娘。 几千年前,人类流传有献祭新娘的传说的,这个女孩的父亲也是以新娘的名义与他交易的。 这其实只是无稽之谈,但那一瞬间,他莫名顺从了那个传说,选择了将女孩改造成神的新娘,以此来让女孩活下去。 他不管,这个女孩就是她的父亲献祭给他的新娘。 她是他的。 覃霄看着这个凉亭,感触颇深,因为这里是他与他的女孩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但—— “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了。”他说。 林奚回神,目光从那凉亭上挪开,点头,说:“好。” ——但他的女孩不需要知道这些。她不需要知道自己曾经被她的父亲所出卖,不需要知道她刚刚旁观的那一场死亡的主角是她的父亲。 她不需要知道这些会伤害到她的事情。 覃霄带着她离开了这a市谢宅。 林奚一身疲倦地回到别墅,一现身,发现别墅灯光通明,婆婆、伏刈、加乐都在。 他们正围坐在别墅客厅打牌。 林奚被这过于娱乐性的场面给看愣了,这时婆婆注意到了她,朝她道:“回来了?” 说话间,目光在她的脸上停留了两秒。 林奚:“……啊。” 林婆婆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她,发现她身上无伤,扔下牌,说道:“太晚了,睡觉了。” 说完就要起身离开。 伏刈拿了一手好牌,见婆婆要走,当即“嘶”了一声。 他倒是想把婆婆给拦下来,但最终还是没有那么做。 但他实在舍不得这一手牌,想了想,将目光转向林奚,推了推眼镜,笑眯眯道:“小林奚,过来打牌。” 林奚:“……” 她迟疑两秒,走过去补了婆婆的缺,漫不经心地整理着手上的牌,问加乐:“金波呢?他没事吧?” 陈加乐道:“醒了,没发疯,回家躺着了。” 为了增加自己话的可信度,他补充道,“他刚刚还在这里打牌呢。” 林奚:“……” 她松了口气,心想金波果然只是气急才失控的,现在清醒了就不会做那样的事了。 她拿着牌随便抽了一张打出去,思绪早就跑远了。 此时她的心里装了好多好多事。 这时,伏刈突然开口:“小林奚,你婆婆知道你去过娱|乐|城了,担心了你很久。” 林奚身形一顿,看向婆婆的房间,低声道:“我知道。” 伏刈又道:“你婆婆跟你说过没有?她以前是谢家的觉醒花种,在谢家待了一段时间后觉得谢家的行事作风和她坚持的理念有所不同,所以叛离了谢家,改变了容貌,躲到了乡下。” “她这次之所以来k市,是因为我。”伏刈说,“我其实是想攻击金砂娱|乐|城的,所以才频繁出入那里,你婆婆是来劝我的,说我以卵击石。” 伏刈说:“但我实在不能忍受花被那样子对待。” 林奚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原来婆婆那么轻易就答应搬离云英镇来k市是为了劝说朋友。 原来婆婆曾在谢家工作,难怪婆婆对谢家家主会是那种态度,或许婆婆早就发现了,发现谢家家主并非外人称赞的那么善良。 婆婆还是老样子,最是嘴硬心软。 想起婆婆,林奚嘴角微微扬起。 但笑容转瞬即逝,她将自己从周家从谢家了解到的事转述给伏刈,伏刈听完震惊不已。他以为自己在娱|乐|城的发现就已经是窥探到了世间最黑暗,却不想这世间的黑暗远远不止于此! 这些花到底还要经历多少苦难呢? “花本来就是人类的贪欲的衍生物。”伏刈说。 花本来就不该存在。 他想这样说。 如果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绝不会衍生出这样多的乱象。 林奚沉默。 她想起了覃霄说过的话,说人类妄图逆天改命,必将被某个觉醒花种所灭亡。 夜深了,林奚陪着伏刈打了两局牌就被放行了,当然,走之前,她没有忘记让伏刈帮她恢复面貌。 她顶着自己的真面貌上到二楼,在准备进屋前又停住了脚步。 她回头看向一直跟着她的覃霄。 “有酒吗?”她问覃霄,“我们喝一杯?” 覃霄看着她,轻点了一下头。 他们来到了覃霄房间的露台,但没有酒,只有茶。 两人坐在露台喝着茶。 林奚抱着茶杯小口小口地喝着,喝完一杯,她将茶杯放下,像是醉了一般趴在桌上,歪着头看对面的神明。 “覃霄——”她唤了一声。 覃霄抬眸看她,应了。 林奚突然笑了:“覃霄,你先前说我是你的新娘……” 覃霄握着茶杯的手指一紧。 林奚没有错过这个细节,心里一片柔软。 她问:“你为什么选择我?” 覃霄:“……” 他静默了一会儿,开口后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没头没尾地说了句:“《樱花祭》的故事是真的。” “诶?”林奚一怔。 覃霄说:“那是真的,那是几百年前我遇到你之后发生的故事。” 林奚:“!!!” 覃霄看着她:“所以,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喜欢上你了,想你做我的新娘。” 林奚:“……” 覃霄问她:“你不愿意吗?” 林奚晃了晃神。 ——我还想听你说一次“我愿意”。 覃霄曾在金沙娱|乐|城说过这句话,一想到此,她的心脏就怦怦怦乱跳。 她看着覃霄,看着这张被暖色灯光衬托得越发完美的面孔,这个美得惊人的生物是神,他说他喜欢她,喜欢了很久。 这个世间还有比神的告白更为动听的话语吗? 林奚的心脏狂跳不止,她不记得百年之前的那些事了,但就算不记得了…… “覃霄,我感觉我喝醉了。”她说。 覃霄疑惑地看了看茶杯中的液体,说:“这是茶。” 林奚低笑,心说,是啊,这是茶。 但她已然沉醉。 她微微起身,上半身越过小小圆桌,吻上对面的神明,低语:“我愿意。” 但就算不记得了,她也依然被其吸引,喜欢上了对方。 是的,不可否认,她喜欢他。 非常。 刹那间,无数藤蔓突然蹿出,将两人层层包裹,细小的花瓣一朵接一朵绽放,芳香萦绕。 不多久,那些藤蔓化作金色光芒,猛地扎入林奚的身体,瞬间便消失不见,与此同时,她脖颈上的荆棘印记这一刻完全退去! 终于,她不再是神的私有品,而是作为神的伴侣诞生了。 这时,一道缥缈得仿佛来自遥远的天外的声音在她脑海中响起。 【神娶新娘,福泽众生,人类新娘,你有一次施惠于同类的机会,请问使用吗?】 林奚睁大双眼。 她想起了她曾经跟覃霄聊过的话题,她问覃霄人类是不是注定灭亡没有一丝生机,当时覃霄说的是:“有的。” 他说:“转机在你身上。” 原来转机在这里。 【我要使用。】 【我要世间所有的花种都失去活性,人类无法再唤醒花。】 只要花消失了,这因花而起的因果就应该结束了吧。 *** 一个月后。 k市。 “我表叔的妻子遇到了车祸死了,表叔想把表婶变成花,但失败了。” 在k市市中心新开的咖啡店中,一名客人正在跟自己的同伴倾诉。 那名客人的同伴听了,立即反馈道:“我的邻居也是,想把自己意外去世的孩子变成花,也失败了!还有我的一个同学家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真奇怪,好像自从谢家和周家没落之后,花就再也不能诞生了似的。” 两人客人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唠嗑。 周家和谢家几乎是一夜没落的,这两大家族坐拥强大的武装力量,按理说是不可能一夜没落的,但事实就是如此。 于是渐渐有了传言,说这两个家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遭遇了神罚,而神在惩罚完这两个家族后,意识到了觉醒花种的力量可能会造就第二个谢家、周家,于是顺便从根源上遏制了这种事的发生,也就是阻止花的诞生。 人们失去了起死回生的能力,一度非常恐慌,也非常不适应,但就在这个时候,一道福音降下—— 能够克制α综合症的药物面世了,价格还很便宜! 人类的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头号原因就是α综合症,而现在,α综合症不再是绝症! 这一大好的消息大大冲淡了花种失活的恐慌。 于是人类慢慢接受了现实,意识到死亡就是生命的终点。 但那又怎么样呢?在抵达终点之前,他们不是拥有大把的时间去将自己的人生充实吗? “能不能变成花都无所谓啦,反正我也不想变成花。”咖啡厅里的客人笑着道,“而且我觉得我能活到一百岁呢!已经足够了!” “哈哈,是这个道理没错!” 咖啡厅的客人笑着结束了这个话题。 两桌之隔,同样在这家咖啡厅喝咖啡的林奚笑眯眯地看着对桌,笑问:“咖啡怎么样?” 第一次喝咖啡的神明微微蹙了眉,似乎对这咖啡的味道不太感冒。 林奚怎么看不出来,脸上笑容更甚:“不喜欢?” 她拿出小本本翻看,“啊,这是你吃到的第12种不喜欢的食物。” 是的,他们正在进行着一件似乎没有多大意义的事情,那就是尝遍天下所有食物,并将此记录下来。 林奚低头在小本本上写写画画,记录着这一次的体验,嘴里嘀咕着:“今天时间还早,我们还可以去下一家……” 话没说完,被一只手轻轻抬起了头。 下一瞬,神明的亲吻落在她的唇上,并舔了舔。 “喜欢的。”神明说,“喜欢咖啡,味道很好。” end 番外 覃霄敲门进来的时候林奚正在跟人视频通话,跟卫明风。一个月前她一夜之间解决了周、谢两家的家主,导致了两个大家族的迅速没落,这本来是喜闻乐见的一件事,但也因此遗留了一些问题。 比如谢家出资建立的那些“幸福村”。 眼下全世界的花种都失活了,再也没有花诞生,但在这之前诞生的花却还活着,而聚集了大量花的“幸福村”虽然背后的目的不纯,却也的确为花提供着安身之所。 林奚并不希望它们随着谢家的崩解而崩解。 于是她打算替代谢家成为了这些“幸福村”的资助者,以匿名的方式。 此时她与卫家的合作已经开始收益了,那是不可小觑的一笔资金。 林奚打算从这笔资金中抽取一部分来资助“幸福村”,甚至建立更多的“幸福村”。 这里面有个问题,那就是她没有涉猎过管理学,并不知道怎么管理这些“幸福村”。 她不知道怎么管理,但卫家肯定不缺这样的人才。 于是她打通了这一通电话,想跟她的合作者聊聊。 卫明风知道了她的想法,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帮忙,说会为她从卫家里面寻找合适的人才作为她的代理人。 覃霄进来的时候,林奚就是在跟卫明风聊相关事情,只不过已经聊到了尾声。 覃霄不仅进来了,还忽然入镜,以两只手揽住她的腰,头抵在她肩上的亲密姿势。 这一入镜,让正事已经聊完,正在闲扯的林、卫两个同时消了声。 林奚诧异地侧过头去看覃霄。她觉得诧异是因为覃霄从来不会做这种打断她跟别人谈话的事情。 她诧异地看着他的侧脸,但后者并不看他,而是睁着一双淡漠的浅淡眼眸,直勾勾地看着屏幕上的卫明风。 用一点点敌意的眼神。 卫明风:“……” 林奚:“……” 吃醋。 林奚的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这两个字来,当即“噗嗤”笑出声。她没忍住伸手胡乱撸了一把某神明的头发,笑着跟卫明风说了两句就把通话给挂断了。 见她挂断,覃霄便要收回手直起身退开,但被林奚锁住了手,让他撤退不能。 她侧头笑眯眯看着他:“覃霄,我好像闻到了什么味道,你闻到了吗?” 你闻到从你身上散发出来的醋味了吗?! 她调侃道。 但神明显然还没有熟悉做人的那一套,并没有理解到这句话背后的调侃意味,顿了顿,回了句:“我洗澡了。” 林奚:“啊?” 覃霄把自己的一只手抽|出,递到林奚鼻间,说:“是沐浴露的味道。” 他问,“不好闻?” 林奚:“……” 她本来想要调侃吃醋的神明,现在却被扑面而来的水果香味勾走了思绪。她下意识地用目光打量了一下抱着她的神明,后知后觉发现对方穿着睡袍,冷白调的锁骨上还挂着盈盈欲滴的水珠…… 她还是第一次看见覃霄的这个样子,微微一怔。 这时,覃霄以为自己解释清楚了,就放开了她,起身坐到林奚的电脑桌前,顺手收拾着桌上的那些七倒八歪的小摆件。 他将它们一一罗列好,整个人透着一股子神游天外的散漫。 林奚静静地看着他,从头到尾地打量着。 半晌,她走到他面前。 “覃霄——” 她唤了一声,听到声音的覃霄抬起头来,正好对上她灿烂的笑脸。 覃霄:“???” 林奚朝他龇牙笑,下一秒长腿一跨,直接跨坐到了他腿上,手很不安分地去拨他的睡袍系带,以:“覃霄,我还没见过神的身体呢,跟人类的一样吗?可以当个参考物提供一下数据吗?” 覃霄:“……” 林奚只是开个玩笑罢了,并没有扒光神明的意思,她见覃霄怔住,“噗嗤”一声夸张地笑了出来。 她高兴啊,因为弥补了刚才没有调侃成功的遗憾。 这一下覃霄总算明白过来了,知道自己被调戏了,不以为忤,一片纵容。 林奚笑累了,头一垂,歪倒在覃霄的肩上。 这个姿势使得她的余光一片冷白,那是覃霄果露在外的皮肤,她想也没想,本能地一口咬上去,留下一圈浅浅牙印。 咬完了,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林奚愣住。 但只愣了一下,就接受了想要在恋人的身上留下痕迹的自己。 十分干脆地! 这是她的恋人嘛! 她做这些是可以被谅解的! 她理直气壮地想,并越想越满意,觉得那漂亮的锁骨上的牙印怎么看怎么赏心悦目。 她满意地从覃霄身上下来,拍了拍还在走神的恋人:“走了,下楼吃饭了。” 说着,率先走出了房间。 覃霄:“……” 两人一前一后地朝楼下走,快要走下楼梯的时候,林奚发现自己留在覃霄身上的牙印不见了。 “等等。” 她拉住覃霄,踮脚补了一个。 正满意于自己的杰作,察觉到一道目光落在他们身上。 她顿了顿,顺着那视线看过去,看到了从房间里走出来……的婆婆。 唔。 “在一起了?”抓到自家孙女的现行的婆婆问,语气淡淡的。 林奚看一眼覃霄,点了下头。 林婆婆没说什么,朝饭厅方向走去。 走了几步,又停住脚步回过头来,问:“他是什么人?” 这个“他”自然是指覃霄。 林婆婆和覃霄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自然发现了覃霄的一些不同寻常。她以前没问是觉得没必要,她自己也一身秘密,并不觉得带着秘密生活不正常。 但现在不一样了,这个人和自己的孙女成了恋人,了解对方的身份是必须的。 覃霄是什么人? 呃,他不是人。 林奚有点纠结了,不知道该怎么跟婆婆介绍。就在她纠结的时候,覃霄自己先说了。 “是……” 神。 他坦白道。 静默。 淡定如婆婆也因为覃霄的坦白而微微睁大眼,并长久地沉默了下去。 许久许久之后,林婆婆似乎才消化了那个字眼。 “哦。”她说,平静再一次降临到她身上。 原来是…… 也是,这样就可以解释了,解释林奚身上的那些变化。也可以解释周家、谢家的那些遭遇,那两个大家族那样的壮大,人间有谁能让它们一夜没落,必然有神秘力量的插手。 看来传言也不无道理。 林婆婆收回发散的思绪,看了自己的孙女以及孙女那不寻常的恋人一会儿,最后只是道:“去吃饭吧。” 这天林奚吃完饭就坐上了卫家的车,去往卫家的农场帮忙改造作物,跑这么一趟,她没有空手而归,而是从农场里捎了两只大西瓜回来。 她把大西瓜带到了金波家,她早先就跟金波打了招呼,要到他家的游泳池玩了会儿水,这会儿有了西瓜,西瓜+玩水,简直绝配! 她去金波家时也带上了加乐,后者因为金砂娱|乐|城的倒闭正处于失业期,正需要一点娱乐充充电。 林奚还挺喜欢玩水。 她本来没有发现自己有这个爱好,但玩过一次之后就上瘾了,总往金波家跑。 此时她正待在碧蓝的泳池中,双手趴在漂浮床上,嘴里吃着甜滋滋的西瓜,惬意地眯着眼。 覃霄从她身边游过,像一条鱼似的,林奚看见了,脚一伸,勾住了对方的腰。 被勾住了腰的覃霄停下来,露出水面看着她。 林奚朝他笑,将用牙签插着的西瓜递向他:“吃一块?” 覃霄眼波漾了漾,没有伸手去接,直接将头凑过去,含走了那片西瓜。 见状,林奚翻了个身,面朝上倚着浮床,笑问:“甜么?” 覃霄点头。 他看她仰面靠着浮床,便划过去,也想挨着她靠着,然而,下一秒林奚忽然扎进水里,水波一荡,游走了。 覃霄:“……” 林奚忽然游走是因为她看见了金波,后者刚刚才被他的母亲叫进了屋里,现在才出来。 林奚上了岸,来到金波身边,问他:“阿姨怎么了?” 金波摇头:“没事。”说着顿了顿,“只是久了没看见我,以为我又跑出去了。“ 林奚闻言眸光闪烁。金波的母亲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依然把自己儿子当成是花,并且似乎记住了儿子以前跑出去受过伤,以至于现在不能跟儿子分开太久,一分开太久就会焦虑。 林奚在心中默默叹息。 “……那你呢?”林奚忽然问,“你怎么样?” 她问金波怎么样,这是在金砂事件后,她第一次跟这个大男孩谈心。 她以前没问,是因为她觉得这个大男孩需要一点时间去消化,而现在应该差不多该谈谈了。 她不能放任那些伤疤溃烂,所以才将旧事重提。 她问:“你有没有事?” 金波沉默。 他晃了晃神,想起了一个多月前的那个夜晚,想起了那些回荡在雾中的惨叫,想起了血雾纷飞。 那个时候他一见到看场,立刻就明白了过来,明白自己的父亲到底做了什么。 他愤怒至极,一回神发现自己已经不能自已,他不能控制自己了,仇恨使得他想要屠尽眼前一切! 他其实听到了身边人的规劝,为此也有过挣扎。 但总的来说,其实他并不后悔自己做了那些事,不后悔杀了许多人,一点也不。 在事后的这段时间里,他本能地回避这件事,只是因为……羞愧。 是的,羞愧。 他明明说过不想让杀戮带来的血雾弄脏了这个关心着自己的姐姐,却没有做到,太羞愧了。 一想到这,他低下了头。 “……抱歉。”他哑然道。 林奚想跟金波谈谈,在谈之前,她想过这个孩子可能会回避,可能会懊悔,也可能会坚持自己没错,她想过许多,唯独没想到自己会听到道歉。 她愣了一下,伸手拍了拍这个大男孩的肩膀,眼神放柔:“没事,你做的可能极端了一些,但……” 她说不出杀人是正确的这种话,顿住了,只说,“已经过去了。” “不。”金波道,“我不是对那些人渣道歉,我只是觉得对不起你。” 林奚:“诶?” 对不起她? 金波哑着嗓子道:“我不应该弄脏你的衣服,明明那些血那么脏。” 林奚睁大眼。 她听出了这个孩子的言下之意,这人在意她的感受,非常的! 林奚其实是震惊的,震惊之余,她的心里一片柔软。 “如果只为这件事,那没什么。”她笑着朝这个大男孩挤了挤眼,“你是不知道我多有钱,哪用得着担心衣服的事。” 金波:“……” 许久,他笑了,眼神明亮,不见丝毫阴霾。 这一刻,他因为被包容而得到了心灵上的释然。 林奚看出来了,心里高兴。 哗啦—— 泳池里传来一道水声。 林奚闻声看去,看见覃霄朝她游了过来。 “覃霄——” 她朝底下喊了一声,在覃霄抬头看她时,笑着道,“接住我!” 说着,身体往泳池中一倒。 哗啦—— 更大的水声响了起来,水珠四溅,她稳稳地躺在了一个宽厚的怀里,背后是沉稳的心跳,眼前是剔透的水珠。 阳光落下,洒了他们一身。 她迎着阳光,忽然意识到—— 夏天来了。